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魔术师》的故事发生在1940年代上海的「大世界」游乐场,一个龙蛇混杂的场所,各种曲艺剧种、江湖杂耍都在这里大显身手。
流浪的犹太人所罗门王和他收养的中国孩子加里王子,以表演魔术维生,遇上古灵精怪的杂技女孩兰胡儿和她的杂耍班。正值1945至1948年上海动盪的时局,西洋魔术团与中国杂耍班为现实所迫,在大世界同场谋生,互相竞艺,互相扶持,却也各怀鬼胎。
兰胡儿与加里合作演出精湛的绝技,默契十足,暧昧的情愫默默滋生,交织出朦胧的情爱、成长的困惑、难解的兄妹之情。他们在一次次的死亡中逃脱,终于明白,此生已无法分离……
小说剧情峰回路转,充满人性的挥洒,善与恶的竞争,是男女为爱压抑与疯狂的伊甸园。有离乱世界里生存的凶险,也有因爱情而阻挡人间风雨的勇气,宛如一出目不暇给、令人眼花了乱的歌舞剧。
本书特点
★《上海魔术师》是虹影重写「海上花系列」第三部。前二部《上海王》、《上海之死》皆造成轰动,蝉联排行榜。虹影的小说是目前在台湾出版的大陆作家中,最具市场销售力、最能引起媒体跟读者期待的第一人。
★虹影首部暖爱小说,转型之作,《饥饿的女儿》朴实文风与《英国情人》华丽笔法的完美综合,充满朦胧、奇妙、神秘的少年情愫,一改往日凄楚与不完美的结局,讲述一个温暖人心的情感故事。
★《上海魔术师》是一本众声喧哗的小说,是各种语调、词汇、风格争夺发言权的场地。虹影说:「说这话,不是炫耀,并非自夸我做到了现代中国作家没做到的事,而是说,我试图做一件中国现代作家没有一个人想到要做的事:杂语化小说。」
名人推介
★作家苏童:「一本奇诡莫测的小说,虹影总是能让人惊喜。」
★作家刘震云:「虹影总能从生活中发现不同,所以她的作品总是与众不同。」
★作家黄宝莲:「这故事让我想起狄更斯的作品,虹影成功的重现了上海那个时代的那些人物的生活境况。结局精彩万分,最巧妙的是主角以魔术师的本事存活下来,这样的结局与主题、书名都是绝配。」
作者简介
虹影,享誉世界文坛的着名作家、诗人。
中国女性主义文学的代表之一。代表作有长篇《上海王》、《上海之死》、《饥饿的女儿》、《英国情人》、《K》、《孔雀的叫喊》、诗集《鱼教会鱼歌唱》等。现居北京、伦敦两地。其中四部长篇被译成25种文字在欧美、以色列、澳大利亚和日本、韩国、越南等地出版。
曾获「英国华人诗歌一等奖」、台湾《联合报》短篇小说奖及新诗奖、纽约《特尔菲卡》杂志「中国最优秀短篇小说奖」。长篇自传体小说《饥饿的女儿》曾获台湾1997年联合报读书人最佳书奖;被中国权威媒体评为十大女作家之首,称为「脂粉阵里的英雄」;被新浪网等评为2002、2003年「中国最受争议的作家」。《英国情人》被英国《独立报》评为2002年十大好书之一。2005年获义大利罗马文学奖。
大世界的杂语演出
一 本书灵感的由来
两年前的夏天,我正在苦苦构思《上海魔术师》这本小说,信步走到大世界门口,吃到了香喷喷现煎的臭豆腐。正满心高兴着,抬头一看,大世界关了铁栅,落了大锁。旁边的人看到我一脸惊奇,就说:「破产了,永远关门了。」
痛惜之余,我在这本书里重造了一个大世界,这样的「游乐场」,是杂语的狂欢之地,复调的竞争之所,现代性的实验地,中国文化的符号弹射器。我的主人公,进了大世界更加鲜活蹦跳起来,他们哭,他们爱。
我相信那些望文生义懒得仔细读书的批评家大教授,那些喜欢无中生有恨不得把烟煽成烈火的编辑,一看我这书名,就笑岔了气。简单的中学生知识:这小说肯定是小模仿《卢布林的魔术师》,肯定是大模仿《大师与马格丽特》?
