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英語:從語言看英美文化差異的第一手觀察誌

這不是英語:從語言看英美文化差異的第一手觀察誌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原文作者: Erin Moore
圖書標籤:
  • 文化差異
  • 語言學
  • 英美文化
  • 跨文化交流
  • 觀察筆記
  • 英語學習
  • 文化研究
  • 社會語言學
  • 遊記
  • 非英語母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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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描述

【具體而微的迷你文化史】╳【旅外人士的生存指南】
【英/美語學習者的教戰守策】╳【寫給英/美文化愛好者的情書】

  從單字開始,飽覽英/美語間的傲慢與偏見。
  以語言為鏡,一窺英/美文化的愛恨情仇。


  ◆ 英國人不論在文化上或氣質上,其實都更像日本人,而不是美國人?
  ◆ 英國貴族學校的學生,說起話來其實不像《唐頓莊園》,還比較像毒販?
  ◆ OK這個字是怎麼來的?又是如何代錶瞭一種美式生活哲學?
  ◆ 哪個字堪稱是髒話界的黑色小禮服,既經典又普及,能橫跨大西洋兩岸?
  ◆ 美國人對哪個字上瞭癮、又愛又怕?
  ◆ 會讓英美兩國人共同蹙起眉頭、避之唯恐不及的,又是哪個字眼呢?
  ◆ Quite這個小小的副詞修飾語能有多大的殺傷力?它是怎麼造成求職者失業,甚至讓許多人心碎傷感?
  ◆ 英國人平均一輩子要講一百九十萬次的抱歉,這個字就有十幾種不同的語調和說法,其中隻有一種是真的錶示『對不起』?

  當自由女神撞上大笨鍾,會擦齣什麼樣的火花?

  《哈利波特》的套頭毛綫衣(jumpers)和比司吉(biscuits),到瞭美國就成瞭毛衣(sweater)和麯奇餅乾(cookies),而美國人所發音的「cheers」總是令英國人聽瞭渾身不舒服,但英美語中間的差異,就僅止於拼字和發音的不同嗎?英美文化之間的隔閡,其實比我們想像中的要深!甚至直到十九世紀,都還有人擔心這兩個國傢有一天會喪失彼此溝通的能力,韋氏(Webster)英語大字典的編纂人韋伯斯特甚至曾預言英語和美語會像德語和荷蘭語那樣漸行漸遠,所幸並沒有發生,而英/美語每一個錶象上的差異,其實都是一扇窗,可以讓我們深入探索兩國曆史和迷人的文化。

  無論是哪種讀者——

  ✓ 必須與英美人士溝通,想避免「語言事故」發生
  ✓ 是戀英癖或戀美癖患者,想尋求治療或加重病情
  ✓ 渴望破除或印證自己的英美刻闆印象
  ✓ 熱愛語言,對遣詞用字有潔癖

  都將因自己對英美文化的誤解暗暗心驚、也會為兩國人對彼此的各種傲慢與偏見捧腹大笑,更將走上一趟淋灕盡緻的英美文化之旅。

  資深文化人艾琳.莫爾親身經曆英美文化之間的衝擊並貼身觀察兩種語言的激盪,她潛心鑽研語言如何錶現齣使用者的特質及其背後的成因,道盡英/美語之間的愛恨情仇。本書共三十一個章節,每章都以一個單字齣發,旁徵博引、深入淺齣探討飲食、階級、婚姻、性彆、教育……諸多層麵,內容機智詼諧,深具洞察力。

各界好評推薦(依姓氏筆畫排列)

  何獻瑞(背包客棧站長)
  林函臻(《這樣發音超標準》作者)
  鬍培菱(外文書書評傢)
  韋佳德(藝人、作傢)
  範瑋琪(歌手)
  許毓仁(TEDxTaipei 共同創辦人、立法委員)
  曾麗玲(颱大外文係教授兼主任)
  瑞鞦(瑞鞦空姐教室執行長)
  廖柏森(颱師大翻譯研究所教授兼文學院副院長)
  劉軒(暢銷作傢)
  謝靜雯(資深英文譯者)
  譚光磊(國際版權經紀人)

  ★ 暢銷逾百萬冊語文書《教唆熊貓開槍的「,」 》作者琳恩.特魯斯,撰寫序言,盛情推薦!

  「很多人都知道,飛越大西洋兩岸可能相當不舒服——而『相當』一詞又不一定是你心裏所認定的意思,這一點更是雪上加霜。風趣幽默、聰明慧黠,觀察力又敏銳到令人有些憂心的作者,寫瞭這本精彩的指南,娓娓道齣英語的兩個分支之間的差異,從頭到尾都讓我驚艷不已。身為一個英國人,我會說:『喔,啵棒的(Oh, jolly well done)!』不過,我也想再加一句:『乾得好(Good job)!』」 ——琳恩.特魯斯,《教唆熊貓開槍的「,」:一次學會英文標點符號》作者

  曾在美國留學九年的我,得知要隨著先生一起搬去英國時一點也不緊張。我信誓旦旦的覺得英國生活跟美國生活除瞭「發音腔調」外,其它的肯定沒什麼差彆。直到我人抵達英國、融入當地生活後纔發現,我錯得離譜!《這不是英語》不隻點齣英美語單字用法的差異,也藉由語言來探索兩國的特質與國傢風情。喜歡英美語或文化的你,不能錯過這本交戰守策! ——林函臻,《這樣發音超標準,跟著留學正妹說齣道地美國腔》作者

  我在大學任教之時,發現一件有趣的事,最令學英文的同學摸不著頭緒的不是文法,也不是發音,而是英美兩地在英文用法方麵有何差彆。本書機智詼諧,又具洞察力。簡單易懂,可稱學英語的必備教材。這本書不僅適閤正在大學、補習班等地學英語的人,也適閤所有對英美語感興趣的人。雖有諸多相似的書籍已上市過,但本書卻與眾不同,其優點在於內文的係統性結構以及深入淺齣的探討。 ——韋佳德(藝人、作傢)

  一翻書看到「biscuits」、「cookies」我特彆有種坐時光機迴到過去的感覺。小時候因為父親工作,我在南非生活瞭幾年。南非早期為英國殖民地,使用的官方語言是正統英語,習慣的一直是英式的使用詞匯,直到我高中迴到颱灣接觸瞭美式英文纔發現原來英文有分地區性的。這本書的作者透過譯義詞匯的方式,介紹英美文化的不同演變,提供讀者不同的角度重新認識這個語言,瞭解背後的文化意義,纔能將詞匯使用得更貼切。嚮正在學習英文及喜愛英美文化的朋友們推薦這本難得有趣的書籍。 ——瑞鞦(瑞鞦空姐教室執行長)

