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漂鸟」――代出版说明 泰戈尔这部诗集的英文原名是“Stray Birds”,意思是「离群的鸟」或「流离失所的鸟」。
一九二二年,郑振铎首度完整译介这部诗集,把书名译为《飞鸟集》。四○至六○年代,糜文开和周策纵分别译成《漂鸟集》和《失群的鸟》。二○○二年,再有罗青的选译本《单飞集》。与此同时,坊间也出现各式各样的版本,有的另订书名(如「泰戈尔的诗」),更常见的做法是沿用糜文开的译法,早年甚至也有出版社把郑振铎的版本改名为《漂鸟集》。可见历来台湾读者熟知且喜爱的译名是「漂鸟」。
漂鸟,意指漂泊各地的鸟类。至于糜文开为何选用「漂鸟」一词来译“Stray Birds”?其实过程颇为曲折。据糜文开的序,他把诗集译成「漂鸟」,最主要的原因是觉得「飞鸟」与当时流行的「迷鸟」译词不甚妥当,在研究了原着的诗意与背景之后,他决定译为「漂鸟」。
如此对译的理由有二:第一,就文化上来说,印度人本来就很敬重漂泊四方的流浪者。印度修行者的人生可分为净行、居家、修行、苦行四阶段,修行者在完成就学、工作、成家、孩子长大成人等世俗责任之后,即可离家云游,展开敬神的苦修生活,例如《漂鸟集》第2首,就描写了诗人对流浪者的向往,再加上印度当时还有「流浪诗人」挨家挨户吟唱印度两大史诗,可见印度人「对云游的重视,对漂泊者的尊敬」。第二个理由是,糜文开在查找了动物学的专业书籍后,得知会「唱歌的莺类」就是「漂鸟之一种」,与第1首的「诗句完全符合」,于是下定决心,把诗集名译为《漂鸟集》。
糜文开这篇译序,我读来「心有戚戚焉」。遥想严复当年为了译“introduction”一字,遍查内、外典籍,最后终于求得「导言」一词对译。据〈天演论.译例言〉,「导言」的「一名之立」,严复竟「旬月踟蹰」,推敲了大半个月。糜文开之翻译「漂鸟」,其所花费的心力与查找工夫,与严复的「旬月踟蹰」竟不相上下,读来令人十分感动。我思前想后,觉得《漂鸟集》一名既富有文化内涵,在中文语境里又兼具译事/译史的传承意味,因而决定沿用此一译名,以示对于译事前辈的敬重。
文╱余淑慧
译者跋 泰戈尔(Rabindranath Tagore, 1861-1941)生于今日印度的加尔各答,是个早慧的诗人兼思想家,少年时代就被视为「孟加拉的雪莱」,这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美谈。一九一○年,五十岁的他出版了英文诗集《吉檀迦利》(Gitanjali),这让他在一九一三年拿下诺贝尔文学奖桂冠,成为第一个获得这份殊荣的东方人。
成长于书香世家的泰戈尔
据泰戈尔自己描述,他从小就生活在「创作的氛围里」,熟习各式各样的语文与艺术活动。他的曾祖父与祖父都是成功的企业家,在国内经营银行与各种产业,在国外则有专属的船队与东印度公司长年维持海外的生意往来。泰戈尔的父亲不但善于维持家业,本身也热爱艺术、哲学、宗教与教育活动。为了维持传统文化,他带领家人过着《奥义书》指导下的宗教生活,但是他并不排斥西方文化,也鼓励子女学习西方思想、文学与艺术,甚至送儿女到英国或美国留学。
据泰戈尔的回忆录,他们家可说是当时孟加拉的文艺中心,时常出现各式各样的集会,日夜都有诗人、学者、演员、歌手、画家、教育家等文化界人士到访,而他的父兄也不时举行哲学讨论会、诗歌朗诵或戏剧表演等活动以飨宾客。泰戈尔是家中的幼子,他的十三位兄姐大都表现杰出,学有专精,例如他的大哥是着名的哲学家兼诗人,二哥留学英国,精通梵、英、孟加拉文,除了英译了许多印度古典文学,也是第一个进入英国殖民政府任职(法官)的印度人。除此之外,他的其他兄姐也曾组织剧团,或陆续合办了好几份报刊与杂志,发表他们创作或翻译的小说、剧本、诗歌或文学评论。
