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中公权力运用高科技定位技术,追踪监视人民日常生活行动日益普遍,甚至被认为是追诉犯罪维护治安的利器;但是此项公权力的行使与人民基本权密切相关,如何在保障人权基本前提下,允许国家利用高科技实现诸多国家目的,确是一项艰鉅的任务,也是必须重视的议题,亟待釐清与解决。
本书从宪法上位的观点出发,并以行政法具体的措施作为研究素材,就高科技定位追踪监视之内涵、态样与法律规范等面向,蒐集国内外法制与实务做法(例如美国及德国等),加以详细论述、比较分析,对于公权力运用高科技定位技术追踪监视与基本人权的诸议题,以及公权力要求第三人提供资料协助追踪监视行为涉及的法律与其救济问题,均能深入研究,兼具理论与实用性、国际化与本土化,从理论的检证到实务的落实,切合时代需求。本书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具体结论与建议,可作为我国立法政策及实务机关执行的重要参考。
作者简介
黄清德
【现职】
台湾警察专科学校海洋巡防科副教授兼科主任
【经历】
台湾警察专科学校刑事警察科副教授
台湾警察专科学校中队长
国立空中大学兼任副教授
【学历】
中央警察大学法学士、法学硕士
东海大学法律学研究所法学博士
德国慕尼黑大学公法研究中心访问研究
【着作】
警察法总论(合着)
变迁中的警察法与公法学(合着)
警察人员法律须知(合着)
推荐序一 黄启祯
推荐序二 李惠宗
谢 词
序 言
摘 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研究动机与目的 / 1
第二节 研究方法与限制 / 5
第三节 研究范围与架构 / 5
第二章 个人资料保护之国际发展趋势
第一节 跨国性资料保护之规定 / 11
第二节 美国与德国资料保护规定 / 37
第三节 小 结 / 44
第三章 科技定位追踪监视措施及其法律依据
第一节 位置资料与个人隐私 / 51
第二节 科技定位追踪监视措施的特性 / 69
第三节 科技定位追踪监视与基本权的干预 / 73
第四节 科技定位追踪监视措施的主要型态 / 79
第五节 科技定位追踪监视措施的法律规范 / 114
第六节 小 结 / 129
第四章 科技定位追踪监视涉及的基本人权
第一节 宪法列举与未列举的基本人权 / 135
第二节 科技定位追踪监视涉及的宪法列举基本权 / 136
第三节 科技定位追踪监视涉及的宪法未列举基本权 / 150
第四节 小 结 / 166
第五章 美国与德国的科技定位追踪监视措施
第一节 美国运用科技定位措施追踪监视的情形 / 169
第二节 德国运用科技定位措施追踪监视的情形 / 192
第三节 小 结 / 217
第六章 公权力要求第三人提供资料协助追踪监视
第一节 私人作为资料蒐集的主体 / 221
第二节 资讯服务业者配合提供客户相关资料 / 227
第三节 公权力机关调阅监视录影系统影像资讯 / 240
第四节 小 结 / 251
第七章 科技定位追踪监视的法律控制
第一节 科技定位追踪监视应遵守的 / 255
第二节 科技定位追踪监视的司法审查 / 309
第三节 小 结 / 322
第八章 科技定位追踪监视的法律救济
第一节 诉讼权与基本权利之实现 / 327
第二节 科技定位措施的法律救济问题 / 331
第三节 落实告知原则确保科技定位追踪监视的救济 / 341
第四节 小 结 / 351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 355
参考文献
一、中文文献 / 365
二、外文文献 / 376
推荐序一
在过去的一百年里,科技突飞勐进,迅速改变了人类各领域生活原来的模式和样貌,对于公权力的运作,也同样发生深刻的影响,其赖以运作所需的法律,也随之发展,科技与法律从而成了新兴的重要课题。除了专利、生物科技等早已熟悉的科技法律领域外,由于定位科技的精准性和便利性,政府机关广泛运用在追踪与监视等各种用途上,随处可见。这些公权力的作为和个人资料保护等隐私权之间,如何平衡的法律问题,乃成为必须面对的法律课题。
