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言:学会史缘起及其书写∕13
壹、作为创会四十年的回顾∕15
贰、历史分期及其理由∕17
第二章、为自由民主法治而生的学会∕19
壹、学会成立的过程∕21
贰、创会会员的组成及其属性∕27
第三章、威权统治下的法律人团体∕35
壹、1970年代学会组织与运作方式∕37
贰、1970年代的会员与干部∕49
参、中国比较法学会的活动∕60
第四章、国家体制变动中的批判者∕89
壹、1980年代学会组织与运作方式∕91
贰、1980年代的会员与干部∕97
参、台湾民主化时期的学会活动∕105
第五章、法治正常化的领航者∕125
壹、1990年代学会组织与运作方式∕128
贰、1990年代的会员与干部∕141
参、台湾法学会的活动∕149
第六章、自由民主法治的守护者∕173
壹、2000年代学会组织与运作方式∕177
贰、2000年代的会员与干部∕190
参、守护自由民主法治的学会活动∕203
第七章、结论:自由民主法治的推手∕231
附录一 台湾法学会历年组织名单∕239
附录二 台湾法学会大事记∕273
附录三 2010~2011年度捐款芳名录∕281
会史序言
我对台湾法学会是有相当感情的,因为在我律师执业生涯成长的过程中,屡次从参与台湾法学会的各项活动里获取养分,也不时获得启发。我无缘参与台湾法学会前身即中国比较法学会从1970年成立起的第一个十年,但自1983年开始执业起,因为在万国法律事务所工作,承老板之命,必须加入台湾法学会,幸运地能有机会逐步亲身体验学术团体如何在政治环境剧烈动盪的台湾社会中不媚俗地始终保持其学术批判立场,并在民主化的过程中适时扮演领航者的角色,具体展现民间学术团体的力量。
台湾法学会迄已历经四个十年,并曾分别在第二个十年及第三个十年发行纪念特刊,我非常荣幸地,能在第四个十年来临时担任台湾法学会理事长,自感有责任将陪同台湾社会一起成长的台湾法学会四十年奋斗史委请专家撰写成册,以为庆贺及纪念。经提理事会讨论后,大家一致共推由我国法制史权威,也是台湾法学会现任理事长王泰升教授担负此一重责。王教授虽然很忙,但知道此事意义重大,没有二话,一口答应,并找来其经常合作伙伴曾文亮博士帮忙,其间不但广泛搜集相关资料,进行深入解析,并且对历任理事长及重要参与者,从事深度访谈,以学术规格论述台湾法学会的发展历程。本书将台湾法学会四十年历史,区隔为「威权统治下的法律人团体」、「国家体制变动中的批判者」、「法治正常化的领航者」、「自由民主法治的守护者」四个阶段,并紧扣着台湾社会发展的脉络,在各自的章节中以生动且严谨的文字细细论述台湾法学会如何与台湾整体社会脉动贴进,实在值得大家好好品味。
在此非常感谢王泰升教授、曾文亮博士以及所有参与同学的辛劳,也感谢第四十届各位理监事对出版此一会史的支持,更要感谢诸多赞助者的大力捐输,没有各位的帮忙,以台湾法学会日常有限的经费是不可能完成本书的出版工作。
顾立雄
(台湾法学会第39-40届理事长)
代序
台湾法学会之过去、现在与未来
一、前言
台湾法学会(以下简称“法学会”),原名「中国比较法学会」已届人生不惑之年的四十週岁,在此漫长的岁月中,曾有「血」、有「汗」、有「泪水」,也曾有「喜」、有「乐」、有「欢笑」。此时回忆过去固然有意义,但检视现在而策划未来更为必要,故谨以1.过去之回顾,2.现况之检视,及3.未来之期盼,分别叙述如下。
二、过去之回顾
在法学会的二十週年及三十週年及此次四十週年纪念刊,均已有多人提供了相当丰富有益的回忆,为免重复,仅叙述几件个人印象深刻的重要往事,以供参与者回味,并让未参与者明白。
(一)无名的法律研讨会
