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故事:彻底改变人类文明史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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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 John Harv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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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黑不是颜色!」──达文西
「黑是种力量。」──马蒂斯
「黑色是色彩之后」──雷诺瓦
「所有颜色中最美的就是黑。」──丁托列托

  ▍彻底改变人类文明史的颜色,艺术家和时尚设计师最爱的首选 ▍

  黑色,并不在色彩光谱中,
  然而它为什么能同时代表着黑暗、邪恶以及时尚、魅力?
  ★横跨文学、科学、艺术、时尚,种种有关黑色的祕辛、神奇的故事!★

  古代埃及人以黑色代表死亡;
  受到非洲黑人奴隶影响,欧洲白人把黑色当作负面、邪恶的颜色;
  二十世纪初期可可香奈尔发表「黑色小洋装」;
  现代,黑色成为艺术家及时尚设计师最钟爱的颜色,经典的代表!

  一种颜色为什么能同时代表着黑暗、邪恶以及时尚、魅力?对无数的艺术家和设计师有着无限的吸引力?「黑色」在历史上甚至曾被认为根本不是一种颜色,却对视觉文化有了铺天盖地的影响!

  这本书不只是关于一种颜色的历史,不仅是一本视觉文化的专书,也是对整个西方艺术文化发展史的速写。本书上溯圣经时代、希腊罗马古典时期,从宗教文本、神话、文哲作品、艺术品等各角度切入,去探索在世界古今各文化中和「黑色」扑朔迷离的暧昧关系,探触领域横跨:文学、语言学、种族、艺术、时尚、文化等多元主题。

本书特色

  ★本书附有一百多帧世界名画彩页插图。

国际媒体推荐

  丰富的知识飨宴,广泛蒐罗奇闻妙事,并以含蓄优美的笔触写就……在书中作者约翰.哈维广洒写作之网,远至史前时代,旁及各类领域:艺术史、宗教(尤其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人类学、文学、时尚、纹章学、地理以及政治镕铸于一书,实在少见……这是一本有学问又有意思的书。──《文学评论》(Literary Review)

  约翰.哈维的研究广博、令人大开眼界,呈现「黑的」多种层面……本书文笔生动,写作用心,主题迷人。强力推荐。──《选择》杂志(Choice)

  对于没有或少有色彩、时尚、教育、人类学或艺术方面先备知识的读者而言,本书是节奏紧凑的扛鼎之作……作者的文风优美凝鍊……以本书题材之广、之密,加之资讯丰富,却能如此好读,实在难能可贵……针对如此复杂的主题,《黑色的故事》是本易读好看的入门通识佳作。──《视觉研究》(Visual Studies)

  本书图文皆美,要论书的主题,没有人比达文西更专精,说得更明白。这位义大利光影大师曾说:「黑不是颜色」,此话非关艺术见解(他的调色盘上可是有黑色颜料的,而且还经常使用),而是准确道出了事实:以科学的角度而言,黑即是全然无光,或可说是光被完全吸收。许多艺术家都认为「黑很美」:丁托列托说它「所有颜色中最美」,雷诺瓦说它是「色彩之后」,贝多芬则谈过他所爱用的「黑和弦」。本书有一百帧插图,是一本「照亮」知识之光的书。──《外交家杂志》(Diplomat Magazine)

  文笔极为引人入胜,字斟句酌、构句优美,知识虽渊博,文风却可亲,字里行间满怀热情,让读者忍不住大啖书中文字。──「Tredynas Days」

  若喜欢咀嚼能刺激思考的材料,读读约翰.哈维的新作《黑色的故事》。本书探索黑色(不过,黑是颜色吗?)思虑周详,包罗万象,从黑与忧郁、神祕经验及死亡之间的关联,到艺术家及设计师对于黑色的痴迷,无所不包。──《剑桥新闻》(Cambridge News)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约翰.哈维 John Harvey


  小说家及评论家。自1974年开始在剑桥教授英文,在2000年成为文学和视觉文化领域的资深讲师。剑桥Emmanuel学院的终生院士。着有《Men in Black》(Reaktion,1997)等多部学术着作和小说。

