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法新視野:關鍵反省及與智慧財產權之交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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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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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本書分為兩篇,第一篇針對競爭法本身以及產業管制裡的競爭政策,第二篇則針對涉及智財權行使的競爭法議題。全書前5章都圍繞著聯合行為,由其國內規範結構及國際發展走向、事前許可制、合意的證明與認定、相關契約私法上效力,到跨國聯合行為所突顯的美國執法機制特性、競爭法對跨國行為適用範圍(國際管轄權、域外效力)、寬恕政策、足以影響市場功能(微量排除)等各種相關議題,逐一剴切剖析。後半部從第8章開始,幾乎每章針對一個到數個當前競爭法的新興挑戰,或是引發重大爭議的實務個案加以檢討審視,包括有線電視頻道最低保證授權金、共享經濟、產品跳躍、售後市場、MOD和OTT TV,以及競爭法與智財權之基本關係、智慧財產的拒絕授權、標準必要專利、高通案與侵權警告函等。在一連串當前關鍵議題中,反省競爭法究應如何適用才能恰如其分,以回應這些時代課題。
深入探究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变革与治理挑战:一部聚焦数据、数字市场与跨界监管的权威著作 图书名称: 颠覆与重塑:数字时代的法律前沿与全球治理困境 作者: (此处留空,模拟专业学术著作的风格) 出版社: (此处留空,模拟专业学术著作的风格) 出版年份: 2024年 --- 内容简介 本书是对当代全球法律体系在面对技术革命、经济结构转型及地缘政治复杂性时所展现出的深层困境与转型路径的一次全面、细致的扫描与批判性反思。它避开了传统法律学科的既有框架,将焦点精准地投向了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颠覆性力量如何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经济秩序、社会结构以及国家主权边界,并由此催生出的法律真空、监管滞后和伦理冲突。 全书共分为七个宏大的章节,每一章都以扎实的案例分析和跨学科的理论工具为支撑,旨在为政策制定者、资深法律从业者、经济学家以及关注未来治理的学者提供一个清晰且富有洞察力的分析地图。 第一部分:数据主权与算法规制:新时代的权力核心 本书开篇即直面“数据”这一二十一世纪的石油。我们不再仅仅讨论数据的收集和使用权,而是深入探讨数据主权的重构。在数字平台跨越国界、数据流动成为经济命脉的今天,各国如何界定其对国民产生数据的控制权?本书批判性地审视了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溢出效应,并将其与美国、中国在数据本地化、跨境传输和安全审查方面的迥异策略进行对比。 更具前瞻性的是,本书花费大量篇幅剖析算法治理的复杂性。算法不仅是商业决策的工具,更是社会资源的分配者和潜在的歧视引擎。我们考察了从“可解释性AI”(XAI)到“算法问责制”的法律实践。书中详细分析了在金融信贷审批、招聘筛选乃至司法量刑中,如何将传统法律中的“意图”与“过失”概念投射到缺乏主观能动性的代码逻辑之上。作者提出了构建“算法影响评估”(AIA)机制的必要性,并探讨了在保护技术创新的同时,如何有效限制“黑箱决策”对公民权利的侵蚀。 