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在中國過去近40年的改革開放過程中,盡管有「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說法,但是,民主與法製(法治)的建設始終是一個毋庸置疑的主題,也是一個衡量整個改革開放進展程度的重要檢測指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何時在憲政法治方麵有些進展,改革就會顯示齣更多的活力;何時改革陷入停滯狀態,那一定會伴隨瞂對基本憲政理念的抵製,也許那正是在憲政推進方麵—或者用我們更常見的話語,在政治體製改革方麵—遭遇挫摺或停滯的一個必然結果。
的確,近年來,我們正在遭遇瞂這種睏難。在中國的經濟總量和國際影響力愈來愈提升的今天,憲政建設方麵卻齣現瞭某些異動或逆轉。執政黨及政府的權力不斷膨脹,公民自由的空間日益狹小。言論、新聞自由及齣版自由都遭到數十年來最嚴厲的限製,主流官方媒體時常宣揚抵製包括憲政在內的所謂「普世價值」的論調,一些活躍的新聞業者、律師及民間維權人士受到無端的騷擾,甚至是以司法名義的不義懲罰。這一切,都再清楚不過地錶明中國憲政在前進道路上遭遇到極大的睏難和危機。
弔詭的是,即便是本屆黨政領導人,也言之鑿鑿地反覆強調「依法治國」,甚至「依憲治國」,聲稱要樹立憲法權威,要「把權力關到製度的籠子潔v。憲法中當然也有對公民政治權利的明確規定。然而,是什麼因素讓我們的語言與現實之間的關係錶現得如此悖謬?
一個明顯的因素是國人對於憲政的基本內涵缺乏準確的理解,知識上的不足很自然地導緻瞭認知和實踐中的混亂。例如某些人會人為地在中國的「依憲治國」與所謂「西方憲政」之間劃齣界限,斷言後者屬於西方國傢的「意識形態武器」,用於改變中國的社會主義製度。即便是一些推動憲政的學者,也存在瞂某種含糊其辭的話語特色,尤其是試圖把某些與現代憲政難以兼容的理論正當化,或者迴避當中的矛盾,以求用瞞天過海的策略實現真正的憲政。在這種情‡下,清楚的憲政目標的設定,整體性的憲政體製框架及實現憲政途徑的構思都無從談起。
在這種背景之下,王建勛博士這本《憲政要義》就成為今天這個時代的中國最切閤需求的著作。王建勛早在北大法學院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就錶現齣對於公法學的濃厚興趣。後來留學美國印第安納大學(Indiana University),師從政治學大師埃莉諾.奧斯特羅姆(Elinor Ostrom)攻讀博士,深受奧氏有關聯邦主義思想的影響,對於美國憲政的地方自治一麵有深入的研究。獲得博士學位後迴國,在中國政法大學任教,近年來筆耕不輟,成為西方憲政研究方麵頗具影響力的年輕學人。而這本書,正是他對憲政問題全麵研究的一個結晶。
《憲政要義》注重憲政體製的框架梳理,其中包括對製度構造原理和曆史背景的描述和分析,由於建勛諳熟各派學說及不同國傢憲政形成過程,故徵引豐富,分析透徹而極具說服力。建勛寫作的一個特點是具有很強的論辯色彩,那就是隨時隨地對於某些似是而非的質疑憲政的觀點作齣強而有力的反駁,讓讀者對於憲政的具體製度有更加清晰、深入和圓滿的理解。
作者對本書的論述範圍有清楚的界定,那就是分析憲政的意涵與價值,而不是討論一個社會如何從前憲政嚮憲政的轉型途徑和推動力量。不過,我作為讀者卻有些得隴望蜀,很希望在這個方麵能夠讀到作者某些獨到的論述。例如,在今天的中國,雖然有那麼多的憲法學傢和更多的知識分子熱切地期盼憲政體製的早日建立,但是,現實中推動者遭遇到的那種周期性的無力感卻總是揮之不去。既有的主流意識形態怎樣改造纔能與憲政兼容?在構思一種符閤憲政要求的政黨製度方麵該如何達成社會共識?中國兩韆年來郡縣製而非封建製的實踐帶來的近乎無地方政府,或嚴復所指責的那種「尺柄寸權,悉歸國傢」的傳統該怎樣改造?産生在階級衝突與妥協背景下的西方憲政模式怎樣在一個缺乏這種階級結構的社會狨繸o必要的動力?在一個專業司法長期付諸闕如的文明潔A司法獨立的體製如何構建?如何麵對專業司法與一般民情之間的緊張?凡此種種,都是當今中國的憲法學人所無法迴避的挑戰,也不妨說是我們對作者進一步研究的一種熱切期盼。
賀衛方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