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訴第三審撰狀實務(三版)

民事上訴第三審撰狀實務(三版)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李永然
圖書標籤:
  • 民事訴訟
  • 上訴
  • 三審
  • 撰狀
  • 實務
  • 法律
  • 案例
  • 訴訟技巧
  • 審判
  • 程序
想要找書就要到 小特書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頁
你會得到大驚喜!!

具體描述

  打官司不容易,上訴第三審更不容易。尤其是上訴第三審為「法律審」,同時又採「書麵審理主義」,因而第三審上訴書狀的撰擬也格外重要。如何就第二審判決中找齣爭點,藉以上訴第三審,就得靠真功夫瞭。本書即是以民事訴訟法有關上訴第三審之規定詳加說明,並摘引最高法院之相關判決、判例,以及該院對於判決有無違背法令的審查原則;同時輯錄數則真實案例,引用該等案例的上訴理由狀、最高法院判決全文等,並說明撰狀要領。抓住要領,就是擁有上訴第三審的最好裝備!
好的,這是一份關於另一本不同主題的法律實務書籍的詳細簡介。 --- 書名:公司治理與董事責任:風險防範與閤規實務 作者: 李明德 教授 齣版社: 法律前沿齣版社 版次: 第二版(2024年修訂) 頁數: 850頁 --- 內容簡介 隨著全球經濟的深度融閤與國內市場監管體係的日益成熟,公司治理已不再是單純的企業管理議題,而是直接關乎企業生存、競爭力及法律風險控製的核心命題。《公司治理與董事責任:風險防範與閤規實務(第二版)》是法學界和實務界資深專傢李明德教授曆經多年研究與審判實踐的結晶,旨在為企業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法務部門、以及關注公司治理的律師、監管機構人員提供一套係統、前沿且極具操作性的指引。 本書不涉及任何關於民事訴訟程序、上訴程序、或特定法院層級(如第三審)的撰狀技巧與實務操作。其核心聚焦於公司內部治理結構、董事(監事)的法定義務與潛在責任,以及如何在復雜的商業環境中構建穩健、閤規的治理防綫。 一、 理論基礎與最新監管環境的深度整閤 本書的理論基礎紮根於現代公司法的最新發展,特彆是新修訂的《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精髓。它詳盡剖析瞭公司治理的機構設置、權力分配與決策流程,重點闡釋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或監事)之間的權限邊界與製衡機製。 治理理念的演變: 從傳統“股東利益至上”嚮“利益相關者平衡”的現代治理觀轉變,探討ESG(環境、社會和治理)標準對董事決策的影響。 法律框架的精細解讀: 對《公司法》中關於董事的忠實義務(Duty of Loyalty)和勤勉義務(Duty of Care)進行瞭逐條深入的闡釋,結閤最新的判例法趨勢,明確界定義務的內涵與外延。 二、 董事責任的類型學與實務認定標準 本書花費大量篇幅,對董事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進行瞭清晰的分類和實戰化的分析,這是本書區彆於一般理論讀物的關鍵所在。 1. 勤勉義務的量化與審查標準 勤勉義務的履行往往是董事責任訴訟中的焦點。本書詳細介紹瞭“商業判斷規則”(Business Judgment Rule, BJR)在我國司法實踐中的適用邊界與抗辯策略。通過大量案例分析,指導董事如何通過完善的會議記錄、充分的信息搜集和閤理的決策程序,有效規避因決策失誤導緻的個人責任風險。例如,如何記錄“閤理依賴”外部專傢意見的過程,如何證明決策的“知情性”(Informed Decision)。 2. 忠實義務與利益衝突的管控 忠實義務要求董事不得利用職權為自己或關聯方謀取不正當利益。本書深入剖析瞭關聯交易、挪用公司資産、自我交易等高風險行為的識彆、報告與審批流程。特彆強調瞭獨立董事在識彆和否決潛在利益衝突交易中的關鍵作用,並提供瞭《關聯交易審批操作手冊》的範本參考。 3. 損害賠償責任的司法實踐 詳細梳理瞭董事因違反法定義務對公司、股東乃至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的司法路徑。包括:公司直接訴訟、股東代錶訴訟的啓動條件、訴訟請求的確定以及證據收集的重點。對於涉及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規等更嚴重的法律責任(包括行政處罰和刑事責任的銜接),本書也提供瞭跨法律領域的綜閤視角。 三、 風險防範與內部控製體係的構建 本書的實務指導價值體現在其對“事前防範”的重視上。它不隻是告訴董事“會錯在哪裏”,更重要的是“如何不犯錯”。 完善公司章程與授權機製: 指導企業根據自身特點,設計精細化的“授權矩陣”,明確關鍵事項的審批層級和必要條件,避免權力真空或越權操作。 信息披露的閤規要求: 針對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的特殊要求,詳細講解瞭重大信息披露的內涵、時間節點和禁止內幕交易的規則,強調信息披露義務不僅僅是財務數據的發布,更是公司治理透明度的體現。 危機應對與董事的“退齣機製”: 探討瞭在公司麵臨重大訴訟、監管調查或破産清算前,董事應采取的“止損”措施,以及在特定情況下,如何閤法有效地辭任並減輕後續的潛在責任。 四、 監事會與內部審計的監督效能 第二版特彆加強瞭對監事會(或監事)職能的論述。本書認為,有效的監督是平衡董事權力的重要一環。它分析瞭監事在財務監督、信息獲取權、調查權等方麵的行使障礙及突破口,並提齣瞭提升監事會獨立性和專業性的具體建議。 總結 《公司治理與董事責任:風險防範與閤規實務(第二版)》以其嚴謹的法理分析、豐富的實務案例和前瞻性的風險提示,為當代公司治理的復雜挑戰提供瞭全麵的應對方案。它不僅是董事會成員的案頭必備書,更是企業法律顧問、閤規官、以及緻力於公司法領域研究的學者和律師的權威參考資料。通過閱讀本書,讀者將能夠構建起一套堅實的公司治理風險防火牆,確保企業在快速發展的同時,行穩緻遠於閤規的軌道之上。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李永然律師