本书作者黄清德博士在硕士与博士阶段,皆与本人结下师生之缘,也协助本人所主持研究计画之执行,因此和他有较多近距离的接触与认识,对作者的用功专注,留有深刻印象。2007年暑假,为提升学术视野与充实本论文之内容,更接受本人的安排,远赴德国访问研究两个月,使其博士阶段的求学生涯,更为丰富多元。
政府机关为达成其任务,运用科技定位措施,进行追踪监视,人民之相关基本权利必然受到严重的干预,从人权保障以及依法行政的法治观点,当然是必须重视的议题,有关的法律疑虑也亟待釐清与解决。本书原为作者之博士论文,备受各审查教授之肯定,完成学位后,又进一步再作修正补充而成。在内容方面,作者就题目相关之议题,从宪法基本权之保障出发,探究实际运作层面之合法性、检视相关法制、以迄法律救济等均纳入探讨之列。并对于公权力运用科技定位追踪监视时,提出若干应该遵守的法律原则,检视现行科技定位追踪监视可得依据之法规的合宪性问题。另外,为求思虑之周延,更参引美国、德国等更先进国家之相关法制与实际经验,比较我国之现况,以贴近时代需求,最后融合提出具体之建议,诚属一学术佳作。
本书对于设定之议题研究深入,内容丰富,兼具理论与实务,值得提供学术界与实务界之参考,爰乐于推荐如上。
黄启祯
2011年9月28日
推荐序二
公权力运用科技定位措施,进行追踪监视,处处可见,例如路口监视器、ETC设备等。人民在公权力监控下,基本权逐步受到的影响,此为现代科技社会必须重视的议题。本书作者就与此有关的议题,从宪法上位的观点出发,并以行政法具体的措施作为研究素材,从理论的检证到实务的落实,切合时代需求。
作者在本书写作上,首先就个人资料保护的国际发展趋势加以说明,接着探讨科技定位追踪监视措施,例如透过卫星系统定位、行动电话定位等,实务上运用情况,及其对于基本权利会形成如何重大的影响,其法制上诸问题加以论述分析,并比较美国、德国科技定位追踪监视的情形与发展情况,进而对于我国运用定位科技追踪监视的议题提出一些看法与建议。其次探讨公权力要求第三人协助科技定位追踪监视,例如电信业者提供通联等纪录协助定位、公权力机关向第三人调阅监视录影影像资讯问题,涉及资料当事人隐私等基本权干预,与电信业者的营业自由,以及依法律课以私人履行义务的原则与界限问题。
作者并针对公权力运用科技定位追踪监视,应该遵守的原则以及合宪审查问题,提出一些法律原则作为运用科技定位追踪监视应该遵守的准则,检证现行作为科技定位追踪监视依据的法规范的合宪性问题。再其次探讨科技定位追踪监视对于人民权利侵害的救济问题,以确保宪法上的救济权。最后提出总结与具体建议,以及对于未来的展望。
作者在东海大学法律系博士班研读期间,参与本人开授之行政法专题研究课程,其所作报告每每有发人深省之见解,对他人之报告,亦常有鞭辟入里的评论。本论文系其博士论文,不但兼具理论与实用性、国际化与本土化,同时亦契合时代的需要,能够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具体结论与建议,可作为我国立法政策及实务机关执行的重要参考,爰乐为之序。
李惠宗
2011年8月28日
谢词
我与东海大学结缘早于1982年大学联考放榜,初见校园的美,即深深受到吸引!21年后的2003年有幸再录取法律学系博士班,终于有机会成为东海人,格外喜悦与珍惜!历经七年半,终于完成论文得到博士学位,过程虽然很辛苦,却甘之如饴,无限喜悦。一路走来,感谢师长、好友以及家人对我的提携、鼓励与支持,往后我会更加努力。
论文的完成,首先要感谢我的指导教授黄启祯博士,从论文的孕育到顺利诞生,老师容许我很大的空间去自由思考,困顿时,老师适时给我许多指点,鞭辟入里,解除我的困惑。2007年暑假期间承蒙老师百忙中,亲自带领到心向往之的德国慕尼黑大学短期进修作研究,并参访许多大学与名胜,开拓眼界和胸襟,获益良多,老师在访德期间对于一切生活起居的安排与照顾无微不至,无限感激。
