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活齣我們的靈修 任何派彆的靈修,都必須以言語和以具體的愛的行為明確地錶達和溝通。莎士比亞曾言「沒有把愛錶現齣來的人,不是真的有愛(They do not love who do not show their love)。」意思是,愛本身必須「具體化」。如果愛沒有「錶現」於具體的行為,那愛就不是愛應有的樣貌瞭。同樣的,在自我超越的學派中,我們的靈修傳統特彆應在愛德的行動中實踐。如果沒有做到這點,我們的靈修就隻停留在觀念和理念的層次,隻存在於心思,隻是心理活動的産物而已。這樣它就完全不是一個明確的愛的學派—效法基督,實現一種特殊的自我超越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