  ˙颱大法學士、颱大法學碩士、颱大法律研究所博士班研究、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

  ˙永然聯閤法律事務所、永然地政士事務所、永然文化齣版股份有限公司、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永然法律研究中心等創辦人;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

  ˙曾任教淡江大學、輔仁大學、文化大學、銘傳大學、國立體育學院

  ˙聯閤報、中國時報、工商時報、經濟日報、中華水電冷凍空調雜誌、稅務旬刊、投資情報周刊、貿易商情、爽報、颱商張老師月刊、太平洋日報法律專欄主筆

  ˙曾任中廣公司、漢聲電颱、復興電颱、中央廣播電颱及佛光衛視法律專欄主講人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創會理事長、陸委會颱商張老師、海基會財經法律顧問、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常務理事、財團法人王月蘭慈善基金會董事兼執行長、財團法人王永慶先生教育基金會董事兼執行長、颱北企業經理協進會理事長、國際扶輪3522地區法務長、中正高中全國校友會創會理事長、中國政法大學颱灣校友會理事長

  ˙颱北科技大學兼任副教授

陳銘壎法官

  ˙政治大學法律係畢業
  ˙中興大學法研所碩士
  ˙律師高考及格
  ˙曾任職永然聯閤法律事務所
  ˙曾任靜宜大學兼任講師
  ˙法官

彭鬱欣律師

  ˙學歷:美國紐約州律師考試及格、美國聖路易華盛頓大學法學碩士、國立颱灣大學法律係司法組學士

  ˙經歷:永然聯閤法律事務所法二組主任律師、曾任永然聯閤法律事務所大陸事務召集人

  ˙執業專長:不動產爭訟、政府採購法、工程爭議處理、消費者保護、公平交易法爭議處理、廣播電視法、證券交易法、銀行法等民、刑事、行政訴訟等

  ˙代錶著作:企業併購法律知多少、大陸地區勞動相關法令簡介、公司舞弊操作手法與公司舞弊責任、從法律觀點談廣播電颱換發廣播執照相關行政程序、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開業型態之法律責任、會計師財務報錶簽證責任──自司法實務談起、TRF風暴來襲,受害投資人自救之道、兩岸金融爭議之特性

  ˙演講經驗:預售屋交易新製、颱商在大陸地區民事糾紛及權益保障、公平交易法處罰實務及法律解決

黃斐旻律師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係學士

  ˙經歷:永然聯閤法律事務所法四組主任律師、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閤會第九屆第二任傢事及婦幼問題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曾任永然聯閤法律事務所智慧財產權中心召集人、聯大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中華民國專利代理人、87年律師高考及格

  ˙執業專長:醫療藥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婚姻親子及繼承事件、保險事件、智慧財產權、公平交易法、勞資爭議、稅務訟爭、工程案件、不動產案件

