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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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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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我生来就是一只蛾子, 我抵挡不了火,火也抵挡不了我。 我在二十二岁以后竭尽全力只做了一件事, 就是爱一个男人。 爱情是一场烟花,美得让人忘了生死。 只是烟花瞬间即逝。 剩下的岁月,我都在清理那场烟花留下的残局。 假如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收拾残局的难处, 我还会那样奋不顾身吗?…… 小说名《胭脂》,是以一个被穷画家命名为「胭脂」女人一生展演的复音人生。胭脂,这样的烈性女子,如蛾的女子,每个时代都有。小说往时间的故事轴线走,揭开的其实更多是时代的流转哀歌。 「谁要死呢?我不死。」她说。 倔得很,又倔得很有力气,命运好坏自己的事。 这是张翎最长的中篇小说,她说:「这里的胭脂,不是戏子交际花脸颊上的那层红粉,而是行走在死亡隧道中的人猝然发现的一丝逃生光亮,是哀鸿遍野的乱世中的一丁点温润和体恤。」 全书分为上、中、下三篇,三个故事看似独立,却以一幅画作串连。时间跨越数十年,地点贯穿大陆、台湾、巴黎,交织着三代女人的爱情与人生。 本书特色 ★张翎最长的中篇小说,灵感源自于来台偶然看到的画作。 《胭脂》的灵感来自2015年初的台湾行,就在看见某位前辈画家的画作时,老画家的人生和画作带给作家巨大的灵感,小说题目也唿之欲出。小说描写的既是一个千回百转的爱情故事,也可看成是一幅画作从诞生到飘零海外的命运传奇。 ★全书分三个篇章,是一个故事在三个年代的延展,也可以看成是由一条共同线索串联起来的三个单独故事。 以抗战前后、文革时期和新世纪后三个时期为横切面,时间跨越几十年,地点贯穿大陆、台湾、巴黎三地,诉说祖孙三代女性的故事。 ★以敏锐细腻的视角写出女人遇见爱情时的两种态度,触及爱情在女性身上宿命般的矛盾。 小说里,第一代、第二代女性面对爱情时如飞蛾扑火那般奋不顾身,第三代女性则因外婆与母亲的遭遇而恐惧爱情,选择不去燃烧。张翎说:「对于飞蛾扑火的女人,我不知该赞叹还是疼惜,明明知道火会烧毁她们,但是赞叹她们的勇气;对于不再有那种姿势的第三代,她的生活也很不圆满,她的一生,金木水火中缺了火,一生没有燃烧过,这也是缺憾。我给出了两种选择,是的,哪一种都不圆满。」 ★写出女性在动盪的大时代里看似柔弱,实则拥有强韧的生命力。 小说描述祖孙三代女性一生因与「负心汉」的遭遇而起伏跌宕,不甘受命运的摆布而奋力在夹缝中挣扎与抗争。张翎笔下的女性角色,往往拥有强悍的生命力,却不以强悍的方式呈现,女人生存的方式很灵活,「像水被岩石包围,哪怕有缝也能找到路径来」。 动情推荐 长出蛾翅膀的胭脂,走过时代挫伤与感情扑火,却在恶意人生中长出了自己的血肉。……看小说里的女人,如何拥有强悍的生命力却又不是蛮强地走过人生,适时地低头,适时地转身,适时地脆弱,甚至适时地说谎,就像水,只要有缝就能滴水穿石,觅着出路。爱情也如是般。──钟文音 作家 胭脂虽然红艳,落在乱世浮生的大地上,总显得万分寂寥,读者解开背叛、隐匿与谎言交织的牵挂后,不难发现寂寞才是贯穿全书的主旨,……正是洞悉了「寂寞」是最忠实的伴侣,也才洞悉世界残酷的全貌,方才能立足于乱世,这是张翎书写中,又一次拓展了新的思想命题。──须文蔚 国立东华大学华文文学系教授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张翎


  浙江温州人。1983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外文系,1986年赴加拿大留学,分别在加拿大的卡尔加利大学及美国的辛辛那提大学获得英国文学硕士和听力康复学硕士学位。现定居于多伦多市,曾为美国和加拿大註册听力康复师。

  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在海外写作发表,代表作有《劳燕》、《余震》、《金山》等。小说曾获得包括中国华语传媒年度小说家奖,新浪年度十大好书榜,华侨华人文学奖评委会大奖,台湾时报开卷好书奖,香港《红楼梦》世界华文长篇小说专家推荐奖等两岸三地重大文学奖项,入选各式转载本和年度精选本,并七次进入中国小说学会年度排行榜。根据其小说《余震》改编的灾难巨片《唐山大地震》(冯小刚执导),获得了包括亚太电影节最佳影片和中国电影百花奖最佳影片在内的多个奖项。根据其小说《空巢》改编的电影《一个温州的女人》,获得了金鸡百花电影节新片表彰奖和英国万像国际电影节最佳中小成本影片奖。小说被译成多国语言在国际发表。

