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读诗经验当然让我体察到更宽阔的诗的天地,甚至因此重新形塑我的诗观。我最深刻的体会是:诗无定法。诗在本质上与其他文类没有两样,创作所涉及的并不只是「写什么」的问题而已,同样重要的,甚至可能更为重要的,是「怎么写」的问题。因此诗无定法并非表示无法,诗人在体验诗无定法的解放与自由之后,反而需要更多的修为来面对「怎么写」的问题。波赫士(Jorge Luis Borges)认为自由诗远比格律诗难写,显然也是出于类似的体认。诗无定法的认知目的无非在消除对诗的陈规定见,跳脱创作的窠臼,以为只有符合某些模式或准则才能算诗。
正如波兰诗人辛波丝卡(Wisława Szymborska)在〈某些人喜欢诗〉(“Some People Like Poetry”)一诗中的问答: 但是究竟什么是诗? 自这个问题初被提起,跋前踬后 残缺的答案何止一个。
已故巴勒斯坦诗人达尔维什(Mahmoud Darwish)在其散文诗〈单一的字〉(“A Single Word”)中这么说:「一个缺乏格律或节奏的散文句子,如果诗人巧妙地将之置于适当的脉络,这个句子会为他确定节奏,并且经由幽暗的语言照亮通往意义的道路。」这是经验之谈,一个句子是否为诗,其实端看诗人如何把这个句子摆在诗中适切的位置。达尔维什还说:「一个人在街角或商店里向另一个人说的平凡用语,这个用语使诗成为可能。」他的意思是,构成诗的原本就是人与人之间日常生活的语言。达尔维什生前向被视为现代巴勒斯坦最重要的诗人,我们视诗为小众艺术,可是他每次公开朗诵却动辄吸引数千上万的读者。
他的诗不是口号或宣传,有些其实并不易懂,因为这些诗涉及个人和集体复杂的历史经验,甚至充满伊斯兰宗教与文化知识,他的语言显然淬鍊自他的文化与生命历程。就像在〈为悬诗而歌〉(”Rhyme for the Mu’allaqat”)一诗中,他这么写道:「除了承载我的土地,再无别的的土地,而我的/语言承载着我」。这样的语言根植于巴勒斯坦人苦难的历史废墟,在一无所有的窘境里,他所拥有的就只剩下脚下的土地与无法被剥夺的语言。这个语言像飞鸟那样背着他飞行,教他安身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