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政治与共和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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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呈现在读者眼前的这部《自由政治与共和政体》,是作者多年法政思想的一个结晶,作者关于中国政治问题的思考俱在其中。不过,作者以为要理解中国的现代政治,必须有一个中西交汇的现代性视野,何为政治自由、何为共和政体、何为人民主权、何为现代思想,等等,这些都不是从古典中国的经史传统中直接延伸过来的,当然,它们也不是原本不变地从西方国家移植过来的,现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经济社会和法律体制乃至文明形态,都是古今中西碰撞、转型与融汇的产物。因此,关于上述问题的思想,要有普遍价值的认同、比较会通的视野和自我意识的觉醒,尤其是对于西方古今的法政文明传统,要有「三代之治在英美」的胸襟,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思想理论上把握基于中国千年历史及其大变革时代的自由政治与共和政体。

  鉴于此,本书大致划分了上、中、下三个篇章,上篇集中讨论自由政治所关涉的宪法与人民及自由政治诸问题。在作者看来,一个自由的政治共同体,没有一种宪章的底定是难以建立起来的,而宪章是人民创制的,人民是否达到真正的政治成熟,而不至于腐化堕落,这是一个国族之政治自由能否实现的关键。对此,立宪的理性及海耶克意义上的致命的自负所导致的政治衰败,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中篇集中讨论共和政体问题。中国是一个共和国,从民国以降就是这样一个国体,但是,何为共和,何为一个人民的共和国,这些问题在汉语学界很少有深入精湛的理论着述。其实,这是一个关系国族命运的大问题,早在古希腊罗马时代,西方思想家们就有宏论,至于一千五百年进入现代历史,关于共和国的论述可谓卷轶浩繁,这里涉及英、美、法、德诸大国兴盛的制度因缘,涉及自由与民主的对峙,涉及君主、人民与国家的关系,涉及政治合法性与政体科学性等一系列法政问题。我在本篇中的两篇论文,不过是勾勒了这个思想理论的大背景,以启迪我们对于现代中国作为一个共和国的思考,追问其政治合法性及其政体科学性的依据。

