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延续警察与秩序法(一)之论文集,然而所收录之文章,特别集中于基本人权之保障与实践,盖因在社会法治国之理念下,行政法之主要任务系实践基本人权。警察与秩序法可称为广义的警察法,针对公法与行政法而言,不仅为行政法研究发展的根源,而在现代行政法各论上,亦为干预行政法主要的内涵,故警察与秩序法与实践基本人权亦密不可分。基此,故针对上述领域所研究有关基本人权实践之成果集结成本书。
本书分为九章,各章主题均系以警察与秩序之作用为出发,其中内涵包括警械之使用、警察职权重要措施、游民处置、精神疾病强制治疗、移民工作面谈、警察举发行为、警察资讯作用以及集会游行等,并且不仅论述上述行为,主要在于上述行为时正当法律程序以及事后行政救济,如此以实践相关基本人权之保障与实践。本书值得提供学术研究之素材,并可提供实务机关执法之参考,亦可做为进一步研读行政法各论与警察秩序法之工具书,或相关考试之参考。
作者简介
陈正根
现职
国立高雄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卫生署精神疾病强制鑑定强制社区治疗审查会委员
陆军航空特战部队法律顾问
学历
中央警察大学法学士、法学硕士
德国杜宾根大学法学博士
经历
苗栗县警察局巡官、课员
内政部人事处、警政署科员
开南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
国立台北大学、警察大学兼任助理教授
第一章:从基本人权之保障探讨警械之使用(警察法学,第9期,2010年11月)
第二章:论警察职权行使之重要措施(月旦法学杂志,第211期,2012年12月)
第三章:游民与基本人权之保障(台大法学论丛,第39卷4期,2010年12月)
第四章:精神疾病强制治疗之合宪性探讨(2012年台北医法论坛,2012年11月)
第五章:移民署面谈工作之人权保障(法学新论,第37期,2012年8月)
第六章:论警察法上举发之行为(月旦法学杂志,第204期,2012年5月)
第七章:警察与秩序法上责任人与责任界限(警察法学,第10卷,2011年12月)
第八章:警察资讯作用之正确性(月旦法学杂志,第198期,2011年11月)
第九章:集会游行之许可与命令解散(月旦裁判时报,第15期,2012年6月)
天啊,我最近真的被這本書燒到了!《警察與秩序法研究(二):干預行政與基本人權之保障》,光聽書名就覺得硬核,但實際翻開,真的是讓我眼睛為之一亮。我平常對法律的了解其實不算太深入,但作者的筆觸很平易近人,而且切入的角度非常貼近我們的生活。書裡很多案例,都是我們在新聞上常常看到,或是自己也可能遇到的情況。像是警察在執法過程中,什麼時候可以進行盤查?什麼時候又算是侵犯了我們的隱私權?這些以前模模糊糊的概念,透過書裡的分析,真的變得清晰多了。 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沒有只是單純地羅列法條,而是深入探討了這些法規背後的精神,以及在實際執行時,如何去平衡「維持公共秩序」和「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之間的關係。很多時候,我們都覺得警察的執法好像有點過頭,或者感覺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但又不知道該怎麼辦。《警察與秩序法研究(二)》就像一個及時雨,它解釋了這些界線在哪裡,也告訴我們,當權益受到侵害時,我們有哪些管道可以尋求救濟。書裡對於「比例原則」、「正當法律程序」等概念的講解,我以前總覺得很抽象,但透過作者的舉例,我才真正理解它們在實際運作中的重要性。這本書不只是一本法律學術著作,更是一本公民權益的指南,對於我們這些關心自身權益的讀者來說,絕對是必備讀物。
评分坦白說,一開始接觸《警察與秩序法研究(二):干預行政與基本人權之保障》這本書,我以為會是一本艱澀難懂的學術著作。畢竟「干預行政」和「基本人權」這幾個詞,聽起來就很有重量,感覺離我這種平凡老百姓有點遠。但實際讀了之後,我才發現它其實非常貼近我們的生活。作者的寫作風格,不像我以往讀過的法律書籍那樣枯燥,反而很有條理,而且善於用具體的例子來解釋抽象的法理。 書裡探討了許多關於警察在執行職務時,可能面臨的各種情況,以及如何在這些情況下,確保人民的基本權利不受侵犯。例如,警察在臨檢時,是否有權力搜查我的隨身物品?如果我被認為有嫌疑,他們又可以將我拘留多久?這些都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會遇到,但卻不一定清楚知道答案的問題。《警察與秩序法研究(二)》就針對這些問題,進行了非常深入的分析,並且引導我們去思考,國家權力在介入人民生活時,應該有哪些界限。它讓我更明白,所謂的「法治」,不只是國家權力必須依法行使,更重要的是,這種行使必須要以保障人民的自由和尊嚴為前提。這本書對我來說,不只是一本工具書,更是一堂關於公民權益的啟蒙課。