现成的机会:街头恶少起闹,不偷打一拳白不打。
前年全国报纸轰传我的中篇《绿袖子》「涉嫌抄袭」莒哈丝《广岛之恋》。追问到底,竟没一人如此说过。可只要一个网站开个头,说某人说过一次,其他媒体全会跟上。所谓一犬吠影,百犬吠声。要问起先的影子在哪里?哪个犬都朝你翻白眼。
思前想后,我索性就给嗜好这一套幼稚园式批评的人翻开底牌:这部小说灵感的源头在何处。
我最早想到的书,是英国作家安东尼.伯吉斯(Anthony Burgess)的《发条橙》(Clockwork Orange)。这本书有中译本,完全丢失了原书语言的怪味。原书是未来社会中一个小流氓自述的犯罪史,用一种英语、俄语和意第绪语的混合语,原文读起来怪异百出,英文读者大致能看懂,却非常惊骇:在堕落的未来,英语也被蹂躏成如此样子!这本怪语小说,却是单语小说:主人公兼叙述者的语言一路贯穿。
《上海魔术师》没有走这条路。因为我想写一本杂语小说。
我的小说,如果有模式,那就是乔伊斯(James Joyce)的《芬尼根守灵》(Finnegan,s Wake),一本无法翻译的书,当然至今没有中文本。语言能变形到如此程度,就舞蹈起来。叶慈问:「如何分清舞蹈与舞者?」一旦语言表演柔术,肉身扭曲起来,魅力就成为语言本身。
论者说《芬尼根守灵》依仗了西方语言多元的根,那么现代汉语呢?现代汉语也是多源多根的。至今中国作家做的是单根追源──京味小说、秦腔小说、湘语小说、鸳蝴式小说。我在想,把现代汉语的多元多源,不朝均匀靠拢,而是向各种源头方向拉,像宇宙大爆炸一样飞散,情形会如何?会开拓出几个星系?
所以,这本书,是一本复调的「《发条橙》」。
二 兰语小说
于是有了这本语言实验小说──让小说中的几个主要人物各说各的语言,各想各的语言,各用各的语言叙述故事。
而这几个人物,语言风格完全不同。
犹太人所罗门「王」,说的想的叙述的,是《旧约圣经》的语言。这种风格,容易标记,但用于中国的日常生活,就有些怪异──不过现代汉语的形成,正是来自吸收怪异的外国说法。各种外语的翻译,对现代汉语形成的决定性影响,文化史家一直没有给与足够重视;
所罗门的对手「张天师」,说的想的叙述的,是中国传统江湖语言。《水浒传》、《金瓶梅》里的俚俗语,已经不用了,晚清民初,江湖语言却有新的发展。我小时候熟悉的流浪汉语言,川江水手中会讲故事的能人,他们说的话之生动,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所罗门收养的中国孤儿,「加里王子」,是个语言海绵,把旧上海流行的任何语言──洋泾滨英语、市井语、「戏剧腔」,以及养父的半外语,全部吸收混杂起来。我努力「创造」加里的语言,后来发现,这其实就是现代汉语,现代汉语就是一种多元复合的语言,加里的说话方式,只是把元素重新分解开来;
张天师刁钻古怪的女徒弟兰胡儿,从小天天练柔术,把身子折过来叠过去,她说的想的成为变形的肉体之代言,一种只有这个人物才说得出来的「兰语」。这个「兰语」让我伤透脑筋:我必须在脑子不断让汉语演柔术。兰胡儿是整本小说最主要人物,《上海魔术师》基本上是在兰胡儿的观察和思想中流动,因此,这本小说,不可避免是一本「兰语小说」。
加里王子和兰胡儿是这本小说的真正主人公,这对少年少女在四年之间,痛苦地长成男女青年。由此,必然有童稚语与成人语的对立,也有叙述语言本身的长大过程。
我怎么分得清柔者与柔术?