  作品有:《胭脂》、《劳燕》、《死着:张翎中篇小说集》、《心想事成:张翎短篇小说集》、《流年物语》、《金山》、《余震》、《睡吧,芙洛,睡吧》、《一个夏天的故事》(以上时报文化出版)、《阵痛》(印刻)、《温州女人:一个邮购新娘的故事》(允晨出版)。
 

图书目录

图书序言

台湾版自序

胭脂和红粉在这里分道扬镳——《胭脂》创作谈


  我平日并不是话痨,但遇上三两知己,话题一开,就会颧飞桃红,两眼放出贼光,直聊到把肠子都翻到桌上为止。但人一多,尤其是遇上有爱打官腔说套话、在两种话语系统里游刃有余的人,我就变得全然无话,像一只合得很紧的蚌。我不谙熟中庸之道,不太会在话痨和蚌中间那个得体的范围里活动。这种恶习难免会反射在写作上:遇到让人心跳加剧的题材,我就会成为字痨,一写就是洋洋洒洒几十万字,明知在这个超过两千字就是自杀的微阅读时代,长篇大论就是滞销或者自杀的代名词。可是长篇让我觉得舒服,就像在旷野跳舞,怎么疯都不会越过边界。而我几乎不会写短篇小说──那是一门放出去就得马上收回来,字字珠玑的绝活。出道到现在二、三十年里,我写过的短篇少之又少。这六、七年来,我的时间几乎都花在了长篇上,连中篇也极少沾手。

  《胭脂》是我最近七、八年来仅有的两部中篇之一,写第一行字的时候就提醒自己不是长篇不是长篇绝对不是,要收要收啊要紧收,结果一不小心又写了七万字──这是我最长的一部中篇小说。

  《胭脂》的灵感是一个纷乱的线团,线头来自不同的地方,其中最清晰明显的一条,来自二○一五年初的台湾之行。那年我应东华大学和洪建全基金会邀请,作为铜钟经典系列讲座作家,来到台湾访问。在台期间,我在大剧院观看了一场名为《婚礼/春之祭》的现代舞表演。那是一场集激光技术、古典音乐和现代舞艺术为一体的视觉盛宴,令人耳目一新。后来我与舞剧的艺术总监、一位从纽约归来的现代舞艺术家成为朋友,慢慢了解到《婚礼/春之祭》激光背景的画面,取自一位台湾着名画家的油画,这出舞剧,是对这位老画家一生成就的致敬。从朋友那里,也从这位画家的纪念册里,我得知了这位老先生艰难坎坷的一生。家境贫寒的他,凭实力考上了上海美专,在刘海粟的新潮艺术思想薰陶下努力学艺。就学期间不幸身染伤寒,身无分文,命悬一线。这时他遇上了他的福星,一位到医院探访朋友的国立音专女学生。这位素昧平生的红衣女子,不仅替他支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还一心一意地照看他,直到痊癒。他们有过一段琴瑟和谐的美好时光,却终因战乱不幸分离,从此天各一方。老人家在台湾有患难与共的妻子和家庭,但他对那位救助他于危难之中的女子难以忘怀,他的多幅油画里,都出现过一个红衣女子的朦胧形象。

  虽然《胭脂》里的人物都是虚构的,但老画家的人生和画作给了我巨大的灵感。几乎就在看见那些画的时候,小说的题目已经唿之欲出。我知道《胭脂》是个被用得很烂了的标题,极容易引起风马牛不相及的低俗联想,但我只是觉得没有一个名字能更好地表达我当时的感动。这里的胭脂,不是戏子交际花脸颊上的那层红粉,而是行走在死亡隧道中的人猝然发现的一丝逃生光亮,是哀鸿遍野的乱世中的一丁点温润和体恤。是颜色,是温度,也是品质。

  但是穷画家和阔小姐的故事,并不是《胭脂》的全部内容,《胭脂》中还有一些别的感动和想法,它们衍化成了小说的中篇和下篇。中篇的灵感来自我的童年记忆。我读小学时遇上了一个疯狂的年代,我目睹了一次规模盛大的抄家,从墙壁拆到地板。我至今清晰地记得从撬开的地板底下发现了一枚不知何年掉落进去的五分钱硬币。在那个贫穷的年代里,一分钱硬币就可以使一个孩子欣喜若狂。可是那天我没顾得上,我的心被恐惧占满了,因为那次抄的是我的家。那天我唯一想做的,就是藏在一个捆成卷的棉胎里,什么也不看,什么也不听。这么多年过去,时代早已回归平常,我也早已被出国大潮裹挟着去了异国他乡。一直到前几年,我每每听见值勤的警车从我身边驰过,与我毫不相干的警笛声会让我缩成一团,甚至产生心绞痛。家人朋友笑话我:你到底干下了什么坏事,能怕成这样?我不想解释,说了也没人能懂。我想说的话,有一部分写进了《余震》那部小说里。但《余震》里我想说的话远未说完,我把没说完的一些话,放进了《胭脂》之中。