1965年之后,战后第一批出国留学的法律人陆续学成归国。以在先进国家所学习到的自由、民主、法治观念及人权思想作为理想,满怀雄心,要改变台湾。因此邀集有共同理想的年青法律人,每月餐聚一次,作为法律研讨的场合。如此运作二、三年之后,已为当局所注目,就有人传达上意,曰「没有登记的团体,不宜如此密集的聚会」,当时不是执政党授意的经常性集会,是犯忌的。因此有成员就主张办理登记,免惹麻烦。经大家同意之后,就开始进行成立法学会的登记手续。这一个「无名的法律研讨会」实为法学会的前身。
(二)法学会登记之阻碍
1970年法学会原先以「中国法学会」之名申请登记,以容纳不同专门领域的法律人为主要目的。当时设立社团,行政程序是内政部主管,但准驳的决定则在执政党中央党部。在中央党部任职的成员,传达信息认为:「中国法学会」之名称已有人使用,不会核准,当局希望撤回申请。但多数人仍认为可更名维持登记手续,因此更名为「中国比较法学会」,此名称与「中国法学会」似有差异,但无碍法学会的运作,因此以「中国比较法学会」名称极力争取设立。此间,与中央党部较有连系的成员,必作了一些说明的努力,也做了一些保证的承诺,中央党部终于点头,准由内政部许可成立。
(三)会员素质之维护
法学会的入会有一定的程序,须经会员推介,并经理监事会通过。但其间会员委员会之预审,则是重要的关卡。当时以「纯正的法律人」为会员的实质条件,所谓「纯正的法律人」,共同的理解是1.富有正义感,2.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3.具有奉献社会的胸怀。求的是质,不是量,因此会员的纯正度一直保持良好。可说个个肯见义勇为,能依法据理力争,也愿牺牲奉献。这些会员素质的维持,乃法学会日后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础。
(四)啤酒会的联谊活动
早期的法学会会员大多知道有个定期性的啤酒联谊会,每年春秋两季皆在陈林法学文教基金会举行。每次均有百余人流水式的参与。在微醺半醉中,高谈阔论,养成自由言论的风范,也增进不少情谊。到后期亦成为会员与在野人士及驻台外交人士交流的场所,使会员熟知国内情况,也了解国外情势。此酒会延续近二十年之久,至今仍令人怀念不已。
(五)平民法律服务中心之设立
1972年10月间法学会受亚洲协会之资助,派员赴美见习美国平民法律服务。翌年该员回国即筹办台北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法律服务中心」),其后连续几年都有派员出国考察见习。法律服务中心标榜的是「将公平正义与法律保护带给平民」。除有一名专任律师外,有多数的志愿律师承担法律服务工作,也有志愿学生的加入,使他们在工作中吸收法律知识,并培养奉献精神。法律服务中心一开始,即受到莫名的检举,被诬为一群年青律师招揽诉讼的场所,也以他字案进行调查、讯问律师及当事人。但真金不怕火炼,嗣后也无事结案。服务中心除日常的工作外,也曾以有奖问答的方式,到各地庙口办理民众法律教育演讲会,使志愿律师也能面对民众演讲。另又安排志愿学生,在律师事务所实习,获得多样法律实务经验。志愿律师与志愿学生之间则建立了稳固的师徒关系,也成为日后法学会稳定传承的主要基础。
(六)法治学刊的出版
宏扬法治乃法学会宗旨之一,因此成立之初即有出版杂志的构想,但办杂志兹事体大,要有人要有钱,人可从法学会就地取才,但钱,法学会无力承担,因此决定以热心会员募股方式成立。募股收集资金相当顺利,惟申请登记则遇到阻碍。主管机关认为杂志名称不妥,不妥之处在于「法治」影射「人治」之不当,攻击时政意味太浓,要求更名。我们坚持不予更名,要求「认有不妥请说明理由书面驳回」,但主管机关始终不再理会,既不驳回也不批准,予以搁置而成悬案。惟,杂志社仍以「法治学刊」之名,四个月为期,出版八期。后因法学会年报已稳定出版,社会启发性的杂志也陆续出现,「法治学刊」乃决定停刊。
(七)定期的週一午餐会