  下篇「比较视野」收录的八篇文章,主要是作者近些年对于西方政治思想家们的经典阅读之集萃,虽然它们独立成篇,但其中有一条主线还是清晰的,那就是隐含着作者的中国问题的情结,并以英美政治为典范的中国自由主义之思想发凡。何为自由政治,何为共和政体,其中都有我的解读,但构建中国文明主体性的自由政治和共和体制,却是作者在三篇十六章文字背后的思想诉求。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城邦的黄昏:古典政治的衰落与现代性的黎明》 作者:阿道夫·冯·赫尔姆施密特 译者:陈立明 出版社:欧陆思想译丛编委会 / 时代书局 --- 内容提要: 本书并非一部探讨当代政治实践的实用手册,也非对既有政治哲学的简单梳理或辩护。相反,它是一部深入探究西方政治思想史上一个关键转折点的历史哲学考察。阿道夫·冯·赫尔姆施密特教授以其深厚的古典学功底和对现代性危机犀利的洞察力,将我们的目光引向一个宏大而悲凉的叙事:雅典民主的“黄金时代”如何不可避免地滑向马其顿的军事专制,以及罗马共和制如何在其自身结构性矛盾的重压下,最终屈服于帝国的铁腕。 赫尔姆施密特的核心论点在于,古代城邦政治(Polis)的实践,其精髓在于一种“公共美德的僭越”——公民个体对私人利益的彻底悬置,以追求共同体的至高善。然而,这种美德的极端化本身,孕育了其自身的毁灭因子。本书通过对伯里克利时代雅典的公民大会、陪审团制度,以及波利比乌斯笔下的罗马前三权制衡的精细剖析,揭示了古典政治的内在张力:它追求绝对的参与性,却难以容纳复杂社会结构下的利益分化;它强调美德的公民化,却往往以精英的“道德独裁”为代价。 第一部分:德性的重负:雅典的逻辑与极限 赫尔姆施密特首先挑战了将雅典民主浪漫化的倾向。他认为,雅典的“直接民主”并非一种稳定的政治形态,而是一种“持续的动员状态”。这种状态依赖于城邦规模的有限性、经济基础的奴隶制支撑,以及一种极度强化的“同质性”要求。在《城邦的黄昏》中,作者详细分析了“陶片放逐法”的演变,将其视为一种制度化的“道德清洗机制”。当城邦内部出现任何偏离“公共美德”标准的个体或派系时,这种机制便被激活,目的在于清除潜在的腐蚀源。 然而,正如赫尔姆施密特深刻指出的,正是这种对“纯粹公共性”的执着,导致了雅典政治的自我消耗。城邦的边界,既是其力量的源泉,也是其扩张的障碍。城邦的命运,被牢牢地捆绑在了其公民的“德性水平”之上。当外部环境(如波斯战争后的霸权扩张和伯罗奔尼撒战争的残酷现实)要求更具弹性和专业性的治理能力时,雅典的公民大会在处理复杂的同盟事务和长期的军事战略上,暴露出了其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最终被亚里士多德所预见的“僭主政治”的幽灵所捕获,表现为对苏格拉底的审判,以及随后对军事领袖的猜忌与倾轧。 第二部分:平衡的幻觉:罗马共和制的结构性内爆 本书的第二部分转向对罗马的考察。赫尔姆施密特认为,罗马共和制在制度设计上比雅典更为“务实”,它成功地将军事扩张与公民权利的分配结合起来,形成了独特的“混合政体”。他详细解读了保民官、元老院和各级公民大会之间的权力制衡,展示了斯多葛哲学对罗马法治精神的渗透。 然而,赫尔姆施密特坚持认为,罗马的“混合”本质上是一个暂时的、动态的平衡,而非稳固的结构。这一平衡的瓦解,核心在于“公民身份的扩张与其所依附的土地和军事共同体之间的矛盾”。随着罗马的征服,大量财富涌入,土地兼并加剧,形成了庞大的“无产者”(Proletarii)阶层。这些人虽然享有公民权,却失去了参与国家事务所需的经济基础(土地和服役能力)。 作者对格拉古兄弟改革的失败进行了深刻的政治分析,认为这不是简单的社会阶级斗争,而是共和政体在“公民美德”向“职业化军事忠诚”转变过程中的系统性故障。当马略将军队的忠诚对象从“元老院与人民”(S.P.Q.R.)转向“将领个人”时,共和制的宪法外衣便被撕裂了。凯撒的崛起,不再是政变,而是一种对共和制僵化结构的“功能性修正”,它以牺牲自由参与为代价,换取了帝国统治下的秩序与稳定。 第三部分:现代性的伤痕:从古典城邦到无疆域的权力 在本书的最后部分,赫尔姆施密特将历史的目光投向现代。他提出一个发人深省的观点:现代民族国家体系,以及与之相伴的代议制民主,恰恰是古典城邦政治失败的产物,而非其继承者。 古典政治试图在有限的空间内实现“绝对的公共性”;现代国家则在无限广阔的疆域内,致力于“管理多元性”。现代代议制——无论是精英的代议,还是大众的代议——都是对古典直接参与的“降级”处理。它用效率和专业性取代了公民美德的强制性,用“个人权利的保障”取代了“共同善的追求”。 赫尔姆施密特批判了现代政治中对“个人主义”的盲目崇拜,认为这恰恰是城邦衰落后遗留的“去政治化”倾向。当公民不再被要求为共同体做出牺牲(因为已将此任务外包给职业官僚和市场机制时),政治便沦为一种关于资源分配的技术性争论,而非关于“美好生活”形态的哲学抉择。 本书的价值: 《城邦的黄昏》是一部充满警示意味的著作。它没有提供任何解决现代困境的简单答案,而是迫使读者直面一个严峻的哲学难题:一个政治共同体,究竟是应以其成员的道德纯洁性为最高标准,还是应以其制度的弹性与对异见的包容性为立身之本?作者通过对古典世界内部自我否定的细致描绘,为我们理解现代政治的焦虑——那种对“共同体精神”流失的集体感伤——提供了一个坚实而冰冷的思想框架。本书是对所有试图超越狭隘民族主义框架,重新思考“政治”本体的读者,一次不可或缺的精神洗礼。 --- (本书收录了作者在苏黎世大学最后几年的讲稿精华,附有对修昔底德、波利比乌斯、李维及马基雅维利早期思想的独到比较性注释。)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高全喜


  江苏徐州人。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凯原讲席教授。先后就读于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吉林大学哲学系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一九八八年获得哲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及博士生导师,二○⃝一○年创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任院长。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宪法学、中西立宪史、法哲学、中西政治思想史等。着有多本学术专着,包括:《休谟的政治哲学》、《论相互承认的法权—〈精神现像学〉研究两篇》、《立宪时刻:论〈清帝逊位诏书〉》、《现代政制五论》、《从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论现时代的政法及其他》、《政治宪法学纲要》等。