  《胭脂》里那个小女孩扣扣,和我一样见证了灾祸,她一直没有真正治癒恐惧,她只能用谎言来抵挡恐惧。即使撒谎已不再是生活的必须,她也无法改变自己,因为撒谎已经成为习惯,如同吃饭穿衣。当她目睹那个貌似不可撼动的施虐者,竟然轻而易举地被人海的力量击垮时,她的身体突然得到了解放。一觉醒来,她发现她再也穿不下昨晚脱下的鞋子了──这里所蕴含的象征意义,应该是不言而喻的。

  《胭脂》的下篇牵涉到了古董──那是我这几年在欧洲所见所闻的一个缩影。在欧洲有一大群做梦都想「捡漏」的华人,无论多么遥远偏僻的旧货市场,你总可以见到神情诡异双眼发亮的淘金者。有一次我在巴黎一家华人餐馆吃饭,发现那上下两层的店面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收藏品」。老板走过来和我热络地聊天,滔滔不绝唾沫横飞地介绍着每一样藏品:每一块石雕都是圆明园旧物,每一张旧画都是郎世宁或八大山人遗作,每一件瓷器都是大明官窑。临走时,他神情凝重地嘱咐我们一定要保密,因为已经有人盯上了他。诸如此类的发财梦,让我不由地想起多年前我的小说《金山》里那些怀着同样梦想出洋的淘金客。日历换了很多本,但历史只是类似事件的间隔重复而已。但假如这个古董梦里没有按摩女(即长大成人的扣扣)的参与,上篇和中篇里织就的线索,就会失去和下篇之间的内在联系。连贯这三个篇幅的中心意象,正是那幅「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的郎世宁旧画。这幅画是一根至关紧要的铰链,它把三个篇章连成一体,它的存在才使得所有的人物和事件免于流落成一盘散沙。

  《胭脂》的三个篇章可以看成是一个故事在三个年代的延展,也可以看成是由一条共同线索串联起来的三个单独故事。这三个篇章是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断断续续写成的,因为中间插进了《劳燕》的宣传期。一个作家从前只要码字就可以了,现在码完字还要站在街头吆喝叫卖。吆喝叫卖的事比码字费心神多了,所以《胭脂》被搁置了多次。现在成品的三个篇章,呈现了三种风格。从上篇的凝重写实,到中篇的半真半幻,到下篇的荒唐荒诞,权当是三个地点的日有所见,化成了三个时段里的夜有所梦吧。

  《胭脂》最早的灵感是在台湾生出的,经过许多辗转,最初尚无形状和边界的感动,最终化为了白纸上的黑字。如今,白纸和黑字又回到了最初孕育它的源头。愿台湾的读者们能从阅读《胭脂》的过程中感受到文字背后的那些脚踪。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图书试读

上篇   穷画家和阔小姐的故事

最初我看见的只是一抹粉红,很小,很淡,像是清洗狼毫时不小心溅出来的一滴水。我想揪过一个袖角来洇那滴水,可纸是生宣,水跑得比我的手快,转眼间一滴已经衍成了一团,一团又衍成了一片。

白费了,一张纸。我想说。可是两丬嘴唇黏得很紧,话找不到一条逃生的路。物价飞涨,家里寄的钱永远还走在路上,米贵,油贵,颜料墨条纸笔,万物都金贵,我只是舍不得那张新纸。

那片粉红的水迹很快漫过了整张纸,漫到了桌子上,漫上了墙壁。再后来,连窗玻璃和天花板都有了颜色。颜色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呢?我没留意,还没来得及。颜色像花一样开出了许多瓣儿,从粉红到洋红到桃红到石榴红到玫瑰红到杏红到酒红到朱红到艳红到深红到紫红……我知道世界上有很多种红,有的红沾了花卉的名字,理直气壮,跋扈张扬;有的红跌落在一种花和另一种花之间的缝隙里,没有名字,也没有名分。

每一样红,都应该有一个名字的。我想。

那片红越变越深,到最后,就变成了阿娘嘴唇的颜色。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阿娘。阿娘在那张有顶篷的雕花木床上躺得太久了,从我记事起,阿娘似乎就从来没起过床,阿娘的身子已经在褥子上长出了根须。只是那天阿娘的躺姿有些古怪,身上的骨头彷彿都变成了铁丝,翘起的双足将杏黄色的缎被子戳出两只硬角。那天阿娘的嘴唇很红,红到发紫,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没擦干净的血迹。阿娘的血在肺里待腻了,一心想逃出来见见生天。

有一只黄蜂爬进了我的耳朵。不,不是一只,是一群,那些嘤嘤嗡嗡的声响,是许多对翅膀在撞击。后来,那些癫狂的翅膀大概搧得疲软了,渐渐安静下来,我才听见了一阵模模煳煳的说话声。

「这,是谁?……抖成这样……没人,陪?」我迷迷煳煳地听见一个声音在问。

那声音也有颜色,感觉也是红的,只是说不准确是什么红,似乎比粉红浓烈些,又比桃红老成些。

「美专……日本人……学校内迁……没走成……」一个苍白的声音回答道。

「伤寒……半个月了……家里没人……医院不晓得,哪里寄帐单……」另一个同样苍白的声音说。

我突然醒悟过来,我们在谈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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