  這本語言文化觀察誌精采風趣,令人不忍釋捲。展讀本書,享受一場驚喜連連的文化洗禮吧! ——謝靜雯(資深英文譯者)

  莫爾寫瞭一本絕對易讀、聰明(這十足是美國人說的意思)又發人深省的作品,輕鬆地打破瞭讓美國人和英國人引為詬病的文化刻闆印象。 ——《齣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

  佛羅裏達長大,目前定居倫敦的作者首度登颱,一齣手就對水池兩岸特定俚語用法的重要性提齣生動風趣、有時又帶有一點無厘頭的研究……輕鬆活潑又自我調侃的風格,引人入勝。 ——《柯剋斯評論》(Kirkus)

  聰穎、慧黠,完全投入。——《書商》雜誌(Bookseller)

  生動活潑,發人深省。 ——《每日鏡報》(The Daily Mail)

  資訊豐富,又貼近個人,有時候趣味橫生……的確,我用來形容這本書的詞彚正是『迷人』。 ——《泰晤士報》(The Times)

  「這本書讓我為之瘋狂!但是我的意思不是美國人說的『憤怒抓狂』,而是英國人說的『狂熱、瞠目結舌』。關於英語和美語之間的障礙,已經有許多論述,但是跟其他人比起來,艾琳.莫爾讓這個主題更多瞭一點人味。」 ——理察.李德羅(Richard Lederer),《苦澀的英語》(Anguished English)作者

  「分隔英美兩地的汪洋裏,充斥著語言事故的殘骸與文化波濤。可是艾琳.莫爾對這片凶險水域的研究卻是平靜的令人心安,又極度風趣。有關當局應該把她的書掛在邊界海關。」 ——賽門.加菲爾德(Simon Garfield),《紐約時報》暢銷書《字體故事》(Just My Type)作者

  「《這不是英文》一書風趣幽默,又提齣深刻的見解,令人驚喜萬分!艾琳.莫爾在書中揭示瞭:語言最事關緊要的不是我們說瞭些什麼,而是我們想錶達什麼意思——以及其他人聽到瞭些什麼。這本書講的不隻是我們語言中不尋常的稀奇古怪之處,更是文化與潛規則的假設對文字定義所帶來的睏擾。」 ——約翰.波拉剋(John Pollack),《雙關語照常升起》(The Pun Also Rises)與《捷徑》(Shortcut)作者

  「艾琳‧莫爾說起語言來,既有權威又風趣十足,泰然自若地給瞭字源、逆構詞,還有混成詞。然而,她的書名更是賣弄瞭一下文字遊戲:《這不是英文》的內容並不是真的跟文字有關——而是關於她可以自稱為故鄉的兩個國傢之間的微妙差異。」 ——康斯晝.賀爾(Constance Hale),《罪惡與造句法》(Sin and Syntax)和《惑迷砸吻:生動的動詞》(Vex, Hex, Smash, Smooch)作者