以台北平民法律服务中心志愿律师为主干的週一午餐会,在每个月第一个礼拜的星期一中午举行,因而得名。后因改为週三举办,亦更名为「週三午餐会」,并归入法学会之「法律实务研讨委员会」运作,通常仍称「週三午餐会」,此餐会成为热心会员的集会场合,一方面交换法律知识,也互相勉励,关心台湾社会,成员间不仅有会员友谊,更具兄弟情义。这个定期餐会延续二、三十年,不断有新血加入,成为法学会宏扬法治的主要推动力量,也深入其他社团,或另创社团带动台湾的社会改革运动,甚至带动台湾的民主政治改革。
(八)中国比较法学基金会之设置
中国比较法学基金会乃为台北法律服务中心之持续运作而设置。台北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初期,亚洲协会赞助大部份的开办费用,包括场地租金、专任律师薪资等,但亚洲协会对于台北法律服务中心的赞助有期限亦有条件,即不希望被认为是亚洲协会的附属机构,希望有相对资助的单位予以对应。法学会在当时没有财力,且意见纷杂,难以承担资助单位之角色。于是週一午餐会的热心人士中有九位自愿奉献设置财团法人来承担这个角色。购置法律服务中心的法律服务场所乃第一要务,因此基金全额投入中心场所及设备的购置,也兼供中国比较法学会作为会所。基金会皆不对外公开募款,需要支援法律服务中心或法学会之活动时,皆由董事个人直接捐助达成任务。现平民法律服务中心延续二十年后,平民法律服务已成为国家制度,中心任务已告结束,法学会也有自己的会所,中国比较法学基金会的阶段性任务亦告终结。今已完成董事会大幅度的改组,并更名为台湾比较法学基金会,仍在探索另一阶段的奉献任务。
(九)美丽岛事件的辩护
美丽岛事件发生于1979年12月10日的世界人权日。从12月11日起到13日连续逮捕主要的参与人士。当从新闻局知悉被移送军法审判的八位重要人士,其中有三位为法学会会员时,週三午餐会的成员就开始筹组辩护团。为使八位被告均有两位律师辩护,辩护团成员就由法学会热心人士为主干承担任务,均为没有不良纪录的「纯正律师」,过去与政治均无牵挂。对于军法审判程序,实际上也没有经验,但富有正义感,则为共同的表现。除辩护律师为主要辩护团成员外,事实上其他多位年青律师也参与协助工作。更可贵的是有宪法大师、刑法大师及军法大师都加入指导。
叛乱罪是唯一死刑的犯罪,经辩护律师阅卷的结果,每一位被告均有「自白书」认罪,这一场法庭抗争註定失败,但只要不被判死刑,就有希望,也是当时共同的认知。因此「自白书」必须推翻乃是辩护的要领。辩护律师与当事人的分工是,当事人继续坚持所信仰之政治理念,辩护律师则依法据理极力主张无罪,「堂堂正正,不求饶」是共同的大原则。这场诉讼虽然没有得到无罪判决的结果,但赢得台湾百姓的感动,这个感动促成辩护律师及被害家属投入党外运动,进而促成台湾政党政治的开花结果。这是法学会在台湾法政史上绝对不可磨灭的贡献,这个影响今日还在不断延续。
(十)美丽岛事件的案外案
美丽岛事件的审判过程中,1980年2月28日的下午,晴天霹雳的消息传入辩护团,就是林家灭门血案。对辩护团而言,这是不得不紧急处理的案外案,首先与当局接洽,希望放人,但放了人如何处置,才是难题。讨论过程不说,只说结论,「人先送医院,分两段告知」,人先送医院以防万一,分两段告知以减少冲击。当时我们大家期待「他」的是:要「坚强、超越」。其后一段时间,我们开始规划「他」出国,有人不以为然,「他」留下一句名言:「不要看我一时,要看我千秋」。也写了一本书,叫做「意志的锤鍊」,这是「他」超越悲痛的心路历程,「他」是我们的资深会员,是纯正法律人的典范。
三、现况之检视
对于社团的检视,通常可从四方面予以观察:1.会员之检视,2.组织之检视,3.活动之检视,及4.财务之检视。兹分别叙述如下:
(一)会员之检视
1.会员的素质
