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导论与十六个章节所组成。或许我国读者在阅读本书时可能疑惑,本书书名是法律伦理,但是为何本书作者讨论的核心角色是律师,而未对检察官伦理、法官伦理同等着墨。译者认为由于美国法官、检察官必然具备律师资格,一样仍须遵守「专业行为模范规则」(The Model Rule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和「专业责任守则」(Model Code of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律师是美国法律界的绝大组成份子,因此律师之养成与职业伦理价值观之建立是美国法律界完善法律伦理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