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英语:从语言看英美文化差异的第一手观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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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 Erin Mo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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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具体而微的迷你文化史】╳【旅外人士的生存指南】
【英/美语学习者的教战守策】╳【写给英/美文化爱好者的情书】

  从单字开始,饱览英/美语间的傲慢与偏见。
  以语言为镜,一窥英/美文化的爱恨情仇。


  ◆ 英国人不论在文化上或气质上,其实都更像日本人,而不是美国人?
  ◆ 英国贵族学校的学生,说起话来其实不像《唐顿庄园》,还比较像毒贩?
  ◆ OK这个字是怎么来的?又是如何代表了一种美式生活哲学?
  ◆ 哪个字堪称是脏话界的黑色小礼服,既经典又普及,能横跨大西洋两岸?
  ◆ 美国人对哪个字上了瘾、又爱又怕?
  ◆ 会让英美两国人共同蹙起眉头、避之唯恐不及的,又是哪个字眼呢?
  ◆ Quite这个小小的副词修饰语能有多大的杀伤力?它是怎么造成求职者失业,甚至让许多人心碎伤感?
  ◆ 英国人平均一辈子要讲一百九十万次的抱歉,这个字就有十几种不同的语调和说法,其中只有一种是真的表示『对不起』?

  当自由女神撞上大笨钟,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

  《哈利波特》的套头毛线衣(jumpers)和比司吉(biscuits),到了美国就成了毛衣(sweater)和曲奇饼干(cookies),而美国人所发音的「cheers」总是令英国人听了浑身不舒服,但英美语中间的差异,就仅止于拼字和发音的不同吗?英美文化之间的隔阂,其实比我们想像中的要深!甚至直到十九世纪,都还有人担心这两个国家有一天会丧失彼此沟通的能力,韦氏(Webster)英语大字典的编纂人韦伯斯特甚至曾预言英语和美语会像德语和荷兰语那样渐行渐远,所幸并没有发生,而英/美语每一个表象上的差异,其实都是一扇窗,可以让我们深入探索两国历史和迷人的文化。

  无论是哪种读者——

  ✓ 必须与英美人士沟通,想避免「语言事故」发生
  ✓ 是恋英癖或恋美癖患者,想寻求治疗或加重病情
  ✓ 渴望破除或印证自己的英美刻板印象
  ✓ 热爱语言,对遣词用字有洁癖

  都将因自己对英美文化的误解暗暗心惊、也会为两国人对彼此的各种傲慢与偏见捧腹大笑,更将走上一趟淋漓尽致的英美文化之旅。

  资深文化人艾琳.莫尔亲身经历英美文化之间的冲击并贴身观察两种语言的激盪,她潜心钻研语言如何表现出使用者的特质及其背后的成因,道尽英/美语之间的爱恨情仇。本书共三十一个章节,每章都以一个单字出发,旁征博引、深入浅出探讨饮食、阶级、婚姻、性别、教育……诸多层面,内容机智诙谐,深具洞察力。

各界好评推荐(依姓氏笔画排列)

  何献瑞(背包客栈站长)
  林函臻(《这样发音超标准》作者)
  胡培菱(外文书书评家)
  韦佳德(艺人、作家)
  范玮琪(歌手)
  许毓仁(TEDxTaipei 共同创办人、立法委员)
  曾丽玲(台大外文系教授兼主任)
  瑞秋(瑞秋空姐教室执行长)
  廖柏森(台师大翻译研究所教授兼文学院副院长)
  刘轩(畅销作家)
  谢静雯(资深英文译者)
  谭光磊(国际版权经纪人)

  ★ 畅销逾百万册语文书《教唆熊猫开枪的「,」 》作者琳恩.特鲁斯,撰写序言,盛情推荐!

  「很多人都知道,飞越大西洋两岸可能相当不舒服——而『相当』一词又不一定是你心里所认定的意思,这一点更是雪上加霜。风趣幽默、聪明慧黠,观察力又敏锐到令人有些忧心的作者,写了这本精彩的指南,娓娓道出英语的两个分支之间的差异,从头到尾都让我惊艳不已。身为一个英国人,我会说:『喔,啵棒的(Oh, jolly well done)!』不过,我也想再加一句:『干得好(Good job)!』」 ——琳恩.特鲁斯,《教唆熊猫开枪的「,」:一次学会英文标点符号》作者

  曾在美国留学九年的我,得知要随着先生一起搬去英国时一点也不紧张。我信誓旦旦的觉得英国生活跟美国生活除了「发音腔调」外,其它的肯定没什么差别。直到我人抵达英国、融入当地生活后才发现,我错得离谱!《这不是英语》不只点出英美语单字用法的差异,也借由语言来探索两国的特质与国家风情。喜欢英美语或文化的你,不能错过这本交战守策! ——林函臻,《这样发音超标准,跟着留学正妹说出道地美国腔》作者

  我在大学任教之时,发现一件有趣的事,最令学英文的同学摸不着头绪的不是文法,也不是发音,而是英美两地在英文用法方面有何差别。本书机智诙谐,又具洞察力。简单易懂,可称学英语的必备教材。这本书不仅适合正在大学、补习班等地学英语的人,也适合所有对英美语感兴趣的人。虽有诸多相似的书籍已上市过,但本书却与众不同,其优点在于内文的系统性结构以及深入浅出的探讨。 ——韦佳德(艺人、作家)

  一翻书看到「biscuits」、「cookies」我特别有种坐时光机回到过去的感觉。小时候因为父亲工作,我在南非生活了几年。南非早期为英国殖民地,使用的官方语言是正统英语,习惯的一直是英式的使用词汇,直到我高中回到台湾接触了美式英文才发现原来英文有分地区性的。这本书的作者透过译义词汇的方式,介绍英美文化的不同演变,提供读者不同的角度重新认识这个语言,了解背后的文化意义,才能将词汇使用得更贴切。向正在学习英文及喜爱英美文化的朋友们推荐这本难得有趣的书籍。 ——瑞秋(瑞秋空姐教室执行长)

