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台湾读者— 破轮镇的大伙儿,竟然来到了遥远的台湾,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他们自己也绝对无法想像吧,连我也是,刚开始动笔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绝不可能想到会有这一天。不过呢,我或许不该觉得惊讶,因为故事总是可以在世界上找到专属的道路。这也是我热爱故事的原因之一。
如果问我喜欢书还是人,我的答案绝对是「书」,永远是书。
在家人眼中,我的名字就是卡特琳娜.读完这章就好.毕沃德。
每次父母叫我(如「吃饭喽」、「该睡觉喽」、「再过十分钟就出发喽」、「快下水!游泳比赛马上要开始喽」),我的回答永远都一样,而且绝对不是真的,我才不会只读完这章。
我躲在安全的书本里看世界,虽然这句话确实描述了我的状况,但并无法形容在我眼中世界是多么不真实,因为我只需要垂下视线,阅读印在白纸上的黑字,就能永远沉浸在冒险的国度;悲剧、喜剧,我想要怎样的情节都唾手可得。各种世界、体验、情感,在封面与封底之间流传数百年,终于让这个戴着眼镜的瑞典书呆子少女读到,而所谓的「真实」人生,依旧日复一日、波澜不兴。
喔,以前的我多么唾弃现实啊。
在书中,如果有人梦想要去做一件事,到了故事尾声,肯定会成功的。但在现实人生中,如果有人梦想要去做一件事,很可能大半辈子都在做其他别的事。
如果书中有个多金、帅气、邪佞的男人惹妳发火,了解他之后,一定会发现他其实善良又迷人。但在现实人生中,可不是这样。多金、帅气、邪佞又惹人火大的男人,一定是烂人无误,相信我。
现实生活乱七八糟的,没有条理、没有逻辑,严重欠缺角色动机与美满结局,我一直觉得上帝很不会编排情节。
从十四岁开始,我就在书店工作。有时候,我觉得这么小就整天在书堆里好像不太对,但有时候我又觉得这个年纪刚刚好。那间书店位在斯德哥尔摩城外的郊区,灰尘遍佈、陈设杂乱,但我在那里学到很多东西。
我发现到推荐书本的乐趣,将一本书介绍给一定会非常喜欢的人。曾有个少年进来书店,问我有没有关于龙的书,或是内容有龙的书,其实只要和龙沾上一点边就行。我看着他的脸,就给他一本《龙骑士》。
我常搬书,一堆又一堆的书,我发现书非常重,传递故事这件事可以让人累到挺不直腰。
我躲在储藏室里,发现书本的气味各不相同。虽然每本书都有精彩冒险的迷人香气,但除此之外,精装书的气味和平装书不同、惊悚小说的气味与都会女性小说不同、而纸张薄如蝉翼、白如初雪,字体超小的经典文学作品,更有非常独特的香气。大学用书和高中课本的气味完全不同,后者很可能是我唯一无法喜欢的书,大概是因为强迫阅读加上长期放在不通风的教室里,所以那个味道让我无法忍受。
不知不觉中,我发现来书店的人们各有千秋。
当然,也少不了那个龙少年。我曾帮一位小姐找到芬妮.傅雷格的《红雀圣诞》,结果她买了十本,打算去探望朋友的时候就不送花了,而改送这本书。曾有一个半醉半醒的酒鬼来到店里,花了半个小时和我聊印度记者潘卡杰.米什拉(Pankaj Mishras)的佛教着作《世间佛陀》(Buddha in the World),不过最后他什么也没买。
也曾有一位太太在我们店里地待了一个小时,她非常紧张慌乱,因为她的大女儿正在动脑部手术,我一直觉得这个疲惫而苦恼的女人,背后一定有个故事。为什么她没有在医院陪女儿,而是在这里扭手指,紧张地拿起一本书又立刻放下,文字似乎只是由她眼前飘过,她想尽办法要分散心思、和店员聊天,偏偏我这个不知所措的书呆子,却根本不晓得面对现实中的惨剧时又该说些什么。
当然,我始终不知道这对母女的关系最后有何发展。但我知道手术很成功,她女儿平安无事,因为她第二天特地来店里告诉我这件事。
一开始,当我决定要将书店写进书里时,我以为这将会是一本完全关于书本的书。但是,当我真正动笔之后,我察觉到在书店里的那些年,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并非书籍,而是那些来来去去的人。他们通常有点怪,也有些人对书本根本毫无兴趣,但他们全都非常……有人情味。
不过,这本书也是在写一个埋首阅读的人,如何慢慢学会从书本之中抬起头来,先是胆怯地观察周遭世界发生的事情,最后甚至大胆迈出脚步走入这世界,在过程中找到勇气,成为自己故事的主角。
