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台湾在解严后,随着劳动基准法的施行,劳工权利意识增强,工会组织日益蓬勃发展,工会运动也增多。但是工会法、团体协约法与劳资争议处理法等攸关集体劳资关系的劳动三法,并不能够有效保护劳工或工会,且无法迅速并妥善的解决纷争。因此劳动部从2008年至2010年间便积极推动劳动三法的修法,并于2011年5月起施行。为保障劳工之团结权,新劳动三法针对工会的组成、团体交涉与劳资争议处理制度所产生的问题,进行大幅度的修法,在集体劳资关系里扮演着重要角色。
台湾劳动法学会成立于1998年12月,由多位关心台湾劳动法发展的法律人所共同创立,致力于劳动法理论与实务之发展。学会定期举办劳动法系列讲座,期能对于我国劳动法学之发展,能有所贡献。学会创立至今历经二十载,也出版「劳动基准法释义―施行二十年之回顾与展望」、「劳动法裁判选辑」多项研究成果。目前理监事会为第十届,透过编辑与活动小组的组成,期待能延续过去经验并开创新的研究成果。
此次,考量劳动三法修法后,集体劳动法教材尚有努力空间,因此由学会会员集体写作。能将研究成果集结出版,首应感谢学会第七届理事长王能君副教授一路劳心劳力,发起本书之编辑写作活动,其后历经第八届理事长刘士豪教授、第九届理事长林佳和副教授辛苦的延续与推动。其次,第二届理事长暨本届常务理事邱骏彦教授规划统筹写作分组与作业流程,理事李玉春副教授拟定撰写体例与章节安排,以及学会多数成员参与与协助,令人感动与敬佩。此外,常务理事周兆昱副教授带领学会编辑小组,在最后阶段牺牲时间及奉献心力协调联系,才使本书得以顺利付梓,在此一併致谢。
本书乃是台湾劳动法学会延续「劳动基准法释义」所出版的劳动法研究成果。衷心期盼此系列丛书,对于劳动法教育及实务运作有所助益,并希望台湾劳动法学会未来仍能努力不懈,规划、编着更多劳动法学丛书。
台湾劳动法学会第十届理事长
侯岳宏
201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