  这本语言文化观察志精采风趣,令人不忍释卷。展读本书,享受一场惊喜连连的文化洗礼吧! ——谢静雯(资深英文译者)

  莫尔写了一本绝对易读、聪明(这十足是美国人说的意思)又发人深省的作品,轻松地打破了让美国人和英国人引为诟病的文化刻板印象。 ——《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

  佛罗里达长大,目前定居伦敦的作者首度登台,一出手就对水池两岸特定俚语用法的重要性提出生动风趣、有时又带有一点无厘头的研究……轻松活泼又自我调侃的风格,引人入胜。 ——《柯克斯评论》(Kirkus)

  聪颖、慧黠,完全投入。——《书商》杂志(Bookseller)

  生动活泼,发人深省。 ——《每日镜报》(The Daily Mail)

  资讯丰富,又贴近个人,有时候趣味横生……的确,我用来形容这本书的词彚正是『迷人』。 ——《泰晤士报》(The Times)

  「这本书让我为之疯狂!但是我的意思不是美国人说的『愤怒抓狂』,而是英国人说的『狂热、瞠目结舌』。关于英语和美语之间的障碍,已经有许多论述,但是跟其他人比起来,艾琳.莫尔让这个主题更多了一点人味。」 ——理察.李德罗(Richard Lederer),《苦涩的英语》(Anguished English)作者

  「分隔英美两地的汪洋里,充斥着语言事故的残骸与文化波涛。可是艾琳.莫尔对这片凶险水域的研究却是平静的令人心安,又极度风趣。有关当局应该把她的书挂在边界海关。」 ——赛门.加菲尔德(Simon Garfield),《纽约时报》畅销书《字体故事》(Just My Type)作者

  「《这不是英文》一书风趣幽默,又提出深刻的见解,令人惊喜万分!艾琳.莫尔在书中揭示了:语言最事关紧要的不是我们说了些什么,而是我们想表达什么意思——以及其他人听到了些什么。这本书讲的不只是我们语言中不寻常的稀奇古怪之处,更是文化与潜规则的假设对文字定义所带来的困扰。」 ——约翰.波拉克(John Pollack),《双关语照常升起》(The Pun Also Rises)与《捷径》(Shortcut)作者

  「艾琳‧莫尔说起语言来,既有权威又风趣十足,泰然自若地给了字源、逆构词,还有混成词。然而,她的书名更是卖弄了一下文字游戏:《这不是英文》的内容并不是真的跟文字有关——而是关于她可以自称为故乡的两个国家之间的微妙差异。」 ——康斯昼.贺尔(Constance Hale),《罪恶与造句法》(Sin and Syntax)和《惑迷砸吻:生动的动词》(Vex, Hex, Smash, Smooch)作者

  莫尔对语言毫无保留的热情,让这本书读起来趣味洋溢。 ——《琼斯夫人》杂志(Mother Jones)  
穿越“误解之墙”:一部关于全球化时代跨文化沟通的深度观察 书名: 《镜面下的他者:全球化语境中文化冲突与身份重塑的实录》 作者: [此处留空,或设一个符合主题的笔名,例如:陈未央] 出版社: [此处留空,或设一个符合主题的出版社名称,例如:远帆文化] --- 内容简介 在信息如同潮水般席卷一切的二十一世纪,我们比任何时代都更频繁地面临着“他者”。然而,看似无缝连接的互联网和日益频繁的国际往来,并未必然带来理解的深化。相反,许多微妙的摩擦、根深蒂固的偏见,以及在身份认同层面产生的深刻断裂,正日益成为全球化进程中的显著特征。 《镜面下的他者:全球化语境中文化冲突与身份重塑的实录》不是一本宏大的理论专著,而是一份深入一线、充满洞察力的田野观察笔记。作者以人类学家般的敏锐和记者般的求真精神,聚焦于全球化浪潮中,不同文化背景的个体在工作、生活、社交网络乃至个人情感领域中,所经历的那些“不言之喻”的碰撞与调适。 本书的核心议题在于探讨:在全球化加速重塑地缘政治和经济格局的同时,个体如何锚定自己的文化身份?在跨越物理界限的同时,我们如何处理心理和象征意义上的“边界感”? 全书分为三个相互关联的部分,层层递进地剖析了现代跨文化接触的复杂面向。 --- 第一部:符号的迷宫——日常语境中的意义错位 这一部分着重考察那些看似微不足道,实则承载着巨大文化重量的日常符号和行为模式。作者没有停留在表面对习俗的描述,而是深入挖掘这些行为背后的历史积淀和集体潜意识。 1. 空间伦理的无声较量: 探讨了不同文化对于“私人空间”和“公共领域”的界定差异。书中记录了在跨国办公环境中,一个简单的“站位”或“握手时机”如何能瞬间激活深层的权力结构和不信任感。例如,作者对比了“等待”在东亚文化与地中海文化中截然不同的时间价值,以及这种差异在商务谈判中的隐形作用。 2. 幽默的文化陷阱: 幽默,作为文化适应度的试金石,往往是跨文化交流中最危险的地带。本书通过大量案例分析了讽刺(Irony)、反讽(Sarcasm)和自嘲(Self-deprecation)在不同语境下的接收差异。一个在本地被视为机智的玩笑,如何可能在异文化中被解读为冒犯或智力上的轻视。作者强调,幽默的失败,往往暴露了文化模型之间底层逻辑的错位。 3. 媒介的偏见加载: 关注社交媒体和即时通讯工具如何成为“文化过滤镜”。人们倾向于在数字空间中寻找“同温层”,这种自我选择加剧了对外部群体的刻板印象。书中分析了表情符号(Emoji)和网络迷因(Meme)在全球传播中发生的“意义漂移”,以及这种漂移如何加剧不同群体间的认知偏差。 --- 第二部:身份的棱镜——流动性与归属感的拉扯 在全球化背景下,身份不再是单一、固定的标签,而是多重角色、多重忠诚的动态组合。《镜面下的他者》深入剖析了“边缘人”和“中间人”在身份重塑过程中所承受的心理压力。 1. “第三文化儿童”的身份编织: 聚焦那些在两种或多种文化环境中成长的个体,他们既不完全属于任何一个文化的原生群体,又在不同文化之间构建了独特的桥梁。本书细致描绘了他们在语言切换、价值排序和情感表达上的挑战,以及他们如何在流动的过程中,形成一种超越地域限制的、新型的“全球公民”身份。 2. 消费主义与文化挪用(Cultural Appropriation): 探讨了在全球供应链下,文化元素(如服装、音乐、哲学概念)如何被快速商业化和符号化。作者审视了当一个文化符号被“移植”到强势文化市场时,其原有的精神内涵是如何被稀释、误读甚至剥削的。这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对文化主权和意义归属的深刻追问。 3. 怀旧的陷阱: 随着文化交流的深入,人们对于“家乡文化”的理解也开始发生变化。本书探讨了“归乡者”在重返故土时所遭遇的“文化错位感”。他们发现,自己记忆中的文化已经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演化,而自己携带的“他者经验”又让原有的归属感变得疏离。这种怀旧与现实的脱节,是当代流动人口普遍面临的精神困境。 --- 第三部:权力与叙事——结构性差异的隐形壁垒 最后一部分将视角从个体经验提升到宏观结构层面,探讨了文化差异背后潜在的权力动态和叙事控制权。 1. “翻译”的意识形态: 本书认为,翻译不仅仅是语言层面的转换,更是文化权力关系的映射。作者通过对比不同语境下对同一历史事件或哲学概念的翻译选择,揭示了翻译者如何在无意中(或有意地)维护或颠覆现有的文化等级秩序。特别是对于那些缺乏强大文化输出能力的语言,其思想的“失真”风险更高。 2. 历史记忆的对撞: 聚焦于由历史叙事差异引发的国际关系紧张。当两个或多个文化群体对同一段历史拥有截然不同的“官方记忆”时,日常的交流如何能够避免被这些宏大的叙事所绑架?本书展示了在教育和媒体领域,对历史的重写和遗忘策略如何成为巩固身份认同、同时构建对外排斥性的工具。 3. 建立“互惠的倾听”: 作者在总结部分提出,克服深层文化冲突的关键,不在于寻找一个“共同的语言”或“普世价值”,而在于培养一种“互惠的倾听”能力——即愿意在理解对方的文化框架下,暂时悬置自身的评判标准,允许自身认知的边界被挑战。 --- 《镜面下的他者》 是一部邀请读者进行深度自我反思的读物。它用细致入微的观察和深刻的理论反思,描绘了当代世界中,理解“我们是谁”和“他们是谁”之间那面既反射自身又扭曲他者的镜子。它适合所有在全球化语境中努力工作、生活和思考的人士阅读。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艾琳.莫尔 Erin Moore