第二部分:平台经济的结构性挑战与反垄断的再定义 全球数字经济的显著特征是少数超级平台对关键基础设施的寡头垄断。本书认为,传统的反垄断工具——基于消费者福利分析(Consumer Welfare Standard)的模式——在面对“零价格服务”和“间接互惠”的平台生态时,已显现出系统性失效。 我们深入研究了“数据积累即市场力量”的理论基础,并考察了新兴市场国家如何探索“结构性救济”措施,例如强制性互操作性、数据共享要求,甚至是平台业务的拆分。本书对比分析了美国司法部对大型科技公司的诉讼策略,与欧洲委员会对“守门人”(Gatekeepers)的明确界定,指出法律界正在经历一场从关注价格扭曲到关注市场结构与创新抑制的范式转移。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本书探讨了数字资产(如加密货币和NFTs)如何挑战既有的金融监管框架,以及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s)对传统公司法人制度构成的法律挑战。 第三部分:地缘政治紧张下的供应链韧性与技术标准之争 在全球化退潮、技术民族主义抬头的背景下,关键技术供应链的安全与稳定已上升为国家安全的最高议题。本书将目光投向了半导体、关键矿物和生物技术等领域的法律博弈。 我们分析了出口管制措施(如实体清单)如何被用作经济威慑工具,以及这种“去风险化”策略对全球创新网络带来的碎片化影响。书中详细梳理了关键技术标准(如5G、量子计算)制定过程中,各国法律与政策如何相互作用,试图塑造未来的技术生态系统。这部分内容强调,法律不再是中立的规则制定者,而是地缘政治竞争的前沿阵地。对供应链韧性的法律构建,要求企业进行前所未有的透明度披露和风险管理重组。 第四部分: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与跨国企业的法律责任 本书超越了纯粹的商业法范畴,探讨了企业在应对气候变化、社会公平等宏大议题时的法律义务与问责机制。我们详细考察了欧盟的《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等新型强制性法律框架的构建逻辑。这些法律要求企业不仅对其直接运营负责,还要对其全球价值链中的环境和社会影响承担可追溯的责任。 书中分析了“漂绿”(Greenwashing)行为的新法律风险,以及投资者如何利用诉讼手段推动气候风险的披露。这一部分的论述强调,法律正从被动的“事后惩罚”转向主动的“事前预防”和“价值链塑造”,对跨国公司的治理模式提出了革命性的要求。 第五部分:人工智能的伦理边界与法律责任的模糊地带 在人工智能日益自主化的进程中,本书对“法律人格”与“风险承担”进行了深刻的哲学与实务探讨。当自动驾驶系统引发致命事故,或当AI医疗诊断出现偏差时,责任应归属于开发者、部署者、用户还是系统本身? 本书系统梳理了不同法域对“AI致害责任”的初步回应,包括严格责任的适用范围扩大、产品责任法的调整,以及对“决策链条”的追溯困难。更重要的是,书中探讨了生成式AI(Generative AI)对原创性、名誉权和集体协商权带来的冲击,并呼吁建立一个动态适应性的监管沙盒,以应对技术迭代速度远超立法周期的根本性挑战。 结语:重构全球法律秩序的治理路径 本书的结论部分并未提供简单的答案,而是勾勒出一条充满挑战的治理路径。它指出,数字时代法律转型的核心矛盾在于:主权国家的法律体系试图规制无国界的技术活动,以及商业效率与社会价值之间的永恒张力。 作者呼吁国际社会超越传统条约的僵局,探索更具适应性的、基于多边利益协调和技术标准趋同的“软法”与“硬法”结合的新型全球治理模式。 本书是面向未来十年法律实践的预警与指南,其深度和广度使其成为理解当代法治变革不可或缺的理论基石。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王立達
 