泰戈尔的英语创作与翻译之路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泰戈尔的创作生涯开始得很早。幼时他首先跟着兄长习画,八岁那年弃画学诗,十三岁那年把《马克白》译成诗剧,在家人与宾客前上台发表。十四岁尝试投稿给杂志,发表诗作与诗评,并出版第一本诗集。十七岁已经开始定期投稿给杂志,固定发表剧本、抒情诗、叙事诗、歌曲与写作文学评论。
可能是因为《吉檀迦利》的成功或诺贝尔文学奖的刺激,二十世纪的前面二十年里,泰戈尔的创作出现了有趣的变化:他改变跑道,大量使用英文作为他发表与创作的媒介。例如一九一三年那年,除了再版《吉檀迦利》之外,他另外出版了两部英文诗集《园丁集》(The Gardener)和《新月集》(The Crescent Moon)。一九一六年出版《採果集》(Fruit Gathering)与《漂鸟集》(Stray Birds),一九一八年则出版了《情人的礼物》(Lover’s Gift)与《横渡集》(Crossing)。除了诗,他一生中也写了大量的英语散文、书信、演讲稿等等。
《吉檀迦利》以及上述几部英文诗集有时会被评论家视为泰戈尔的译作而非创作,因为作品的内容大部分都可在他的孟加拉语着作里找到类似的「原文」。但是,由于通常只是内容类似,或「译文」比「原文」精简或省略很多,因而出现了泰戈尔删节,改写或改译自己的「原文」之讨论。或谓泰戈尔的「翻译」不够忠实,多少违背其「原文」之类的说法。
原文?译文?双语的泰戈尔
原文与译文势不两立,自古而然;出现上述说法其实也是无可厚非。不过,如果我们回顾泰戈尔生活于其间的历史空间,以及他个人的成长背景,也许我们可以找到其他路径,来面对泰戈尔在创作上以双语演出的问题。
首先,印度直到一九四七年才脱离英国的统治,换言之,泰戈尔生活一辈子的地方,严格来说应该称之为「英属印度孟加拉管辖区加尔各答」,再换言之,泰戈尔其实是个英属殖民地作家。一般来说,在英属殖民地生活过的人,因为日常生活中本来就必须面对两种语言与两种文化,因此有能力流利使用母语和英语的人所在多有,泰戈尔并非特例,他的二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再者,泰戈尔的家庭是一个新旧交替,传统与现代并存的书香世家,他的父亲虽然坚持教导子女诵习传统梵典,但他也很重视儿女的现代语言(英文与孟加拉语)的教育。据泰戈尔的传记记载,他才七、八岁就有兄长教他模仿华兹华斯来创作英诗。他初生之犊不怕虎,竟也真的开始写起英诗来。从这一件小事,可知交叉并用英文与母语在他家里或他兄弟姊妹之间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自幼的耳濡目染,加上在一八七八年到一八八○年之间他甚至还亲赴英国,念了两年的英国文学,他有能力驾驭两种语言,有能力以英文写作也不足为奇。综合考量泰戈尔所处的历史背景、殖民地带给他的跨文化或跨语言的社会背景、兼容传统与现代的日常家庭生活以及他本身的双语或多语的成长经验,我觉得把这几部作品视之为英文原作并无不可。
