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序/自化自塑 就像是又回到生命的上一世纪,台北,和老家碧潭。我再写下了那些「即兴」之作。「即兴」原是我的一种风格,包容了写生写意。具象与抽象。时光或地域。和我自己的年纪,或一切。似乎都曾深刻的发生过,但似乎也从未发生过我!我依然是我!
住顺成家乡的纽约,已比在台北碧潭老家的时间长些了,二十年的碧潭老家与台北,我在那里长大,成熟。二十二年在纽约的时光,我又再成长了一遍。两个交错交织不已的年代交织交错我的年纪。
如果我的那些篇章将来又能够出书,「自化」将是我作品中最长的一篇,故我称之为长篇。但如果出书,显然又太薄了,将不成形。因此,如果将来有出版家愿意为我出书,将可与我另外的几个短篇,总题为「自塑」一起结集。书名就将是:「自化自塑」了。自话自说,或自化自塑,原也是我的一种风格。
以字数的长短多寡而论,我的篇章,不够长得足以称之为这里的「迷你」主义,但也不够短得像老家台北的「迷你」主义。前者,名不符实!愈长愈符合「迷你」之意。后者,则如老实的台北人,名符其实!
我原是老实的台北人。我就只愿我是我自己。善恶是非均在所不计!只要我是我真我的我自己就好了。
我保住自己验明的正身之后,「自化」就成了此一目的下,一篇长长的散文诗体故事。
我写时,时为一九八九年的初春,我第一次去格林威治村的古蹟图书馆回来。黄昏时,我将写生的也写意了一番。于是,每次写生归来就写意,写意之后又写生。
「这就是说,抽象与具象的界线被打破了
一如诗人余光中教授在二十多年前,对我风格的形容。已白头嫁女,永远的年轻人余光中,在相隔二十年后,又重见了几小时,但他再也没有唤过我的名字。我也没有。
Philip Glass是一个名字。在我的故事中,是深情与美的象征,是我永远追求追寻的主题。但我知道,就如我在十六岁十七岁时,那时诗人也只不过是一个名字。我那时盼望的,只是也许有一天,在什么地方能见到他真人,一瞥之永远而已。
名字对于我,一向非常重要。因为我是从来不肯甘于只作机械中的一枚螺丝钉的。不管那螺丝钉有多么重要,且关系那机械的整个体系!
如果我只是我具有尊严特性的我自己,就是渺如鸿毛,我也愿意,因为我在真我之中,是真我的自己,而非别人!
「自化」将如「自塑」,是对我悲剧性的命运,一种卑微的挣扎。我的风格改变了,或未曾改变,均不再重要了,只有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才是重要的了。
如果我曾被世界化之,现在,我则以自化回答之,再一次自塑自己的形象。在深情与美与爱情中,尽心而已!
如果读我自化长篇,到了有些瞌睡或碰壁之时,希望仍然继续下去,不要放弃,因为蓦然之间,又会有一番柳暗花明。可以在每一个字的音符之中,读每一笔触的画意。
Philip Glass作品中纯西方的热情,与东方的沉潜深情,一如其人。一如希腊神话中,那个爱上自己雕塑绝美的艺术家,因精诚所至、金名为开,大理石冰凉的绝美,终成温暖的肉身。那时,艺术家与他创作,终于结合为一,二而一的完美。
而也以深情描述这样的完美,就是艺术家与其创作与再创作的三种精神结合,达于神性的境界!
神性境界本来无性别界限,但人性确有两性的至情。于是,那样的深情就也是两性的至情。
Philip Glass是作曲家,也是纯男性美的象征。我是诗人,我在我自己的描述中,也是至美至情的象征。因此,Philip Glass与我,就是音乐与诗,男性与女性的神性结合。深情与美的明喻与暗示。在艺术境界里,也在感官的感性之中。
一九九二‧十‧三十于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