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生于德国法兰克福。法兰克福歌德大学汉学硕士,德国达姆施塔特科技大学哲学博士。现任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跨文化哲学、当代欧洲哲学(尤其批判理论)、古典和当代汉语哲学与美学等。曾获德国洪堡基金会「资深研究人员研究奖金」、中央研究院年轻学者研究着作奖、科技部奖励特优人才等学术荣誉。主要着作有Das Dispositiv der Kreativität, Chinesische Gegenwartsphilosophie zur Einführung及中、德、英、法等语文的学术论文多篇。编着有Dimensionen der Selbstkultivierung: Beiträge des Forums für asiatische Philosophie。
毕来德(Jean François Billeter)在《庄子四讲》中探讨新主体性范式的可能。他透过对《庄子》的反思所达成的主体观,明显不同于欧洲哲学自笛卡尔(René Descartes)至胡塞尔(Edmund Husserl)的意识主体。如同许多二十世纪的哲学家那样,毕来德反对意识主体,提倡身体主体。他认为,《庄子》的当代诠释不但有助于摆脱意识主体的范式,同时又可避免落入反主体论述的陷阱。毕来德特别突显庄子研究的批判意识和政治关怀,也因此得以避开对「无主体性」的盲目向往,反对以消解主体为超克现代性问题的出路。同时,他所谓新主体性范式尤其吸纳了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及身体现象学对精神和意识主体的解构工作,也认为《庄子》的哲学资源有助于推展当代欧洲哲学难以开辟的可能。针对毕来德的庄子研究,笔者的讨论将集中于以下的问题:以身体活动为核心的主体性范式与「气化论」的关系为何?一旦强调身体主体的不足,「气化主体」的概念能否更加准确表达《庄子》所蕴含的新主体性范式?
就毕来德而言,「气论」及相关的修养工夫,与「帝国秩序」(ordre imperial)的专制主义密不可分。他严格区分「气」的身体意义与「气」的宇宙论或形上学意义,仅是承认「气」与个人身体的关系。此区分不仅促使了对身体主体(或气身主体)与气化主体之关系的反省,也引起进一步的追问:应如何理解气化主体的批判性,以及气化主体与民主政治的关系?透过毕来德有关主体性、气论与君王专制的讨论,本文将要初步描绘另一种可能──思考气化主体与民主政治的唿应关系。必须留意的是,在欧洲的汉学研究中,并不只有毕来德一人突显气论与君王专制的共谋关系。他所驳斥的朱利安(François Jullien;或译于连)也採取了相似的论述,主张以气论为主要构成要素的「内在性思想」(pensée de l’immanence)与政治领域中的「顺从主义」(conformisme)息息相关。毕来德和朱利安的共同处,在于认定气化哲学不利于政治批判,以及批判性知识分子的出现。由此可理解,毕来德的〈庄子九札〉为何着眼于他自己的身体观不属于气化论的世界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