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导论》是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最负盛名的着作之一,这本书在一九一○年第一次问世,他说他要为年轻的法律学生写一本入门的书,使他们对于法律真正产生兴趣。
本书奠定了拉德布鲁赫在法学界和哲学界的大师地位。拉德布鲁赫是现代法哲学的先驱,有别于其他法律的抽象形式讨论,他从历史中引征不同的社会现象和文化体系,探讨法律的实质内容。拉德布鲁赫以简练优雅的文笔和深邃敏锐的思考,对于法律思想的基本问题作了独特的深入探讨。在这本着作中,拉德布鲁赫有系统地阐述对于法律的价值相对性的主张,尝试以全新的角度去解释法律的内在价值,也就是正义的意义,修正了自然法的思想。
本书在全世界已翻译为英文、日文、俄文和西班牙文等多国语言,对于每个有志一窥法律堂奥的读者,非常有帮助。
作者简介
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Gustav Radbruch, 1878-1949)
法学界的大师级人物。拉德布鲁赫是法学家、哲学家和社会民主主义者的缩影。在当代的法律思想史上,他已经被公认为一代大师,倡导法律相对主义和法实证主义。他的哲学来自于新康德派,认为法律奠基于道德价值之上,在这样的体系下,没有绝对的事物。因此,关于正义的概念,必须视当下的时代环境和社会脉络而定。他在晚年逐渐转向自然法的法学,新信正义有绝对的特性。着有:《法学导论》(Einfuhrung in die Rechtswissenschaft, 1910)、《法哲学基础原理》(Grundzuge der Rechtsphilosophie, 1914)、《英国法精神》(Der Geist des englischen Rechts, 1946)。
译者简介
王怡苹
中兴大学法律系毕业,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律系,曾任德国马克思.普朗克国际刑法研究所研究助理。
林宏涛
台湾大学哲学系硕士,德国弗来堡大学博士研究。译着有:《启蒙的辩证》、《菁英的反叛》、《诠释之冲突》、《体会死亡》、《美学理论》、《法学导论》、《爱在流行》、《隐藏之泉》、《神在人间》、《众生的导师:佛陀》、《南十字星风筝线》、《神话学辞典》、《与改变对话》等作品。
法学导论
出版缘起为中国输入法律的血液
第七、八版序言
第一章 法律和正义
法律的概念:法律、习俗、伦理
法律的目的:法治国家、文化国家、威权国家
个人主义和超个人主义的法律观点
法律哲学的派别学说
超越人格的观点
法律的有效性:自然法和实证法
法律的语言
法律的来源:习惯法和成文法
自然法、历史学派、唯物主义历史观
萨维尼和费尔巴哈
第二章 国家法
国家与国家法
宪法史上的发展、阶级国家、专制国家和立宪国家
三权分立说和基本权利
君主专制国家的原则
议会政治
联邦国家
俾斯麦宪法
威玛宪法
第三章 私法
私法和公法
罗马私法与德国私法
基本概念:主观权利
法人
物权和债权
民法典
财产法
家庭法
民法典与现代世界
第四章 商法
私法的先驱
法律统一的趋势
商法的特殊性
商法的形成
仲裁法庭
法律与现实
第五章 经济法和劳动法
新的法律领域的特征
经济法:战争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化
经济与国家
劳工法:私法和劳工法
劳工契约
劳资协定
企业参决会法
劳工局和劳工法院
第六章 刑法
刑罚的目的和政策观点
刑法的难题
刑罚执行的问题
刑事诉讼程序的问题
刑法的改革 刑罚体系
科刑
保安措施
旧的和新的刑事法官
第七章 法院组织法
三权分立学说
司法与行政分立
法官的独立性
法官的独立性保证
法定管辖权和合议庭中之不可更动性
遵守法律
法官造法
自由法律运动
英国的法官
非职业法官:参审法院或陪审法院?
专业法官和律师
公益法律谘询
司法中的女性
律师、法官和舆论
第八章 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中世纪的刑事诉讼法
纠问程序
刑事诉讼法的改革
自由心证
公诉原则
言词辩论
公开进行
民事诉讼:自由处分原则
改革的努力和尝试
调解程序
第九章 行政法
行政的概念
行政法的缘起
行政裁判权
自治
第十章 教会法
教会法与国家法
教会法:教会与权利
天主教会法规
基督教会法规
国家教会法
各邦的教会
国家与教会的分离
教会的国际法
教皇的主权
第十一章 国际法
国际法的法律本质
国际法的外在和内在发展
国际公约和国际公约组织
国际法的崩溃
陆战法和海战法
国际法的仲裁程序
国际联盟
常设国际法院
洛迦诺合约和克洛公约
个人主义或超个人主义的战争论
法律和平的价值和缺陷
第十二章 法学
作为科学的法学
解释
结构
体系
法律职业的心理预备条件
心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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