  美国人,在加州长大,哈佛大学毕业,曾担任美国出版社的编辑,专门引介英国书籍到美国,像畅销逾百万册的语文书《教唆熊猫开枪的「,」》就是由她担任编辑。莫尔的丈夫是英国人,她婚后与丈夫和两个孩子定居英国多年,因此对英美文化差异有很深刻的观察和体悟。  

译者简介

刘泗翰


  资深翻译,悠游于两种文字与文化之间,卖译为生逾二十年,译作有《四的法则》、《卡瓦利与克雷的神奇冒险》、《樱草巷的神秘人》、《陌生人的孩子》、《爱的哲学课》、《三郎》等三十余本。  
 

图书目录

推荐序

导言

Quite/相当

这个字让我们发现,美国人为什么真的喜欢「相当」,而英国人却只是相当喜欢「真的」而已。

Middle Class/中产阶级

这个字让我们发现,在阶级与金钱没有太紧密联系的英国,这是一个更稳定的阶级分类。

Moreish/一口接一口

这个字让我们我们意外地发现,原来英国人吃的巧克力比美国人还要更多。

Mufti/便服

这个字让我们发现,为什么英国人如此热爱制服。

Gobsmacked/瞠目结舌

英国的创意阶层用这个字佔据了美国媒体,还引进了新的俚语。

Trainers/运动鞋/教练

这个字让我们知道,美英两国同属世界最肥胖国度之列,尽管他们显然都很热衷健身运动。

Sorry/抱歉/遗憾

这个字让我们发现,英国人为什么拒绝为他们过度使用「抱歉」说抱歉。

Toilet/厕所用这个字

我们试图找回一个有用的古字(同时也劝阻别人不再使用粗鄙的字)。

Cheers/干杯/谢谢/再见

这个字让我们知道,为什么维多利亚女王会说:
「给我们的子民很多的啤酒,好的啤酒和便宜的啤酒,这样一来,他们就不会造反了。」

Knackered/累瘫了

用这个字,我们的孩子让大人变得集体迟钝。

Brolly/伞

因为这个字,雨,就来了,而且天天下雨,每、一、天都下雨。

Bespoke/量身打造

一个尊贵的古字却被俗人利用——不过,不是美国人。

Fortnight/两週

这个字让我们找到了,英国人比美国人休了更多——也更长的——假期的原因。

Clever/聪明

这个字让我们查觉到,贯穿两国之间,有一种共通的反智思绪。

Ginger/姜红色

这个字让古老的冲突与歧视持续至今,仍然让英国的红发族日子难过。

Dude/老兄

这个字呈现出美国人典型的随性自在,不过起源却是相当都会。

Partner/伴侣

这个字让一个美国移民发现:原来英国人含蓄沉默让她感到的挫败和沮丧,并非始终都是有道理的。

Proper/妥适的/真正的

这个字让我们知道,不论是人或事情,毋需矫揉做作,也能真正、妥适。

OK/没有关系

这个字显示出,美国人的认真与道德相对性,其实是一体的两面。

Whinge/嘀咕

这个字让人怀疑,英国人的「坚忍不拔」是否依然存在。

Bloody/他妈的

用这个字,我们一起骂人——也一起分享。

Scrappy/懒散/奋战不懈

这个字让我们发现,美式自嘲与英式自嘲之间的差异。

Pull/拉线/钓人

看到这个字,我们闭上眼睛、想着英格兰。

Shall/将要/可以

这个字,在美国很少听到不过在英国仍然有人说。

Sir/爵士

这个字,就是贤良正直之士拿到的那面锣(请容我稍后再解释这是什么)。

Yankee/洋基佬

从这个字,我们探究一个具有争议性的绰号是怎么来的,结果意外发现这个字跟吃的「派」竟然有关系。

Skint/身无分文/穷光蛋

这个字让我们看到,谈钱的禁忌,因为近几年来的经济衰退而逐渐消失。

Crimbo/剩蛋节

从这个字,我们跟着两岸共同的朋友查尔斯‧狄更斯,一起探究耶诞节属于异教的那一面。

Tips/小费

这个字代表着连反对者都捍卫的慷慨与体恤。

Tea/茶这个字显示这种饮料——及环绕其周围的种种仪式——比表面上看起来的还要更浓烈。

Way Out/出口/出路

为了这个字,莫尔家族来到了一个迷人的地方,然后就留在那里。

 

图书序言

导言
 
  英国和美国是由一种共同的语言分割而成的两个国家——这种说法由来已久,但是出处则不一而足,从萧伯纳到王尔德 都有。姑且不论这句话是谁说的,这种广为流传的说法其实小 看了这个问题。我认识一些美国人,只懂几句阿拉伯文就在中东大张旗鼓地创业做生意;懂的法文还填不满一个闪电泡芙, 却也能在巴黎轰轰烈烈地谈一场恋爱。那么,为什么美国人来 到了英国——一个语言完全相同的国度——却觉得如此的难以融入呢?又为什么曾经在地球最遥远的角落建立庞大帝国的英国人,又觉得美国如此的陌生呢?
 
