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三月天,应该是春暖花开的时节。今年特别冷,三月底,仍是寒风多雨。昨日,在冷风飘雨中,送走当年留学美国的指导教授Frank Upham先生。随后,校读本书,在看完最后一句文字时,感觉一切都放下了,放下了多少岁月。
将近二十年来,多数的研究工作时间,耗尽于书写侵权行为法的论文,本书代表着某一个阶段的总结。内心决定,往后的日子,将潜心于契约法的写作。于是,在完成本书的那一刻,感觉就像一位老友即将离去,挥手而别。而自己,亦将行走于另一条孤独的路径,人烟稀少,荒漠四野,却不再回头。感觉上,心里有些放松,也有些不舍、迟疑与空寂,似乎走在时间走廊的某一个定点,才一回头,还没来得及看清楚走过的景象,就必须再度前行。过去,显得多么遥远。将来,则感到踌躇,举足行走,行走于何处?
记于2016年3月26日
本书自侵权行为法的功能与制度设计开始,详细讨论侵权行为的成立要件与法律效果,最后归纳侵权行为法的特色与未来发展趋势。本书将本人过去多年来关于侵权行为法的相关论文,重新整理补充,以求体系的完整及概念的妥当理解与应用。侵权行为法的法条规定甚少,与契约法系由许多「规则」所形成不同,相关法律规定系由许多概念所构成,如权利或利益、过失、违法性、因果关系及损害等。因此侵权行为法的本质,属于判例法的法律体系,有赖于裁判者对于法律概念进行解读,体察社会实情,进行法益权衡,作成价值选择。
本书建构侵权行为法的基础理论,参酌各家学说与实务判决,期待有益于读者了解侵权行为法的本质内涵。本书内容,除整理国内学说与实务见解外,并自比较法的角度,参酌德国、法国、日本、英国及美国等国之法律文献,进行讨论。此外,为求侵权行为法之现代化,本书并参考欧洲侵权行为法原则(PETL)及共同参考架构草案(DCFR)的规定及案例,期使读者了解现代侵权行为法的发展趋势。书中所述理论与案例,甚多涉及价值判断与选择,如有不妥之处,尚待读者指正。
本书完稿之际,承蒙台大法研所郭峻瑀、刘韵容及赖信尧研究生协助整理註释及索引,在此一併表示感谢。
陈聪富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