每一个社团都有其会员资格的要求,有程序的与实质的。法学会的程序要件是有人推介而理监事会通过,实质要件则是「纯正的法律人」。近年来大学的法学院颇多,毕业生也众,法律人之素质参差不齐,法学会的会员入会仍然非常谨慎,故会员素质维持相当的水准,此为可喜之事。惟学有专精的法律人而未加入法学会者仍然不少,有无遗珠之憾,会员委员会宜多留意。学生会员的招募似乎已停顿,至为可惜。
2.会员的向心
会员的素质好坏是一回事,而会员的向心又是一回事。会员加入法学会系基于对于法学会的认识及法学会之认同。法学会主事者,有义务让会员有认识法学会之机会,也应鼓励对法学会的认同。检视会员的向心力,由观察法学会举办活动时的出席率即可窥知,另由参与理监事会及会员大会的情况,也可明了。法学会应多作此观察,作为虚实判断的参考。
(二)组织之检视
1.组织的精简
法学会为了会务的推动,固可设立研究委员会及会务委员会以达成任务。惟必须对委员会之性质有辨别,研究委员会宜由会员自己选择参与,会务委员会则可由理事会遴选适当会员担任。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委员会成员共推为宜,但会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似由理事会指定较妥,均以发挥功用为要。法学会近年来委员会增多,就其活动情况是否满意,有否精简必要,均值得检讨。
2.组织的运作
委员会有否定期集会,活动是否经过委员会成员的共同讨论,集思广益,有否主任委员个人随兴的自作自断。理监事会的运作亦相同。法学会有必要就近年来的组织运作加以检视,即可知悉法学会的集体运作是否健全。
(三)活动之检视
1.法学的研究
法学会以法学研究为其首要宗旨。就此,法学会有相当的成绩,已为台湾当前最有名望的法律学会。所容纳的法律专门人才最多,均在各不同法律专门领域具有领导地位,堪称为「权威」或「泰斗」者不少。因此,有台湾法学会列名的研讨会都能引起众多的兴趣。近年来「共襄盛举」的形式颇为流行,是解决资源不丰听众不足的好方法。其他学术团体所举办研讨会活动,不是真正自己所策划,也列为自己的活动,以致活动看起来很多,但真正自己办的没有几场。法学会有必要就此观点检视自己,才能认识自我的虚实。
2.法治之宏扬
法学会另以宏扬法治为宗旨,惟依个人的理解,法学会的法学研究与宏扬法治,应该并重。法学会宏扬法治的努力,极为显赫。初期就有「法治学刊」的出版,法律服务中心的平民法律服务,及庙口前的民众法律常识有奖问答演讲会,都是非常实践性的表现。每年法制建设研讨会与年会结合举行,也都是宏扬法治与法学研究并重的具体表现。近年来法制建设研讨会改为法学会议以与年会连接办理,宏扬法治的实践活动,似也不再呈现,社会活动力似乎有削减现象,是否得当,有斟酌余地。
(四)财务之检视
1.收入的来源
社团必须要有充沛的收入。几乎没有一个社团可以单靠会员之入会费及年费支应开销。因此稳定的捐助,是社团主事者须费神之事。近年来法学会收入来源,依赖捐助的成数相当高,思虑稳定的捐助来源,是法学会财务的重要课题。不能不做未雨绸缪的准备。
2.支付的结构
社团的目的,在于从事符合宗旨的活动。因此,有限的收入,仍应以支应活动为主。如果多数收入支应人事费用及行政费用,而极少部份才能支应业务费用或活动费用,则社团的维持就有困难,发展更不必说。法学会近年来购置会所必也带来税赋与管理费的负担,经常性负担仍沈重,除开源必须设想外,节流也必须考虑。否则财务负担日日加重,有朝一日必将难予承受。
四、未来之期盼
从过去的回顾与现况的检视,法学会在未来仍然有几件事得特别加强,拟就1.学会活动,2.理念推广,3.法治推动,及4.国际开展,分别叙述如下:
(一)就学会活动而言
1.学生会员之招募
法学会以年青法律人之集结开始,会员年龄维持一段期间的青壮时期,但随着岁月的增进,创会会员已有多人过去,存留者也渐进老迈,年青人是未来的希望,过去平民法律服务中心的志愿学生都成为年青学人入会。这些年青学人成为今日法学会的主干。考量法学会的未来,招募学生会员,让更多学生早日与法学会有所接触并参与,乃法学会保持青壮永续运作的必要作为。