  在英式英语和美式英语之间看似表面的差异底下,其实有更深层的历史与文化分歧,不是那么容易跨越的。搬到英国的美国人就像是卡通里面的大野狼,总是跑着、跑着就从悬崖跌到半空中,本来还不以为异,直到他发现 少了一点什么,这才出了问题;而少的那点什么,正是脚下的土地。有份不太科学的调查显示,一般的旅外人士大概要在六个月后,才会有那种跌落深渊的感觉。 从纽约搬到伦敦八年之后,我仍然有那种大野狼的感觉。
 
  英国人听到美国人在游戏场上替孩子们加油时,总是忍不住莞薾,因为他们只有在小孩子大便时才会说「Good job」;同样的,美国人听到英国人喊着「Well done」的时候,也会不禁想 笑,因为那是乡下老土在餐厅点排牛排时说的话。美国人一听 到什么「scheme」(方案),就自动警惕起来,因为在美式英语里,这个字眼有邪恶的含义,而英国人却毫无警觉地谈论他 们的「退休方案」或是「薪资方案」。我有位美国朋友在她们 公司的伦敦办事处里不经意地引起哄堂大笑,因为她说:「我 真的必须让我的 fanny 到运动中心动一动了。」(如果你不知道 这有什么好笑的,请参阅「便服」章节。)你甚至不需要讲到排洩物或是跟色情有关的事,就已经不小心得罪了别 人。在某些英国家庭里,讲到沙发,如果不用「sofa」,而是 用「couch」一词(或者更惨,用了「settee」),可能会被安上阶级歧视的罪名,但是你只有在不小心触犯了这些微妙的敏感神经之后,才会发现自己说错话了。对美国人来说,他们没有 这样的社会地雷,因为他们可以大摇大摆地无知下去,但是每 一个旅居海外的美国人都知道,无知并不是一种幸福。
 
  至于客居美国的英国人则比较不会犯这种失礼或失态的错误,因为他们大多都已经从电视、电影、广告和其他文化输出上,看到也学会了美式词汇与发音;尽管如此,实际来到美 国,仍然不免晕头转向。不只是因为美国人对英国人的特质已 经有某些既定的刻板印象,同时也因为英国人自己对美国人既有的刻板印象在一开始的时候不断地遭到冲撞与挑战,让人觉得疲惫不堪。我们低估了在同样讲英语的国家之间旅行可能遭 逢的文化冲击,结果只是咎由自取。等到新鲜感消失了之后, 思乡情绪就来得又快又勐。没有什么可以被视为理所当然的。 英国和美国之间存在着对彼此的崇拜与仇视。这样的紧 张关系非但不容易消弭,而且还会持续累积。BBC请大家提出他们认为最受诟病的美式英语,结果意见如雪片般飞来;反之,《纽约时报》则报导说美国人「对英式英语感到痴狂」。这种语言上的差 异,在词汇方面表现得最为明显,让我们得以更深入地探讨 我们的思维方式与自我认同。同一个字,在英国和美国,可 能会有不尽相同、甚或完全相反的意义(如:quite、proper、 middle-class);有些字只存在某一边的英语之中,而另外一边 则没有(如:mufti、bespoke、dude);有些字在一个国家备受吹捧,而在另外一国则遭到谩骂(如:whilst、awesome、shall);还有一些字则是在一国有另外一国所没有的弦外之音(如:sorry、smart、ginger)。有些字眼听起来是灰熊、灰熊英国的,但是美国人却不顾三七二十一地借来用了,而且还愈来愈常见,甚至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如:bloody、shag、bugger、cheers、godsmacked)。 对于讲英文的人来说,这些差异可能很有趣、很恼人,或是很困扰,但是有一点是确定的:不管我们走到哪里,这些差异都如影随行,成了我们的标签。这倒不失为一件好事,因为 语言的差异成就了我们的个人与文化认同,不但本身就很有意 思、很有价值也很好玩,而且也像是登山路径上的指标。如果 你忽略或是没有注意到这些差异,那么你讲的可能就变成了完全不一样的语言,当然会有坠入五里雾中的感觉。这本书是一本英美文化差异的指南,以语言为镜,探索我们使用的文字如何表现我们的特质及其背后的成因;这本书也是一本具体而微的文化史,更是旅外人士的生存指南——不论是旅居美国的英国人或是旅居英国的美国人。
 