  莫爾對語言毫無保留的熱情,讓這本書讀起來趣味洋溢。 ——《瓊斯夫人》雜誌(Mother Jones)  
穿越“誤解之牆”:一部關於全球化時代跨文化溝通的深度觀察 書名: 《鏡麵下的他者:全球化語境中文化衝突與身份重塑的實錄》 作者: [此處留空,或設一個符閤主題的筆名,例如:陳未央] 齣版社: [此處留空,或設一個符閤主題的齣版社名稱,例如:遠帆文化] --- 內容簡介 在信息如同潮水般席捲一切的二十一世紀,我們比任何時代都更頻繁地麵臨著“他者”。然而,看似無縫連接的互聯網和日益頻繁的國際往來,並未必然帶來理解的深化。相反,許多微妙的摩擦、根深蒂固的偏見,以及在身份認同層麵産生的深刻斷裂,正日益成為全球化進程中的顯著特徵。 《鏡麵下的他者:全球化語境中文化衝突與身份重塑的實錄》不是一本宏大的理論專著,而是一份深入一綫、充滿洞察力的田野觀察筆記。作者以人類學傢般的敏銳和記者般的求真精神,聚焦於全球化浪潮中,不同文化背景的個體在工作、生活、社交網絡乃至個人情感領域中,所經曆的那些“不言之喻”的碰撞與調適。 本書的核心議題在於探討:在全球化加速重塑地緣政治和經濟格局的同時,個體如何錨定自己的文化身份?在跨越物理界限的同時,我們如何處理心理和象徵意義上的“邊界感”? 全書分為三個相互關聯的部分,層層遞進地剖析瞭現代跨文化接觸的復雜麵嚮。 --- 第一部:符號的迷宮——日常語境中的意義錯位 這一部分著重考察那些看似微不足道,實則承載著巨大文化重量的日常符號和行為模式。作者沒有停留在錶麵對習俗的描述,而是深入挖掘這些行為背後的曆史積澱和集體潛意識。 1. 空間倫理的無聲較量: 探討瞭不同文化對於“私人空間”和“公共領域”的界定差異。書中記錄瞭在跨國辦公環境中,一個簡單的“站位”或“握手時機”如何能瞬間激活深層的權力結構和不信任感。例如,作者對比瞭“等待”在東亞文化與地中海文化中截然不同的時間價值,以及這種差異在商務談判中的隱形作用。 2. 幽默的文化陷阱: 幽默,作為文化適應度的試金石,往往是跨文化交流中最危險的地帶。本書通過大量案例分析瞭諷刺(Irony)、反諷(Sarcasm)和自嘲(Self-deprecation)在不同語境下的接收差異。一個在本地被視為機智的玩笑,如何可能在異文化中被解讀為冒犯或智力上的輕視。作者強調,幽默的失敗,往往暴露瞭文化模型之間底層邏輯的錯位。 3. 媒介的偏見加載: 關注社交媒體和即時通訊工具如何成為“文化過濾鏡”。人們傾嚮於在數字空間中尋找“同溫層”,這種自我選擇加劇瞭對外部群體的刻闆印象。書中分析瞭錶情符號(Emoji)和網絡迷因(Meme)在全球傳播中發生的“意義漂移”,以及這種漂移如何加劇不同群體間的認知偏差。 --- 第二部:身份的棱鏡——流動性與歸屬感的拉扯 在全球化背景下,身份不再是單一、固定的標簽,而是多重角色、多重忠誠的動態組閤。《鏡麵下的他者》深入剖析瞭“邊緣人”和“中間人”在身份重塑過程中所承受的心理壓力。 1. “第三文化兒童”的身份編織: 聚焦那些在兩種或多種文化環境中成長的個體,他們既不完全屬於任何一個文化的原生群體,又在不同文化之間構建瞭獨特的橋梁。本書細緻描繪瞭他們在語言切換、價值排序和情感錶達上的挑戰,以及他們如何在流動的過程中,形成一種超越地域限製的、新型的“全球公民”身份。 2. 消費主義與文化挪用(Cultural Appropriation): 探討瞭在全球供應鏈下,文化元素(如服裝、音樂、哲學概念)如何被快速商業化和符號化。作者審視瞭當一個文化符號被“移植”到強勢文化市場時,其原有的精神內涵是如何被稀釋、誤讀甚至剝削的。這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對文化主權和意義歸屬的深刻追問。 3. 懷舊的陷阱: 隨著文化交流的深入,人們對於“傢鄉文化”的理解也開始發生變化。本書探討瞭“歸鄉者”在重返故土時所遭遇的“文化錯位感”。他們發現,自己記憶中的文化已經隨著時代的變遷而演化,而自己攜帶的“他者經驗”又讓原有的歸屬感變得疏離。這種懷舊與現實的脫節,是當代流動人口普遍麵臨的精神睏境。 --- 第三部:權力與敘事——結構性差異的隱形壁壘 最後一部分將視角從個體經驗提升到宏觀結構層麵,探討瞭文化差異背後潛在的權力動態和敘事控製權。 1. “翻譯”的意識形態: 本書認為,翻譯不僅僅是語言層麵的轉換,更是文化權力關係的映射。作者通過對比不同語境下對同一曆史事件或哲學概念的翻譯選擇,揭示瞭翻譯者如何在無意中(或有意地)維護或顛覆現有的文化等級秩序。特彆是對於那些缺乏強大文化輸齣能力的語言,其思想的“失真”風險更高。 2. 曆史記憶的對撞: 聚焦於由曆史敘事差異引發的國際關係緊張。當兩個或多個文化群體對同一段曆史擁有截然不同的“官方記憶”時,日常的交流如何能夠避免被這些宏大的敘事所綁架?本書展示瞭在教育和媒體領域,對曆史的重寫和遺忘策略如何成為鞏固身份認同、同時構建對外排斥性的工具。 3. 建立“互惠的傾聽”: 作者在總結部分提齣,剋服深層文化衝突的關鍵,不在於尋找一個“共同的語言”或“普世價值”,而在於培養一種“互惠的傾聽”能力——即願意在理解對方的文化框架下,暫時懸置自身的評判標準,允許自身認知的邊界被挑戰。 --- 《鏡麵下的他者》 是一部邀請讀者進行深度自我反思的讀物。它用細緻入微的觀察和深刻的理論反思,描繪瞭當代世界中,理解“我們是誰”和“他們是誰”之間那麵既反射自身又扭麯他者的鏡子。它適閤所有在全球化語境中努力工作、生活和思考的人士閱讀。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艾琳.莫爾 Erin Moore


  美國人,在加州長大,哈佛大學畢業,曾擔任美國齣版社的編輯,專門引介英國書籍到美國,像暢銷逾百萬冊的語文書《教唆熊貓開槍的「,」》就是由她擔任編輯。莫爾的丈夫是英國人,她婚後與丈夫和兩個孩子定居英國多年,因此對英美文化差異有很深刻的觀察和體悟。  

譯者簡介

劉泗翰


  資深翻譯,悠遊於兩種文字與文化之間,賣譯為生逾二十年,譯作有《四的法則》、《卡瓦利與剋雷的神奇冒險》、《櫻草巷的神秘人》、《陌生人的孩子》、《愛的哲學課》、《三郎》等三十餘本。  
 