译者简介

谢忍翾


  师大翻译所口译组毕,译有《圣堂的献祭》、《我从死人那里学来的把戏》、《从一杯可乐开始的帝国》、《背离亲缘》。喜欢舌尖上的文字,口齿生香。恳请赐教:funnyworldeh@gmail.com

图书目录

前言:黑色如何成为黑色?
第一章  最古老的颜色
第二章  古典时代的黑
第三章  神圣的黑色
第四章  阿拉伯和欧洲世界的黑色
第五章  两位在黑暗之中的艺术家:卡拉瓦乔、林布兰特
第六章  黑色的胆汁
第七章  奴隶文化与黑人文化传统
第八章  启蒙时代的黑
第九章  英国人的黑色世纪
第十章  我们的颜色?
后记:棋盘、死亡、白
谢辞

图书序言

前言

  黑色如何成为黑色?


  对于黑,达文西的立场很清楚,他说:「黑不是颜色。」话虽如此,黑仍是他调色盘上的一抹颜料,而且他还很常使用──用来画背景。他有一幅《抱银鼠的女子》(Lady with an Ermine,1489-90),除了女子鲜红的袖子外,皆以朦胧带银光的色彩画成,然而她身后却是扎扎实实、不透明的黑。她还带了一串黑项鍊。而在达文西的画作《救世主》(Salvator Mundi)中,耶稣幽幽于我们眼前浮现,似乎是从死者的世界望了过来,一双棕色的眼睛如蒙薄翳、彷彿目不视物,身后则是煤炭或烟灰的纯黑(图1)。这么说来,在达文西认为,即便黑不是颜色,仍十分适合作为背景,烘托出其他色彩。

  其他艺术家的反应热烈多了。马蒂斯曾说:「黑是种力量。」而雷诺瓦则把黑称为「色彩之后」,并引用义大利文艺复兴画家丁托列托的话:「所有颜色中最美的就是黑。」自古以来一直有一个问题:「从颜色的角度来说,黑色究竟是什么?」黑色不是光谱上的颜色,不可能是,因为光谱色由光所组成。另一方面,亚里斯多德则认为混合黑白二色可获得鲜艳的色彩,后世的歌德也持同样看法。究竟黑是浓重的有,还是空乏的无?是一种色彩,还是晦暗无光?这种模稜两可的特性也使黑兼具许多对立的性质:是沃土还是焦炭?是时髦的衣装或是寡妇的丧服?是夜的神祕性感,抑或代表死亡、忧郁及哀伤?贝多芬就曾谈过音乐里的「黑和弦」。从来没有其他颜色像黑一样,集如此相对、如此绝对的极端于一身。

  而以上这些意义,也并非亘古如常。这个颜色的历史彷彿记录了一段侵略史。以前黑主要代表人类生活以外各种吓人的领域,但随着时间过去,人类拉近了黑与自己的距离,在自己的身体甚至灵魂当中找出了黑。这个代表死亡、恐惧、否定的颜色一步步在信仰、艺术以及社会生活的基本层面占有一席之地。由此观之,黑的历史就是渐渐与可怕的事物和平相处的历史。在种族的权力角力中,黑的角色也极为吃重。但在探讨上述主题之前,也许该先从几个基本的问题开始,比如黑与光的关系为何?我们怎么看到黑?还有黑到底是不是颜色?

  颜色史学家巴斯德(Michel Pastoureau)讨论过黑,讨论最后他不禁好奇,不知道黑是否终于变成了「一般的颜色……就像其他颜色一样。」之所以说黑和其他颜色一样,是因为我们有黑墨水,一如有蓝墨水及红墨水;有黑颜料,一如有赤土色的颜料。可是黑又与其他颜色不同,人没办法打开黑灯,却能打开红灯或白灯。哲学家维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曾说,灯里无法有灰光或棕光。但灰或棕仍是由光构成,而黑据说是没有光的。就这点而言,黑和其他颜色都不一样。不管光还是颜料都可说有淡红、浅蓝,却无法说有浅黑或淡黑。黑就只有「饱和的」黑。