图书目录

总序 
自序 
作者简介
导论 

第一章     自由政治传统的源与流 

第二章     早期现代的思想史背景 
一、民族国家的发育与建构 
二、新教改革中的现代政治 
三、海洋政治与《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隐秘关系 
四、现代政治的君主论 
五、早期现代的宪政论 
六、早期现代的战争与和平法 
七、现代商业资本主义 

上篇 自由政治 

第三章 立宪的国家理性
 
第四章     论宪法政治 
导论:「宪法政治」理论的时代课题 
一、政治法、国家法与宪法 
二、常规政治与宪法政治 
三、宪法政治的几个理论问题 

第五章     人民也会腐化堕落 
一、政治宪法学是什么? 
二、人民在哪里? 
三、人民会腐化堕落吗? 
四、人民也会腐化堕落! 
五、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民与宪制
 
第六章     海耶克主义与中国语境 
一、海耶克主义在中国知识界发生的社会机理 
二、中国海耶克主义的基本内容与历史定位 
三、中国海耶克主义的衰变与转型 

中篇 共和政体 

第七章 论共和政体 
一、古典共和政体 
二、宪政共和政体 
三、共和政体与共和主义及中国问题

第八章     中国民主政治的五种理论 
一、考察当代中国民主政治问题的理论出发点 
二、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理论的五种模式 
三、对于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理论的几点思考 

下篇 比较视角

第九章     格老秀斯的自由海权 
一、现实与理论背景 
二、法权思想精要 
三、格老秀斯对于当今中国法政理论的启发意义 

第十章     施密特的政治毒刺 
一、卡尔‧施密特的毒刺 
二、自由主义政治法学的软肋 
三、中国语境下施密特问题的弔诡 
四、自由主义的宪政国家 

第十一章 柯耶夫的左右弔诡 
一、两个黑格尔和两个柯耶夫 
二、政法思想中的几个关键问题 
三、柯耶夫两个惺惺相惜的对手 
四、现代性问题 

第十二章 卡尔洪的州权雄辩 
一、美国主流宪法观通说 
二、卡尔洪的州人民主权论 
三、南北内战后美国宪制结构的转型 

第十三章 法兰西的政治模式 

第十四章 穆勒的自由论说 

第十五章 如何看待美国政治(上) 
一、金融危机与全球经济 
二、宪政框架与地缘政治 
三、美国模式与中国道路 

第十六章 如何看待美国政治(下) 
一、现代性的政治:美国的革命建国与美国宪法 
二、政治国家与自由政体:权力、法治与自由 
三、自由政体与帝国(主义):德性、信仰与强权 
四、美国政治的「秘密」及对于中国现代政治的启示

图书序言

自序
 
  社会主义宪政的理论研究既包括对实存的社会主义宪政实践的总结与分析,同时又蕴涵着对本质上属于一种新型宪政的未来发展的前瞻性思考。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构成,这种研究不仅是一种方法性的活动,更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按照弗雷德•克林格的定义:理论是一组描述有关现像的系统观点的思维产物(概念)、定义和命题。这种系统观点,是採用说明各种变量之间的关系的方法予以说明的。这种理论的目的则在于解释和预测某种现像。 从方法论的角度言之,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宪政的研究应该採行以下几种研究途径:
 
  价值研究。社会主义宪政研究应注意价值与规范的整合与互动。作为一种规范体系,静态的宪政并非绝对是和价值无涉的。不同的宪政思想和理念对于规范的构造会产生不同的影响。简言之,「想要借规范来规整特定生活领域的立法者,他通常受规整的企图、正义或合目的性考量的指引,它们最终又以评价为基础。」「不管在时间(=法适用)的领域,或是在理论(=教义学)的范围,法学涉及的主要是『价值导向』的思考方式。」 在意识形态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对宪法的应然规范作出评论与估价,并进而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宪法观与资本主义宪法观的本质和区别。价值研究能够指引宪政应然面的演变,把握不同宪政类型的理论渊源。同时,宪政价值形态先定了,也可以减少宪政建设的成本。
 