  乔.昆南曾经写道:「哈英族跟色情一 样,都是一种你很难用言语形容的事情,但是如果你一看到, 就会知道。」我向来就是一个像那个样子的美国人,这也算是 家学渊源。我奶奶给我一本关于英国皇室的立体书,还跟我讲述了许多她们住在科滋渥时的故事,想必那是我爷爷在一生空军军旅生涯中最喜欢的一个服役地点,也是他过得最舒适的一 段生活。五岁那年,我一大清早就把我妈从床上挖起来,看黛 安娜王妃的婚礼转播;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当时穿的那件睡衣。
 
  十六年后,换成我妈把我叫醒,跟我说了在巴黎发生的那起意外消息。对某一群美国女人来说,或许看起来不太真实,或许 有点傻气甚或难堪,但是这些事件确实是我们孩堤时代的重要 里程碑;对那些天没亮就起床看着黛妃走进结婚礼堂的我们这 群人来说,我们心中充满希望与轻信童话的那个部分,也随着她葬礼的行列死亡了。
 
  如今,全世界的新世代都喜欢看皇室,也让纪念品的制造 商趁机大捞油水。英国人确实有许多值得让他们感到自豪之处,近年又刚刚庆祝剑桥公爵与夫人的婚礼,在自家国土上举办了奥运,女王登基的钻禧庆典,还有未来国王的诞生。在美国的哈英族也达到有史以来的新高;你一看到,就会知道。
 
  自从坐在奶奶的大腿上接受情感教育,已经悠悠过了三十余载;我在美英两地的大学念完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又嫁入了 一个英/美混合家庭,并且实现了成为英美双重公民的梦想之 后,请容我告诉你:在英国生活真的会耗损一个人的哈英情 怀。我以前喜爱的英国不是英国本身,而是理想中的英国。我 现在的感觉虽然仍属正面,但是却复杂了许多,主要依附在特定的人、经验以及跟我先生汤姆和两个孩子安妮与亨利共享的 伦敦日常生活环境。诚如在我搬来的第一年,在生活充满艰辛 颠簸的时候,有位好心人跟我说的:搬到一个新的国度还真 的非常(jolly)辛苦!住在英国的美国人始终都觉得自己是外地人,而且还未必完全得到别人的赏识―或是欢迎。这也不 无道理,因为旅居海外的美国人,尤其在伦敦,根本就一文不 值,而且很多年来一直都是如此。在休.沃波尔一九二五年出 版的作品《一位红发男子的画像》(Portrait  of  a  Man  with  Red Hair)中,一位客居异乡的美国人哈克尼斯在火车上听到一个英国人跟他说:「美国人那样糟蹋我们的国家,如果由我作主的话,一定要他们缴税。」
 
  「我就是美国人哪!」哈克尼斯无力地说。 那些到英国度假的美国人或许会感到很意外;他们到英国来,过了几个星期鲁莽的生活,探访他们预期会发现的事物: 传说中的礼貌与保守、过于自吹自擂的沉着坚强、守护伦敦塔的卫兵、大乌鸦、双层巴士、从不出错的伦敦计程车司机、莎 士比亚、温热的啤酒、酒馆里的午餐,还有下午茶。打勾,打 勾,打勾,打勾。所有的刻板印象都得到印证,最后还有一点 点时间去哈洛兹百货公司血拼,然后再赶赴希斯洛机场搭机回家。在此同时,有位英国朋友提出了一个极有见地又有说服力 的看法,他说英国人不论在文化上或气质上,其实都更像日本 人,而不是美国人。因此,一位外地人即使在这个国家住了几个月甚或几年,还是有可能无法穿透表层,深入了解本地人真正的生活与思考方式,还有他们说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虽然随着时间累积,我们会逐渐开始发现还有多少是自己不知道的事情,但是这样的认知其实也有帮助。我们两地英语中的相似之处可能会误导我们,反而是差异才会指引我们方向,协助我 们最后终于了解自己所处的地位。
 
  直到十九世纪,都还有人担心这两个国家会丧失彼此沟通的能力。诺亚.韦伯斯特就曾经预测:总有一天,美式英语会跟在英国讲的英语变得很不一样,一如瑞典语、荷兰语跟德语渐行渐远。所幸,这样的情况并未发生,反而出现了手足之间的激烈竞争。英国扮演冷静自持的大姐,一直努力忽略麻烦的小美国已经长大的事实,大到已经可以逼得她走投无路。
 
  考量到他们的历史渊源,说美国人其实并不是一直都这么崇尚英式英语,应该也不会让任何人感到意外。在一九二○年代初期,孟肯就对英语新词和使用这些新词的那一小撮「恋英派」阶级人士嗤之以鼻;他说,大部分的美国人都认为英国的一切都矫揉造作、没有男子气慨,又可笑至极。不过,早在美国观众迷上休.葛兰和丹尼尔.克雷格之前,孟肯说:「反而 是剧场提供了这些没有出过国的哈英族「有稳定供应的英国 腔,包括英式词汇和英式发音……因此,某个住在宾州阿尔图纳或是乔治亚州雅典市喜欢赶时髦、追逐英国风的美国人,才 会知道如何握手、喝汤、跟朋友打招唿、进入起居室,甚至正 确地唸出像路径(path)、秘书(secretary)、忧郁(melancholy) 和必要(necessarily)等词汇的发音,他们无非是模仿某位美国演员模仿某位英国演员模仿某位住在梅菲尔区的人说话的样 子。」如果这样的评论看似没来由的严苛残酷,那么不妨想想 这话是什么人说的;毕竟绝少有美式英语的支持者像孟肯这样 充满自信,或是像他一样坚定信仰美国式的个人主义。
 