  現 職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數位經濟與競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政大法學評論總編輯
  台灣公平交易法學會常務理事、學術委員會召集人
 
  學 歷
  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布魯明頓分校法學博士
 
  經 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暨在職專班執行長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功能性副所長
  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董事、監察人

图书目录

編著者序 

第一篇 當前競爭法之關鍵議題
第一章 我國聯合行為規範現況之結構反省與革新:事前許可制、積極分流與事後查處制

壹、前 言/6
貳、我國事前許可制之運作現況/10
參、事前許可制至今造成之負面影響/21
肆、國際走向:積極分流處理/35
伍、建議改採事後查處制/42
陸、結 論/49

第二章 聯合行為合意之概念、認定與證明方法:理論與實務的交互辯證
壹、前 言/56
貳、合意的概念與認定/57
參、合意的類型/69
肆、如何證明合意:證據類型與證明方法/84

第三章 廣明光電美國競爭法民事訴訟的實像與虛像──兼論我國對於跨國聯合行為之可行因應措施
壹、光碟機圍標案及HP與廣明的民事訴訟/108
貳、從證據看廣明公司是否參與本案聯合行為/112
參、鉅額損害賠償金由何而來?/119
肆、以無管轄權為由,上訴聯邦最高法院?/128
伍、如何減少國內業者的跨國聯合行為?/134

第四章 國際卡特爾、競爭法跨國管轄與足以影響市場功能──光碟機圍標案行政法院判決評析
壹、案件事實與法院見解/146
貳、本案判決評析/155
參、結 論/177

第五章 違法聯合行為協議之私法上效力──競爭法與民法第71條之雙向實證與釋義分析/王立達、許翠玲
壹、前 言/184
貳、聯合協議私法上效力之判決實證分析/191
參、民法第71條:實務態度與理論省思/205
肆、違法聯合協議應有之私法效力狀態/228
伍、結 論/241

第六章 事業結合定義與申報程序之關鍵反省
壹、大聯大是結合審查網的試金石/246
貳、公平會有關大聯大結合定義決議簡評/248
參、公平會結合申報簡化作業程序評釋──實務上重要性與修正建議/250

第七章 美國競爭法上維持轉售價格十餘年來之發展:實務分歧與理論重新反省
壹、2007年聯邦最高法院Leegin案判決/262
貳、十餘年來美國實務發展:缺乏具體指引,各州分歧/264
參、繼續邁向合法化,維持合理原則,還是採取推定違法?/269
肆、重新反省違法性判斷之重要課題/272

第八章 忽略「不等者不等之」的市場封阻性授權金規範:有線電視頻道代理商對新進系統業者授權金差別待遇系列判決之競爭法論析
壹、前言:忽略市場封阻與「不等者不等之」的司法判決/289
貳、案件發展與訴訟歷程/293
參、決定機關對於不當差別待遇各要件之認定與見解/296
肆、本案應有限制競爭之虞,且無正當理由/318
伍、法院過於偏重形式上差別對待/331
陸、結 論/341
柒、附論:凱擘案二審──斷送有線電視競爭秩序的遺憾判決/342

第九章 共享經濟有問題?──探討Uber所面臨的競爭法挑戰/甘 琳、王立達
壹、Uber於我國之爭議與發展/350
貳、Uber適用競爭法之基本問題/357
參、Uber面臨的競爭法議題之一:不實廣告/361
肆、Uber面臨的競爭法議題之二:聯合行為/369
伍、Uber面臨的競爭法議題之三:意圖獨占/376
陸、結 語/387

第十章 藥品市場產品跳躍行為之評析:以美歐案例及競爭法理為中心/王立達、邱靖芳
壹、緒 論/392
貳、美國法上產品跳躍案例分析/396
參、歐盟法上產品跳躍案例分析/410
肆、產品跳躍行為的競爭法分析/418
伍、結 語/428

第十一章 通訊傳播暨專門職業競爭議題之關鍵反省
壹、我支持偷天換日的MOD/430
貳、面對OTT TV,NCC別忘了匯流與競爭/434
參、行動通訊兩大併兩小,值得不同對待/436
肆、會計師酬金標準兩難局面的解決之道/438

第二篇 競爭法與智慧財產交錯之關鍵議題
第十二章 競爭法對智慧財產權市場力量之管制──以有線電視頻道授權案件為例

壹、前 言/446
貳、有線電視頻道節目與智慧財產權市場力量/448
參、公平會對於有線電視頻道授權之相關管制/457
肆、競爭法對於智慧財產權市場力量管制態度/460
伍、有線電視頻道授權公平會處分案件評析/482
陸、結 語/485

第十三章 美國競爭法上智慧財產拒絕授權案件之實證研究/王立達、劉威廷
壹、緒 論/494
貳、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對拒絕授權之三種不同的判決標準/498
參、FTC及學者對拒絕授權的看法/507
肆、1994年至2010年美國聯邦法院拒絕授權案件所採取之判決標準實證分析/514
伍、「推定合法」原則較適合目前的景況/532
陸、結 論/539

