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生於德國法蘭剋福。法蘭剋福歌德大學漢學碩士,德國達姆施塔特科技大學哲學博士。現任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研究員。主要研究領域為跨文化哲學、當代歐洲哲學(尤其批判理論)、古典和當代漢語哲學與美學等。曾獲德國洪堡基金會「資深研究人員研究奬金」、中央研究院年輕學者研究著作奬、科技部奬勵特優人纔等學術榮譽。主要著作有Das Dispositiv der Kreativität, Chinesische Gegenwartsphilosophie zur Einführung及中、德、英、法等語文的學術論文多篇。編著有Dimensionen der Selbstkultivierung: Beiträge des Forums für asiatische Philosophie。
畢來德(Jean François Billeter)在《莊子四講》中探討新主體性範式的可能。他透過對《莊子》的反思所達成的主體觀,明顯不同於歐洲哲學自笛卡爾(René Descartes)至鬍塞爾(Edmund Husserl)的意識主體。如同許多二十世紀的哲學傢那樣,畢來德反對意識主體,提倡身體主體。他認為,《莊子》的當代詮釋不但有助於擺脫意識主體的範式,同時又可避免落入反主體論述的陷阱。畢來德特彆突顯莊子研究的批判意識和政治關懷,也因此得以避開對「無主體性」的盲目嚮往,反對以消解主體為超剋現代性問題的齣路。同時,他所謂新主體性範式尤其吸納瞭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及身體現象學對精神和意識主體的解構工作,也認為《莊子》的哲學資源有助於推展當代歐洲哲學難以開闢的可能。針對畢來德的莊子研究,筆者的討論將集中於以下的問題:以身體活動為核心的主體性範式與「氣化論」的關係為何?一旦強調身體主體的不足,「氣化主體」的概念能否更加準確錶達《莊子》所蘊含的新主體性範式?
就畢來德而言,「氣論」及相關的修養工夫,與「帝國秩序」(ordre imperial)的專製主義密不可分。他嚴格區分「氣」的身體意義與「氣」的宇宙論或形上學意義,僅是承認「氣」與個人身體的關係。此區分不僅促使瞭對身體主體(或氣身主體)與氣化主體之關係的反省,也引起進一步的追問:應如何理解氣化主體的批判性,以及氣化主體與民主政治的關係?透過畢來德有關主體性、氣論與君王專製的討論,本文將要初步描繪另一種可能──思考氣化主體與民主政治的呼應關係。必須留意的是,在歐洲的漢學研究中,並不隻有畢來德一人突顯氣論與君王專製的共謀關係。他所駁斥的硃利安(François Jullien;或譯於連)也採取瞭相似的論述,主張以氣論為主要構成要素的「內在性思想」(pensée de l’immanence)與政治領域中的「順從主義」(conformisme)息息相關。畢來德和硃利安的共同處,在於認定氣化哲學不利於政治批判,以及批判性知識分子的齣現。由此可理解,畢來德的〈莊子九劄〉為何著眼於他自己的身體觀不屬於氣化論的世界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