当然,她还是会在口袋里藏一本平装书,以防万一嘛。
卡塔琳娜.碧瓦德
推荐序
小镇、书店,有时还有人生 谭光磊/光磊国际版权创办人 请想像一下:你生长于一个小国,从来没出去看过世界。你个性有点害羞,不擅长与人交往,但是没关系,因为你爱书成痴,喜欢在文字里冒险,只要有书,就能满足你所有的喜怒哀乐。某天,你因为卖书(你当然在书店里工作)而和地球彼端某个素未谋面的人开始通信,并且结为忘年之交。终于你鼓起勇气,用为数不多的积蓄买了机票,去那个遥远大国的偏乡小镇跟「网友」见面。
然后你发现朋友死了,就在你翻山越岭飞度重洋的时候。
这就是《小镇书情》的开场。来自瑞典的年轻女生莎拉,刚抵达美国爱荷华州乡下的破轮镇,就得知了笔友艾美的死讯。她没有转头就跑,也来不及惊慌失措,便被各有怪癖可是热情好客的镇民留下来,因为「艾美的客人就是我们的客人」。是的,镇民都有点怪:爱管闲事的贵妇兼一人报社社长阿珍、与男友回乡开酒吧的帅哥安迪、恪守教规见不得别人乱来的卡洛琳、刚刚戒酒手还有点抖的失忆大叔乔治,他们各有自己的美丽与哀愁,困守在这个逐渐凋零的破轮镇,却不约而同向莎拉伸出了友谊之手。
莎拉何以回报?她居然异想天开,决定用艾美几千册的藏书为基础,在这个没人看书的镇上开一家书店。
疯了吗这是?大家都是这样想的,就连一个小时车程之外,比较繁荣因此趾高气昂瞧不起人的「希望镇」居民也不例外。他们会专程开车过来一探究竟,进书店晃两圈鼻子还抬得高高,意思是「果然没猜错,这种破地方哪会有人看书,这书店不倒才怪。」
莎拉不信邪不服输,凭着她对书的热爱,要打一场不可能的仗。她想方设法让镇民翻开书,绞尽脑汁推荐对的书给对的人,还要在赚钱的同时给希望镇民一点颜色瞧瞧。她甚至想出与众不同的分类法,不再是文学非文学历史推理童书食谱,而是更「功能取向」的犀利标签,例如「字比较少」适合不太看书的人,「性、暴力、武器」则代表犯罪小说。为了怕故事没有皆大欢喜,读者不开心,还贴心附上警告「注意:悲惨结局!」
可是她的旅游签证只有两个月,书店才刚上轨道就得打道回府。她想留下,镇民也希望她留下,他们又会想出什么荒谬可笑的解决办法呢?
《小镇书情》是瑞典作家卡塔琳娜.碧瓦德的出道作,被出版社归类为「疗癒系小说」(feel-good novel),但这更像是一首写给爱书人和书店的情歌,阅读过程中你会想到《查令十字路84号》、《亲爱的茱莉叶》和《AJ的书店人生》,也会想到《BJ的单身日记》,而书中提及的每一本书,不论经典还是当代,你都会想去找来看看(或者翻出来重读)。这本书二○一三年问世以来,已被翻译成二十五种外语,在瑞典、法国、英国和美国都登上畅销排行榜,可见其超凡魅力。
在这个数位娱乐充塞、电子书方兴未艾的后网路时代,看到莎拉近乎执拗地热爱纸本书,我辈爱书人在大受感动之余,或许也要扪心自问:文字和纸本书究竟有何不可取代的魅力,让人愿意放弃更轻易取得和享受的影视或电玩,傻傻地陷进一个只存在于自己脑袋里的想像世界?是因为文字不提供预设好的画面,一切得靠读者「脑补」,所以每个人心目中的模样都独一无二吗?
在这个时间点阅读《小镇书情》,心里五味杂陈。凋零的小镇、众人毫不看好的书店,还有经济压倒性强势的邻镇,这一切难道不像台湾当下的某种隐喻?我们的图书产业逐年衰退,原已稀少的媒体版面关到几乎一个不剩,文学阅读(不论华文还是翻译)全面式微,除非得到影视加持。
对照书中世界与现实人生,我们能得到什么启示?也许没有直接的解药良方,但是《小镇书情》让我们重新看见书和文字的力量,书店凝聚社群的力量,文学洗涤和抚慰人心的力量,以及只要有人就有希望的力量。我们依然热切讨论图书定价制的可能,探索独立书店的可能,思考文化媒体转型的可能,以及不断书写、阅读、编辑、出版与贩售的可能。破轮镇都能开书店,我们的出版业为何不能走出谷底、另辟新局?
但是阅读《小镇书情》其实大可不必这么严肃。别忘了这是一本feel-good小说,这里有五花八门的人生百态,有欢笑也有泪水,有好书、好故事、好朋友,还有真爱。读到最后,当我们满足地合上书本,我们知道只要有着对文字和故事的热爱,我们就能直达彼此内心的最深处,任何文化或国境的隔阂都不是问题。那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