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文化研究學者R. Williams認為「文化(culture)是英文當中兩三個意義最復雜的文字之一」。因此,有關文化的解釋非常多。一般認為,廣義的文化為「生活方式的總稱」(the whole way of life);所以,東方民族有東方的文化,西方民族有西方的文化。摺衷的定義,文化為「精神」生活方麵的活動,舉凡宗教、經濟、教育、藝術、哲學等精神方麵的活動都是文化的範疇;有彆於「物質」文明,例如交通工具的進步。狹義的文化即指藝術的活動與産品,文化與藝術同義。早期文化部的補助即是從藝術開始,逐步拓展至流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