除了认可泰戈尔的双语能力,将其作品视为原文之外,在翻译研究上还有另一个取径,亦即将他的英文作品视为「自译」(self translation),亦即作者本人用母语之外的语言所创作的作品。这是二十世纪译学(Translation Studies)发展以来,学者针对翻译作品本身之研究,从而开发出来的研究面向之一。泰戈尔从小就译写不断,有时写,有时译,有时既译既写,他这几部英文作品即可视为自译之作来加以研究。不过由于「自译」现象的研究尚未成熟,加上这也不是目前本文的关怀所在,所以目前比较简便的方式,还是暂时把泰戈尔用英文写的作品视为原作。本书之中译,即把《漂鸟集》视为原作处理。
《漂鸟集》历来的阅读与译介
前述几部作品里,《漂鸟集》和《新月集》最为知名,早在二十世纪初期就陆续被译成中文,进入中文世界,深深影响中文的诗歌写作,创造了所谓的「小诗运动」,例如冰心即曾坦承《春水》、《繁星》两部诗集之出版,是因为读了泰戈尔的小诗,得到灵感才开始创作的。
泰戈尔诗集在中文世界不仅引介时间早,坊间历来的译本也不少。若以《漂鸟集》而论,据诗人莫渝统计,自一九二○年代郑振铎首次以白话文完整译介泰戈尔以来,就一直有许多人不断尝试翻译泰戈尔,其中着名的译者计有:周策纵、糜文开、罗青、傅一勤、卓加真,这一名单当然也包含莫渝本人。如此不曾间断的阅读与译介活动,据莫渝推测,其原因大致不外乎「试笔、学习、喜欢与认同的回应」。
这点我深有同感。作为一个读者,我在人生不同的阶段里,都曾或深或浅地读过泰戈尔,尤其是《漂鸟集》。高中时,我记得我读过同学送的中译本,目的是了解人生哲理。大学时代我又读了一次,那是从图书馆里借的双语对照版,为的是背几句漂亮的英文,希望写英文作文作业时可以派上用场。等我自己在大学里教翻译,偶尔也会翻出《漂鸟集》找几个简短的例子,目的是为了跟学生解释中英文各自不同的体质,与各自不同的表现特色。例如中文是意合(hypotaxis)语言,注重隐性连贯,字与词与句之间往往不需要连接词来加以连接;但是英文是形合(parataxis)语言,得运用大量连接词或介系词等形式手段来连接语词和子句,以便构成句子等诸如此类技巧与表达的问题。
虽然我喜欢《漂鸟集》,也常用《漂鸟集》来练习与传授翻译技巧,但是真的接手翻译《漂鸟集》,加入前述前辈译者行列却是个偶然。过去两年里,我因为生活极其忙碌,有家人要照顾,有教学的工作得顾及,时间上产生严重的碎裂。换言之,我无法抽出一段较长的时间坐下来写作或翻译。然而作为一个翻译教学者,理论上又不能与翻译这个活动须臾离。在此情况下,《漂鸟集》一首首短短的,最多只有三、四行的诗,似乎是个很好的选择,让我每天都能做一点翻译。因此在某次谈话间,漫游者总编亚南女士问我要不要翻译泰戈尔,我没想太多就应承了下来。
从此我不论去哪里,包包里都带着从网路列印下来的Stray Birds和笔记本。事实上,《漂鸟集》的大部分诗句,我都是在等待的零碎时间里,一首一首慢慢地译成的:若不是在公车站或捷运站翻,就是在便利商店或咖啡店等候接送小孩的零碎时间当中译成,至少初译稿的产生是如此。有时我颇疑心,这些译诗会不会散发漂泊的气味,洩露我的行踪,或我生命中那些流浪或离散的轨迹。
保留原诗形式与「诗法」的翻译策略
《漂鸟集》共有三百二十五首诗,其中有抒情,有写景,有咏物,还有一部份是近乎格言或警语的哲理诗。这些小诗看似容易,因为用字清浅,几乎看不到深奥的单字;句构也清楚明了,近乎口语,没有太多长句省略句倒装句等。但是,等我真的动手译了才知道困难重重。其中最难的,不是传达泰戈尔「说甚么」,而是琢磨泰戈尔的「怎么说」,或他的「诗法」──毕竟诗人怎么写,有时候比写甚么更重要。泰戈尔在写给友人布瑞吉(Robert Bridges)的信中也提到这一点,即他认为在文学作品里,「表达的模式」(mode of expression)往往远比「思想的丰富」(richness of thought)更有价值。为了这个原因,这部《漂鸟集》首先尝试保留原诗的形式,一行就是一行,两行就两行,不强行予以调整或分行。这么做还另有一个历史原因:毕竟这种少则一行,多则三行的文学形式,曾在中文诗歌史上创造了「小诗运动」。
