圖書序言
1隱含作者
我已經寫作三十年。這句話我已經陳述瞭好一段時間,事實上,就是陳述得太久瞭,如今已不再是事實,因為我的作傢生涯即將邁入第三十一個年頭。我卻還是喜歡說自己已經寫小說三十年瞭,雖然有點誇張。偶爾我也會寫寫其他類型的文章,如隨筆、書評、對伊斯坦堡或政治的感想,還有演說文,但我真正的職業,也就是把我和人生綁在一起的,還是寫小說。有許多齣色作傢寫作時間比我長得多,已經寫瞭大半個世紀,卻沒有太當一迴事。也有許多讓我一讀再讀的偉大作傢,如托爾斯泰(Leo Tolstoy,1828-1910)、杜思妥也夫斯基(Fyodor Dostoyevsky,1821-1881)、湯瑪斯.曼(Thomas Mann,1875-1955),寫作生涯更長達五十多年……那麼我為何對自己寫作的三十週年如此慎重以待?這是因為我希望能將寫作(尤其是小說寫作)視為一種習慣來談一談。
為瞭讓自己快樂,我必須每天攝取文學,這一點無異於病人必須每天服用一匙藥。小時候得知糖尿病患者須得每天接受注射時,我和大傢一樣替他們感到難過,甚至可能認為他們已經半死。我對文學的依賴想必也同樣讓我呈現半死狀態吧。尤其當我還是年輕作傢時,我可以感覺到其他人認為我隔絕於真實世界之外,因此注定「半死」。又或者精準地說是「半人半鬼」。有時候我甚至抱有一種想法,覺得自己徹底死瞭,但正努力透過文學重新為屍身注入生命。對我而言,文學就是一種藥。一如他人以湯匙餵送或針筒注射的藥劑,我每日的文學攝取量,或者也可以說我每日的嗑藥量,必須達到一定標準。
首先,藥必須是好藥。品質的好壞能讓我知道它有多真實、多有效。閱讀小說中某個縝密深奧的段落,進入那個世界並信其為真──再沒有比這個更令我快樂,也再沒有比這個把我和人生綁得更牢的瞭。而且我寜可作者已死,那麼我的贊佩之心便不會被小小的嫉妒烏雲所遮蔽。隨著年歲漸長,我愈發相信頂尖書作都齣自已故作傢之手。即使他們尚在人世,感受他們的存在就像感受鬼魂一般。也正因如此,在路上遇見偉大作傢,我們總會視他們如鬼魂,隻會不敢置信地驚嘆遙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