第十四章 設計專利、競爭法與誠實信用原則──以帝寶車燈外觀侵害暨Daimler售後市場拒絕授權案一審判決為例
壹、前 言/546
貳、案件基本事實、當事人主張與判決結果/549
參、智慧財產權不等於獨占,但不能一概排除構成獨占、違反競爭法的可能性/551
肆、相關市場界定/556
伍、拒絕授權/571
陸、違反禁反言與誠實信用原則/582
柒、權利失效與誠實信用原則/591
捌、結 論/601

第十五章 標準必要專利權行使之國際規範發展與比較分析──FRAND承諾法律性質、禁制令、權利金與競爭法規制
壹、前 言/606
貳、標準必要專利的必要性(Essentiality)與計量單位/607
參、標準必要專利的FRAND授權承諾與規範上核心考量/609
肆、契約法:FRAND承諾的法律定性/611
伍、專利法:FRAND承諾如何影響專利侵權之救濟方式/618
陸、競爭法:違背FRAND承諾在何種情況下構成反競爭/629
柒、結 語/640

第十六章 公平會對高通公司標準必要專利處分案之關鍵反省
壹、高通處分案的美麗與哀愁/644
貳、高通和解案的門道與喧囂/646
參、魔鬼藏在細節裡:高通案和解筆錄透露的真實訊息/649

第十七章 智慧財產權侵權警告函妥適規範之再探討──從公平交易法之適用與專利主張實體防治立法出發
壹、前 言/658
貳、公平會警告函處理原則與案件統計/660
參、警告函管制立場的根本分歧/667
肆、美國各州專利主張實體防治立法:經驗與啟示/678
伍、警告函管制目前困境與建議解決途徑/688
陸、結 論/699

图书序言

图书试读

編著者序
 
  本書乃是編著者接續稍早問世的「制度觀點下的專利法與國際智慧財產權」出版的第二本學術論文集,整理收錄歷年來有關競爭法本身(包含與競爭相關之產業管制)及其與智慧財產權互動領域,個人單獨或合作研究成果結晶中較為完整成熟,今後可望持續具有參考價值的多篇中文論著。在回國任教之初,由於任職單位的需求,個人著重於專利法等智慧財產領域,與競爭法直接相關的研究數量較少,產出成果的通透程度自覺也稍有不足。不過即使在智慧財產領域的教學研究上,市場競爭相關議題同樣是編著者持續關注重點之一,競爭法與智財權互動此一個人專長領域的開發,也是在那段時期奠下基礎。2015年夏天,編著者轉換到政治大學繼續任教,教學研究重點隨之轉變為以競爭法為主。這本書裡三分之二以上的文章也都完成於此一時期。
 
  依照文章主題,本書分為兩篇。第一篇乃是針對競爭法本身以及產業管制裡的競爭政策,第二篇則是針對涉及智財權行使的競爭法議題。在第一篇所包含的11章之中,以聯合行為為主題者就有5章之多,而且在編排上置於全書開端的位置。在內容方面,這5章從聯合行為國內規範結構與國際發展走向、事前許可制、合意的證明與認定、相關契約私法上效力,到跨國聯合行為所突顯的美國執法機制運作特性、競爭法對跨國行為適用範圍(國際管轄權、域外效力)、寬恕政策、足以影響市場功能(微量排除)等各種相關議題,逐一加以剴切剖析。對於我國事業當前面對的國內外聯合行為規範以及目前浮現的重要問題,在這5章中幾乎均有深入探討,並對政府或事業提出因應對策建議。相對於全書前半部(第1章到第7章)對於聯合行為、事業結合與維持轉售價格之制度運作,進行全面性的反省與探討,本書從第8章開始,除了第12章以外,在後半部每章針對一個到數個在競爭法上形成特殊困難的新興課題,或是引發重大爭議且深具理論價值的實務個案,集中火力逐一加以分析。在每一章所洞察的問題脈絡裡,尋思競爭法究竟應當如何解釋適用,在規範上才能夠恰如其分,妥適回應這些前所未有的時代課題。
 