  历史研究。所谓历史研究,就是遵循历史发展的顺序,探寻历史现像的基本线索和内在规律,揭示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以考察过去,说明现在,预示未来。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曾说:「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像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 历史研究强调针对过去已发生的宪政现像的描述与分析,并解释涉及过去已发生事件的当代宪政现像。历史研究的优点在于:「历史研究不仅丰富了事实,而且使我们得以创造或检验通则。它还扩展视野、改进观点,而且发展一种『历史感』,即对历史时间的态度。我们逐渐理解看似独立明显历史事件之间的联系关系。我们认为目前情境乃植根于过去,而且历史是过往的政治,政治是当下的历史。」 历史研究是把握宪法变迁规律的一种十分重要的途径。历史研究同时也是地域的、空间的、民族的研究,它使理论研究本身不脱离特定的「历史与社会的环境」。正如着名的人文主义学者萨义德(Edward Said)所言:「即使一个理论的产生也是植根于历史和社会的环境,有时是伟大的危机,因此,要了解理论时,重要的是把它看成是来自一种存在的需求的(an existential need)东西,而不是一种抽像的东西。」 历史研究还可以从发生学的角度促使我们重视本土的宪政资源,避免蹈入西方宪政单极主义的陷阱。
 
  制度研究。制度研究可划分为传统制度研究与新制度主义研究两种。前者最早可溯及古希腊历史学家、号称「史学之父」的希罗多德(Herodotus)对希腊战争的研究。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在《政治学》和《雅典政治》中,曾以当时各城邦的政治制度为对像,对各种政体和政治原则进行了比较研究。在近代,制度一直是各门社会科学包括法律学研究关注的焦点之一。传统制度研究强调宪法是一种既存的政治法律现像,也是表达政治文化和政治结构的普遍手段。这种研究方式重在以法制的方式调查主要的政治制度,并透过该制度的运作过程来观察该制度在各阶段的变化,它确立了人民和整体社会间的联系,借以作为各国宪法制度的比较基础。传统制度研究强调「制度」作为社会内独立的变量,反映出「国家中心」的观点。正如爱克斯坦(Harry Eckstein)所言:「制度途径关涉到两个要加以强调的向度。一个是公法研究,因此称之为法制的(legal);另一方面则涉及政府组织,所以是正式的(formal)。在研究涉及正式政府组织的公法时,如研究『宪法』的结构时,这两个向度就会结合起来。」 新制度主义研究将传统制度的意蕴以经济学的概念加以世俗化,它一方面继承了旧制度研究方法,另一方面又突破了就制度论制度的方法,主张制度与人的动机、行为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认为制度的基本功能在于提供一个稳定的激励机制,使得努力工作能够得到相对报偿,有助于个人效用的增加。新制度主义强调国家和政治机构的自主性以及政治和社会有机体之间的相互依存与影响,认为政治制度和政治组织是影响历史进程的重要力量。新制度主义採行集体主义的方法论,主张集体结果取决于集体行动(政治系统或政治组织本身也是一种政治行动者)的行为,政治制度和政治组织在塑造个人行为动机和偏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制度主义对制度的界定不仅包括正式的制度,也扩及非正式的制度与实践机制。根据新制度主义的主张,宪法秩序可以理解为由宪法和其他最重要的基本制度所构成的环境,宪法秩序对于制度供给的影响在于:宪法秩序可以鼓励新制度的实践,也可以从根本上压制它;宪法秩序为新制度创造了空间,它以对政体和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来界定供给新制度的可能方向与形式;宪法秩序还决定了改变现有基本制度环境的可能性与难易程度。宪法同时也是制度需求的一个变项,由于宪法秩序是政权的基本原则,它决定了制度需求的领域与方向,借此影响着制度需求。与宪法秩序一致的制度需求有可能转为现实需求;而与之不一致的需求,尽管其外在利润很大,也不可能转为现实需求。当此种不一致的状况达到使宪法秩序成为现实需求的阻碍的时候,也就会产生改变宪法秩序的潜在需求,甚至导致政权与社会的变迁。 制度主义研究可以帮助我们分析:资本主义宪法与社会主义宪法这两种不同阶级本质的宪法,何以对不同的社会问题採用不同的解决方案;社会主义的宪法为什么能解决资本主义宪法所未解决的问题;社会主义宪法为什么可以借鉴资本主义宪法的某些制度设计与制度安排;社会主义宪法面对社会现实的变化,应如何进行制度创新与完善等问题。
 
