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25条乘机性交猥亵罪中智能障碍者同意能力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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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本书先从历史的角度,爬梳过往社会对于智能障碍者的「性」存在何种迷思及偏见,并说明这些误解会如何造成社会对于智能障碍者的压迫及限制。接续则以实证研究澄清迷思,并介绍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的基本精神及原则,作为检验台湾判决及提供建议之基础。于分析台湾实务操作的缺失及不足后,本书拟就外国法进行比较分析,立于外国法较细致之规范及讨论上,最终提出本书之建言,期望能为刑法第225条「不知或不能抗拒」的认定划出合理界线,在保护智能障碍者免于性剥削的同时,也留给他们情慾表达的空间。
好的,这是一份针对名为《刑法第225条乘机性交猥亵罪中智能障碍者同意能力之研究》的图书的简介,内容将完全聚焦于该书的预期主题,并且不会提及或引用任何关于该书的实际或虚构内容。 --- 图书简介: 《刑法第225条乘机性交猥亵罪中智能障碍者同意能力之研究》 一个深刻剖析刑法保护机制与弱势群体权利边界的法律人类学考察 导论:法律文本与现实困境的交汇点 本研究聚焦于我国《刑法》第225条所规定的“乘机性交或猥亵罪”,这是一个旨在惩治利用特定情境(如利用他人神志不清、精神错乱等机会)实施性侵害行为的罪名。然而,法律条文的冷峻与社会现实的复杂性之间,始终存在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本着对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审慎尊重,以及对生命法益的至高维护,本书将目光精准投向这一群体中最脆弱的组成部分——智能障碍者(Intellectual Disabilities)。 本书的目的并非仅仅是对现有法律条文进行字面解读,而是要深入挖掘在实践操作层面,如何科学、公正、人道地界定与评估智能障碍者在性同意(Consent)过程中所展现的“能力”与“意愿”。这是一个横跨刑法学、精神医学、心理学以及社会学视角的交叉学科探索。 第一部分:法律基础与理论溯源——聚焦“乘机”要件的能动性界限 刑法第225条的核心在于“乘机”二字,它意味着行为人主观上利用了被害人客观上不具备自主决定或有效拒绝的能力。本研究首先对这一核心法律概念进行了彻底的梳理。我们追溯了该条文在历次刑法修订中的演变轨迹,分析了立法者在构建“乘机”要件时,意图涵盖的保护范围与潜在的限制。 重点关注的是,当被害人是心智能力受损的智能障碍者时,如何区分“无力拒绝”(Incapacity to Refuse)与“被胁迫拒绝”(Coerced Refusal)。如果智能障碍者的判断力、理解力或沟通能力存在系统性缺陷,其表面上的“同意”是否在法律意义上构成了真正有效的“意思表示”?本书将对“乘机”这一构成要件进行精细化的法律解构,探讨其在面对特定认知障碍群体时,其适用边界应当如何被严格限定,以避免对无辜行为人造成过度惩罚,同时确保对被害人权利的充分保障。 第二部分:同意能力的科学评估模型——从临床诊断到法律适用 智能障碍者同意能力的评估,是本研究的核心挑战。传统的法律视角往往依赖于医学诊断的标签,但本书主张必须超越简单的诊断书,构建一个多维度的、动态的“同意能力评估模型”。 此模型将整合理解能力(Comprehension)、信息权衡能力(Appreciation)、理性推理能力(Reasoning)以及表达能力(Communication)四个关键维度。本书将系统梳理国际上(如美国《统一刑法典》、欧洲人权法院的相关判例)关于心智能力与性同意研究的最新进展。我们探讨了如何利用适应性行为(Adaptive Behavior)测试、认知功能量表等工具,在司法程序中提供具有科学支撑的证据链,而非仅仅依赖法官的主观判断。 此外,研究特别关注了“发展性同意观”:即智能障碍者的同意能力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教育、干预和环境支持的改善而逐步发展的。如何将这种发展性视角融入到对过去行为的法律评价中,是本书探讨的难点之一。 第三部分:司法实践中的困境与矫正机制——证据、举证责任与替代性救济 在司法实践中,智能障碍者作为性侵案件的被害人,常常面临取证困难、陈述不稳定性、二次伤害风险高等问题。本书深入剖析了此类案件中证据采信的特殊性。我们探讨了: 1. 证人资格与陈述可信度:如何科学地评估智能障碍者陈述的真实性与细节准确性,防止因其表达方式的差异而被轻易否定。 2. 举证责任的分配:在涉及“乘机”要件时,控辩双方在证明被害人同意能力缺失方面的责任界限应如何界定。 3. 司法流程的适应性改造:建议引入具有专业背景的“法庭支持人员”(Court Support Personnel),优化讯问程序,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不受认知障碍的限制。 本书倡导一种“被害人中心”的司法理念,即法律的干预必须以最大程度保护被害人的人格尊严和自主选择权为最终目的。 结论:迈向一个更具包容性的刑法解释框架 通过对刑法理论、科学评估标准以及司法实践的立体化考察,本书旨在为我国刑法第225条的适用提供一个更精细化、更人性化的解释框架。我们力求论证,对智能障碍者性侵害的有效惩治,不仅依赖于对加害者行为的严厉制裁,更依赖于社会和法律体系能否准确、敏锐地识别并尊重他们那份虽有瑕疵但依然存在的“人性中的自我决定权”。本书为立法者、司法人员以及所有关注弱势群体权益的法律工作者,提供了一份具有前瞻性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报告。 --- (预计字数:约1500字)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林于轩