兰语就是我的语言。
兰胡儿就是我。
三 杂语之美
这是一本众声喧哗的小说,是各种语调、辞汇、风格争夺发言权的场地,自然不是《海上花》那样的「沪语」小说,虽然上海话免不了冲进大世界来打擂台。
中国的现代化,正像现代汉语,就是各种声音各种文化冲突竞争、对抗、杂揉的结果,哪怕胜者,最后也发现自己吸收了对手的语汇。
我说过了,我的实验,正是想把现代汉语拉碎了来看。这个语言实验,也是中国现代性的分解。现代中国文化的转型,正穿行在这种「杂语」中。
说这话,不是炫耀,并非自夸我做到了现代中国作家没做到的事,而是说,我试图做一件中国现代作家没有一个人想到要做的事:杂语化小说。
再说一次,我不是说其他作家作品中没有复调杂语,我是说可能(可能!)我是现代中国第一个有自觉意图,试写杂语小说的人。
把小说放在「大世界」,也是为了这个杂语目的。大世界,就是不让一种演出方式独霸,各种戏都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吸引看客。你说我唱,各擅胜场,保持杂乱,拒绝合一。
究竟是杂而合一更美,还是分一而杂更美?我个人认为中国文化中合一的因素太多,现代汉语似乎已经有标准(这不完全是好事),不合标准谓之恶搞,谓之出怪。其实,这个合一的表面,掩盖了多源渐渐合一的流程,掩盖了曾经有过多元并存。我把这流程放到一本书中,目的是想让自己,让大家看到汉语曾有的杂出之利,将来或许会有的多变之美。
我们曾经有过一个大世界,我们也会再有一个汉语大世界。
四 读者与译者
在文化市场化的今日,我这么做,是否逆潮流而行,是否有意让读者讨嫌?毕竟让大世界关门的,是无情的市场。
就我个人经验而言,文化人似乎把读者看得过于片面了,要不就是无知群氓,要不就是手握钞票的诸神。
其实错了,读者本身,就是杂语之根,他们肯定能明白,他们自己就是中国杂技与西洋魔术的儿女。读者可以通过不同文体,分头进入兰胡儿与加里的世界,最后携起手来。
此文不谈小说的内容主题等等。其实,正因为这是本文体实验小说,故事就不得不更精采一些。精采的故事,如艾略特所说,是「骗看门狗的肉」。我想在故事后贩运的「私货」,已经公开于上,敬请垂注。
当然,这就要请批评家大教授编辑们多花几分钟读书,才做断语。反正,读者们是一如既往,会读了书才笑几声,骂几声,或者夸几声。对此,我从来深信不疑。
有些批评家一口咬定,我的小说都是为翻译而写。对这些想当然的懒人,我已经放弃了说服他们的努力。
这本书会不会有人翻译?我无法预料一本书的命运。不过,我能说:翻译者,我同情你!如果你只能译得像中译本《发条橙》,不译也罢。
大世界中的小世界
一
他对我说,到上海去,上海会让你着迷。
他还说,她会喜欢你。她住在富民路的弄堂房子里,她果然待我如自家闺女,边挟菜给我边说大世界那些哈哈镜,那些坤角旦角,陈年谷子一粒粒道来。说是第一次进那儿就迷了路,人一生迷一次路值得。
她打开衣柜,抖了抖那裁剪合身的花布旗袍,上面的樟脑香让人感觉到韶华飞逝。我得顺着那旧电车铃声,在那会迷路的地方下来,推开那扇厚重的大铁门。
他们全在,等着我,一看就已等了许久:杂技女孩兰胡儿边上是燕飞飞,张天师站在石阶上,大厅另一端是魔术王子加里和所罗门王。