圖書目錄

推薦序

導言

Quite/相當

這個字讓我們發現,美國人為什麼真的喜歡「相當」,而英國人卻隻是相當喜歡「真的」而已。

Middle Class/中産階級

這個字讓我們發現,在階級與金錢沒有太緊密聯係的英國,這是一個更穩定的階級分類。

Moreish/一口接一口

這個字讓我們我們意外地發現,原來英國人吃的巧剋力比美國人還要更多。

Mufti/便服

這個字讓我們發現,為什麼英國人如此熱愛製服。

Gobsmacked/瞠目結舌

英國的創意階層用這個字佔據瞭美國媒體,還引進瞭新的俚語。

Trainers/運動鞋/教練

這個字讓我們知道,美英兩國同屬世界最肥胖國度之列,盡管他們顯然都很熱衷健身運動。

Sorry/抱歉/遺憾

這個字讓我們發現,英國人為什麼拒絕為他們過度使用「抱歉」說抱歉。

Toilet/廁所用這個字

我們試圖找迴一個有用的古字(同時也勸阻彆人不再使用粗鄙的字)。

Cheers/乾杯/謝謝/再見

這個字讓我們知道,為什麼維多利亞女王會說:
「給我們的子民很多的啤酒,好的啤酒和便宜的啤酒,這樣一來,他們就不會造反瞭。」

Knackered/纍癱瞭

用這個字,我們的孩子讓大人變得集體遲鈍。

Brolly/傘

因為這個字,雨,就來瞭,而且天天下雨,每、一、天都下雨。

Bespoke/量身打造

一個尊貴的古字卻被俗人利用——不過,不是美國人。

Fortnight/兩週

這個字讓我們找到瞭,英國人比美國人休瞭更多——也更長的——假期的原因。

Clever/聰明

這個字讓我們查覺到,貫穿兩國之間,有一種共通的反智思緒。

Ginger/薑紅色

這個字讓古老的衝突與歧視持續至今,仍然讓英國的紅發族日子難過。

Dude/老兄

這個字呈現齣美國人典型的隨性自在,不過起源卻是相當都會。

Partner/伴侶

這個字讓一個美國移民發現:原來英國人含蓄沉默讓她感到的挫敗和沮喪,並非始終都是有道理的。

Proper/妥適的/真正的

這個字讓我們知道,不論是人或事情,毋需矯揉做作,也能真正、妥適。

OK/沒有關係

這個字顯示齣,美國人的認真與道德相對性,其實是一體的兩麵。

Whinge/嘀咕

這個字讓人懷疑,英國人的「堅忍不拔」是否依然存在。

Bloody/他媽的

用這個字,我們一起罵人——也一起分享。

Scrappy/懶散/奮戰不懈

這個字讓我們發現,美式自嘲與英式自嘲之間的差異。

Pull/拉綫/釣人

看到這個字,我們閉上眼睛、想著英格蘭。

Shall/將要/可以

這個字,在美國很少聽到不過在英國仍然有人說。

Sir/爵士

這個字,就是賢良正直之士拿到的那麵鑼(請容我稍後再解釋這是什麼)。

Yankee/洋基佬

從這個字,我們探究一個具有爭議性的綽號是怎麼來的,結果意外發現這個字跟吃的「派」竟然有關係。

Skint/身無分文/窮光蛋

這個字讓我們看到,談錢的禁忌,因為近幾年來的經濟衰退而逐漸消失。

Crimbo/剩蛋節

從這個字,我們跟著兩岸共同的朋友查爾斯‧狄更斯,一起探究耶誕節屬於異教的那一麵。

Tips/小費

這個字代錶著連反對者都捍衛的慷慨與體恤。

Tea/茶這個字顯示這種飲料——及環繞其周圍的種種儀式——比錶麵上看起來的還要更濃烈。

Way Out/齣口/齣路

為瞭這個字,莫爾傢族來到瞭一個迷人的地方,然後就留在那裏。

 

圖書序言

導言
 
  英國和美國是由一種共同的語言分割而成的兩個國傢——這種說法由來已久,但是齣處則不一而足,從蕭伯納到王爾德 都有。姑且不論這句話是誰說的,這種廣為流傳的說法其實小 看瞭這個問題。我認識一些美國人,隻懂幾句阿拉伯文就在中東大張旗鼓地創業做生意;懂的法文還填不滿一個閃電泡芙, 卻也能在巴黎轟轟烈烈地談一場戀愛。那麼,為什麼美國人來 到瞭英國——一個語言完全相同的國度——卻覺得如此的難以融入呢?又為什麼曾經在地球最遙遠的角落建立龐大帝國的英國人,又覺得美國如此的陌生呢?
 
  在英式英語和美式英語之間看似錶麵的差異底下,其實有更深層的曆史與文化分歧,不是那麼容易跨越的。搬到英國的美國人就像是卡通裏麵的大野狼,總是跑著、跑著就從懸崖跌到半空中,本來還不以為異,直到他發現 少瞭一點什麼,這纔齣瞭問題;而少的那點什麼,正是腳下的土地。有份不太科學的調查顯示,一般的旅外人士大概要在六個月後,纔會有那種跌落深淵的感覺。 從紐約搬到倫敦八年之後,我仍然有那種大野狼的感覺。
 
  英國人聽到美國人在遊戲場上替孩子們加油時,總是忍不住莞薾,因為他們隻有在小孩子大便時纔會說「Good job」;同樣的,美國人聽到英國人喊著「Well done」的時候,也會不禁想 笑,因為那是鄉下老土在餐廳點排牛排時說的話。美國人一聽 到什麼「scheme」(方案),就自動警惕起來,因為在美式英語裏,這個字眼有邪惡的含義,而英國人卻毫無警覺地談論他 們的「退休方案」或是「薪資方案」。我有位美國朋友在她們 公司的倫敦辦事處裏不經意地引起哄堂大笑,因為她說:「我 真的必須讓我的 fanny 到運動中心動一動瞭。」(如果你不知道 這有什麼好笑的,請參閱「便服」章節。)你甚至不需要講到排洩物或是跟色情有關的事,就已經不小心得罪瞭彆 人。在某些英國傢庭裏,講到沙發,如果不用「sofa」,而是 用「couch」一詞(或者更慘,用瞭「settee」),可能會被安上階級歧視的罪名,但是你隻有在不小心觸犯瞭這些微妙的敏感神經之後,纔會發現自己說錯話瞭。對美國人來說,他們沒有 這樣的社會地雷,因為他們可以大搖大擺地無知下去,但是每 一個旅居海外的美國人都知道,無知並不是一種幸福。
 
  至於客居美國的英國人則比較不會犯這種失禮或失態的錯誤,因為他們大多都已經從電視、電影、廣告和其他文化輸齣上,看到也學會瞭美式詞匯與發音;盡管如此,實際來到美 國,仍然不免暈頭轉嚮。不隻是因為美國人對英國人的特質已 經有某些既定的刻闆印象,同時也因為英國人自己對美國人既有的刻闆印象在一開始的時候不斷地遭到衝撞與挑戰,讓人覺得疲憊不堪。我們低估瞭在同樣講英語的國傢之間旅行可能遭 逢的文化衝擊,結果隻是咎由自取。等到新鮮感消失瞭之後, 思鄉情緒就來得又快又猛。沒有什麼可以被視為理所當然的。 英國和美國之間存在著對彼此的崇拜與仇視。這樣的緊 張關係非但不容易消弭,而且還會持續纍積。BBC請大傢提齣他們認為最受詬病的美式英語,結果意見如雪片般飛來;反之,《紐約時報》則報導說美國人「對英式英語感到癡狂」。這種語言上的差 異,在詞匯方麵錶現得最為明顯,讓我們得以更深入地探討 我們的思維方式與自我認同。同一個字,在英國和美國,可 能會有不盡相同、甚或完全相反的意義(如:quite、proper、 middle-class);有些字隻存在某一邊的英語之中,而另外一邊 則沒有(如:mufti、bespoke、dude);有些字在一個國傢備受吹捧,而在另外一國則遭到謾罵(如:whilst、awesome、shall);還有一些字則是在一國有另外一國所沒有的弦外之音(如:sorry、smart、ginger)。有些字眼聽起來是灰熊、灰熊英國的,但是美國人卻不顧三七二十一地藉來用瞭,而且還愈來愈常見,甚至不知道自己說瞭些什麼(如:bloody、shag、bugger、cheers、godsmacked)。 對於講英文的人來說,這些差異可能很有趣、很惱人,或是很睏擾,但是有一點是確定的:不管我們走到哪裏,這些差異都如影隨行,成瞭我們的標簽。這倒不失為一件好事,因為 語言的差異成就瞭我們的個人與文化認同,不但本身就很有意 思、很有價值也很好玩,而且也像是登山路徑上的指標。如果 你忽略或是沒有注意到這些差異,那麼你講的可能就變成瞭完全不一樣的語言,當然會有墜入五裏霧中的感覺。這本書是一本英美文化差異的指南,以語言為鏡,探索我們使用的文字如何錶現我們的特質及其背後的成因;這本書也是一本具體而微的文化史,更是旅外人士的生存指南——不論是旅居美國的英國人或是旅居英國的美國人。
 
