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印第安少年的超真实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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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曼.亚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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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2007美国国家书卷奖(Young People’s Literature) ★2008美国青少年图书馆协会年度最佳图书书 ★2008年「华盛顿图书奖」 ★2008年Paste杂志年度好书 ★2008年波士顿环球报好书奖 ★2008年「大西北太平洋岸书商(PNBA)联合文学奖」 ★2008年西雅图市「特异天赋奖」 ★2008年Book Sense年度好书奖 ★2007年纽约时报年度好书奖 ★2007年出版人週刊年度好书奖 ★2007纽约时报注目好书 ★2007亚马逊网站、邦诺书店、School Library Journal、Kirkus Reviews年度最佳图书 ★2007年国家亲子教养出版物金牌奖 ★2007年「美西文学协会杰出成就奖」 ★2007洛杉矶时报年度图书奖决选 我必须证明我永远不会放弃, 我永远不会放弃努力, 我永远不会放弃努力过生活,你懂吗? 我永远不会向任何人投降, 永远,永远不会,绝不。 14岁的阿诺(绰号「二世」)天生悲惨,不但外型滑稽,视力不良,又有口吃。而且他家里很穷,父母都是社会的失败者,姊姊整天躲在家里的地下室不出来。前途,似乎已经天生注定了。 他喜爱的只有阅读,还有画画。有天在学校,他一时气愤下,拿课了本砸向老师。但老师下课后却告诉他,除非他勇敢走出目前的环境,否则他一辈子注定待在这里,过着不开心的日子。 阿诺于是做了这辈子最重要的决定:离开村落,转到富裕小镇上的白人中学就读。在那里,他成了异类,全校只有两个印第安人:一个是他,另一个是校内吉祥物塑像。他的长相畸形,服饰怪异,名字奇怪,处处显得格格不入。 每天若没搭到便车就得走路35公里上学的阿诺,该怎么融入这个全是白人小孩的学校呢?他交得到朋友吗?当回去面对部落的族人与好友时,被嘲笑为「苹果」(外红内白)的阿诺,该如何自处呢?一直躲在地下室的姊姊,突然离家,远走千里外,阿嬷与叔叔又接连遭逢意外,阿诺,又该怎么办呢? 这是一个勇敢少年发现自己内在潜力的故事。 他的身体虽然有残缺,常常被嘲笑跟欺负,但他有一颗宽广的心,不被贫困打倒,更最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勇于面对挑战」的韧性,带着幽默与爱心,克服人生每个难关! 本书特色 这本书是讲一个很会画画的印第安小孩,选择离开原本在印地安保留区念书的学校,到一个全是白人小孩的学校去上学。这个故事既叫人心碎又很好笑,据说是作者根据自身的经验所写,里头记录了当年他努力想要摆脱命运的青春年少。 作者简介 薛曼.亚历斯(Sherman Alexie) 1966年出生在华盛顿州维尔皮尼,华盛顿州立大学毕业,海明威文学奖暨美国国家书卷奖得主,目前为全职作家,并在母校开设美国族群专题课程。在校期间,师事华裔美籍学者郭亚力(Alex Kuo,美国国家文艺基金会奖得主)学习诗文创作与小说写作。 他的写作具有高度的原创力,选取自身周遭环境的题材,加上语言文字的灵活运用,创作出极富趣味的作品。他笔下描绘的低层社会小人物,他们悲喜交集的生活,不但真实反应社会现实,照映出人心深处的真诚渴望,更经常使读者的情绪在惆怅与欢笑的交织中,产生巨大的激盪。 他的第一部小说《游骑兵与印第安人东托在天堂打架》(1993)甫出版,立即获得海明威文学奖(最佳首部小说),之后相继推出《印第安杀手》、《保留区的忧郁》、《逃离》等多部作品。《一个印第安少年的超真实日记》是他目前最受欢迎的作品,并荣获2008美国国家书卷奖、纽约时报年度好书奖等奖项。 除了写作,他还是喜剧演员兼诗人,曾参与喜剧脱口秀的制作及演出,推出过专辑唱片,并以自己的小说为本,撰写喜剧电影剧本《以烟传讯》,于1998年在日舞影展赢得「最佳观众票选」及「制片人大奖」两项荣誉。在诗文的创作上,他于1998年「世界重量杯诗人创作竞赛(World Heavyweight Poetry Bout)」获得首奖,之后创下连夺该奖四年冠军的记录,至今无人可匹敌。 作者薛曼.亚历斯得奖记录 ★1993年PEN/海明威文学奖(最佳首创小说) ★1998达科玛公共图书馆年度文学奖 ★1999年获选「纽约客杂志21世纪文学20杰」之一 ★1999年欧亨利文学奖(O. Henry Award) ★2000年PEN/亚玛逊短篇故事奖 ★2001美国诗学会雪莉纪念讲2006年入选Miles Franklin奖 ★2001年获得PEN/福克纳基金会颁发的PEN/Malamud文学奖 ★2005年Pushcart诗奖 绘者简介 雅伦.傅妮(Ellen Forney) 康乃迪克州卫斯理恩大学心理系毕业,受到《欢乐之家》作者艾莉森.贝克德尔的启发而开始进行漫画创作。着有《我爱齐柏林飞船乐团》、《慾望》等多部作品,目前是专业卡通画家及插画家,并在西雅图卡内西美术学院教授漫画课程。今日美国报评论说:「她完美无瑕的艺术创作,是《一个印第安少年的超真实日记簿》这本书里极为宝贵的部分。」 译者简介 卢秋莹 美国麻州爱默生传播学院媒体艺术硕士,自由作家和译者。着有中英双语青少年文学《步步减肥记》,译有《一个印第安少年的超真实日记簿》、《千万不要学钢琴》、《甲骨文:流离时空里的新生中国》等书。目前与美籍夫婿、儿子、两只猫和一只狗定居于波士顿市郊。