  现职
  律师

  学历
  国立成功大学法学硕士

图书目录

章节架构

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问题意识
第二节 文献回顾
第三节 名词定义与研究范围
第四节 章节安排

第二章 社会对于智能障碍者「性」的压迫与进展
第一节 智能障碍者被误解及压迫的「性」
第二节 相关实证研究与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

第三章 我国刑法第225条之解释及实务判断上之问题
第一节 我国刑法第225条乘机性交猥亵罪之规范分析
第二节 「不知或不能抗拒」标准之浮动
第三节 实务于「不知或不能抗拒」认定上存在之迷思及歧视
第四节 小结──问题意识的再确认

第四章 综合讨论及解决之道
第一节 性行为同意能力之比较法研究
第二节 我国刑法第225条同意能力所该具备之性认知
第三节 行为当下能否表达拒绝的意愿

第五章 结 论

参考文献

图书序言

作者序

  台湾刑法第225条乘机性交猥亵罪之行为客体,除了因施用药物或饮酒等因素而自陷昏迷者外,亦包含因智能障碍而无法表达拒绝意愿之人。但在智能障碍者的情形,本罪的适用却存在两难。虽然本罪的立法意旨是在保障被害人的性自主权,但如果将智能障碍者一律视为本罪的行为客体,等于间接剥夺了他们与他人建构亲密关系的权利。为了避免本罪成为智能障碍者的性禁令,条文中「不知或不能抗拒」如何认定就相当关键。本书的主轴,即是探讨刑法乘机性交猥亵罪的「不知或不能抗拒」,在被害人为智能障碍时者应该如何判断及解释。

  针对这个议题,多数人或许会认为只要委由专家鑑定即可,法律人少有能够置喙的空间,甚至可能也未察觉有什么问题需要被解决。本书则试着对目前实务的判断方式提出疑问,例如,目前法院在认定「不知或不能抗拒」时,是否有一致的标准?社会对于智能障碍者所抱持的迷思,是否会影响法院对于智能障碍的被害人在性行为当下反应的解读?而台湾于2014年将《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内国法化,「不知或不能抗拒」这条界线要如何拿捏,才能符合身权公约的基本原则及要求?

  为了更完整地呈现问题的全貌,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本书乃先探讨社会对智能障碍者存在何种误会及偏见,并透过相关实证研究予以澄清。建立起对智能障碍者较为正确的认识后,再以外国法上较细致之规范及讨论为基础,反思台湾目前操作的缺失及不足,并提出本书之建言。盼能在刑法第225条「不知或不能抗拒」的认定上划出合理界线,在保护智能障碍者免于性剥削的同时,也留给他们情慾表达的空间。

  本书能够付梓,是因为一路上有幸获得许多老师的帮忙。最要感谢的是指导教授李佳玟老师,谢谢老师在智识上带给我的启发,及思考视野的扩展,论文能够完成也有赖于以往课堂上的扎实训练,与写作期间老师的严格把关。也感激陈昭如老师邀请Janine Benedet教授来台演讲,使我对这个议题有更深刻的了解,Janine Benedet教授的观察及主张对本书也有很大的启发。还要感谢薛智仁老师、刘文英老师在口试时给的修正建议,让论文能更加完备。论文有机会出版,则要特别感谢蔡圣伟老师愿意百忙中抽空阅读拙着,并向出版社推荐,我的论文才有机会让更多人看到。最后则要谢谢元照出版公司的支持,还有出版团队的专业编辑与校对,这本书才能顺利问世。

  碍于自身能力及研究题目之限制,本书恐有思虑未周之处,所顾及之议题亦为有限。不过仍期待本书能抛砖引玉,让智能障碍者在「性」一事上所面临的困境被更多人看见,并开启更深入的讨论。
  
