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威主编.当代小说家Ⅱ
绮罗染到风尘的芳香,低到泥尘烂泥里去,不一定会历劫修成红莲,
可能半途就枯死,然而剎那芬芳,即使一缕飘香也是永恆。
-《绮罗香》
李天葆的风格细腻繁复,当然让我们想到张爱玲。这些年来他也的确甩不开“南洋张爱玲”的包袱。如果张腔标记在于文字意象的参差对照、华丽加苍凉,李的书写可以说庶几近之。但仔细读来,我们发觉李天葆(和他的人物)缺乏张的眼界和历练,也因此少了张的尖诮和警醒。然而这可能才是李天葆的本色。他描写一种捉襟见肘的华丽,不过如此的苍凉,仿佛暗示吉隆坡到底不比上海或是香港,远离了《传奇》的发祥地,再动人的传奇也不那么传奇了。他在文字上的刻意求工,反而提醒了我们他的作品在风格和内容、时空和语境的差距。如此,作为“南洋的”张派私淑者,李天葆已经不自觉显露了他的离散位置。
李天葆的是二十世纪末迟到的鸳鸯蝴蝶派作家,而且流落到了南方以南。就着他自觉的位置往回看,我们赫然理解鸳鸯蝴蝶派原来也可以是一种“离散”文学。大传统剥离、时间散落后,鸳蝴文人抚今追昔,有着百味杂陈的忧伤。风花雪月成了排遣、推移身世之感的修辞演出,久而久之,竟成为一种癖好。这大约是李天葆对现代中国文学流变始料未及的贡献了。
─王德威
李天葆的小说里的书写氛围,总带着自言「特别喜欢风尘味的」的「风尘中人」的气息。他书写的女性角色,本来可能是陋室里的明娟人物,落在尘埃中却变成朵朵奇花之人;小说的背景可能是在险恶江湖闯荡出来一片的笙歌,原始气味的花街柳巷可能粗鄙,然而,有血有肉的女人也都带有三分的痴情。作者如此形容自己的早熟:「过早认识了风月尤物的可歌可泣,对纯情玉女完全封杀。」
马来西亚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意识形态或左或右,当时作者就不喜左派;他耽溺在港台「通俗到不行」的流行物事,一种属于俗人的最爱。于是他的小说人物,都沾有一股来自最接近尘土、活灵活现的「土气」,小说阅读起来,因此变得熟稔可近,人物也变得可亲。
《绮罗香》的短篇是作者成长岁月的经验遗绪,小说中人物的表征几乎是身旁熟悉的显影。例如:〈绮罗香〉里的舞女绿蔷薇和紫兰花、〈绛帐海棠春〉里的妓女海棠春、〈绛桃换荔红〉里的女主角巫荔红等篇小说,作者写来如此娴熟的烟花女子生涯,大抵都带着作者形容的这股生气--生命之曲愈奏愈近尾声,大抵也有个迹象--从前熟悉的种种都一一崩坏或变更。
概括《绮罗香》小说集的人物,彷彿都是从旧时代里走到你的跟前,叨叨絮絮每一个过去的身世。一如作者〈后记〉里的提及:「……怀旧变成一种消费,我其实深觉可惜。真正的家居生活无可代替,理想的现代人萦回在旧梦里,却无法回去了,于是有意无意把场景写进小说里,到底是满足个人的私欲而已。」
作者简介
李天葆
1969年生,中国厦门大学海外函授学院语文专科毕业,曾任独中教师。 作品曾获客联小说奖、乡青小说奖、第二届优秀青年作家奖、云里风年度优秀作家佳作奖等。
着有:散文集《红鱼戏琉璃》、小说集《桃红秋千记》、散文集《红灯闹语》、小说集《南洋遗事》、小说集《民间传奇》、《槟榔艳》、长篇小说《盛世天光》。
「在墨墨蠢动不安的心底,开天辟地的女神就在灯光炽烈的台上;他们不约而同的将一己的慾火往唯一的方向烧去—是集体的心神陶醉,一次的空前经验。绿蔷薇没有了身世背景,却获得万千男人虔诚的膜拜。」
上 镶亮片玫瑰红真丝曳地晚礼服