  世界主义的研究。宪政是地域的、空间的、历史的、具体的,同时它也具有普适的、世界的品质。这是因为宪政作为一种人文主义的制度关怀,要服务于人类所共有的问题意识与人性尊严。「人文主义的本质,就是把人类历史理解为不断的自我理解与自我实现的过程」,「人文主义是努力运用一个人的语言才能,以便理解、重新解释、掌握我们历史上的语言文字成果,乃至其他语言和其他历史上的成果」。 世界主义的研究,可以克服历史主义和民族认同在内的各种「政治正确」立场和取向所包含的褊狭与危险,因应全球化给宪政带来的挑战。「我相信,知识分子的重大责任在于明确地把危机普遍化,从更宽广的人类范围来理解特定的种族或民族所蒙受的苦难,把那个经验接上其他人的苦难。只是肯定一个民族被剥夺、迫害、屠杀、取消权利、否认政治存在,而不同时把那些惨状与其他人的相似苦难相联系,这是不够的。这绝不意味着失去历史的特殊性(historical specificity),而是防止在一个地方所吸取的受迫害的教训,可能在另一个地方或时间被遗忘或违犯。」 宪政的世界主义研究,还有助于解释宪政作为一种政治文明的范式,为什么可以相互借鉴、引入;也在可能的情况下,促使宪政与文化、社会、历史的实际情况相互协调。同时,在文化的意义上,也可以保障宪政发展模式的多样化,而不是用所谓先进的、经典的、权威的宪政来取代、遮蔽其他宪政的发展。世界主义的研究尤其重视比较手段的运用,强调以各国宪法或者不同类型的宪法作为比较研究的对像。但比较研究的手段也有很多弱点,比如比较研究耗时费力,受比较研究的资料限制,因而造成比较研究的成果有限;比较研究难以择取科学的比较坐标,容易将不可比较的东西生硬地比较;单纯的数字资料量化比较,会导致得出肤浅的表征式启示,使比较结论本身缺乏实质的文化内涵。是故着名的比较宪法学家芬纳(Samuel E. Finer)就主张比较研究应该与历史研究、制度研究结合起来。他认为:不同国家的制宪者,都有不同的关注。他们之所以要撰写一些新的国家大法,无非要对一些被视为转变了的环境作出反应,否则他们大可以沿用旧法。所以,所有的宪法都包含一些自传和个性的成分。这些特征在序言里,尤其是过渡条款中十分明显,但在正文里面,这些特征比较隐秘。除非我们用比较的研究方法,否则他们是不会呈现出来的。不同的历史产生不同的关注,不同的关注产生不同的重点。 比方说,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通常有一个较长的序言,也通常鲜明地宣告国家的性质,这些特殊关注反映了社会主义国家的独特问题。
 
  体系研究。这种研究将宪法视为整个政治法律系统的构成要素之一,研究其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地位、意义以及它对整个法律体系的运转如何作用和影响等。它同时也研究整个法律体系影响宪法的程度、法律体系与宪法之间的关系,其目的在于观察和了解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体系是否协调、和谐,宪法的变迁是否影响到法制体系的均衡稳定,如何寻求解决之道,等等。
 
  从终极的角度而言,所有方法的运用都服务于人对问题的关照。「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过去数十年间,中国展开各项改革,建立市场经济,促进经济大发展,这同时也提出国家发展的新命题。完善宪法,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成为基本共识和时代要求,社会主义宪政的命题喷薄而出。社会主义宪政研究是横亘在国人面前的一项宏大事业。前路漫漫,求索为艰。如果本书的研究能为后来者的研究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我们便于愿足矣。

图书试读

约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全球化﹂︵globalization︶逐步成为公众和学术讨论中一个不可绕开的关键词。从物质形态看,全球化首先是指资本、货物与技术的跨境流动,基本上经历了跨国化、局部国际化及全球化这三个发展阶段。然而,全球化的影响穿越了资本等界域,进入到思想和学术空间。国与国之间政府和人民的频繁交流,以及互联网带来的充分资讯流动,令到各地人们对世界认知的视野更为广阔,程度更为深厚,甚至在传统上被认为发展中或欠发达的偏远落后地区,人们亦会观察、思索、追寻社会发展的路径,希冀能从惯性及旧有的制度和思维中挣脱开来。
 
全球化令世界当代思潮层出不穷涌现,百家争鸣、交相辉映,中国情况亦然。世纪之交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之后,中国人文社科学术界和思想界出现了一批有重大学术和社会影响力的学者、思想家,他们出世入世,探讨学术,砥砺思想,耕耘专业,发表了一批对学术和思想有突出贡献、对社会有承担的时代作品。传播知识和交换思想是出版人肩负的神圣使命。香港城市大学出版社决定出版一套全新的思想性与学术性丛书,旨在推动及实践引领思潮、激发新思想、唤醒公民意识的使命。
 