评分我必須說,《警察與秩序法研究(二):干預行政與基本人權之保障》這本書,徹底顛覆了我對「警察權力」的既有認知。過去我總覺得,警察的存在就是為了維持治安,他們的權力似乎是理所當然的、不受約束的。然而,透過這本書的深入剖析,我才發現,原來公權力的行使,其實受到諸多法規範的限制,而且這些限制的根源,正是為了要保障我們每一個公民最基本的人權。書中對於「國家機關的侵害」、「行政處分的合法性」等概念的探討,讓我在面對一些執法情境時,有了更清晰的判斷基準。 尤其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花了很大的篇幅來探討「比例原則」在行政干預中的應用。這讓我理解到,即使是為了公共利益,國家權力也不能任意擴張,必須要審慎權衡,確保手段與目的之間是均衡且必要的。書裡也舉了許多與人身自由、財產權、隱私權等基本人權相關的案例,讓我們看到,當國家權力過度侵犯時,我們有哪些法律上的救濟途徑。這本書不只是學術上的論述,更是充滿了實踐的意義,它賦予了我們公民更強大的權利意識,讓我們知道,在面對公權力時,我們並非只能被動接受,而是有權利要求國家在行使權力時,必須遵循法治,並且尊重我們的基本人權。
评分老實說,一開始拿到《警察與秩序法研究(二):干預行政與基本人權之保障》這本書,我有點猶豫要不要讀下去,畢竟「干預行政」聽起來就很有距離感。但翻開後,我發現這本書的切入點非常巧妙。它不是那種枯燥乏味的法條解釋,而是從非常實際的層面,探討了公權力在介入人民生活時,有哪些需要被限制的界線。書中舉了許多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例子,像是交通攔檢、路口盤查、甚至到鄰里之間的噪音糾紛,在這些看似尋常的情境下,公權力究竟能介入到什麼程度?而我們的基本人權,又如何在這樣的介入中得到充分的保障? 作者對於「比例原則」和「必要性原則」的闡述,讓我對警察執法的界限有了更深刻的理解。過去我可能覺得,只要是為了公共安全,警察怎麼做都是對的,但這本書讓我意識到,即便是為了正當的目的,執法手段也必須是最小的,而且要與目的達成之間有合理的關聯。書中對於「證據取得的合法性」、「個人自由的限制」等議題的討論,更是讓我對個人隱私權有了更清晰的認識。有時候,我們可能因為一時的方便,就輕易地讓渡了自己的部分權利,但這本書提醒我們,這些權利是多麼寶貴,以及我們該如何去捍衛它們。總之,這是一本能夠幫助我們更了解國家權力與個人權利之間關係的好書,對於關心台灣法治發展的讀者,絕對值得一讀。
评分這本《警察與秩序法研究(二):干預行政與基本人權之保障》著實讓我大開眼界。我一直以為「警察權」就是一項絕對的權力,可以隨時為了「公共利益」而介入,但作者透過細緻的法理分析,讓我理解到,國家權力的行使,其實有著嚴格的法律界線,而這些界線的設置,正是為了捍衛我們每一個人的基本人權。書中對於「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原則」等概念的深入探討,讓我對警察在進行行政干預時,必須符合的條件有了更清晰的認識。 我尤其欣賞書中關於「公權力不得過度侵害」的論述,這讓我反思過去許多似乎合情合理,但卻可能在法理上站不住腳的執法案例。作者不僅僅是條列法規,更是深入剖析了這些法規背後的精神,以及在實際個案中,如何應用這些原則來判斷公權力的合法性。書中提出的許多關於人身自由、財產權、隱私權等基本人權的保障機制,對於我們這些身處現代社會的公民來說,極具教育意義。它讓我們明白,我們的權利並非理所當然,而是需要被法律所保障,也需要我們自身去認識和捍衛。這本書絕對是想深入了解國家權力與個人權利互動關係的讀者,不可錯過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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