著者信息

图书目录

图书序言

本月熊猫俱乐部

我的脑袋天生积水。
好吧,也不是真的这样。事实是,我出生时头颅里面的脑嵴髓液太多了。脑嵴髓液就是脑里的油,只不过医生把它说得好听一点。脑叶里的油脂跟车子引擎里的机油一样,可以让机件跑得快速又平稳。不过,像我这样的怪咖,出生时头颅里不但油太多,而且还又厚又黏又恶心,把这颗脑袋该做的事搞得一塌煳涂——我的思考、唿吸和生活引擎全都慢下来,全都泡在油里。

我的脑袋浸泡在油里。
但是,这样说的话,又会使得这整件事听起来怪诞又可笑,彷彿我的脑袋是一根又粗又肥、浸在油里面的炸薯条似的。所以,换个说法是:「我的脑袋天生积水。」这样好像比较正经,比较诗意,比较准确。

好吧,或许这样说也不会很正经。也许,这整件事根本就是怪诞又可笑。
可是,欸,拜託好吗,当初医生切开我的小脑袋瓜子,用某种小吸尘器抽出里面多余的脑液时,难道我的老妈、老爸、老姊、阿嬷、表哥、表弟、姑姑、阿姨、叔叔、伯伯等等,他们有觉得好笑吗?

我当时只有六个月大,本来在手术中应该挂掉的——就算那台迷你吸尘器没有弄死我,那场手术也会让我严重脑残,一辈子成为植物人。
唉,不用说,那场手术没把我杀了,否则我也不会在这里写这本书。不过,我的脑部伤残倒是替我的健康带来种种问题。

首先,我有四十二颗牙齿。正常人类的牙齿数量是三十二颗,对吧?但是呢,我却有四十二颗。
比一般人多了十颗。
比正常人多了十颗。
比人类多了十颗。
我的牙齿拥挤到几乎连嘴巴都闭不起来了。所以我到印第安人健康服务中心那边,请他们把我嘴里的一些牙齿拔掉,希望从此之后我能正常进食,不要像只秃鹰,口水老是流个不停。可是印第安人健康服务中心每一年只接受一次重大的整牙补助案,结果我只好在一天之内,把多出来的十颗牙全部拔掉。

更要命的是,我们的白人牙医相信,印第安人对于疼痛的感受程度,只有白人的一半,所以他只开给我们一半剂量的麻醉药。
你说他是不是有够变态?

