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序言
十九世纪初,观看手术的人会坐在长廊,拿出怀表,计算手术总时间。比方说,苏格兰外科医师罗伯特.李斯顿(Robert Liston, 1794-1847)在伦敦大学学院医院(University College Hospital)动手术时,便是以手法快速驰名。他曾在一次腿部截肢手术中,匆忙间连病人的睪丸也切掉了。在另一次快速的截肢手术中,李斯顿虽然饶过病人的睪丸,却意外切断助理的两根手指。后来病人与助理双双死于坏疽,而一名在旁观看这场手术的人,看见李斯顿匆忙挥舞手术刀,刀子戳破了外套,还以为李斯顿被戳死,因此吓得休克,一命呜唿。在麻醉剂出现之前的年代,手术就是这么危险。
由于减轻手术疼痛的需求相当迫切,医师开始试验诸多可能当成麻醉剂的东西。酒精、印度大麻制剂(hashish)与鸦片都曾入列,但效果差强人意。虽然这些东西可稍微让感知迟钝,却不足以麻痺手术刀割开肌肉的痛楚。至于物理学的应用方法,例如把肢体放在冰中,或者用止血器使之麻木也都无法奏效。疼痛总能趁虚而入。有些外科医师比较大胆,甚至过分到把病人掐昏,或是干脆重击头部,让病人失去意识——尽管多数医师怀疑这样是否利大于弊。在十九世纪外科医师所受的训练中,血腥就和空气一样稀松平常,病人会不停扭动与吶喊,而手术就是要快手快脚。或许正因如此,一名不属于外科的医师开始思考能不能无痛手术。他便是波士顿牙医威廉.莫顿(William T. G. Morton, 1819-1868)。
一八四三年,二十四岁的莫顿娶了前国会议员的姪女伊丽莎白.惠特曼(Elizabeth Whitman)。惠特曼家世显赫,有贵族血统的父母看不起莫顿的职业—当时牙医的地位不比理发师高到哪去。惠特曼夫妇虽答应女儿嫁给莫顿,但条件是,莫顿要学地位崇高许多的医学。
一八四四年秋天,莫顿乖乖进入哈佛医学院,这时他上了查尔斯.汤玛斯.杰克逊医师(Dr. Charles T. Jackson, 1805-1880)的化学课。杰克逊熟稔乙醚的药理特性,包括麻醉效果。即使杰克逊身为优秀的执业医师,显然也未曾认真思考过在外科手术中使用乙醚的可能性。莫顿在杰克逊的一堂课中学到乙醚,而乙醚能让人昏睡的强烈功用令他深感兴趣,于是他以自己的宠物犬做实验,并记录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