林于轩
2019年7月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坦白说,光是看到“刑法第225条”、“乘机性交猥亵罪”、“智能障碍者”这些关键词,就让我联想到台湾社会近年来越来越多关于性暴力和弱势群体保护的讨论。而这本书的副标题“智能障碍者同意能力之研究”,恰恰触及了其中最棘手的一个部分。我很好奇,作者是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去评估一个智能障碍者是否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同意能力”。这其中涉及到的法律理论、司法判例,以及可能存在的伦理困境,都让我感到非常有探讨的价值。这本书是否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在区分“同意”与“被动接受”之间,有哪些关键的法律判断依据?我希望能在这本书中找到关于如何避免司法实践中出现对智能障碍者同意能力评估的偏差,甚至误判的论述,从而真正实现法律的公正与人道的关怀。

评分

这本书的标题一开始就吸引了我,《刑法第225条乘机性交猥亵罪中智能障碍者同意能力之研究》。光是这个标题,就点出了一个非常尖锐且重要的社会议题。在台湾,对于弱势族群的保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而智能障碍者在性同意方面的能力,更是法律上一个充满争议的灰色地带。我很好奇作者是如何界定“同意能力”的,以及在法律条文的解释上,如何去衡量一个智能障碍者是否真正理解了性行为的性质,并且是出于自由意志而做出同意。这不仅仅是一个法律条文的解读,更关乎一个群体的人权和尊严。我希望能在这本书中看到对不同程度智能障碍者,在法律判断上是否存在差异的深入探讨,并且期待作者能提出一些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法律见解,来弥补现行法律可能存在的不足,确保智能障碍者在面对性关系时,能够得到应有的保护,避免被剥削和利用。这本书的选题非常有社会意义,我相信它能够引发更广泛的社会讨论,并促进相关法律的进步。

评分

我一直对刑法中的一些概念性问题特别感兴趣,尤其是当这些概念触及到一些较为脆弱的群体时,其复杂性和敏感性就更加凸显。《刑法第225条乘机性交猥亵罪》本身就牵涉到“乘机”这样一个客观要件,而当受害者是智能障碍者时,这种“乘机”就可能更加隐蔽,也更加难以界定。这本书的副标题“智能障碍者同意能力之研究”,直接点出了核心难点。我非常好奇作者对于“同意”这个主观意志的分析会有多深入。在台湾的司法实践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因为证人表达能力不足而导致的证据认定困难,而智能障碍者在陈述同意与否时,可能面临更大的挑战。这本书能否提供一套更精细的评估方法,或者是在法律适用上,提供一些更明确的判断标准,是我非常期待的。我想知道,作者是否引用了心理学、社会学等跨领域的知识来佐证其法律观点,毕竟,对于同意能力的判断,不能仅仅局限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思,还需要更全面的考量。

评分

“智能障碍者同意能力”这个议题,在法律和伦理层面都充满挑战。《刑法第225条乘机性交猥亵罪中智能障碍者同意能力之研究》这个书名,直接切中了社会关注的痛点。我特别想知道,作者在研究过程中,是否考虑到了智能障碍者不同程度的差异性,以及这种差异性在法律判断上会产生哪些具体的影响。在台湾的社会环境中,我们常常强调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但如何在法律上精细地区分“自愿”与“非自愿”,尤其是在涉及智能障碍者的性同意时,是一个巨大的考验。我期待这本书能够提供一些理论上的框架,或是实际操作上的建议,来帮助司法人员、社会工作者,甚至是一般民众,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类复杂的情况。这本书的出现,或许能为解决这一长期存在的法律和社会难题,开启新的视角。

评分

近年来,随着社会对人权保障意识的提升,性同意的议题在法律界和社会上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而对于特定群体,例如智能障碍者的性同意能力,更是法律上一个待解的难题。《刑法第225条乘机性交猥亵罪中智能障碍者同意能力之研究》这个书名,就直指了这一敏感而关键的领域。我特别关注的是,作者将如何处理“同意”与“无同意”之间的界限。在智能障碍者的情况下,他们可能无法像一般人一样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或者可能因为受到他人影响而做出看似同意的表示,但实际上并非出于自由意志。这本书能否提供一些实证性的研究,例如通过访谈、案例分析等方式,来揭示智能障碍者在性关系中的真实处境,以及法律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是我非常期待的。我也希望这本书能引发我们反思,法律在保护智能障碍者免受性剥削方面,是否还有需要改进的空间,并提出一些具有前瞻性的法律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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