本丛书遂命名为﹁Civitas / 思想共和国﹂。Civitas ︵拉丁文︶,据罗马共和末期的哲学家、政治家、雄辩家西塞罗︵Cicero︶的定义,是指由法律统一起来的、由公民︵cives 或citizens︶组成的社会团体。法律规定公民责任,同时赋予他们权利。比照今天的话语,它描述的就是﹁公民社会﹂。﹁共和国﹂︵Republic︶亦源自拉丁语“res publica”,意思是﹁人民的公共事务﹂。今天,人们使用它来描述一种民主政体。古希腊伟大哲学家柏拉图曾以︽共和国︾为题讨论正义问题,并首先讨论国家的正义和体制。
 
本丛书取中文名﹁思想共和国﹂,除表达现代社会是公民社会、每个公民皆具独立思考和行动能力之意涵之外,也希望能够汇纳百家、交换传播来自大中华乃至世界各地着名思想家和学者的新观念、新思维、新理论,一方面扩展读者的思想维度、引领读者在自由的思想空间漫游,另一方面启迪读者的思想路径、平等探究箇中的哲理。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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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这本书的阅读体验是极具启发性的。作者在《自由政治与共和政体》中,为我们构建了一个宏大的思想图景,将自由与共和这两个看似独立的概念,巧妙地编织在一起,展现了它们之间深刻而不可分割的联系。我尤其喜欢作者在阐释“自由”时所展现出的那种多层次的视角,他不仅仅局限于狭隘的个人自由,更是深入探讨了政治自由、社会自由等更为广阔的维度。他通过对历史的梳理,让我们看到了不同时代下,人们对自由的理解是如何演变和发展的,以及这种理解如何影响着他们的政治实践。而对于“共和政体”的论述,更是让我印象深刻。作者并非将共和政体视为一种僵化的制度模型,而是将其描绘成一种充满活力、需要公民积极参与和共同维护的政治理想。他详细分析了共和政体之所以能够运作的关键要素,比如权力制衡、法律至上、以及公民的德性。我特别欣赏作者在书中对“公民德性”的强调,他认为,一个健康的共和政体,不仅仅依赖于制度设计,更依赖于公民的责任感、审慎和对公共利益的关怀。这本书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自由与共和并非遥不可及的理想,而是需要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去实践和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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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就散发着一种沉静而富有力量的气息,厚实的纸张触感和古典的字体仿佛在诉说着历史的厚重。当我翻开第一页,就被一种宏大的叙事所吸引。作者并非直接罗列枯燥的理论,而是巧妙地将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编织进一个个引人入胜的场景之中,仿佛将读者置身于古希腊的广场,亲耳聆听苏格拉底的诘问,或是漫步于罗马共和国的街头,感受公民们对自由的渴望和对暴政的警惕。书中所探讨的“自由”并非简单的无拘无束,而是一种内在的、基于理性和德性的解放,是一种在共同体中实现自我价值的可能。而“共和政体”也远非一种僵化的制度框架,而是贯穿着公民参与、权力制衡、公共利益至上的精神内核。作者在阐述这些概念时,会穿插大量的历史案例,从雅典民主的辉煌与局限,到罗马共和国的兴衰起伏,再到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城邦的政治实验,都为我们提供了鲜活的教材。他并没有回避历史的复杂性,而是深入剖析了不同时代、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自由与共和的实践,让我们看到这些理念在现实世界中是如何被塑造、被挑战,又如何不断演变的。尤其是对于“美德”在共和政体中的作用的强调,让我耳目一新,意识到一个健康的政治体,不仅需要精密的制度设计,更需要公民的道德修养和奉献精神。这本书让我重新思考了“自由”的真正含义,以及在一个集体中如何保持个人独立与公共责任之间的平衡。它不是一本速食读物,而是需要静下心来,细细品味,反复咀嚼的智慧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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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沉浸在这本《自由政治与共和政体》的字里行间时,我常常会惊叹于作者的洞察力。他能够用一种极其清晰而又充满智慧的方式,阐释那些看似复杂晦涩的政治哲学概念。书中所探讨的“自由”,绝非那种无政府主义的放纵,而是一种建立在理性、法律和共同体责任基础上的、能够实现个体潜能的自由。作者通过对历史的梳理,让我们看到了不同时代下,人们对自由的不同理解和追求。而“共和政体”的阐述,更是让我耳目一新。它并非仅仅指代一种政治制度,而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需要公民积极参与、共同承担责任的精神状态。作者在书中深入剖析了共和政体之所以能够维持其稳定和活力的关键要素,比如对权力的制衡、对公共美德的推崇、以及公民的审慎和参与。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了“公民美德”的重要性,他认为,一个健康的共和政体,不仅需要健全的制度,更需要拥有高尚品德的公民。这与我过去对政治的理解有所不同,我曾认为制度是根本,而现在我认识到,制度与人的素质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这本书让我重新审视了“公民”这个概念,它不再是一个被动的身份,而是一种积极的、充满责任的行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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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翻开《自由政治与共和政体》这本书时,就被作者那种宏大而又细腻的叙事风格所吸引。