  喬.昆南曾經寫道:「哈英族跟色情一 樣,都是一種你很難用言語形容的事情,但是如果你一看到, 就會知道。」我嚮來就是一個像那個樣子的美國人,這也算是 傢學淵源。我奶奶給我一本關於英國皇室的立體書,還跟我講述瞭許多她們住在科滋渥時的故事,想必那是我爺爺在一生空軍軍旅生涯中最喜歡的一個服役地點,也是他過得最舒適的一 段生活。五歲那年,我一大清早就把我媽從床上挖起來,看黛 安娜王妃的婚禮轉播;我到現在都還記得當時穿的那件睡衣。
 
  十六年後,換成我媽把我叫醒,跟我說瞭在巴黎發生的那起意外消息。對某一群美國女人來說,或許看起來不太真實,或許 有點傻氣甚或難堪,但是這些事件確實是我們孩堤時代的重要 裏程碑;對那些天沒亮就起床看著黛妃走進結婚禮堂的我們這 群人來說,我們心中充滿希望與輕信童話的那個部分,也隨著她葬禮的行列死亡瞭。
 
  如今,全世界的新世代都喜歡看皇室,也讓紀念品的製造 商趁機大撈油水。英國人確實有許多值得讓他們感到自豪之處,近年又剛剛慶祝劍橋公爵與夫人的婚禮,在自傢國土上舉辦瞭奧運,女王登基的鑽禧慶典,還有未來國王的誕生。在美國的哈英族也達到有史以來的新高;你一看到,就會知道。
 
  自從坐在奶奶的大腿上接受情感教育,已經悠悠過瞭三十餘載;我在美英兩地的大學念完十九世紀英國文學,又嫁入瞭 一個英/美混閤傢庭,並且實現瞭成為英美雙重公民的夢想之 後,請容我告訴你:在英國生活真的會耗損一個人的哈英情 懷。我以前喜愛的英國不是英國本身,而是理想中的英國。我 現在的感覺雖然仍屬正麵,但是卻復雜瞭許多,主要依附在特定的人、經驗以及跟我先生湯姆和兩個孩子安妮與亨利共享的 倫敦日常生活環境。誠如在我搬來的第一年,在生活充滿艱辛 顛簸的時候,有位好心人跟我說的:搬到一個新的國度還真 的非常(jolly)辛苦!住在英國的美國人始終都覺得自己是外地人,而且還未必完全得到彆人的賞識―或是歡迎。這也不 無道理,因為旅居海外的美國人,尤其在倫敦,根本就一文不 值,而且很多年來一直都是如此。在休.沃波爾一九二五年齣 版的作品《一位紅發男子的畫像》(Portrait  of  a  Man  with  Red Hair)中,一位客居異鄉的美國人哈剋尼斯在火車上聽到一個英國人跟他說:「美國人那樣糟蹋我們的國傢,如果由我作主的話,一定要他們繳稅。」
 
  「我就是美國人哪!」哈剋尼斯無力地說。 那些到英國度假的美國人或許會感到很意外;他們到英國來,過瞭幾個星期魯莽的生活,探訪他們預期會發現的事物: 傳說中的禮貌與保守、過於自吹自擂的沉著堅強、守護倫敦塔的衛兵、大烏鴉、雙層巴士、從不齣錯的倫敦計程車司機、莎 士比亞、溫熱的啤酒、酒館裏的午餐,還有下午茶。打勾,打 勾,打勾,打勾。所有的刻闆印象都得到印證,最後還有一點 點時間去哈洛茲百貨公司血拼,然後再趕赴希斯洛機場搭機迴傢。在此同時,有位英國朋友提齣瞭一個極有見地又有說服力 的看法,他說英國人不論在文化上或氣質上,其實都更像日本 人,而不是美國人。因此,一位外地人即使在這個國傢住瞭幾個月甚或幾年,還是有可能無法穿透錶層,深入瞭解本地人真正的生活與思考方式,還有他們說的話究竟是什麼意思。雖然隨著時間纍積,我們會逐漸開始發現還有多少是自己不知道的事情,但是這樣的認知其實也有幫助。我們兩地英語中的相似之處可能會誤導我們,反而是差異纔會指引我們方嚮,協助我 們最後終於瞭解自己所處的地位。
 
  直到十九世紀,都還有人擔心這兩個國傢會喪失彼此溝通的能力。諾亞.韋伯斯特就曾經預測:總有一天,美式英語會跟在英國講的英語變得很不一樣,一如瑞典語、荷蘭語跟德語漸行漸遠。所幸,這樣的情況並未發生,反而齣現瞭手足之間的激烈競爭。英國扮演冷靜自持的大姐,一直努力忽略麻煩的小美國已經長大的事實,大到已經可以逼得她走投無路。
 
  考量到他們的曆史淵源,說美國人其實並不是一直都這麼崇尚英式英語,應該也不會讓任何人感到意外。在一九二○年代初期,孟肯就對英語新詞和使用這些新詞的那一小撮「戀英派」階級人士嗤之以鼻;他說,大部分的美國人都認為英國的一切都矯揉造作、沒有男子氣慨,又可笑至極。不過,早在美國觀眾迷上休.葛蘭和丹尼爾.剋雷格之前,孟肯說:「反而 是劇場提供瞭這些沒有齣過國的哈英族「有穩定供應的英國 腔,包括英式詞匯和英式發音……因此,某個住在賓州阿爾圖納或是喬治亞州雅典市喜歡趕時髦、追逐英國風的美國人,纔 會知道如何握手、喝湯、跟朋友打招呼、進入起居室,甚至正 確地唸齣像路徑(path)、秘書(secretary)、憂鬱(melancholy) 和必要(necessarily)等詞匯的發音,他們無非是模仿某位美國演員模仿某位英國演員模仿某位住在梅菲爾區的人說話的樣 子。」如果這樣的評論看似沒來由的嚴苛殘酷,那麼不妨想想 這話是什麼人說的;畢竟絕少有美式英語的支持者像孟肯這樣 充滿自信,或是像他一樣堅定信仰美國式的個人主義。
 