2.前瞻性之法学研究
台湾的法学研究已达一定的国际水准,在各个不同的专门领域都有优秀的人才,个人都有卓越的成就,惟站在法学会的立场,对于个人的研究,无需锦上添花,法学会必须结合这些优秀人才,从事集体的研究,从事基础的研究,从事历史的研究,从事宏观的研究,从事前瞻性的研究。这样的研究才是法学会应策动的研究型态。
(二)就理念推展而言
1.自由民主之推展
半世纪以来,台湾的精英,「流血、流汗、流泪水」投入台湾自由民主的建设。近三十年来,法学会在这些社会政治活动中,成为推动的主力。法学会会员有多人忍受多少羞辱与折磨,才有如此的成果,得来不易。如今台湾人民感受到失去自由民主的威胁,法学会的「纯正法律人」应竭尽所能以法学的专长,捍卫此得来不易的成果,更须将此经验及法治观念、人权思想,推展于邻国。
2.正名运动之推广
台湾法学会原名「中国比较法学会」,1995年经大会一致通过,正名为「台湾法学会」,其后所遇的阻碍,一关过一关,从行政机关的折冲,进入行政诉讼程序,最后还有赖司法院大法官会议的定调才完成正名,这是开创性的法律作为,只有法学会才能做到。本此理念,法学会更应推广正名运动,古人云「名不正,言不顺」,法学会有义务让类似的社团名称均得更正,使之皆能「名正,言顺」。
(三)就法治活动而言
1.司法改革之推动
法学会自从成立至今,无时无刻不在从事司法改革的研讨,也无时无刻不在从事司法改革的活动。现今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承担了这个主要任务,但其领导人物仍以法学会之成员为主。近二十年来,台湾的司法院长,都是法学会的会员在担任,近十年来台湾的总统,也都是法学会的会员在就任。司法改革的成效仍为人民所不满,法学会应有督促不周之责。未来法学会应联合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更积极推动司法改革。
2.新宪制定之努力
台湾法学会曾与二十一世纪宪政改革联盟,完成台湾新宪法的草拟,章节分明、内容适当,可惜仍无法实现。台湾法学会应与二十一世纪宪政改革联盟继续努力,从事实现新宪法的努力。或许草案内容,仍有不同的意见,但通过普及的教育、理性的沟通及客观的讨论,必能获得更完整的内容而顺利实现。这需要长期策划与耐心努力。
(四)就国际开展而言
1.国际地位之推进
台湾在国际上没有得到应有的国家尊重。台湾国家地位的议论,已引起国内外法学界的关切。近年来台湾法学会与台湾国际法学会均多次举办此议题的研讨会,颇有贡献。台湾法学会宜与台湾国际法学会合作,就此议题组成专门研究小组,从事台湾国家地位的法律研究,并规划可行的方案,逐步推进,以争取台湾国家地位的确保。
2.国际机构之认识
台湾不能孤立于世界,在世界的活动中,有多种多样的机构,这些机构的规范对于台湾的世界活动颇为重要,因此法学会应有计划地集合相关专门人才,分门别类从事研究,提供信息,使我国在世界活动中,顺利运作。联合国又是这些机构的综合体,对于国际政治事务的处理尤为重要。以国际社会之一份子,联合国的动静,终究是我们不能不注意的重要机关,虽尚无法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但也应时时刻刻知悉其发展。
五、后语
法学会今出版「台湾法学会四十年史」,期待每一会员均能再问「还能为法学会做什么?!」,共同努力,使法学会有更辉煌的开展与成就,愿与大家共勉。
陈继盛
作者序
虽然出版本书时,刚好担任台湾法学会理事长,但在此系以作者之一的身分,来抒发书写学会史的感想,及说明写作的方式。