他没有直接抛出令人望而生畏的学术术语,而是通过层层递进的论证,将“自由”与“共和”这两个核心概念的内在逻辑娓娓道来。我尤其欣赏作者对“自由”的多维度解读,他区分了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并深入探讨了如何在法律框架内保障个体自由,同时又不至于侵蚀公共利益。这种对自由边界的审慎考量,让我受益匪浅。而对于“共和政体”,作者更是将其描绘成一种充满生命力的、需要公民积极参与和共同维护的政治形态。他详细分析了共和政体所必需的几个关键要素,比如对僭主和暴政的警惕,对法律的尊重,以及对公共美德的推崇。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在书中对“公民美德”的强调,他认为,一个健康的共和政体,不仅仅依赖于制度设计,更依赖于公民的责任感、审慎和对他人的尊重。这本书让我意识到,政治并非遥不可及,而是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需要以一种更加积极和负责任的态度去参与其中,去构建一个更加公正和自由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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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写作风格极其独特,作者在其中展现了深厚的学养和卓越的叙事能力。他不像许多政治哲学著作那样,只是简单地罗列概念和理论,而是将抽象的概念融入生动的故事和历史的叙述之中。当我阅读的时候,仿佛置身于一个古老的图书馆,与那些伟大的思想家进行跨越时空的对话。作者在探讨“自由”时,并非仅仅停留在表面,而是深入挖掘了其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文化语境下的内涵。他分析了古典自由主义、共和主义自由观等多种不同的理解方式,并巧妙地将它们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更加全面和深刻的图景。我特别欣赏他对“共和政体”的界定,它并非仅仅指代一种特定的政权形式,而是一种贯穿于政治实践中的精神和原则。作者通过大量的历史案例,展示了共和政体在不同时代下的演变和实践,从雅典的民主实践到罗马的混合政体,再到近代的共和主义复兴,都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他并没有回避这些实践中的复杂性和矛盾性,而是以一种客观而批判的态度进行分析,让我们看到了共和理念的顽强生命力,以及它在面对挑战时所展现出的适应性和创新性。这本书让我对政治哲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它不仅拓展了我的知识视野,更重要的是,它激发了我对如何构建一个更美好社会的深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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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最大震撼,莫过于作者对“自由”与“共和”这两个概念之间深刻而精妙的联系的阐述。我一直认为,自由似乎是个体层面的追求,而共和则是一种集体性的政治组织形式,这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但具体如何相互支撑,我却说不清道不明。然而,在这本书中,作者用逻辑严谨的论证和丰富的历史例证,为我揭示了这种深层的共生关系。他指出,没有真正的自由,共和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因为它将沦为少数人压迫多数人的工具;反之,没有健康的共和体制,自由也可能因为缺乏保障而陷入混乱和无序,最终导致权力滥用和个体自由的丧失。作者在书中深入探讨了历史上的各种政治实践,从古罗马的公民大会到近现代的代议制共和国,他都以一种批判性的视角进行审视,既肯定了其积极的一面,也指出了其内在的局限性。我特别喜欢作者在分析不同政治制度时所展现出的那种历史纵深感,他能够敏锐地捕捉到不同时代下自由与共和理念的演变轨迹,以及它们在具体实践中所遭遇的挑战。例如,他对古希腊城邦民主的分析,让我看到了早期共和思想的萌芽,但也让我认识到其排他性和不稳定因素。而对近代欧洲共和实验的探讨,则让我看到了共和理念如何与民族国家、市场经济等新因素相结合,并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这本书让我对政治哲学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它不仅是关于理论的探讨,更是关于我们如何行动,如何构建一个既能保障个体自由,又能实现公共福祉的政治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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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自由政治与共和政体》的过程中,我常常会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作者以一种非常细腻和富有逻辑性的方式,将一些我一直以来模糊不清的政治概念梳理得井井有条。尤其是关于“自由”的定义,作者并没有简单地将其等同于不受约束,而是深入探讨了其与责任、德性以及公共利益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一直以来都对“自由”的边界感到困惑,一方面我们追求个体的独立和不受干涉,另一方面,我们也生活在社会之中,需要与他人合作,需要遵守规则。