  信不信由你,曾经有一段时间,英国游客还曾经对美式英语称赞不已呢。就在美国建国初期,在那里讲的英语听起来就有够古意盎然——没有自创一些新词来污染国人。可是不久之后,美国人也开始有了他们自己的新词——诸如:「快乐化」(happify)、「共结盟」(consociate)、「糟粕性」(dunderment) 等等——在英国人耳里听起来都荒谬至极。不过,当时的美国还太新、太年轻,尚不至于威胁到他们的文化和语言。
 
  现在,就没有什么人喜欢美式英语了。从第一部有声电影开始(早期美国电影开始大举入侵时,常会先译成英式英语),焦虑从那时就开始蔓延,担心美式英语的影响力。英国国家广播公司第四广播网「今日」(Today)节目中备受尊崇的主持人约翰.韩佛瑞斯就坦承,尽管英国人一再地跟自 说(法国人更常这样说),他们的语言已经变成世界的第二语言,但是他们都知道真正的国际通用语言其实是指美语,自然 而然地会产生一股怨气,觉得「我们的前殖民地偷走了我们的光环……这个语言本来就是『我们的』,因此他们对这个语言所做的任何事情都一定是非法变造。」这也难怪直到现在还有一些人认为在英国讲的英语才是母语,而在美国讲的英语只是 任性的孩子。其实不然。今天的英式英语就跟美式英语一样, 都是从十六世纪的英语演化出来的一种方言,没有哪一个可以自称比另外一个更接近其源头。
 
  现在我们仅存的虚荣感,就只剩下一些小小的差异了,因此比以前更专注在这些差异之上。我们可能会以为:愈来愈便 捷的海外旅行以及流通的国际新闻都有助于弭平语言中的这些差异,但是却反而让我们更意识到这些差异,说来还真是讽 刺。英式英语和美式英语互相激盪,不论你是予以拥抱或是刻 意回避,多半都是有自觉的行动。英文书籍或是电视节目进入 美国市场之后,总是固定会经过重制,以适应美国阅听人。《哈利波特》的套头毛线衣(jumpers)和比司吉(biscuits),到了美国就成了毛衣(sweater)和曲奇饼干(cookies);「办公室风云」干脆请美国演员(还有他们满嘴的美国腔) 来重拍。出版社和制作人都声称他们改编是为了让英国出口的 产品更容易被接受,但是很多美国人厌恶这样的做法,反而更渴望搜寻原版作品。如果他们不是为了寻找浸淫在异国文化的 机会,想要了解异国的特色与风情,又何必这样做呢?更不要 说是厚颜无耻地借用词汇来强化他们的文化威望——姑且称之 为「经典剧场症候群」(Masterpiece Theatre  Syndrome)吧。移植到美国之后还能或多或少完整存活下的节目―例如「唐顿庄园」——就是如此,因为这些节目与其 文化背景密不可分,而这正是美国人热爱他们的原因。(正如英国观众喜爱一些经典美国电视剧,如「火线重案组」〔The Wire〕和「绝命毒师」〔Breaking Bad〕等。)要到什么时候这 些出版社与好莱坞制作人才会知道这些差异本身就有其价值, 而不再荼毒他们呢?反之,我们应该好好地颂扬他们,而我所谓的「颂扬」,可绝对不是「模仿」。
 
  在本书中,我会纠正一些关于英美两国常见的错误观念, 还会解释一些幽微的差异,这些往往是参加十日旅行团的游 客在走马看花时会忽略掉的地方。其中一个最重要的误解就 是英国或英格兰(England)与不列颠(Britain)或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之间的差别。大不列颠包括三个国度: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斯;而联合王国,除了大不列颠之外,则 还包括了北爱尔兰。所以只有来自英格兰的人——这是联合王 国里最大的一个国度,佔总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四——才是英格兰人(English);而英国人(British)则可能是苏格兰人、威 尔斯人、爱尔兰人(来自北爱尔兰)或是英格兰人。同样的, 美国人虽然可以容忍英国人称他们为「洋基佬」(Yankee), 但其实他们对这个字有更狭隘的定义,而且还因地域不同而有 所出入。南方的美国人用「洋基佬」来形容北方人,而北方人 则用以形容新英格兰人——只有这里的美国人才会自认为是「洋基佬」。英美两国都是多元化的国度,有许多不同的地方口音与方言,更别说各地域在词汇上有不同的用法,这些差别都不可 能一一详述;不过,我们还是可以概括归纳到一定的程度,而 这正是我的作法。任何人想要寻找真相,总得从某个地方开始着手。
 
  我保证不偏袒任何一方——因为讲到手足,唯有如此才会 公平。我的忠诚跟我的语言一样,都是横跨大西洋两岸的;我拒绝选边站——至少不会永久的选择某一边。同时我也拒绝放 弃我的美国腔,虽然我也接纳了一些新词汇,而且也稍稍修 改语法结构以适应环境。使用英式拼法,就算没有到背叛祖国 那么严重的程度,总还是觉得拼错了。我公公完全能够理解; 他在搬到美国近四十年后,依然保留他的英国腔,可是他的兄 弟姊妹还是取笑他说,他们觉得这是彻底的背叛。有个(美 国)小孩曾经跟我婆婆说:「很遗憾莫尔先生有这种的残疾。」——指的是他有趣的口音;在一九八○年代亚历桑纳州的土桑 市,这是很少人罹患的一种语言残疾。我很想说,旅外人士过 得真是辛苦,但是这并非事实;我想我们看到了两个文化最好的一面才对。
 