  ˙代錶著作:傢族傳承.不動產信託與藉名登記法律手冊、智財權管理及運用法律手冊、危老及都市更新法律實用手冊、企業經營者的線上法律課、社區公寓大廈法律實務解析、公寓大廈管理實務法律Q&A、公寓大廈法律問題集解(上述均為閤著)。

圖書目錄

李 序
再版序
三版序

第壹篇 導論

第一章 前言
第二章 提起第三審上訴之閤法要件
一、通常訴訟程序第三審上訴之閤法要件
(一)必須對於不利益之第二審終局判決提起
(二)必須閤於法定程式
(三)必須於上訴之不變期間內提起上訴及未喪失上訴權
二、簡易訴訟程序第三審上訴之特別閤法要件
第三章 民事第三審上訴理由之構成
一、通常訴訟程序之第三審上訴理由
(一)概括的違背法令
(二)列舉的違背法令
二、簡易訴訟程序之第三審上訴理由
(一)適用法規顯有錯誤
(二)原法院許可上訴之標準
第四章 民事第三審上訴理由之錶明
一、通常訴訟程序第三審上訴理由之錶明
(一)應錶明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
(二)應錶明係依如何之訴訟資料閤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
(三)對於客觀的訴之閤併及本訴與反訴之判決,應就各該不
服之訴訟標的部分分別錶明上訴理由
(四)宜指齣違背法令對於判決結果有如何之影響
二、簡易訴訟程序第三審上訴理由之錶明
(一)應錶明原判決有如何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之具體情形
(二)宜錶明訟爭事件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之重要性
第五章 最高法院對第三審上訴理由之審查原則
一、最高法院73年8月7日73年度第八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二、最高法院75年10月28日75年度第二十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三、最高法院79年3月6日79年度第一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四、最高法院92年10月7日92年第十六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第六章 民事第三審 上訴書狀撰寫要領
一、準備工作
(一)訴訟捲宗資料要齊全
(二)詳細閱讀捲宗資料
(三)熟讀原審判決
(四)分析訴訟標的等與判決主文、理由間之關係
(五)備妥六法全書(此處僅是例示,當然亦可透過網路或坊
間之法源電子資料庫查詢)
(六)查閱相關判解
二、撰狀要領
(一)上訴書狀之格式
(二)上訴理由書之內容架構

第貳篇 民事第三審上訴理由書狀範例

當事人進行第三審上訴前應考慮及準備的事項
/李永然律師、黃斐旻律師、彭鬱欣律師
一、上訴第三審宜謀定而後動
二、程序上應注意的事項
(一)要注意提起上訴的「二十日」不變期間
(二)上訴第三審所得受之利益是否逾新颱幣一百五十萬元
(三)應委任律師及敗訴時負擔對造當事人委任律師的
律師酬金
三、實體上應注意的事項
(一)上訴理由須符閤上訴第三審的法定程式:
(二)盡量搜尋最高法院的相關見解
(三)上訴理由應具體指齣違背法令之事實及證據
(四)不定時嚮最高法院申請「閱捲」
(五)案件當事人很多,或年紀較大,應定期與當事人保持
聯繫
四、結語
範例一、判決理由不備之判決違背法令/李永然、彭鬱欣
案例事實摘要
民事上訴理由狀
上訴聲明
上訴理由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主文
理由
撰狀要領
範例二、判決違反辯論主義/李永然、彭鬱欣
案例事實摘要
民事上訴理由狀
上訴聲明
上訴理由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主文
理由
撰狀要領
範例三、判決不適用法規及適用不當/李永然、黃斐旻
案例事實摘要
民事上訴理由狀
上訴聲明
上訴理由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主文
理由
撰狀要領
範例四、判決適用法規不當/李永然、黃斐旻
案例事實摘要
民事上訴理由狀
上訴之聲明
上訴之理由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主文
理由
撰狀要領
範例五、判決不適用法規/李永然、黃斐旻
案例事實摘要
民事上訴理由狀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主文
理由
撰狀要領
參考書目

圖書序言

  • ISBN:9789574855070
  • 叢書係列:訴訟進階指引係列
  • 規格:平裝 / 264頁 / 15 x 21 x 1.6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三版
  • 齣版地:颱灣

圖書試讀

李序

  餘自民國67年間通過律師高考,取得律師資格,自民國68年即已開始執行律師業務;而在執行律師業務過程中最令律師苦惱者,莫過於為當事人提起第三審之上訴。

  基於上訴第三審為「法律審」,同時又採「書麵審理主義」,因而第三審上訴書狀的撰擬也格外重要,餘即盼望永然文化齣版公司能齣版《刑事上訴第三審撰狀實務》及《民事上訴第三審撰狀實務》。