这本书恰恰解答了我的困惑,作者通过对不同思想家和历史案例的分析,向我展示了如何在一个充满活力的共和政体中,实现个体自由与集体福祉的和谐统一。他强调了“积极自由”的重要性,即不仅仅是被动地不受干涉,更是主动地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塑造和维护一个有利于所有公民的政治环境。而对于“共和政体”,作者更是将其描绘成一种充满生命力的、需要公民积极参与和共同维护的政治形态。他详细阐述了共和政体所必需的几个关键要素,比如对僭主和暴政的警惕,对法律的尊重,以及对公共美德的推崇。我尤其欣赏作者在书中对“公民美德”的强调,他认为一个健康的共和政体,不仅仅依赖于制度设计,更依赖于公民的责任感、审慎和对他人的尊重。这本书让我意识到,政治并非遥不可及,而是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需要以一种更加积极和负责任的态度去参与其中,去构建一个更加公正和自由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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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这本书在解读“自由”与“共和”这两个核心概念时,采取了一种极其细致且富有历史纵深感的方式。作者并非简单地给出一个定义,而是通过溯源,将这些概念置于历史的长河中进行考察。他让我看到了“自由”并非是一种凭空产生的权利,而是与公民身份、政治参与以及对共同体责任的承担紧密相连。这种理解,与我以往仅将自由视为个体不受干涉的权利的认知,有着显著的区别。而对于“共和政体”,作者更是将其阐释为一种动态的、需要持续努力和维护的政治实践,而非静态的制度安排。他强调了共和政体中公民扮演的关键角色,以及公民美德在其中不可或缺的作用。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在书中引用的诸多历史案例,这些案例并非枯燥的史料堆砌,而是被作者巧妙地用来印证和阐释他的政治哲学观点。通过这些鲜活的例子,我得以更直观地理解那些抽象的政治理论,并感受到它们在历史进程中所展现出的生命力。这本书让我对政治哲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它不仅拓展了我的知识视野,更重要的是,它激发了我对如何构建一个更加理想的政治共同体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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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内容让我对“自由”和“共和”有了全新的认识。作者以一种极其深刻和富有启发性的方式,阐释了这两个概念的内涵以及它们之间的紧密联系。在探讨“自由”时,作者并没有停留于表面,而是深入分析了不同形式的自由,以及它们在政治实践中的作用。他强调了积极自由的重要性,即不仅仅是被动地不受干涉,更是主动地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塑造和维护一个有利于所有公民的政治环境。而对于“共和政体”,作者更是将其描绘成一种需要公民积极参与、共同承担责任的政治理想。他详细论述了共和政体之所以能够维持其稳定和活力的关键要素,比如对权力的制衡、对法律的尊重、以及对公共美德的推崇。我尤其喜欢作者在书中对“公民责任”的强调,他认为,一个健康的共和政体,不仅仅依赖于制度设计,更依赖于公民的责任感、审慎和对他人的尊重。这本书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自由与共和并非仅仅是政治理论,更是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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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拿到这本《自由政治与共和政体》时,内心其实是抱着一丝既期待又忐忑的心情。期待是因为“自由”和“共和”这两个词本身就充满了吸引力,它们似乎指向了一种理想的政治状态,一种能够让人感到尊严和归属感的社会结构。而忐忑,则是因为我对这些概念的理解可能停留在比较肤浅的层面,担心这本书会过于艰深,或者充斥着我难以理解的学术术语。然而,事实证明,我的担忧是多余的。作者以一种极其清晰而富有洞察力的方式,将这些古老而又重要的政治哲学思想呈现在我的面前。他并没有采用堆砌理论的方式,而是通过层层递进的论证,将自由与共和的内在逻辑娓娓道来。我特别欣赏作者对“自由”的多层次解读,他区分了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并深入探讨了如何在法律框架内保障个体自由,同时又不至于侵蚀公共利益。而对于“共和政体”,作者更是将其视为一种动态的、需要不断维护和实践的政治理想,而非一成不变的制度模型。他详细分析了共和政体所必需的几个关键要素,比如公民美德、权力制衡、以及对共同体利益的普遍认同。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了公民在共和政体中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这与我以往对民主政治的理解有所不同,后者往往侧重于投票权和代议制。这本书让我意识到,真正的共和,需要公民不仅仅是旁观者,更是积极的参与者和守护者。它不仅仅是关于权力如何分配的问题,更是关于我们作为公民,应该如何生活,如何与他人共同构建一个更美好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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