  于是,黑既是颜色又同时不是颜色,两种说法都时有所闻。其实,如果真要说黑是什么颜色,应该要说是白色。因为没有任何黑色的物品是全黑的,即便最黑的天鹅绒,垄罩在最深的阴影之中,仍会反射回少许光子。1807年英国科学家杨格(Thomas Young)就曾说过:「黑体……反射白光,唯是比例极微。」黑板上的黑漆仍然会反射近乎于零的白光到人眼之中。「近乎于零」是夸张的说法,其实不论是一块黑板或黑布,所反射出的光约莫是一张白纸的百分之十。若反射的光不是白的,而是偏向红光或蓝光,这时我们就不会说那块黑板是黑的,而会说是蓝黑或棕黑。这是因为黑从未真正置身光谱之外,也不像红光或绿光一样波段较窄。黑其实是白光的小兄弟。实验室里有一个领域叫「超材料」(metalmateiral),这种材料由比光波更小的奈米碳管制成,所反射出来的光不到百分之0.01,应用范围从太阳能板到隐形战机包罗万象,但即便是超材料也并非全黑。

  不过,由黑的事物发出的白光含量太低,几乎不能说人眼看得到。这不免令人想问:看到黑的时候,我们究竟看到了什么?刚才我们问黑究竟是光还是没有光?另一个类似的问题则是黑究竟是种感知,还是缺少感知?怪就怪在,我们都知道视觉仰赖光,若没有光子撞击视网膜,就不应有讯号传递,但同时我们又感觉自己「看见」了黑色的事物,而非感觉眼前所见破了一个洞。伟大的光学家亥姆霍兹(Hermann von Helmholtz)曾于1856年主张:「即便是因为完全无光才有黑,黑仍是千真万确的感知。对于黑的感知,和毫无感知有清楚差异。」对于这点,他恐怕无法完全解释,毕竟他也说过黑色的物体并没有送出对视网膜的刺激。

  近年来的研究则让他的直觉有了根据,甚至还颠覆了原本我们以为看到的是光而非黑暗的想法,英国生理学暨生物物理学教授霍奇金爵士(Sir Alan Hodgkin)发现,视网膜细胞是因为「黑暗而非光线使光接收器的内部带正电,并导致化学传导物质释放,刺激下一层的细胞。」彷彿是说,眼睛需要光,主要是因为需要看见哪里是暗处。有位杰出的神经科学家曾经推测,在演化的远古时代,微生物可能需要从亮处向暗处游动,后来可能也需要留心是否有黑暗的孔洞。孔洞可能代表安全,也可能有蛰伏的猎食者藏于其中。

  视觉神经传导还有其他阶段。视桿细胞(rod cell)能看见明暗色调(tone),而视锥细胞(cone cell)则能看见色彩,并释放出霍奇金所说的化学传导物质(也就是麸胺酸)到构成第二层视网膜的双极细胞(biploar cell)上。有一种双极细胞会在光或颜色抵达时送出讯号,另一种则会在光(或者该说是颜色)移开时送出正讯号。视网膜送出的讯号总数大致维持稳定,并经由神经节细胞(ganglion cell)送往大脑。这些讯号显示「这里有光」或「这里有颜色」,或者「暗而无光」或「这里没有颜色」,让黑、暗相对于光、色有了可以比较的权重。

  我们之所以会直觉认为,看到黑的时候的确是有所见,正是因为以上这番复杂的原因,而且从光学的角度来说,黑给人的存在感甚至可能要比白更强烈。要试验这点,方法很简单:在一张纸上交错画上同宽的黑白条纹,这时你看到的是黑夜中的白色栏杆?还是白色空间中醒目的黑线?虽然白条纹中充满各种波长的光,也很可能因此看起来比黑条纹要宽,但黑条纹仍可说是较有存在感。或许正因如此,人类喜欢用木炭在浅色石头上书写,更胜于用粉笔在石板上写字;喜欢用黑墨水多过白墨水;更因此在1980年代把世上的电脑从黑底亮字改成了白底黑字。