  欲齣版前述二書,作者除必須具學理基礎,同時又要兼備實務經驗,餘乃邀法律界誌同道閤者一起閤力完成此二書。《刑事上訴第三審撰狀實務》及《民事上訴第三審撰狀實務》,二者為便於讀者的理解與運用,除瞭詳述理論、相關條文及最高法院的見解外,並舉隅實際案例及範例,企盼透過此書能讓自己權益受損而欲透過民事訴訟爭取權益的當事人能獲得正義、公平的滿足,盼各界不吝指正!

李永然律師
序於永然聯閤法律事務所

再版序

  本書自民國90年7月齣版後,《民事訴訟法》於92年2月7日經總統公布修正,就第三審程序之上訴及理由之錶明方麵,主要增訂第469條之1:「(第1項)以前條所列各款外之事由提起第三審上訴者,須經第三審法院之許可。(第2項)前項許可,以從事法之續造、確保裁判之一緻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者為限。」,並增訂同法第470條第2項第3款:「上訴狀內,應記載上訴理由,錶明下列各款事項:……三、依第四百六十九條之一規定提起上訴者,具體敘述為從事法之續造、確保裁判之一緻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之理由。」等規定。立法目的乃在為防止當事人動輒藉詞原判決違背法令而濫行上訴,延滯訴訟之終結,而侵害對造權利,並且耗費司法資源,故對於依《民事訴訟法》第469條所列各款之當然違背法令以外之事由為上訴理由者,其上訴應經第三審法院之許可,亦即就此部分採行「上訴許可製度」,且就理由之錶明,要求應具體敘述原判決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如何之重要性,始有被許可上訴之機會。

  這十餘年來,除《民事訴訟法》迭次修正外,民事法令也相繼修正,最高法院為因應法律之修正,也戮力檢討不閤時宜或與新增修法律規定不符之判例,如本書「第壹篇導論」原引用之最高法院43年颱上字第797號判例〈見初版第83頁〉,即經最高法院於96年度第五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以法律業經修正而不再援用。另近年來最高法院對於判決違背法令之認定,也著有不少足供參考之案例。值此再版之際,乃就導論部分,配閤法律之修正,更新原引用之條文內容,並刪除不閤適之最高法院的判例、判決,另增補最高法院近年來作成之判例、判決見解,資為錶明第三審上訴理由之參考,以及校正初版疏誤之處。惟學力有限,遺漏疏忽當所難免,祈請讀者先進不吝指正。又本書能再版,要感謝永然文化齣版股份有限公司編輯群的協助校對,謹誌謝忱。

陳銘壎謹序

三版序

  民國108年7月4日修正施行之法院組織法,於第57條之1第1、2項規定,在此次修正施行前依法選編之判例,若無裁判全文可資查考者,應停止適用,未經前項規定停止適用之判例,其效力與未經選編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可知未經停止適用之判例已不具通案之拘束效力。另於107年12月14日作成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71號解釋指齣,司法院之院字及院解字解釋,並非由大法官依憲法所作成,法官於審判案件時,雖可以引用,但仍得依據法律,錶示適當之不同見解,並不受其拘束。因此,過去上訴第三審理由所稱違背法令之情形,現今即不再包括判決違背司法院之院字、院解字解釋及最高法院之判例在內,宜特別留意,爰藉此次三版予以修正。

  此外,再版時疏未校對以緻誤植之處,亦於此次三版一併校正。惟學力未深,疏誤錯謬勢所難免,祈請讀者先進不吝斧正!

陳銘壎謹序

用戶評價

评分

在現行體係下,最高法院的案件量龐大,法官審閱狀子的時間非常有限,所以「效率」和「重點集中」是不可或缺的要素。如果這本《民事上訴第三審撰狀實務(三版)》真的如傳聞般實用,我猜想它一定有獨到的見解,教你如何在最短的篇幅內,將最複雜的法律漏洞揭露齣來。這可能涉及到如何巧妙地設計「法律爭點摘要」或「理由條列」,讓閱捲的書記官或法官助理,能迅速抓到你的核心訴求。這不隻是排版美觀的問題,而是關於如何「引導」審查者的注意力。我聽說,好的實務書會把一些最高法院過去駁迴上訴的典型錯誤類型做成清單,讓讀者可以對照自檢。這就像是給瞭我們一張「雷區地圖」,告訴我們哪些理由絕對不能用,哪些理由經過包裝後纔可能奏效。這種預判風險的能力,纔是真正值錢的經驗。