印第安人健康服务中心一年也只补助一次眼镜的配购,提供的款式也就那么一千零一种:又丑又厚黑色塑胶框的那种。
脑部受损让我一眼近视一眼远视,结果我丑陋的眼镜也就跟我的双眼一样:两边不平衡。
我常常头痛。我的双眼彼此就像仇人,你知道的,那种以前曾经结婚、而现在对彼此痛很到极点的一对敌人。

我三岁那年就开始戴眼镜。我这人看起来,简直就像个三岁大的印第安老公公,在原住民保留区里面到处跑来跑去。
哦,另外,我很瘦。侧身一熘,人就不见了。
不过,我倒是大手大脚的。三年级时就穿十一号的鞋!大脚、细铅笔身,我走起路来就像个大写的英文字母L。
还有,我的头颅巨大无比。
壮观。

我的脑袋,大到连原住民保留区里面的小孩都爱围着我,看我的脑袋。有些小孩叫我「天体轨道」,有些干脆叫我「地球仪」。那些爱整人的家伙常逮住我,抓着我的身体转圈圈,然后指着我头颅上的任一点说:「我要去那里。」

不用说,我的外表看起来很滑稽;不过,最惨的还是「里面」。
第一,我有癫痫症,一週至少发作两次。也就是说,我很规律地在伤害着自己的大脑。问题是,我会痉挛是因为我的脑袋受过伤,但是每次癫痫发作等于是把旧伤口再次撕开。
没错,只要癫痫一发作,我就是在伤害我的旧伤。
我的癫痫已经有七年没发作了。不过,医生都告诉我,我的癫痫「依然有高度复发的倾向」。
高度复发的倾向。

听起来像不像诗句滑出舌尖那么顺口?
还有,我说话结巴口齿不清。或者我应该说,结——结——结——巴——巴 ,口——口——口——齿——齿——齿——不——不——不——清。
你可能认为口吃不是什么要人命的事。但是让我告诉你,对一个小孩来说,再也没有什么事比口吃更危险了。

一个五岁小孩结结巴巴,可爱。不是吗?大多的一流童星还不是讲话结结巴巴,一路红翻天。
而且,哎呀,就算你到了六、七岁或八岁,如果还是口齿不清的话,那还是蛮可爱的;但是,等你到了九岁或十岁还那样,你就完蛋了。
因为九岁或十岁之后,如果你讲话结巴,你就会被当成智障。
要是你跟我一样,十四岁了讲话还在结巴,那你就是天下最智障的智障儿。
原住民保留区里的人,每天大概要叫我个两次智障。叫我智障的时机,通常是他们在扒我裤子、把我的头塞进马桶,或者朝我的头掴掌的时候。

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所用的语气和我平常讲话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如果我把那些结结巴巴都写进来,你恐怕会以为自己是在读一本由大白痴智障人所撰写的书。
你知道智障的人在部落里受到什么待遇吗?
他们惨遭痛扁。
一个月至少一次。

呀,没错,本人是「本月熊猫俱乐部」的会员,眼睛常被揍到瘀青。
我当然想去外面去玩,每个小孩都想往外跑,不过我还是待在家里比较安全。所以我都是一个人待在房里,读书和画漫画。
我把时间都用在画画上。
我画我老妈和老爸、我老姊和阿嬷、我的死党罗迪,还有部落里其他的人。
我画画,因为文字实在太难以预测。
我画画,因为言语太有限了。
如果你用英文、西班牙文或者中文说写,只有一定比例的人口了解你。

但是,如果你用画的,每个人都懂。
假设我画了一朵花,世上每个男女老少看了都会说:「是一朵花。」
我画画,因为我想对世界说话,我要世界注意到我。
手中握着笔,让我觉得自己很重要,觉得也许有一天我会变成某个重要人物,也许是成为艺术家,一个出名又有钱的艺术家。
我想要名利双收的话,只能走这条路。

看看这个世界吧,几乎每一个有钱又有名的褐色皮肤的人,都是艺术家:要不是歌手、演员、作家,要不就是舞者、导演和诗人。
所以我要画画,因为我觉得这可能是我唯一能脱离原住民保留区的机会。
在我看来,世界就像一连串崩溃的水坝和无穷尽氾滥的洪水,而漫画就是我的小小救生艇。

图书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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