  还有一个根本问题:「黑」这个字,还有其他语言里会被翻译为「黑」的字,到底代表什么意思?不论就色相(hue)还是色调的而言,都不难确定法语「noir」、德语「schwarz」、义语「nero」、希腊语「mavro」的意思都和英语中的「black」一样代表「黑」。至于譬喻用法,则可能因语言而有所不同,法语「dans le noir」和英语的「in the dark」一「黑」一「暗」,都指「被蒙在鼓里」,但是英语「in the black」的意思却是「有获利」,不过「黑市」在英语是「black market」,法语则是「marché noir」,都用了「黑」字。形容颜色时,有时用词似乎并不那么严谨。英语用黑(black)来形容瘀青的眼睛;在希腊,红酒和裸麦面包是黑的(mavro)。不过上述用法可说是方向性用法,表示相较于一般的颜色,这里所指的颜色更往黑的方向偏。而黑的核心意义,从字面意涵来说是碳黑、墨黑,从譬喻意涵来说则是不幸、败坏或糟糕。

  颜色词的意思一般而言都很模煳,而且时空离现代越远,就越难掌握其义。古代文化并没有现在我们用的这一套曼塞尔(Munsell)表色体系,也没有许许多多饱和的颜色。此外,时代越早,「色彩词」就越不单纯只是指色相而已。英国首相格莱斯顿(William Ewart Gladstone)曾好奇希腊人不知是否都是色盲,否则诗人荷马的颜色词怎会用得如此之少、之含煳。拉丁文形容词「flauus」能形容蜂蜜、玉米、金发及黄金,似乎带有黄色的意味,但又可用于描绘羞赧的脸色、泛着波光的水,还有橄榄叶的背面。有些词,今天我们用以指颜色,但究其词源,还能用来形容事物外观的其他层面。英语中绿色「green」一词就有这一层意思。这个词源自印欧语言中的「ghreroot」,有生长、繁茂之义,英语片语「grow green」(变得绿意盎然)当中的两个词都来自于此,另外「ghreroot」也演变为「grass」(草)一词。现在「green」是颜料的一种颜色,也是光学中的「原色」,但年代更早、语义范围更广的意思则是青涩未熟、缺乏经验、天真。其他的词以前也并非单指某一色相,而是用来形容明暗。英语「black」来自印欧语言中的「bhleg」,意思是「照耀、闪耀或是燃烧」,另一个词源则是日耳曼语「blakaz」,意思是「烧焦的」。而古英语中「blaec」一词主要意思为「暗的」,但也有「灼烧的」之义。一直到了中世纪英语「blak」,色相才变为主要意涵,指的是烟灰、煤炭、沥青还有乌鸦的颜色。

  也不是所有与颜色有关的词在演变的过程中都只朝单一色相前进。古英语中,「salu」指的是一种灰扑扑的暗色,更偏向棕色,但演变为现代「sallow」一词后,形容的则是人蜡黄的肤色──要想在曼塞尔表色系中挑出这个颜色还不容易。要探讨颜色词和颜色词的历史很是麻烦,我下笔时已经尽量不要过度简化。有些颜色词的意思乍看可能和今天的用法一样,其实并不然。从前要想把布染黑十分困难,只能用菘蓝、茜草,五倍子、木蓝类植物反覆染色,制成的衣料虽然用「black」、「noir」、「schwarz」或「nero」等代表黑的词形容,但看起来可能更像是肮脏的紫色。幸好颜料和墨水多半用烟灰制成,而烟灰之黑至今未曾改变。