  在體例上,第6、11、16以「關鍵反省」為名的三章,乃是對於最新案件或執法動態的媒體評論或短篇文章所彙集而成。這些文章雖然篇幅較短,但是可以把握時效,對於最新實務動態在第一時間作出回應,即時為社會大眾及相關社群剖析問題脈絡,提供專業見解。在分析深度與洞察力方面,這些短篇評論未必遜於長篇累牘、資料完整的學術論文,而且往往一針見血,暢快淋漓,直指問題核心,因此特別收錄於本書之中。因其簡潔明快的論述風格,這三章開頭就不另外安排摘要,直接進入正題,同時也保持原本不引註資料來源的撰寫方式。此外,本書延續編著者第一本論文集的作法,在編纂時並未對於各章進行全面性資料更新及格式統一,以保留各篇文章原始發表當時的時空脈絡。書中各章所引用的法條,或是對於事物的稱呼方式,都還停留在首次發表當時的狀態。因為最初發表於不同期刊所形成的不同註腳格式,在全書中也都保留下來,不予更動。
 
  回顧在大學課堂上最初接觸公平交易法,接著在退伍之後進入公平會工作,實際扮演管制者的角色,並且開始進行競爭法研究以來,經歷了這麼長的一段時間,終於能夠交出本書作為一張小小的成績單,心裡感到十分充實而感恩。編著者在此衷心感謝在這條道路上先後曾經教導過我的師長,曾經指點提攜我的長官,當年一起討論案件的公平會朋友,以及進入學界之後彼此交流經驗與觀點的各方學界同道與律師先進們。更要感謝太太給了我一個溫暖的家庭,以及長年以來對我從事教學研究的包容、支持與陪伴。希望這次的成果,能夠足堪告慰各位的善心與幫助,並且敦促我一同繼續走下去。
 
王立達 謹誌
西元2022年6月

用户评价

评分

最近這幾年,台灣的產業轉型壓力非常大,尤其在半導體、生技這些知識密集產業,智財保護的強度直接決定了我們在全球供應鏈中的地位。不過,話說回來,當這些知識產權變成「鎖住」市場、阻止後進者發展的工具時,我們又該怎麼辦?這本書如果能細膩地剖析一些國際上關於「強制授權」或「專利池管理」的最新判例和學說,那就太對味了。我總覺得,我們過去在討論競爭法時,常常過度強調「價格競爭」這單一面向,卻忽略了「技術進步競爭」的本質。如果一個藥廠用昂貴的專利費把救命藥的價格炒高到一般民眾無法負擔的程度,這難道不算是一種反競爭行為嗎?或者說,在基礎技術專利上設置過高的進入障礙,會不會扼殺了下游創新應用的可能性?我很想知道,作者如何在中美競爭的背景下,思考我們在智財授權與市場開放之間的權衡藝術。這不只是法律技術問題,更牽動到國家產業戰略的大局,希望這本書能提供一個宏觀的視野,讓我們看到「競爭」不只是價格戰,更是長期的技術賽跑。

评分

我對這本書最期待的部分,在於它能否觸及到「標準必要專利」(SEP)這個燙手山芋。在物聯網、5G通訊這些領域,標準的制定本身就是一場激烈的商業戰爭,一旦技術被納入國際標準,擁有該專利的公司就幾乎取得了市場的制高點。這時候,他們必須承諾以「公平、合理、無歧視」(FRAND)的條件進行授權,但這個「FRAND」的具體內涵,從來沒有一個統一的答案,每個國家的法院判決標準都不盡相同,甚至在同一個國家內,不同時期的見解也會有微妙的變化。如果這本書能夠深入比較不同司法管轄區在計算「合理權利金」時所採用的方法論,特別是當專利組合(Patent Portfolio)被用來施加不當壓力時,競爭法應如何介入,那就太有參考價值了。這不只關乎專利權人的收益,更決定了下游產業創新產品能否順利推向市場的成本和速度。畢竟,如果FRAND的界線過於模糊,很容易導致濫訴或是不當的授權要求,最終受害的還是整個產業鏈的健康發展,這比單純的價格壟斷問題要複雜得多。

