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最醜女」嚮世人宣告:
我選擇快樂!我選擇不放棄!那你呢?*
不論周遭人如何看你,你纔是自己的主人,沒有人可以決定你的思緒和情緒,
隻有你能決定要用什麼心情來麵對,你永遠有選擇快樂的權利!
Ted演講「如何定義你自己」、「我選擇快樂」,韆萬人點閱,震撼人心。
作者麗姿•維拉斯奎茲(Lizzie Velasquez),高中時,有一天她在YouTube一堆影片選單中看見一個熟悉的身影,標題是「世界最醜女」,竟然是她自己,影片上百萬人點閱過,網友們的迴應是「她父母怎麼沒把她墮掉?」「在路上看到她,眼睛會灼瞎。」「放火燒死牠!」「麗姿,拜託,拜託,幫這世界一個忙,把槍抵在頭上,然後自我瞭斷。」……
麗姿齣生就患瞭罕見疾病,全球還有兩名病人和她一樣。當年醫生告訴她的父母親,不要對這個小孩有任何期待,「她不會哭,不會走、不會跑、不會說話、無法思考,這輩子會一事無成。」父母親聽瞭,說:「我們會帶她迴傢,好好愛她,盡全力扶養她長大。」雖然麗姿的發展未如醫生預言,但她還是失去右眼視覺,而且長得非常嬌小、骨瘦如柴,體重從未超過三十公斤,麵貌也明顯異於常人,但是在父母親的照顧下,她的成長過程與一般人沒兩樣。
小時候,她完全沒有察覺自己與其他小孩有何不同,直到上幼稚園的第一天受到極大的衝擊。她滿心期待認識新朋友,但是見到她的小朋友都嚇壞瞭,她原本以為隻是碰到沒禮貌的同學,沒想到大部分的小朋友都不和她玩,看到她靠近就閃得遠遠的。迴傢她問爸媽,她是怎麼瞭,為什麼沒人要跟她玩。父母親告訴她,做自己就好,有一天大傢會發現她跟他們都是一樣的,而麗姿也這麼做瞭。
即使是小小的年紀,她便麵對瞭一個情況:選擇快樂,還是選擇放棄?幸運的是,她選擇快樂!
隨著年齡長大,麗姿樂觀、喜歡搞笑,逐漸認識瞭很多朋友。朋友們都樂於當她的保鑣,在學校要是有人走來嘲笑她、欺侮她、瞪視她,她的朋友就會跳到前麵說:「這是我的朋友麗姿,對她好一點,她很酷的。」這一招每每奏效。麗姿在學校非常活躍,喜歡與人交際,加入各種社團,在啦啦隊中,她是那個被大傢拋得高高在上的人。校園生活很快樂,直到她發現YouTube上那個影片。無聲的八秒鍾,四百萬個陌生人點閱,留下上韆則不堪入目的狠毒評語與嘲諷。
她崩潰瞭,甚至想自我瞭斷。她不斷地想,這些人完全不認識她,憑什麼這麼說她?她再次麵對這個情況:要選擇快樂,還是選擇放棄?她很清楚,她不想讓這些人來定義她是誰,她要指責他們都錯瞭!麗姿告訴自己,她要證明給大傢看,他們不會贏,他們打擊不瞭她。她充滿「復仇之心」,思索該怎麼做。她給自己訂下五個目標:成為勵誌演講者、寫一本書、大學畢業、發展個人事業、建立自己的傢庭。
麗姿選擇快樂並相信自己,不把流言蜚語放在心上,不讓那些惡意的人來定義她,而是用自己的成功來證明她是誰。她要將這些傷害她的言語當做激勵她前進的動力,讓她更努力為自己起身奮戰,用成功的自己做為最強大的反擊。
麗姿在Ted上有兩場演講,「如何定義你自己」(How to define yoursel?)、「我選擇快樂」(I choose to be happy),上韆萬人點閱。演講幽默、風趣、感人、震撼人心。颱下聽眾時而被麗姿逗笑,時而眼泛淚光,結束後全場觀眾起立鼓掌。
麗姿嚮我們傳達重要訊息:不論生活有多不如意,彆忘瞭你是自己的主人,沒有人可以決定你的思緒和情緒,隻有你能決定要用什麼心情來麵對,你永遠都有選擇快樂的權利。
讀這本書你會看到麗姿的故事,看到她最強大的選擇以及快樂的方法!
本書特色 1.作者自身故事感人,非常激勵人心,TED演講韆萬人觀看。
2.探討當今校園與社會議題──霸淩,年輕人應該如何麵對與迴應。
3.提齣若乾重要問題:何謂快樂?何謂美貌?何謂成功?如何撕下他人加諸我們身上的標簽,自己給快樂、美貌、成功下定義。
◎第三章 霸淩──你如何定義自己?◎ 你們應勇敢堅決,不要害怕,在他們麵前也不要畏懼,因為上主你的天主親自與你同行,決不拋棄你,也決不離開你。 〈申命紀〉31章6節 |
☆貼標簽☆ 所以,凡你們願意彆人給你們做的,你們也要照樣給人做。法律和先知即在於此。 〈瑪竇福音〉7章12節 |
每隔十五分鍾就要吃東西的女孩
世上最皮包骨的女人
世上最醜的女人
骨瘦如柴
畸形
怪物
怪東西
以上的標簽都是彆人貼在我身上的。如果你也曾被霸淩,你一定也曾被貼上這麼一籮筐的標簽。在我們來看,這些標簽就是社會給我們認定的價值。我們聽得越久,就越會認為我們就隻值這個價值。我們就會根深蒂固地認定自己就是這樣的人,這個想法就會成為難以剋服的心魔。這個心魔有可能會跟著我們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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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事& 小時候,我不知道我的病會害我長得和彆人不一樣。我的父母用平常心對待我。我的傢人用平常心對待我。我的朋友也用平常心對待我。直到上幼稚園的時候,我纔終於體認到「現實世界」有多殘酷。我那時纔五歲大,受到很大的衝擊,那種感覺就像是臉上被人重重地打瞭一巴掌。
第一天上幼稚園,我非常興奮。我已經長大瞭!我準備好要去挑戰世界瞭!到瞭學校以後,我看到有個小女孩獨自在玩,就走過去想和她一起玩,但她隻是瞪著我看。我把她嚇壞瞭。
我當時認為這純屬她個人的問題。她走瞭以後,我繼續玩,剩下的積木(反正就是我們當時玩的東西)都是我的瞭。後來,下課的時間到瞭。我跑去和其他小孩一起玩溜滑梯,因為我一直都盼著從那座滑梯溜下來!但其他小孩看到我就跑走瞭。我以為這是因為我很特彆。我以為我是那座滑梯的新貴賓,所以大傢都把滑梯讓給我溜。這種情況持續瞭好幾天,最後我纔搞清楚是怎麼一迴事。我一定有什麼地方不對勁。彆的小孩都覺得我不正常。他們之所以跑走,是因為他們害怕我,不是因為我很特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