  此外,我们也不应简化自己使用颜色词的方式,很多时候颜色不只是颜色,有时还带有芬芳,这里指的是玫瑰(rose)、晚樱(fuchsia)、紫罗兰(lilac)、薰衣草(lavender)等花名变成颜色词时的情形,这些词很少用于形容男装,更常见于女装,就算指的是色相,用词也不尽然总是准确或一致,比如我们知道红指的是伦敦公车的颜色,但仍然会把橘红、棕红的头发称为红发。显然,「黑」这个词不只用以称唿某个色相(沥青的颜色)的名字。假如我们说加尔各答或外太空有个「黑洞」,心里想的并不是涂满沥青的空穴,而是一片黯淡无光(取其譬喻意涵,而非光学现象),意思是窒息而死,或是星球完全崩毁。而黑依然是黑。古埃及人用木头燃尽后的烟灰制造出黑色颜料,替摆在墓室里的木头偶像画头发、描眼睛。他们称这种颜色为「凯迈特」(km),也用这个词来指称尼罗河中肥沃的黑土,并据此称自己的国家为「凯迈特」(Km)。凯迈特一词有诸多意涵,可以指整个埃及,但也指「黑」,今天去博物馆就可看到,他们的黑就是我们的黑。

  但颜色也不需要人类起的名字。许多鸟类的视色能力都比人类要好,能够看到紫外线光的波段。鸟类求偶时会展示饱和的羽色,当中也包括洁白和墨黑两种颜色,这显示要辨认、欣赏颜色并不需要言词。鸟类身上的羽色在紫外线中可能极为缤纷,但在我们眼里却是毫不起眼的灰色。还有,现在有好些社会(也许以前更多)的颜色词数量似乎十分有限,可是对于彩色宝石的欣赏却举世皆然。就好像有些语言用同一个词形容绿色、蓝绿色和蓝色,但人人都能看见绿宝石和蓝宝石的不同。从过去印加人还有阿兹特克人利用各色玻璃制造串珠,或在身上穿戴五彩缤纷的鸟羽就可看出,不论是否有言语形容,「好色之心」似乎人人有之。而且还不只是喜好而已。相反的,这种对颜色的喜好在殿堂美学不存在之处可能代表极为细腻的美感,比如村庄织造的毯子交织了各种色彩,微妙而美丽。摩洛哥的柏柏尔(Berber)地毯颜色精巧又鲜艳,当中常常包含黑色。

  研究视觉中的颜色或是色彩词用法的改变,也无法解释人赋予颜色的价值。英国小说家乔治.艾略特的作品《米德镇的春天》(George Eliot,Middlemarch)中,一对姊妹要共分母亲的珠宝,拘谨保守的姊姊多萝西亚感叹道:

  说来也怪,颜色竟能如香味一般沁人心脾。我想就是因为这样,圣约翰写〈启示录〉才以宝石作为精神的象征。这些宝石看来彷彿天国的芬芳。我觉得绿宝石比其他宝石都美。

  虽然黑玉、缟玛瑙、黑电木、电气石等宝石在十九世纪十分受人喜爱,但故事中的小匣子里并没有这类黑色珠宝,不过姊妹俩倒是讨论了哪一件珠宝和多萝西亚身上的一袭黑裙最为相衬。她母亲早已过世多年,因此她穿黑裙并不为了哀弔,而是因为她个性一本正经,也因为那个时代觉得黑色雅致,甚可说是美丽。那次她选择了一枚带钻的绿宝石戒指,还有一条搭配的项鍊。

  再回来谈圣经〈启示录21:1-27〉,圣约翰在天国的墙上看到的宝石有红(碧玉、红宝石、凤信子石)、有绿(绿宝石、绿玛瑙)、有蓝(蓝宝石)、有紫(紫晶),还有橘黄色(红碧玺)。不知道圣约翰是否有一套能够准确描绘各种宝石色相的颜色词,不过他也不需要,他认得这些宝石,我们也看得到。无论如何,颜色词的帮助也有限,毕竟宝石的颜色和布上的、光束中的或蝴蝶翅膀上的颜色特性很不一样。原先他罗列墙上宝石,想呈现的是种超凡脱俗的美景,如果我们说圣约翰中的天国闪着明亮的红、绿、黄、紫色光芒,则难以呈现,而美景之所以美,颜色居功不小。

