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詩歌的整理
我大學期間開始寫詩,三十餘年的摺騰,幾乎所有的詩稿都已丟失。這當然是我的遺憾,我得說我的某段歷史也丟失瞭,我因之成瞭一個麵容模糊的人。一九八八年我從新疆去北京,火車經停哈蜜站時上來瞭三個劫匪;為瞭保護背包,我居然徒手和他們打瞭起來。結果不言而喻,我被打趴瞭,左腰遭到瞭鐵棒的重擊。到瞭北京,因為尿血住進海軍醫院,纔知左腎已因外傷破裂……
那個時候可真年輕!我捨命搶迴來的背包,除瞭幾件換洗衣物,便隻有我的詩稿—我孤獨而憂傷的詩稿。如果當時我再頑強些,遭受的一定會是更多的重擊,我甚至可能因此喪命。如果我死瞭,會有人相信我是因為詩歌而死的嗎?會的,至少當年的三五個好友會相信,他們會在一個有蠟燭的追思會上默認我為詩歌的烈士,也會在我的墓碑上刻下我喜歡的某句詩。我僥倖沒有死,之後又活瞭若乾年,活到瞭寫這篇短文的時候。雖然當年沒有死,但不久我便放棄瞭寫作。我沒有成為詩歌的烈士,卻成瞭詩歌的棄兒。多年纍積的詩稿丟失瞭,這個事實告訴我詩歌對我而言其實是不重要的,否則它怎麼可能丟失呢?詩歌丟失瞭,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我的熱血、勇敢、可歌可泣的青春也已一併丟失。一九九三年之後我幾乎沒有再動過筆。我知道倘若沒有詩歌我的青春便一無是處,可我的生命呢?也會因此而一無是處嗎?當然不會,我這一生比一首年輕時的詩可要重多瞭。所以多年之中我對那些丟失的詩稿總的來說是釋懷的。我記掛的是詩而不是詩稿,我對寫與不寫持無所謂的態度。可這樣的無所謂卻使我的生命產生瞭斷崖式的忘卻、某種偶然而來但一直在重複的悸動和越來越深、越來越痛的思鄉之情,我這纔知道詩歌是我的傢園。
因為編這部集子,纔知選詩之難在於刪除。想刪而又捨不得,這部集子居然還是超過瞭三百頁。手起而未能刀落,我對自己是不滿意的。這部集子選詩計一百二十四首,大部分都是二○一九─二○二○年寫的。這兩年我住在香港,這些詩當然免不瞭疼痛與憂憤。
我常常感恩歲月的饋贈,包括它讓我們丟失瞭一些東西。該來的來,該去的去;丟失的去處是得到,正如生是死的去處,死是生的歸途。這部集子最終取名為《時間的傻姑娘》,正在於與時間的和解;時間是我們的伴侶也是我們的大敵,現在我輕撫它,淡淡地說:唉,你這個傻姑娘!
唐寅九
二○二一年五月六日於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