评分

從社會倫理的角度來看,智慧財產權的賦予本質上是一種「創新激勵」,但當這種激勵過度膨脹,演變成阻礙知識傳播、造成社會不公義的工具時,我們的法律體系就必須進行校正。這本書如果能探討到「公共利益」與「私有財產權」之間的張力,那就更上層樓了。例如,在面對某些具有重大社會效益的基礎研究成果(如再生醫學或氣候變遷技術)時,市場競爭的邏輯是否應該適度退讓?過去我們總是以經濟效率為最高指導原則,但隨著社會對環境、人權等議題的關注度提升,競爭法在審視這些交織議題時,是否需要納入更廣泛的社會責任考量?我希望看到作者能提出一些超越傳統「消費者福利」範疇的思考,比如如何設計出更有利於中小企業、更有利於公共研究機構的智財使用機制,從而促進更具包容性的創新生態。這本書如果能為台灣的政策制定者提供這樣一種前瞻性的視角,那它就絕不只是一本法律教科書,而是一份重要的社會思辨材料了。

评分

說真的,提到「競爭法」跟「智慧財產權」的關係,我腦中浮現的第一個畫面就是各種冗長、充滿術語的法院判決書。現在的法官和律師,面對這些高度專業化的科技爭議,往往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去理解底層技術的運作原理,這對司法資源的消耗是巨大的。這本書如果能提供一些清晰的、結構化的分析框架,幫助讀者(無論是法律人還是產業人士)快速掌握爭議的核心脈絡,那絕對是功德一件。例如,在評估技術授權協議中的「獨家性條款」是否構成限制競爭時,我們需要的不只是法條文義解釋,更需要對該技術市場的進入成本、替代性技術的可能性有深刻的理解。我希望能看到作者將學術理論與實務操作經驗作一個良好的結合,而不是空談一些遙不可及的「完美競爭」模型。特別是,在數位經濟下,那些「非標準化」的技術授權或交叉授權(Cross-Licensing),其競爭影響的判斷標準,至今仍舊是個灰色地帶,期待作者能在此提供一些具體的分析線索,讓實務界在面對這些複雜合約時,能更有依循的方向。

评分

這本書的議題,說實在話,對我們法律人來說,簡直是直指核心的痛點啊。你想想看,過去我們在處理市場競爭和智慧財產權的時候,總是有種涇渭分明的感覺,好像這是兩個完全獨立的領域,各自有各自的邏輯和規則在運作。但現在的商業環境,特別是科技發展的速度,早就把這條界線給模糊得差不多了。我最近在看一些產業報告,發現大型科技公司為了鞏固他們的壟斷地位,常常會利用專利佈局、技術標準的訂定,來達到排除競爭對手的目的,這時候,如果我們還用舊的、單一的競爭法框架去套用,保證會掛一漏萬。這本書如果能深入探討這種「專利權濫用」與「反競爭行為」之間的複雜交集,提供一些更具操作性、更能反映數位時代實情的分析工具,那就太有價值了。畢竟,光是界定「顯著市場力」在知識經濟時代下的意義,就已經夠讓人傷透腦筋了,更不用說那些平台經濟下的「自我偏好」行為,到底該怎麼用既有的規範去審視,這才是關鍵中的關鍵。我非常期待看到作者如何跳脫傳統的教條式思維,真正從產業脈絡出發,找出一個平衡點,既能保護創新者應有的權益,又不會讓市場結構被少數巨擘給固化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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