  这是因为颜色词并不形容颜色,只赋予颜色一个名字。要以言词描绘色彩给人的感受并不容易,也许根本不可能。就连形容黑色也是看来容易做来难。「就像什么都看不见」或是「像暗夜」或是「像在无光的柜中」这样的说法,并无法形容我用来装(黑色)手机的黑色手机袋的黑。我也许会说:「就像烟灰一样。」或者「就像印度墨水一样。」但是那个手机袋看起来既不像烟灰,也不像印度墨水。于是我又回头用「黑」这个词,这个词指涉了黑,却不形容黑。不这么做,就只能比拟,也就是譬喻。

  人喜欢颜色,又不确定颜色到底是什么,于是一直以来不断讨论颜色。柏拉图曾说,视觉是自眼中发出的火,与可视之物射出的火交互作用之后,便形成颜色。我们这个时代讨论颜色,尤其近几十年来,讨论得更广也更有系统。许多讨论都源自人类学家柏林(Brent Berlin)和语言学家凯伊(Paul Kay)的书《基本色彩词语》(Basic Colour Terms)。两人认为即便语言中的色彩词很少,也几乎都会有同样几种颜色:首先是黑白(但这两色也带有明暗色调或是冷暖感觉的意味),再来是红色,接着是黄色或绿色,然后是蓝色。经光学及语言学领域多方试验,已认定两人的理论确有其事。他们的论点也大幅证实了神经科学研究中的观点:一般人所能看到的颜色大致相同,人与人之间仅有少数差异,同一个人不同年纪时也有些微不同。此外,人倾向于先区分黑、白、红、绿、黄、蓝等主色,这主要是因为生物而非文化因素。

  不同文化赋予颜色的意义可能天差地别,但历史、美学以及人类学文献也显示,有些文化虽然差异极大,但过去数千年来赋予几个「主色」的角色却相去不远:白色主要代表良善,黑色往往有负面意涵,而红色则多带有活力。这些特性和人类经历的恆常事物息息相关,倒不尽然是颜色本身就带有此种特性。许多文化中用来代表「白」的字词可能也指母乳和精液;「红」字可能指血液;「黑」字则可能指烟灰、煤炭、木炭、眼睛和头发(还有粪便)。也有许多文化一致认为黑色象征厄运等最负面的事物,代表不孕、憎恨还有死亡。奥地利哲学家史丹纳(Rudolf Steiner)觉得黑「与生命为敌……当内心有如此不堪的黑,灵魂就遗弃了我们。」

  当然,某个社会在某个时代可能会基于某些理由而将某个范围内的色相细分得锱铢必较,比如区分代表作物生长良莠的各种黄、绿、棕色。有些着名的研究也记录了南苏丹的丁卡人(Dinka)发展出的一套丰富词汇,他们区分棕色和红棕色之间各种细腻的色调,还用各种各样的棕色、黑色、白色形容饲养的牛只。丁卡人谈起这个话题能谈上数小时,英国研究东非的专家莱尔(John Ryle)曾说这时他们听起来「更像艺评家,而非牧人。」牲畜若一身油光水滑的黑,或者皮色是某种红棕,就会受到极高的评价,如生下身上带斑纹的小崽,则这些小崽的身价更高,其中又以某些样式的黑白花纹最受重视。

  丁卡人有很多词可以形容红棕色,但我希望不需要用到同样数量的黑也能指出,不管黑是我们眼中事物的颜色,还是思想或语言中的一种概念,都被赋予多重意义。我知道自己有时会在不同种类的黑之间快速跳转──光学的、颜料的、语言的、概念等领域的黑。喜欢有条有理分析某个文化的人可能会觉得我这样的作法太过随便,不过我希望能为某个概念写下广博却又不过长的历史,(但愿)这么做有其道理,由于资料种类繁多,势必得快速跳跃与比较。因为研究文学出身,我比较喜欢把这样的做法想成是用诗意的方式讲史。

  数百年来人类用黑色传递讯息给他人:或升黑旗,或穿黑衣,或者拥有黑色的事物。而黑也是我们用来写字(譬如眼前这些)的主要颜色。一个颜色就能有许多意涵,又因文化而有不同。还有更多分类若按历史进程介绍会更有效率,在此我就不一一详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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