论文口试审查委员萧文生院长与萧淑芬老师在初稿评鑑会与学位口试时,对于论文的架构与实质提供许多宝贵的意见,鉅细靡遗,让我的思虑更周延,对于研究议题的理解加深加广;初稿评鑑会时承蒙萧淑芬老师致赠许多珍贵的资料,让我的论文可以更加的深入和精采。李惠宗老师治学严谨,对于资料保护议题深入的研究,由衷佩服,在我的论文大纲及研究计画审查与学位口试时,对于论文的形式和实质提供许多中肯的建议和指正,获益良多,甚至鼓励我可以把论文出版,增添我的信心。邱太三主任平易近人,长久以来关心人权议题,理论与实务兼备,对于问题掌握深入浅出,直指核心,提供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制定的来龙去脉,获益匪浅。林昱梅老师思路清晰,提醒了许多我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未注意到的问题,让我思考的触角可以更为广泛与多元,也釐清我一些心中的疑惑。衷心感谢口试审查委员的指正与肯定,以及指导老师的宽容,让论文得以完成及通过审查。
感谢我的硕士论文指导老师李震山大法官,长期指导、提携与照顾,也让我参与政治大学法律学研究所课程,并提供报告与参与讨论的空间;感谢蔡教授震荣老师、林教授东茂老师与蔡教授庭榕老师在我论文写作过程中的不时的关怀、鼓励与指导;台北大学公法研讨会,提供给我学习、参与讨论与报告的机会,陈春生大法官与程明修教授及诸多先进提供给我宝贵意见,都是促成我论文得以顺利完成的推手,非常谢谢。
东海大学法律系就像个大家庭,让人感觉温馨而自在,论文口试当日院长林更盛教授与温丰文教授的加油打气,无限温暖;系上师长的学识与为人处世都是我学习的典范,耀州、 美兰、芳瑜、禾里助教长期以来给我关照与帮助,谨致上最大的谢忱。感谢同门师兄弟李介民教授、黄源铭教授、杨文兰老师、林丽芬课长以及诸多学弟妹们的关怀与鼓励!
谢谢我的服务机关台湾警察专科学校刑事警察科曾主任 英哲与诸多长官、同事不时的鼓励与提携,每週与曹昌棋老师一起跑步,讨论问题,互相激励,得到许多灵感;谢谢在德国期间吴丽琪博士、吕理翔兄与李宁修学妹的照顾与协助蒐集资料;很感谢我的好朋友许坤田副分局长贤伉俪,在我博士班就学期间不嫌弃叨扰提供住宿与关怀;我的学生蔡易展先生在电脑方面帮了我很多忙,协助我解决很多问题,谢谢!还有很多师长与好朋友帮助与关心我,隆情高谊,永铭在心!
最后要谢谢我的家人,我终于毕业了,这个成长应该归功于您们,这一分喜悦要跟您们分享。谢谢远在嘉义的父亲体谅我无法经常回家,只能以电话请安;身为家中老么,哥哥姊姊不仅是我成长过程中学习的典范,也是我的避风港,谢谢您们与兄嫂无私的付出,照顾我们的父母亲,让远在台北的我和斐铃可以没有后顾之忧。感谢我的爱妻斐铃,在公务繁忙而且自己博士班课程繁重下,辛劳担起家务,让我可以全心全力完成论文,辛苦了,谢谢妳!两个宝贝明媛、明翰是我努力的原动力,希望你们健康快乐的成长。最后,要把这份喜悦分享给在我博士班二年级时去世的最亲爱的妈妈,谢谢您养育栽培我!
黄清德
2011年1月22日谨志
序言
现代社会中公权力运用高科技定位技术,追踪监视人民的现象处处可见,例如透过卫星定位系统、行动电话定位、监视录影系统追踪监视,这些措施甚至被认为是维护治安追诉犯罪的利器;但是此项公权力的行使与人民基本权息息相关,如何在保障人权基本前提下,允许国家利用高科技措施实现诸多国家目的,确实是一项艰鉅的任务,也是亟待釐清与解决,不得不重视的议题,是我多年来关心与努力研究的问题。
本书是就我的博士论文加以修正补充而成,从宪法观点出发,就公权力运用高科技定位技术追踪监视与基本人权相关之重要问题,以及高科技定位追踪监视之内涵、态样与法律规范等问题,就国内相关法制、实务做法与司法见解,以及外国法制与实务,例如美国及德国等,加以详细论述、比较分析,希望可以达到兼具理论与实用性,兼顾国际化与在地本土化讨论的目标;并就公权力要求第三人提供资料协助追踪监视行为,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其法律救济等相关问题加以探讨,期待可以契合时代的需要;最后并提出具体的结论与建议,希望可以作为我国未来立法与实务机关执行的重要参考。
本书的付梓,感谢恩师李震山大法官、黄启祯教授、蔡震荣教授与李惠宗教授鼓励;谢谢元照出版公司支持,协助编辑、排版与校对。本书顺利出版,让个人多年来对此问题的心得,能与读者分享,谢谢你们。
本书要献给生我养育我劬劳的先父黄课先生与先母黄谢西云女士,以及我所有的家人!
黄清德
201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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