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本书说明民法债编通则规定及制度之篇幅,粗略而言,系依最高法院民法债编通则相关判决之数量多寡而定;即判决越多,可谓即实务重点所在,应说明较多;反之,较少或毫无最高法院判决者,则仅精简说明。作者期望本书得以帮助读者理解民法债编通则法律规定,并且在面临个案之法律问题时,能够独立思考及寻找法律依据,并依解释、补充及各种论证方法,在提供具体理由下作成论断。但无论如何,对读者而言,本书应当仅是入门性质的读物;作者期望,三年、五年或最晚七年,读者已有能力亲自阅读英文(或其他外文)着作及判决。
作者感谢历年上课学生的听讲与问答,尤其愿意主动独立思考,并质疑或挑战作者看法的学生们;作者所教的根本远不如她(他)们教作者的。但国考通过,才是真正竞争及努力的开始;而且凡事须谨慎依(过去及持续)所学方法进行研究思考。最后,若非三民书局主动要约,作者不可能有意愿及机会完成本书,作者谨在此对三民书局及编辑人员致上谢意。
杨芳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