就像之前曾为自己现今服务的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写院史、昔日所属的台北律师公会写公会史一样,要为亲身参与二十几年的台湾法学会撰写学会史,总令我有一种特殊的情愫与挂念。当探究该群体的整个发展历程时,总是会发现自己曾经参与的踪迹,而觉得历史是那么样的熟悉与亲切,却也因此担心可能会失去中立观察者的视角与洞见。
是以,我必须以记录这个团体所有活动的档案,来超越我个人的经验,并将所有成员的个人资料一视同仁地纳入分析,以避免由于主观的喜恶而过分凸显或不经意地忽略某一部份的人。这也是本书在史料使用、研究方法上的特色之一。不过,对于历史事实为一定的因果诠释是必要的,而诠释本身的主观性也一直都存在着;故在此所呈现的论述,当然须接受各方的审视与批判。何妨就将本书所书写的,当作是历史诠释之一,而非唯一;读者可自己来当个观察者,从您的视角和学识经验出发,看一看台湾法学会这四十年的历史是什么。
继之前的台北律师公会史,再次与曾文亮博士合作撰史。我们两人在阅毕既有的台湾法学会创立二十週年、三十週年的纪念特刊后,于一起对法学会历任理事长及重要干部进行深度访谈时,即不断地思辨究竟应如何拟定整部台湾法学会史的论述架构,并获致一定的共识。在写作上,系由曾文亮博士就量大且繁杂的学会档案和会员个人资料,进行耙梳与整理,且解析各项发现的意义。之后再交由我就全文详加调整,以确立最终的论述内容。并经来回数次的讨论与增删修改,始能共同完成此书。至于内容如何,还是留给读者指正与赐教了。
有幸在完成此书初稿后,获选为本会理事长。在接任后制定未来工作计画时,本书所揭示的历史事实,恰好成为思索台湾法学会之应然方向时的重要参考。这也是理论上的法律社会史知识,得对实践上的法律论证提供养分与协助,亦即发挥「具有历史思维的法学」之作用的真实案例。
王泰升
2011年5月 谨志
《台湾法学会四十年史:自由民主法治的推手》这本书,带给我的感受,是一种沉甸甸的敬意。我一直觉得,一个社会的进步,离不开那些默默耕耘、坚持理想的先行者。而这本书,恰恰就是记录了这样一群人——台湾的法学学者们,以及他们四十年来的努力。我特别关注书中对于法学会如何将西方先进的法律理论与台湾本土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的论述。那个年代,台湾的社会环境和政治体制都还在摸索之中,很多法律制度都需要从零开始建立,或者进行颠覆性的改革。法学会的学者们,他们不仅是法律的传授者,更是法律的创造者和推动者。书中对一些重要法律改革的推动过程,以及法学会所扮演的关键角色的描述,让我看到了知识分子如何在公共领域发挥影响力。我感受到了他们面对压力时的勇气,他们在学术上的严谨,以及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读这本书,我不仅学到了很多关于台湾法律发展的知识,更重要的是,我被这种追求真理、服务社会的精神所感动。它让我重新审视了“法治”这两个字背后的意义,它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概念,而是无数人共同努力的结晶。
评分这本《台湾法学会四十年史:自由民主法治的推手》就像一本沉甸甸的笔记,翻开它,我仿佛能听到那个时代台湾法学界前辈们掷地有声的辩论,感受到他们为了追求更公正、更平等的社会所付出的心血。书里描绘的,不只是法律条文的演变,更是人心的觉醒与力量的汇聚。记得年轻时,社会上充斥着各种不确定感,我们对许多制度性的不公感到无力,而这本书就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那些在暗中点亮希望的光芒。它让我看到了,原来在那个时代,有一群知识分子,他们没有选择沉默,而是选择用法律作为武器,去挑战权威,去捍卫基本人权。