一九五九年,绿蔷薇首次踏上台板,穿的就是这套衣裳。明知道不过是一瞬间的华丽美艳,到后来免不了要一件件除掉。但如何将一身贵妇行头卸落,如何展露粉搓玉滴的女体,却是一门学问。绿蔷薇好学不倦,当舞女时已广泛学习各种技艺,表演探戈往往是个人独跳,男士都坐一旁欣赏。当紫兰花从联邦艳舞团退下来,愿意教授她独门舞技,她便深深地鞠躬,说:「我会加倍用心。」紫兰花一手挽住绿蔷薇的腰,叫她往后弯—心里不禁赞叹这女子骨柔身软,是个人才。再细问,原来是怡保人—难怪那七分的艳色,即使不上妆,也难以遮掩。更难得她毫不扭捏,态度大方俐落。之前马来亚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本皇军统治,她小时候早已训练有素,把低头一鞠的姿势学得极道地。治行头的功夫,更应趁早学,传授舞艺之余,紫兰花多说了一句—绿蔷薇尾毛微扬:「当然是男人买。」紫兰花轻笑,不语。
她细心留意宝莲舞厅的男人—先看皮鞋,才打量衣装,记住他叫什么酒,再查探坐的是什么车子。资料齐全了,绿蔷薇立刻翩然而至—很少不把目光放在她身上。盛妆之下,她像极了阿娃嘉娜与夏厚兰的混合体,冰与火,冷艳妖丽。柳腰一闪,笑盈盈地踩过地毯。于是金店街三间铺的少东、外资银行的印度籍经理,……都属于她追逐的成员之一;最终是做出入口生意的彭梓纯正中她的下怀—其他人太精刮,舍不得钱,唯有他爽快干脆,陪绿蔷薇上了一次街,就一路做她的专属出纳户口—临末了,绿蔷薇捧着礼盒,别过脸来,笑:「谢谢你呀,你真是个好人。」目光依依,站在梯间,身后的灯影,橙红光艳的为她做了背景;「千万别这么说,这可是我的荣幸。」彭梓纯倒是一口纯正顺熘广东话—他是外江人,不知是湖南还是湖北,大概战后曾在香港新加坡待过,对欢场也略有见识—陪小姐购物,算是驾轻就熟了。他笑着,前额微秃的部分皱出两条横纹,一双眼倒是明澄澄,阔嘴一咧,现出酒窝,竟有少年似的无辜模样—事实上,确有点无辜。绿蔷薇嫣然地瞟了他一下。他一定误信南洋女子热情痴心的神话,疏于防范—或是不愿显出穷酸气?细看他,真的不错;虎腰熊背,仪表堂堂;话极少,但每事必先征询她的意见,拿外套,斟咖啡,开车门,绿蔷薇一一记在心里,不禁暗喜。她不过目光瞥过一方,他便招手,叫侍者去端出一块奶油花生碎蛋糕;那茶室门口玻璃橱里摆着五色鲜丽的西点,是绿蔷薇童年的梦──多少次刚舐完手指上的糖霜,便惊醒了,空留泪痕。难得他有这般的细心熨贴,倒不是随意阔绰。
「太阳勐,站进来呀。」绿蔷薇领着他去东姑花园。一手撑开洋伞,一手拉着这男人的手—厚实有力,掌心温热。她小心翼翼地盘算着,他想必已有妻室—成为他的外室?恐怕划不来。虽说一表人才,财来有方,但将自己三两下堕入某个男人的牢宠里,绝对可惜—绿蔷薇隐隐觉得她还未历遍风光,那未点着的灯群,那未穿上绣绮锦罗,就在岁月的前路—等着,只有她走过去,所有的皆能揽尽了—可以感觉到星光点点金屑片片,卷成无边无际的天河,向她倾泻;畅快娇笑,却是一头一身的光芒璀璨。绿蔷薇手抚在东姑亭子中央的柱子上,一片冰凉。忽然就这样下了决定—她还是照旧把他归为被宰割的肥羊行列里。绿蔷薇又领着彭梓纯到五支灯街后的中马布庄,挑选最贵的料子,漫声叫伙计把一匹匹各色花样的布掀开来,铺在台上,仔细端详。他轻声道:「就这块红色吧。」绿蔷薇一捻那微冷滑熘的真丝,一拉,玫瑰红如浪翻滚的在眼前摊开。她点头,回眸一笑:「好,这块我要了。」白牙森森,恍似头母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