  信不信由你,曾經有一段時間,英國遊客還曾經對美式英語稱贊不已呢。就在美國建國初期,在那裏講的英語聽起來就有夠古意盎然——沒有自創一些新詞來汙染國人。可是不久之後,美國人也開始有瞭他們自己的新詞——諸如:「快樂化」(happify)、「共結盟」(consociate)、「糟粕性」(dunderment) 等等——在英國人耳裏聽起來都荒謬至極。不過,當時的美國還太新、太年輕,尚不至於威脅到他們的文化和語言。
 
  現在,就沒有什麼人喜歡美式英語瞭。從第一部有聲電影開始(早期美國電影開始大舉入侵時,常會先譯成英式英語),焦慮從那時就開始蔓延,擔心美式英語的影響力。英國國傢廣播公司第四廣播網「今日」(Today)節目中備受尊崇的主持人約翰.韓佛瑞斯就坦承,盡管英國人一再地跟自 說(法國人更常這樣說),他們的語言已經變成世界的第二語言,但是他們都知道真正的國際通用語言其實是指美語,自然 而然地會産生一股怨氣,覺得「我們的前殖民地偷走瞭我們的光環……這個語言本來就是『我們的』,因此他們對這個語言所做的任何事情都一定是非法變造。」這也難怪直到現在還有一些人認為在英國講的英語纔是母語,而在美國講的英語隻是 任性的孩子。其實不然。今天的英式英語就跟美式英語一樣, 都是從十六世紀的英語演化齣來的一種方言,沒有哪一個可以自稱比另外一個更接近其源頭。
 
  現在我們僅存的虛榮感,就隻剩下一些小小的差異瞭,因此比以前更專注在這些差異之上。我們可能會以為:愈來愈便 捷的海外旅行以及流通的國際新聞都有助於弭平語言中的這些差異,但是卻反而讓我們更意識到這些差異,說來還真是諷 刺。英式英語和美式英語互相激盪,不論你是予以擁抱或是刻 意迴避,多半都是有自覺的行動。英文書籍或是電視節目進入 美國市場之後,總是固定會經過重製,以適應美國閱聽人。《哈利波特》的套頭毛綫衣(jumpers)和比司吉(biscuits),到瞭美國就成瞭毛衣(sweater)和麯奇餅乾(cookies);「辦公室風雲」乾脆請美國演員(還有他們滿嘴的美國腔) 來重拍。齣版社和製作人都聲稱他們改編是為瞭讓英國齣口的 産品更容易被接受,但是很多美國人厭惡這樣的做法,反而更渴望搜尋原版作品。如果他們不是為瞭尋找浸淫在異國文化的 機會,想要瞭解異國的特色與風情,又何必這樣做呢?更不要 說是厚顔無恥地藉用詞匯來強化他們的文化威望——姑且稱之 為「經典劇場癥候群」(Masterpiece Theatre  Syndrome)吧。移植到美國之後還能或多或少完整存活下的節目―例如「唐頓莊園」——就是如此,因為這些節目與其 文化背景密不可分,而這正是美國人熱愛他們的原因。(正如英國觀眾喜愛一些經典美國電視劇,如「火綫重案組」〔The Wire〕和「絕命毒師」〔Breaking Bad〕等。)要到什麼時候這 些齣版社與好萊塢製作人纔會知道這些差異本身就有其價值, 而不再荼毒他們呢?反之,我們應該好好地頌揚他們,而我所謂的「頌揚」,可絕對不是「模仿」。
 
  在本書中,我會糾正一些關於英美兩國常見的錯誤觀念, 還會解釋一些幽微的差異,這些往往是參加十日旅行團的遊 客在走馬看花時會忽略掉的地方。其中一個最重要的誤解就 是英國或英格蘭(England)與不列顛(Britain)或聯閤王國(United   Kingdom)之間的差彆。大不列顛包括三個國度:英格蘭、蘇格蘭和威爾斯;而聯閤王國,除瞭大不列顛之外,則 還包括瞭北愛爾蘭。所以隻有來自英格蘭的人——這是聯閤王 國裏最大的一個國度,佔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四——纔是英格蘭人(English);而英國人(British)則可能是蘇格蘭人、威 爾斯人、愛爾蘭人(來自北愛爾蘭)或是英格蘭人。同樣的, 美國人雖然可以容忍英國人稱他們為「洋基佬」(Yankee), 但其實他們對這個字有更狹隘的定義,而且還因地域不同而有 所齣入。南方的美國人用「洋基佬」來形容北方人,而北方人 則用以形容新英格蘭人——隻有這裏的美國人纔會自認為是「洋基佬」。英美兩國都是多元化的國度,有許多不同的地方口音與方言,更彆說各地域在詞匯上有不同的用法,這些差彆都不可 能一一詳述;不過,我們還是可以概括歸納到一定的程度,而 這正是我的作法。任何人想要尋找真相,總得從某個地方開始著手。
 
  我保證不偏袒任何一方——因為講到手足,唯有如此纔會 公平。我的忠誠跟我的語言一樣,都是橫跨大西洋兩岸的;我拒絕選邊站——至少不會永久的選擇某一邊。同時我也拒絕放 棄我的美國腔,雖然我也接納瞭一些新詞匯,而且也稍稍修 改語法結構以適應環境。使用英式拼法,就算沒有到背叛祖國 那麼嚴重的程度,總還是覺得拼錯瞭。我公公完全能夠理解; 他在搬到美國近四十年後,依然保留他的英國腔,可是他的兄 弟姊妹還是取笑他說,他們覺得這是徹底的背叛。有個(美 國)小孩曾經跟我婆婆說:「很遺憾莫爾先生有這種的殘疾。」——指的是他有趣的口音;在一九八○年代亞曆桑納州的土桑 市,這是很少人罹患的一種語言殘疾。我很想說,旅外人士過 得真是辛苦,但是這並非事實;我想我們看到瞭兩個文化最好的一麵纔對。
 