  身为专替美国读者寻找并出版英国书籍的前编辑,我深谙这样的文化张力会产生多么丰硕的成果。我是一名热情又好奇的读者,也善于观察别人说话和我们彼此理解——或是误解——的方式。这个主题是个活动箭靶,也极度的主观,所以有时候你一定会有跟我不一样的看法;我只是希望这本书有助于美国人和英国人的沟通,或者至少能够了解为什么无法沟通。 如果你热爱语言到愿意为其争辩的程度;如果你喜欢旅 游、喜欢宅在家里或是喜欢其他的事;如果你正考虑搬到英国或美国;如果你自认是哈英族;或者你若是曾经想过:为什么没有一个类似的大字来形容那些热爱美国的英国人(哈美族〔Americanophile〕听起来像是含了满嘴的钉子,而哈洋基族〔Yankophile〕听起来真的不够庄严,有欠尊重)——那么,《这不是英语》正是你需要的书。这是一封写给两国的情书,他们对彼此的亏欠远远超过自己愿意承认的程度。

图书试读

Quite
相当
 
一个小小的副词修饰语能有多大的杀伤力?从「相当」这个字就可见一斑。这个字引起了种种混淆,造成求职者失业, 甚至心碎或是伤感,全都是因为美国人搞不懂其中微妙却致命的差别,让英国人骇然失色。
 
两个国家都用「 相当」 这个字来表示「 彻底」或「 完全」,这个意思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大约一三○○年,用在没有 程度之分的时候。如果你说一个人「相当赤裸」或是一个瓶 子「相当的空」,在美国人耳里听起来可能会觉得正式的有点奇怪,但是还不至于造成任何争议或误解。毕竟,赤裸就是赤裸,空就是空,没有程度上的差别。但是当「相当」这个字用 于修饰有程度之分的形容词时,例如:「妩媚动人」、「聪明」或「友善」,问题就来了。因为在这个时候,英国人把「相 当」视为一种修饰用词,而美国人却当作强调用语。在英式英文里,「相当」一词是指「还算」或「勉强称得上」,只有一 点点称赞的意味,却隐隐然带有负面的评价。可是对美国人来说,「相当」就是指「非常」,就是刻意强调、夸大形容词, 没有什么微言大义可言。
 
这一点也不奇怪吧?我们的刻板印象本来就是英国人敏锐纤细,而美国人则夸大成性,言过其实,只不过他们从以前一 直到现在都使用共同的词汇罢了。美国人对形容词的用法向来 夸张到破表,英国人刚到年轻的新大陆时,往往会被他们听 到的夸张语言吓到——像是「穷兇恶极」(rapscallionly)、「喧嚷嚣尘」(conbobberation)、「惊人爆勐」(helliferocious)之类的。这些字眼现在听起来冷僻,只是因为我们不熟悉而已;姑 且不论在美国荒野大西部是否广泛使用这些字眼,他们都让美 国人听起来像是粗鲁无文的坏蛋。每一个人——特别是美东的那些胆小鬼——都希望能够相信:美国人只是放荡不羁,管教得「相当」不好而已。
 