另外,这部中译也希望尽量保留泰戈尔的技法或「诗法」。整体来看,泰戈尔笔下的技法,常见的有对比、对话、拟人与譬喻等,例如最知名的开篇第1首用了很多对比,其中有物的对比(漂鸟对落叶),动作的对比(漂鸟的「飞离」对黄叶的「飘落」)等等(详参内文註解);第12首是一段跟海水与天空的对话;第3首与第5首分别把世界与大漠拟人化,使之化身为谦卑的情人。譬喻分为明喻与隐喻两大类,两者在这部集子里俯拾即是,十分常见,如第8首把「她忧伤的脸」比喻为「夜雨」,萦绕在诗人的梦里,「犹如夜雨淅淅沥沥」。以上这几个技法前人已经谈过许多,这里不再赘述。
我想要特别点明的是:泰戈尔是个有自觉地生活在两个文化里的人,也是个学习能力很强的诗人;他既擅于学习英文的诗学技巧或英文的特色,也懂得从自己的文化传统里吸收养分。首先他很懂得利用英文的诗学技巧来制造韵律或节奏。这一点表现在头韵(alliteration)的使用、代名词性别的区分、英文时态差异所产生的对比。所谓头韵,意指两个以上相邻或密切相关的语词,共同使用了同一个字母起首,例如第47首的her silent steps of love,其中silent 和steps相连且都以s开头,这是严格的头韵;又如第45首第二行的When his weapons win he himself defeated一句,其中weapons 和win相连且都以w开头,这也是严格的头韵。不过如果我们仔细看这一句,发现间隔不远的第一个字when也是以w开头,这种情况在《漂鸟集》极为常见,我因此也把这现象宽算为用韵,如第1首的stray birds of summer里,stray和summer虽然隔了两个字,也视之为押了s头韵。又如第二行描写落叶的两个动词flutter and fall,flutter 与fall两字以and相连,且两字密切相关,因此也视之为用韵字。
整体来说,在密切相关且相隔不远的字押以头韵这一手法,泰戈尔在《漂鸟集》里用得最多,但是用得很含蓄,如果没把英文念出来有时还真的难以发现。这是由于中文诗通常都押尾韵,熟习中文诗的读者本来就比较难以察觉头韵的存在。由于中文诗通常不押头韵,因此这个部份几乎找不到适当的语词来对译。不过为了照顾到泰戈尔选字的用心,如果可以的话,我在中文翻译时通常以尾韵来作为补偿。例如第86首:
"HOW far are you from me, O Fruit?"
"I am hidden in your heart, O Flower."
这首小诗以对话的形式呈现,用韵上分别有far/from/fruit,若宽一点算,第二行的flower也可列入;另外就是第二行的hidden和heart互押了头韵。中文无法再现这样巧妙的音声安排,于是让第一行末结尾的「远」与第二行末的「田」押韵,希望多少做一点韵的补偿。如下:
「果子啊,你离我多远?」
「花朵啊,我就藏在你心田。」
这样的例子实在很多,几乎每隔三、五首就出现一次,这里就不再赘述。除了用韵,泰戈尔也很擅于利用英文代名词来呈现性别,展现并列或对比的美感,例如第4,29,72,78,93,94,107,120,137,140,172,234这几首诗。这几首诗译成中文之后,有的可以自然保留代名词指涉的性别,例如第4,93,120,137,140,172,234首,我们看第4首:
IT is the tears of the earth that keep her smiles in bloom.