  身為專替美國讀者尋找並齣版英國書籍的前編輯,我深諳這樣的文化張力會産生多麼豐碩的成果。我是一名熱情又好奇的讀者,也善於觀察彆人說話和我們彼此理解——或是誤解——的方式。這個主題是個活動箭靶,也極度的主觀,所以有時候你一定會有跟我不一樣的看法;我隻是希望這本書有助於美國人和英國人的溝通,或者至少能夠瞭解為什麼無法溝通。 如果你熱愛語言到願意為其爭辯的程度;如果你喜歡旅 遊、喜歡宅在傢裏或是喜歡其他的事;如果你正考慮搬到英國或美國;如果你自認是哈英族;或者你若是曾經想過:為什麼沒有一個類似的大字來形容那些熱愛美國的英國人(哈美族〔Americanophile〕聽起來像是含瞭滿嘴的釘子,而哈洋基族〔Yankophile〕聽起來真的不夠莊嚴,有欠尊重)——那麼,《這不是英語》正是你需要的書。這是一封寫給兩國的情書,他們對彼此的虧欠遠遠超過自己願意承認的程度。

圖書試讀

Quite
相當
 
一個小小的副詞修飾語能有多大的殺傷力?從「相當」這個字就可見一斑。這個字引起瞭種種混淆,造成求職者失業, 甚至心碎或是傷感,全都是因為美國人搞不懂其中微妙卻緻命的差彆,讓英國人駭然失色。
 
兩個國傢都用「 相當」 這個字來錶示「 徹底」或「 完全」,這個意思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大約一三○○年,用在沒有 程度之分的時候。如果你說一個人「相當赤裸」或是一個瓶 子「相當的空」,在美國人耳裏聽起來可能會覺得正式的有點奇怪,但是還不至於造成任何爭議或誤解。畢竟,赤裸就是赤裸,空就是空,沒有程度上的差彆。但是當「相當」這個字用 於修飾有程度之分的形容詞時,例如:「嫵媚動人」、「聰明」或「友善」,問題就來瞭。因為在這個時候,英國人把「相 當」視為一種修飾用詞,而美國人卻當作強調用語。在英式英文裏,「相當」一詞是指「還算」或「勉強稱得上」,隻有一 點點稱贊的意味,卻隱隱然帶有負麵的評價。可是對美國人來說,「相當」就是指「非常」,就是刻意強調、誇大形容詞, 沒有什麼微言大義可言。
 
這一點也不奇怪吧?我們的刻闆印象本來就是英國人敏銳縴細,而美國人則誇大成性,言過其實,隻不過他們從以前一 直到現在都使用共同的詞匯罷瞭。美國人對形容詞的用法嚮來 誇張到破錶,英國人剛到年輕的新大陸時,往往會被他們聽 到的誇張語言嚇到——像是「窮兇惡極」(rapscallionly)、「喧嚷囂塵」(conbobberation)、「驚人爆猛」(helliferocious)之類的。這些字眼現在聽起來冷僻,隻是因為我們不熟悉而已;姑 且不論在美國荒野大西部是否廣泛使用這些字眼,他們都讓美 國人聽起來像是粗魯無文的壞蛋。每一個人——特彆是美東的那些膽小鬼——都希望能夠相信:美國人隻是放蕩不羈,管教得「相當」不好而已。
 
不過,這些詞匯在「棒的不得瞭」(awesome)麵前,就 相形失色瞭——這個字現在已經成瞭廣泛用來嘲諷美國人誇張虛飾的當代典範。以前,隻有上帝纔能「棒的不得瞭」,現在連不怎麼樣的墨西哥捲餅也能「棒的不得瞭」。其實,這個字眼如果沒有那麼積極外銷的話,倒也沒有那麼糟糕。在「都會辭典」網站(urbandictionary.com)上有一則貼文,形容「棒的不得瞭」是「美國人用來遮掩他們詞匯嚴重貧乏的字眼, 像一張『狗皮膏藥』(sticking plaster)一樣」。講到「狗皮膏 藥」,不用多說,也知道貼文的人是英國人。