书中的一些案例,虽然有些已经过去很久,但读起来依然让人热血沸腾,那些为了言论自由、为了程序正义而进行的抗争,即使在今天,依然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我特别喜欢书里对当时学界内部讨论的细致描绘,那些关于法律解释、关于制度改革的激烈交锋,让我看到了知识的力量,以及思想碰撞产生的巨大能量。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历史记录,更是一份精神遗产,它提醒着我们,法治的建立和巩固,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不懈努力和持续守护。
评分说实话,我拿到《台湾法学会四十年史:自由民主法治的推手》的时候,心里是抱着一种既好奇又有点期待的心情。毕竟,要一口气读完四十年这么长的时间跨度,涉及的法学理论和历史事件肯定不少。但真正开始阅读后,我被书中那种娓娓道来的叙事方式深深吸引了。它没有用那种枯燥的说教,而是通过一个个生动的人物故事、一场场深刻的研讨会,把法学会的发展脉络和对台湾社会的影响,梳理得清晰明了。我印象最深的是书中关于解严前后,法学界如何在社会转型期扮演角色的章节。那时候,社会的各个层面都在经历巨大的变化,法律的制定和解释尤其关键。法学会的成员们,他们在法律的空白地带,在模糊的边界上,不断地探索、呼吁、甚至有时是冲撞,为的就是建立一套更符合人权和民主精神的法律体系。书中提到的一些学者,他们的名字我虽然可能不熟悉,但他们提出的理念、他们为之奋斗的目标,却在我阅读的时候,在我脑海里勾勒出一个个坚毅的身影。这本书让我明白,法律不是死的条文,而是活生生的社会肌体,它需要不断地被理解、被修正、被应用,才能真正服务于民。
评分作为一名长期关注台湾社会发展的人,我一直对法学界在民主化进程中的作用感到好奇。《台湾法学会四十年史:自由民主法治的推手》这本书,无疑提供了一个非常难得的视角。它不是简单地罗列事实,而是深入剖析了法学会是如何通过学术研究、政策建言、以及公众教育等多种方式,潜移默化地改变着台湾社会的法律观念和政治格局。书中对一些关键时期的法律论战和改革动议的梳理,让我看到了法学会如何扮演“思想的孵化器”和“改革的催化剂”。我特别欣赏书中对于学者们在面临巨大阻力时,依然坚持独立思考和批判精神的描绘。在那个信息相对不发达、社会转型压力巨大的年代,能够坚持原则,发出理性而有力的声音,是多么不容易。这本书也让我看到,法律的进步并非一蹴而就,它需要长期的积累、持续的辩论,以及跨越代际的传承。它不仅仅是记录了法学会的历史,更是展现了台湾社会追求自由、民主、法治过程中,一股不可忽视的、深沉的力量。
评分读完《台湾法学会四十年史:自由民主法治的推手》,我最大的感受是,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法治”背后,那些鲜活的、充满智慧与勇气的面孔。它不像某些历史书籍那样,充满了冰冷的数据和事件列表,而是将四十年来的发展,通过生动的故事和深刻的分析,展现在读者面前。我特别被打动的是书中关于法学会如何从一个相对封闭的学术圈,逐渐走向社会,影响公共政策,最终成为推动自由民主法治的重要力量的过程。我仿佛看到,那些在大学讲堂里,在研讨会现场,在各种会议上,学者们为了一个法律的解释,为了一个制度的完善,而激昂辩论的身影。书中的一些章节,详细地描绘了法学界在关键的社会转折点所扮演的角色,比如在民主化进程中,如何为新宪法的制定提供法理依据,如何为保障人权提供法律支持。这本书让我深刻地认识到,法治的建立和维护,离不开一代又一代的知识分子的不懈努力和持续奉献,他们的智慧和勇气,是台湾社会能够走向更公平、更自由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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