所罗门王说,他做了个噩梦,好久没有请人圆梦,要开口跟人说,却忘了梦。这会儿他正在想那个梦,就是发生在一九四五年,一九四五年已到了,就在眼门子上。
兰胡儿得和加里分离,他们背着困惑之极的身世之谜,在乱世一次次从死亡中逃脱,一次比一次明白,此生不能分离。
是呀,戏就要开场,故事就如此开端。
二
面对大世界的那些楼梯,我是个胆小鬼,一个人走着时心惊肉跳。很多的声音,包括鬼声,飘入耳朵。当我跑到大世界外来远看,黄昏落日,站在天桥上吃着臭豆腐,他千妖百媚的上海呀,吸一口气,香气就钻进我身体里。
最后一次去,是在非典(SARS)后,锁上了门,而且从那以后就没有再开门,干脆不营业。
他被拉了壮丁,辗转大小城市,最后停留在重庆,一生没有回来,他是我最爱的人。众所周知他是我养父。
她是他唯一的妹妹。她生得秀气,与小说中的苏姨一样不爱说话,可一说话就句句到点子上。她和他不太像,因为她是他家在饥荒时救下的孤女。
乱世之中,两人天各一方,彼此思念。她与我说得最多的是不在人世的哥哥。
梦里梦外,他俩用一颗普通人的心领我朝南走,棚户区,这儿是真正的上海百姓。我成长的贫民区山城也是如此,再穷得叮当响,入睡后还是有色彩缤飞的梦。兰胡儿和加里有这样的梦,他们和任何政治无关,虽然政治找着他们不放过他们。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只求生存下去。
三
写作这小说的一年半,开始是防盗门锁坏,叫人来修,结果弄不好,最好换掉。然后是印表机坏了,修时发现是磁头坏了,换掉。用了好多年的音响坏了,只能放磁带。只得换掉。冰箱突然一点也不发鲜,放进去的青叶子蔬菜发黄,也只能换掉。之间经历的修理与买东西的种种欺骗不能回想,坏掉的未必不是天意。写这小说,前后经过了北京重庆成都伦敦,北京香港、德国和义大利诸多城市,突如其来的命运变故几乎毁灭了我,是精灵女孩兰胡儿救了我。
爱你就是要不顾一切。爱你到现在才知失去你可以,不能失去自己。
说句狠话真是生不如死,死不如写这两个魔术师。穿过时光之镜看见了内心冰山另一角。一个已过世法国女作家的声音在耳旁响起:又一艘客轮起航了。每次起航总是一个模样。每次总是载着头一次出海远航的旅客,他们总是在同样的痛苦和绝望之中和大地分离。
天已暗下来,乌云堆积。我脱了鞋,像兰胡儿一样,由着天性,抛开身后一切,升起帆,但愿雨下得别这么无情,闪电因为我远行稍稍有点儿礼貌,但愿向我挥手再见的养父和姨,泪水都嚥在心里头。
九点零十分,冰雹也来了,是我离开的时候了。
曾跟兰胡儿和加里王子朝夕相处,现在他们年轻的气息还环绕在左右,他们的声音依然在梦里出现,就是昨夜,我走了很远的路,走得气喘吁吁,看见了心爱的猎犬珂赛特,跟着一个粗壮的猎人,奔忙在深山里,被追击的狼在?叫。冰雪如镜,映出我苍白的脸,魔术之棒上下移动,随她也随我,我们会在另外一个世界相遇。
这本书是纪念我有过的小世界。上天给的东西不能奢求太多,有一丁点就该满足,若是连这一丁点也没有,还是应该感激。现在我感激你──不管你是一个人或是珂赛特追捕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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