正是大地自己的泪,让她常保笑靥如花。
但是有许多首就无法在中文里自然地再现性别,除非刻意强调或重复一次名词,例如第78首和第94首:
THE grass seeks her crowd in the earth.
The tree seeks his solitude of the sky.
小草在地上寻找[她的]同伴;
大树往天空探求[他的]孤独。
THE mist is like the earth’s desire. It hides the sun for whom she cries.
云雾就像大地的欲望,遮蔽了大地声声唿唤的太阳。
再来,泰戈尔偶尔也会利用英文的时态来呈现今昔对比,例如第264首诗:
THE little flower lies in the dust.
It sought the path of the butterfly.
小花如今躺在尘土里,
她寻觅过蝴蝶的小径。
这首诗的第一行动词lies是现在式,表示小花躺在尘土里是她此时此刻的状态。第二行的动词sought是seek的过去式,意谓小花会躺在尘土里是因为她之前寻找过蝴蝶的空中小径。这里把小花拟人化,而且借用了时态说明今昔的对比,由此显示诗人可爱的解释或想像。中文的文字本身无法如此简洁地创造今昔对照,除非以增译的方式或加字解释(「如今」),否则几乎无法翻译这一句(详参註解)。
多义的文字游戏
《漂鸟集》另一个难对付的翻译挑战是文字游戏。泰戈尔熟读《奥义书》是众所周知的事,若是如此,那么他在《漂鸟集》展现的文字游戏技巧,显然来自印度古典诗歌的传统。这里所谓的文字游戏,指运用字的多义性,含蓄传达语言的趣味与诗的意旨,或以同源字为基础,然后加上前缀后缀等变化来制造韵律,借以说明事物或概念之间的联系,这是《奥义书》常用的文字技巧。其中最为人所知的,应该是《大森林奥义书》第二梵书记载的「三Da」故事;艾略特(T. S. Eliot)曾把这故事写入《荒原》,不知这是否就是泰戈尔在《漂鸟集》展现文字游戏的灵感始源?总之,这个故事提到创世主有三支后裔,即天神、凡人、阿修罗。天神、凡人和阿修罗都曾当过梵行者(学生),跟随创世主学习。梵行期满,临别前,天神、凡人、阿修罗各自前来跟创世主请示。创世主只对他们各自说了一声Da。天神、凡人、阿修罗因各有各的「器」或禀赋,因而产生三种不同的领会:天神听到Da,认为自己该自制(dāmyate);凡人听到Da,认为自己该佈施(data);阿修罗听了Da,认为自己该仁慈(dayadhvam)。对dāmyate、data、dayadhvam这三种答案,创世主全都予以首肯,认为他们都理解了。故事末了,天国之声(即雷鸣)发出三声:「Da! Da! Da!」以示唿应,意谓听完故事的人应当学会自制、佈施与仁慈。
在《漂鸟集》里,我们不时也会发现这种从一个字变化出好几个字的技巧,有时在一行里出现两个同形字,例如第56首:
LIFE is given to us, we earn it by giving it.
生命是天赐的礼物;我们借由奉献生命,获得这份赠礼。
其中的given 和giving来自动词give,意指「被给予」和「给予/付出」。有时则多达三个,例如第111首的ends,ending和endless:
THAT which ends in exhaustion is death, but the perfect ending is in the endless.
倦怠的止尽处是死亡,完美的止尽处是无止无尽。
这里有三个同形字,中译很努力尝试,目前似乎也只能做到两个对应:「止尽处」与「无止无尽」(详参註解)。翻译理论家勒弗维尔(André Lefevere)认为诗的这种文字游戏通常是不可译的,只能想别的办法来创造字与字,观念与观念,或意象与意象之间的关连。诚哉斯言!
在这部集子里,使用此技巧的诗尚有好几首,例如第24,56,57,60,62,129,130,150,159,176,184,208,228,254,316首等等。有的凑巧能找到两组可以对应的语词对译,有的只能罢手兴叹,只好期待他日或有高手出现,想出办法,见招拆招,一一化解这些文字的结。
文╱余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