不过,这些词汇在「棒的不得了」(awesome)面前,就 相形失色了——这个字现在已经成了广泛用来嘲讽美国人夸张虚饰的当代典范。以前,只有上帝才能「棒的不得了」,现在连不怎么样的墨西哥卷饼也能「棒的不得了」。其实,这个字眼如果没有那么积极外销的话,倒也没有那么糟糕。在「都会辞典」网站(urbandictionary.com)上有一则贴文,形容「棒的不得了」是「美国人用来遮掩他们词汇严重贫乏的字眼, 像一张『狗皮膏药』(sticking plaster)一样」。讲到「狗皮膏 药」,不用多说,也知道贴文的人是英国人。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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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须承认,起初拿到《这不是英语:从语言看英美文化差异的第一手观察志》这本书时,它的书名确实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但并没有抱太高的期待。我以为它或许只是泛泛而谈,或者是一些陈词滥调的文化比较。然而,事实证明我错了,而且错得离谱。这本书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不是站在学者的角度,而是以一个真正“置身其中”的观察者的视角,用极其鲜活、接地气的语言,为我们揭示了英美文化之间那些常常被忽略的、却又至关重要的差异。比如,作者在探讨“个人空间”这一概念时,花了很长的篇幅来描述英国人在排队、乘坐公共交通时的“默契”和“边界感”,以及美国人在社交场合中那种相对更为开放和直接的接触方式。这种细节的捕捉,简直是神来之笔。我回想起自己曾经在伦敦和纽约的旅行经历,一些模糊的感受,在这本书里得到了清晰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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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英语:从语言看英美文化差异的第一手观察志》这本书,绝对是一本“读了就停不下来”的佳作。作者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扎实的文化功底,他用生动活泼的语言,将那些隐藏在日常交流中的文化密码一一解开。书中对于“反馈”方式的对比,让我受益匪浅。他指出,英国人更倾向于“含蓄”的反馈,有时甚至需要“解读”才能明白真实意思,而美国人则更喜欢“直接”和“明确”的反馈。这种差异,深刻影响着跨文化交流的效率和误解的可能性。我回想起自己曾经在和英美朋友交流时遇到的困惑,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对这种反馈方式的不理解。读完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就像是获得了一把解读英美文化的“万能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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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一个朋友的推荐下,才开始阅读《这不是英语:从语言看英美文化差异的第一手观察志》这本书的。坦白说,我一直对跨文化研究领域抱有浓厚的兴趣,但市面上大多数书籍要么过于学术化,要么流于表面。这本书却让我耳目一新。作者的笔触细腻且富有洞察力,他不是简单地列举两地文化的差异点,而是深入挖掘这些差异背后的文化根源和社会心理。书中关于“效率”与“过程”的探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对比了英国人做事时那种“不慌不忙”的条理性,以及美国人追求“速度”和“结果”的冲劲。这种差异,不仅仅体现在工作效率上,更延伸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用餐速度、决策过程,甚至是对待时间的态度。这本书让我意识到,我们常说的“文化差异”,其实是渗透在生活最细微之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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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名字真的非常有意思,“这不是英语”——乍一听,我以为它会是一本关于语言错误或者方言的纠正手册,但当我翻开它,却惊喜地发现,它所揭示的远不止于此。作者以一个极富洞察力的观察者身份,带领我们潜入英美文化那看似熟悉却又暗藏玄机的深处。这本书的魅力在于,它不是那种枯燥的学术论述,而是充满着生活气息的“第一手观察志”。我记得有一个章节,作者描述了英式下午茶和美式“咖啡 break”的巨大差异,不仅仅是饮品的种类,更重要的是它背后所承载的时间观念、社交礼仪,甚至是对“慢”与“快”生活节奏的理解。英式下午茶那种仪式感十足的慢悠悠,仿佛是对快节奏现代生活的一种温柔抵抗;而美式咖啡 break 则更像是高效工作模式下的能量补充站。作者的叙述生动有趣,像是邻家好友在聊天,将一个个细微的文化现象娓娓道来,让我们在会心一笑中,重新审视自己对英美文化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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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须说,《这不是英语:从语言看英美文化差异的第一手观察志》这本书,完全颠覆了我之前对英美文化的一些刻板印象。作者以一个极其敏锐的观察者身份,用极具感染力的笔触,带领我们走进英美文化的真实肌理。书中关于“道歉文化”的描写,尤其让我印象深刻。他指出,英国人几乎无处不在的“Sorry”,并非总是表示真正的歉意,更多时候是一种社交润滑剂,用来缓和气氛、避免尴尬。而美国人的“Sorry”则更具实质性,一旦说出口,往往意味着承认错误或承担责任。这种看似微小的语言差异,却折射出两国文化在人际交往中的不同哲学。读完这部分,我才恍然大悟,为什么在某些场合,英国人的“Sorry”让我觉得有些“多余”,而美国人的“Sorry”则让我感到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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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但《这不是英语:从语言看英美文化差异的第一手观察志》这本书,则将这个理论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作者以非凡的观察力和细腻的笔触,揭示了英美两国在语言使用背后的深层文化逻辑。书中关于“时间观念”的描写,让我印象深刻。他解释了英国人为何常常使用“just”来表达一种“刚刚好”或者“稍等片刻”的含蓄,以及美国人则更倾向于用“now”来强调即时性。这种看似微小的语言差别,却折射出两种文化在对待生活节奏、工作效率、甚至人生态度的根本不同。这本书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对“时间”的理解,也更深刻地理解了英美文化中的“缓”与“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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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这不是英语:从语言看英美文化差异的第一手观察志》,真是一本能让人“跌破眼镜”的书。我原本以为我会读到一些关于英语发音、语法上的微妙差别,但没想到,语言只是作者切入文化的“钥匙”。他通过对日常对话、肢体语言、甚至是一些约定俗成的表达方式的细致描摹,勾勒出了英美两国人民截然不同的思维模式和价值取向。例如,书中关于“英式幽默”和“美式幽默”的对比,简直是我的“启蒙”。我一直觉得英式幽默很“冷”,总有点云里雾里,而美式幽默则直白热情。作者解释了这背后的原因,英国人倾向于自嘲、讽刺和含蓄的表达,而美国人则更偏爱直接、夸张和肢体化的笑点。这种差异,不仅仅是笑点的问题,更是两国人民在沟通方式、人际交往乃至社会价值观上的体现。读完这部分,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些看似无伤大雅的笑话,竟然蕴含着如此深厚的文化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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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 इंग्र:从语言看英美文化差异的第一手观察志》这本书,绝对是一次思维的“洗礼”。作者以其独特的视角和扎实的功底,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通往英美文化深处的大门。他没有用宏大的叙事,而是从最细微的语言现象入手,抽丝剥茧地揭示了两种文化在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上的巨大差异。书中关于“同意”与“不同意”的表达方式,让我大开眼界。他解释了英国人是如何通过“Well, that’s an interesting point”来婉转地表达不同意见,而美国人则更习惯于直接说“I disagree”或“I don't think so”。这种差异,不仅仅是语言习惯,更是两种文化在处理冲突、维护人际关系方面的策略不同。读完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像是获得了“文化翻译器”,能够更准确地理解英美人的言外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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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英语:从语言看英美文化差异的第一手观察志》这本书,与其说是一本介绍文化差异的书,不如说是一场关于“看见”的盛宴。作者以一个旁观者清的视角,又充满了参与者的温度,为我们剥开了英美文化层层叠叠的外衣,让我们看到了那些不被语言所直接表达的、更深层次的共识与分歧。比如,他在书中描写了英美两国在“礼貌”表达上的差异,英国人的“Sorry”不仅仅是道歉,更是一种缓冲、一种避免冲突的润滑剂,而美国人的“Excuse me”则更多地是一种请求允许。这种细微之处,反映了两种文化在人际互动中对“和谐”和“效率”的不同侧重。读到这里,我才猛然醒悟,原来自己一直以来对英美人际交往中的一些困惑,在这本书里得到了最贴切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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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翻开《这不是英语:从语言看英美文化差异的第一手观察志》这本书的时候,我抱着一种“看看老调重弹”的心态。然而,这本书的深度和广度,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作者没有停留在对英美文化表面现象的描述,而是像一个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一样,通过语言这个独特的切入点,深入剖析了两种文化在价值观、思维方式、社会结构等方面的根本差异。书中的一个章节,详细阐述了英美两国在“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光谱上的位置,以及这种差异如何在语言表达、社交习惯、甚至法律体系中得到体现。例如,英国人倾向于使用更委婉、更间接的语言来表达否定,而美国人则更习惯于直截了当。这种差异,不仅仅是说话方式的不同,更是两种文化对个人权利和社会责任的理解差异的折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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