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版序
一本撰寫較為嚴謹的書,尤其以建構與論述核心理論的書,若需要修訂,一定有必要的理由。Yalom的《團體心理治療的理論與實務》那本書在1968年開始動筆,以論述治療因子為核心內容,於1970年第一版問世。自1975年的第二版齣書之後,便於每10年修訂一次。需要修訂那本書的理由,正如Yalom在第五版修訂時所言,有兩項主要任務:不隻在呈現現代的方法,準備學生可以到當前的工作場域服務,而且也要保留在這個領域纍積的智慧和技術。此外Yalom相信即便不同的團體治療理論和模式,在產生治療效果上,很顯然有相似的治療因子,所以在他那本書的第五版仍舊保留以論述那11項治療因子為主。筆者所著《團體諮商與治療》這一本書,自2014年鞦開筆,在2017年2月第一版上市,觀諸美國在諮商與治療領域的研究與發展,對於治療因子的論述,似乎當前還是沒有人能超越Yalom書中所列的11項治療因子,因此筆者在個人這本書本次的修訂,依舊維持與第一版相同,不在這本書論述治療因子。
由於各種的治療團體都使用小團體,不隻都運用成員互動與團體動力,也與團體治療因子有同樣的道理,筆者相信各種治療團體都有相似的團體發展之基本歷程。近年美國團體治療領域的學者開始越來越注意到團體中人際層麵的重要。在治療關係揚棄傳統精神分析對於保持中立,不透明和不涉入,以誘發移情的過度重視,而強調治療師與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治療關係對於療效的影響。在團體治療方麵,筆者認為所謂的治療關係即凝聚力,除瞭治療師與個別成員之間的關係,也應該包括成員與成員之間的關係,所共同形成的團體凝聚力。在實徵研究,不隻已經指齣凝聚力為產生療效的核心因子,在治療團體的歷程方麵,實證研究也發現:在團體前期,成員的興趣主要聚焦在人際互動與關係;到瞭團體後期,成員的興趣則轉為聚焦在問題的工作。從近年的研究發現,支持瞭筆者所提齣有關團體凝聚力的概念和定義建構之重要,以及對於團體發展和階段原理的建構與各階段領導任務的觀點。然而,觀諸美國學者的團體書籍,在團體發展和階段的原理依舊無著,影響學生的實務訓練至钜。由於團體凝聚力,以及團體發展與階段原理的建構十分重要,攸關作為選擇與確立領導任務與策略的依據。因此本次修訂時不隻保留有關凝聚力的概念與定義,以及團體發展與階段原理等之建構。同時,也引入2017年以來有關團體歷程的實徵研究,以支持筆者在理論的建構。
不過在這本書的第一版第四章「團體凝聚力的定義與概念」,有關凝聚力的論述,由於涵蓋從源起至晚近對於凝聚力的概念發展和研究,因此似乎比較詳細而適閤從事治療團體研究者的需要,對於實務工作者可能主要在凝聚力的具體定義,以便瞭解在團體前期催化團體發展的方嚮與目標。由於筆者確定凝聚力的概念和具體定義,同時認為凝聚力不隻是核心的治療因子,也是團體中具有治療功能的關係。因此,本次修訂時決定刪除第四章,而加以簡化,並納入第五章「團體中的治療關係」,成為其中的第四節。至於第二章「小團體與團體治療」,由於有關小團體的定義與性質等議題,常見於團體動力學,而在颱灣的諮商相關係所,這一門課程也逐漸普遍,所以將這一章刪除,僅介紹小團體在治療團體實務的運用須知,並納入第三章「通用係統論與治療團體」,成為其中的第一節「小團體的性質與結構」。
於刪除第二和第四兩章之後,增加瞭新的第一章「團體諮商與團體治療的關係」,以及第二十章「領導者的訓練與督導」。原因在於,反觀臺灣推動團體諮商近五十年,在團體諮商這個領域的發展,近年似乎越來越少有非結構式團體的推展。Yalom對於美國團體治療領域的發展,在未來的憂心,便是越來越多的臨床治療師使用操作手冊,按錶操課,趨嚮領導者中心的方法,也不重視團體動力。他認為治療師可以提供當事人更好的服務,卻被治療師以省時省力的方法所取代。臺灣在教學和訓練方麵,重視團體動力的非結構式團體原本就尚未普遍,若跟隨美國的趨勢,則更令人擔憂。其次,在美國始於1930年代的團體諮商,隨著社會進步,影響瞭學校和社區需求的變化,團體諮商已經從沒有治療理論為依據,僅用以協助學生作生涯決策和生活問題解決,演進到1970年代起被歸類為團體治療的一種,並規範瞭領導者需要具有專業訓練背景,能運用團體動力,以協助正常人改變與成長的方法,而且已經不限於使用在學校,而廣泛應用在社區,以及醫護和矯治機構,以協助不同需求的對象。然而,臺灣自1970年代推動團體諮商以來,多數的治療師對於團體諮商的定位,依舊十分模糊,甚至對於團體諮商與團體輔導的概念混淆不清,不利於這項專業服務的發展與推廣。所以,對於團體治療的定義、演進與分類的介紹實有必要,以建立對於各種治療團體的正確認識,因此本次修訂乃增加瞭第一章。最後,既然團體諮商與團體輔導不同,並不是心理教育團體,而是具有改變和發展功能的治療團體,強化團體領導者的訓練與督導便有必要,所以增加瞭第二十章,以便說明晚近在美國有關諮商團體領導者訓練的趨勢,並介紹筆者創發的訓練模式,以分享諮商師教育者和團體治療訓練者。
自本書第一版至修訂版完成期間,心裡有很多感恩和感謝。最感恩的是,受到就讀碩士時團體諮商課程James Trotzer教授強調治療團體歷程與階段發展需要理論的啟發,以及就讀博士時團體諮商實驗室課程David Welch教授的精湛督導,筆者方有這本書的團體歷程階段理論之創發。其次,要感謝的是學界長期支持的友人,蕭文教授、程小蘋教授和王麗雯教授等,對於筆者的鼓勵與惠賜推薦序。最後,特別感激外子謝廣教授在筆者多年忙碌的學術生涯,背後的支持與實質的協助,在本書第一版校對期間筆者因病住院,外子不辭辛勞照顧之外,還協助校對工作。有他們的支持與鼓勵,完成瞭個人著書的興趣,特此一併緻謝。
吳秀碧 謹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