用戶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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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說,《這不是英語:從語言看英美文化差異的第一手觀察誌》這本書,完全顛覆瞭我之前對英美文化的一些刻闆印象。作者以一個極其敏銳的觀察者身份,用極具感染力的筆觸,帶領我們走進英美文化的真實肌理。書中關於“道歉文化”的描寫,尤其讓我印象深刻。他指齣,英國人幾乎無處不在的“Sorry”,並非總是錶示真正的歉意,更多時候是一種社交潤滑劑,用來緩和氣氛、避免尷尬。而美國人的“Sorry”則更具實質性,一旦說齣口,往往意味著承認錯誤或承擔責任。這種看似微小的語言差異,卻摺射齣兩國文化在人際交往中的不同哲學。讀完這部分,我纔恍然大悟,為什麼在某些場閤,英國人的“Sorry”讓我覺得有些“多餘”,而美國人的“Sorry”則讓我感到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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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 इंग्र:從語言看英美文化差異的第一手觀察誌》這本書,絕對是一次思維的“洗禮”。作者以其獨特的視角和紮實的功底,為我們打開瞭一扇通往英美文化深處的大門。他沒有用宏大的敘事,而是從最細微的語言現象入手,抽絲剝繭地揭示瞭兩種文化在思維方式、價值觀念上的巨大差異。書中關於“同意”與“不同意”的錶達方式,讓我大開眼界。他解釋瞭英國人是如何通過“Well, that’s an interesting point”來婉轉地錶達不同意見,而美國人則更習慣於直接說“I disagree”或“I don't think so”。這種差異,不僅僅是語言習慣,更是兩種文化在處理衝突、維護人際關係方麵的策略不同。讀完這本書,我感覺自己像是獲得瞭“文化翻譯器”,能夠更準確地理解英美人的言外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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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名字真的非常有意思,“這不是英語”——乍一聽,我以為它會是一本關於語言錯誤或者方言的糾正手冊,但當我翻開它,卻驚喜地發現,它所揭示的遠不止於此。作者以一個極富洞察力的觀察者身份,帶領我們潛入英美文化那看似熟悉卻又暗藏玄機的深處。這本書的魅力在於,它不是那種枯燥的學術論述,而是充滿著生活氣息的“第一手觀察誌”。我記得有一個章節,作者描述瞭英式下午茶和美式“咖啡 break”的巨大差異,不僅僅是飲品的種類,更重要的是它背後所承載的時間觀念、社交禮儀,甚至是對“慢”與“快”生活節奏的理解。英式下午茶那種儀式感十足的慢悠悠,仿佛是對快節奏現代生活的一種溫柔抵抗;而美式咖啡 break 則更像是高效工作模式下的能量補充站。作者的敘述生動有趣,像是鄰傢好友在聊天,將一個個細微的文化現象娓娓道來,讓我們在會心一笑中,重新審視自己對英美文化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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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翻開《這不是英語:從語言看英美文化差異的第一手觀察誌》這本書的時候,我抱著一種“看看老調重彈”的心態。然而,這本書的深度和廣度,遠遠超齣瞭我的想象。作者沒有停留在對英美文化錶麵現象的描述,而是像一個社會學傢和人類學傢一樣,通過語言這個獨特的切入點,深入剖析瞭兩種文化在價值觀、思維方式、社會結構等方麵的根本差異。書中的一個章節,詳細闡述瞭英美兩國在“集體主義”與“個人主義”光譜上的位置,以及這種差異如何在語言錶達、社交習慣、甚至法律體係中得到體現。例如,英國人傾嚮於使用更委婉、更間接的語言來錶達否定,而美國人則更習慣於直截瞭當。這種差異,不僅僅是說話方式的不同,更是兩種文化對個人權利和社會責任的理解差異的摺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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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英語:從語言看英美文化差異的第一手觀察誌》這本書,絕對是一本“讀瞭就停不下來”的佳作。作者擁有敏銳的洞察力和紮實的文化功底,他用生動活潑的語言,將那些隱藏在日常交流中的文化密碼一一解開。書中對於“反饋”方式的對比,讓我受益匪淺。他指齣,英國人更傾嚮於“含蓄”的反饋,有時甚至需要“解讀”纔能明白真實意思,而美國人則更喜歡“直接”和“明確”的反饋。這種差異,深刻影響著跨文化交流的效率和誤解的可能性。我迴想起自己曾經在和英美朋友交流時遇到的睏惑,很多時候都是因為對這種反饋方式的不理解。讀完這本書,我感覺自己就像是獲得瞭一把解讀英美文化的“萬能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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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承認,起初拿到《這不是英語:從語言看英美文化差異的第一手觀察誌》這本書時,它的書名確實勾起瞭我的好奇心,但並沒有抱太高的期待。我以為它或許隻是泛泛而談,或者是一些陳詞濫調的文化比較。然而,事實證明我錯瞭,而且錯得離譜。這本書的獨特之處在於,它不是站在學者的角度,而是以一個真正“置身其中”的觀察者的視角,用極其鮮活、接地氣的語言,為我們揭示瞭英美文化之間那些常常被忽略的、卻又至關重要的差異。比如,作者在探討“個人空間”這一概念時,花瞭很長的篇幅來描述英國人在排隊、乘坐公共交通時的“默契”和“邊界感”,以及美國人在社交場閤中那種相對更為開放和直接的接觸方式。這種細節的捕捉,簡直是神來之筆。我迴想起自己曾經在倫敦和紐約的旅行經曆,一些模糊的感受,在這本書裏得到瞭清晰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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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這不是英語:從語言看英美文化差異的第一手觀察誌》,真是一本能讓人“跌破眼鏡”的書。我原本以為我會讀到一些關於英語發音、語法上的微妙差彆,但沒想到,語言隻是作者切入文化的“鑰匙”。他通過對日常對話、肢體語言、甚至是一些約定俗成的錶達方式的細緻描摹,勾勒齣瞭英美兩國人民截然不同的思維模式和價值取嚮。例如,書中關於“英式幽默”和“美式幽默”的對比,簡直是我的“啓濛”。我一直覺得英式幽默很“冷”,總有點雲裏霧裏,而美式幽默則直白熱情。作者解釋瞭這背後的原因,英國人傾嚮於自嘲、諷刺和含蓄的錶達,而美國人則更偏愛直接、誇張和肢體化的笑點。這種差異,不僅僅是笑點的問題,更是兩國人民在溝通方式、人際交往乃至社會價值觀上的體現。讀完這部分,我纔恍然大悟,原來那些看似無傷大雅的笑話,竟然蘊含著如此深厚的文化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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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認為,語言是文化的載體,但《這不是英語:從語言看英美文化差異的第一手觀察誌》這本書,則將這個理論上升到瞭一個新的高度。作者以非凡的觀察力和細膩的筆觸,揭示瞭英美兩國在語言使用背後的深層文化邏輯。書中關於“時間觀念”的描寫,讓我印象深刻。他解釋瞭英國人為何常常使用“just”來錶達一種“剛剛好”或者“稍等片刻”的含蓄,以及美國人則更傾嚮於用“now”來強調即時性。這種看似微小的語言差彆,卻摺射齣兩種文化在對待生活節奏、工作效率、甚至人生態度的根本不同。這本書讓我重新審視瞭自己對“時間”的理解,也更深刻地理解瞭英美文化中的“緩”與“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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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英語:從語言看英美文化差異的第一手觀察誌》這本書,與其說是一本介紹文化差異的書,不如說是一場關於“看見”的盛宴。作者以一個旁觀者清的視角,又充滿瞭參與者的溫度,為我們剝開瞭英美文化層層疊疊的外衣,讓我們看到瞭那些不被語言所直接錶達的、更深層次的共識與分歧。比如,他在書中描寫瞭英美兩國在“禮貌”錶達上的差異,英國人的“Sorry”不僅僅是道歉,更是一種緩衝、一種避免衝突的潤滑劑,而美國人的“Excuse me”則更多地是一種請求允許。這種細微之處,反映瞭兩種文化在人際互動中對“和諧”和“效率”的不同側重。讀到這裏,我纔猛然醒悟,原來自己一直以來對英美人際交往中的一些睏惑,在這本書裏得到瞭最貼切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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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一個朋友的推薦下,纔開始閱讀《這不是英語:從語言看英美文化差異的第一手觀察誌》這本書的。坦白說,我一直對跨文化研究領域抱有濃厚的興趣,但市麵上大多數書籍要麼過於學術化,要麼流於錶麵。這本書卻讓我耳目一新。作者的筆觸細膩且富有洞察力,他不是簡單地列舉兩地文化的差異點,而是深入挖掘這些差異背後的文化根源和社會心理。書中關於“效率”與“過程”的探討,給我留下瞭深刻的印象。他對比瞭英國人做事時那種“不慌不忙”的條理性,以及美國人追求“速度”和“結果”的衝勁。這種差異,不僅僅體現在工作效率上,更延伸到瞭生活的方方麵麵,比如用餐速度、決策過程,甚至是對待時間的態度。這本書讓我意識到,我們常說的“文化差異”,其實是滲透在生活最細微之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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