评分

這本《民事上訴第三審撰狀實務(三版)》聽說在法律圈子裡是個指標性的工具書,雖然我還沒親自翻閱過,但光是從周遭資深律師和法官的討論中,就能感受到它在實務操作上的重量級地位。尤其提到「三版」,就知道這套書絕對是經過時間淬鍊、不斷更新內容的結晶。一般讀者可能覺得「上訴」聽起來很遙遠,但對於正在處理複雜民事糾紛的當事人或基層司法工作者來說,第三審——也就是最高法院的非常上訴或上訴程序——往往是決定案件命運的最後一哩路。這類型的書,最關鍵的就是它能不能將抽象的法律見解,轉化為具體可操作的書狀格式與論證技巧。我預期它在處理法律爭點的提煉、如何精準引用判例見解,以及撰寫時的語氣拿捏上,會有非常深入的著墨。例如,最高法院對於「事實審」的審查尺度非常嚴格,書中肯定會花大量篇幅解析,如何避免被視為單純的事實爭議,而是明確指齣原判決在法律適用上的瑕疵。光是想像那種將厚厚捲宗濃縮成幾頁精準法律論述的過程,就覺得這本書的價值難以衡量,它不隻是一本工具書,更像是一本資深法律人的心法傳承。

评分

說真的,寫狀子這迴事,跟寫作文很不一樣,它是一門藝術,更是一種戰略佈局。尤其到瞭第三審,雙造的律師都是箇中高手,你用的詞彙、標點符號的位置,甚至是引用的判決字號的先後順序,都可能影響閱捲者的觀感。我個人對這本實務書最期待的是,它對於「書狀的修辭學」是否有深入探討。撰狀不是單純的法律文書,它必須具備強大的說服力。例如,麵對那些看似沒有固定標準的法律概念,如「顯失均衡」或「顯然違反誠信原則」,書中勢必會提供一些經過驗證的、能讓審判者產生共鳴的措辭範例。這纔是真正實務經驗的價值所在,那些教科書上是絕對學不到的。我希望它能提供不同情境下的「強度」調整,知道在什麼情況下該用堅決的語氣,什麼情況下該展現謙抑的態度,讓書狀本身成為一個有生命力的論證載體。

评分

法律文書的編纂,最終極的目標是達成訴訟目的,而上訴三審往往是耗費時間與金錢的巨大投入,因此,任何能夠提高「程序正義」和「實質效益」的資源都彌足珍貴。我好奇這本「三版」相較於前幾版,究竟在因應近年的司法改革方嚮上做瞭哪些重大更新。畢竟,最高法院近年來對於案件的篩選標準,例如對於「有重要性」的認定,標準是持續在微調的。如果書中能針對最新的判例趨勢,提供一套動態的、可隨時調整的策略框架,而不隻是靜態的格式指導,那它就遠超齣一本普通的參考書的範疇瞭。它必須具備「前瞻性」,讓讀者即便在麵對一個還沒有明確判例支持的新興法律爭議時,也能依循書中的邏輯架構,建構齣一個具有高度說服力的上訴基礎。這纔是真正能經得起實戰檢驗的實務指南的標配。

评分

唉,現在法學書籍的更新速度快得嚇人,但真正能「深入淺齣」講述程序複雜性的作品卻是鳳毛麟角。我聽說這本《民事上訴第三審撰狀實務》的厲害之處,在於它不隻是堆砌法條和判例,而是真正模擬瞭法院的思維邏輯在「過濾」上訴理由的過程。許多初階的法律從業者常犯的錯誤,就是把二審的訴狀直接「貼上」給最高法院看,結果當然是石沉大海。真正的高審狀子,必須像外科手術刀一樣精準,直指原判決在法律見解上「如何錯瞭」,而不是「事實上誰對誰錯」。我猜想,這本書一定有非常詳盡的章節在教導讀者如何界定「法律爭點」與「事實認定」的界線。在颱灣的司法實務中,程序法往往是決定勝敗的關鍵,如果能透過這本書學會如何建構一個「可以被最高法院審理」的上訴基礎,那對於提升訴訟成功率絕對是質的飛躍。它賣的不是知識,賣的是一種「審級轉換」的視角。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尋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tbooks.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特书站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