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记录了长期以来对于数罪併罚与易科罚金交错时,有期徒刑之宣告得否易科罚金此一议题的思考历程;每一阶段的尝试,都反映出对此一议题的不同观察视角,不论是实务运作之观察、宪法上人权保障之思考、程序法理之引申或外国法制沿革之比较探索,都期望能借由对于同一议题的多方位思考,呈现出争议的本质与相关实务见解的瑕疵。期望读者能透过本书的介绍与说明,对于数罪併罚得否易科罚金此一争议有更深入的认识。
作者简介
张明伟
现职:辅仁大学学士后法律学系专任副教授
学历:
台湾大学法律系法学组法学士
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法学硕士
教育部公费留学生
美国Franklin Pierce Law Center,NH智慧财产权法学硕士
美国Golden Gate University,School of Law, CA法律科学博士
专长:
刑法
刑事诉讼法
证据法
第壹篇 序论
第一章 导读
第二章 併罚数罪之易科罚金
第贰篇 数罪併罚中有期徒刑之执行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数罪併罚之易科罚金与执行完毕
第三章 裁判确定前犯数罪之併合处罚
第四章 数罪併罚之易科罚金
第五章 宪法观点之有期徒刑执行
第六章 数罪併罚之执行完毕与累犯判断
第七章 结论
第参篇 制度交错难题之因应对策
第一章 数罪併罚与易科罚金---以释字第366号解释与释字第662号解释为中心
第二章 解构数罪併罚与易科罚金之交错难题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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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伟兄,是我过去的学生,也是我一直学习的对象。这本书,收录了他从学生时代就发表的文章,同样的议题,持续到十余年后,都已是知名刑事法教授的他,仍孜孜不倦,赓续关注,其坚毅持恆之心,诚为吾师。
本书所收录的论文,极为有趣,可说是法律问题,也可说是哲学问题;可说是刑事法问题,也可说是法理学问题。本书主要处理问题,可简略说明如下:某甲先后犯A、B二罪,A罪判有期徒刑9个月,不得易科罚金;B罪判有期徒刑5个月,得易科罚金。国家机关就此二罪,究竟应如何处治?A罪9个月有期徒刑必将入监执行,此乃毋庸置疑之事。有争执者系本得易科罚金之B罪5个月有期徒刑,是否会因此受影响?其选择有二:一、不受A罪之影响,B罪仍得易科罚金,则某甲最终所受处罚为9个月有期徒刑,再加上所易科之罚金。二、受A罪之影响,B罪不得易科罚金,则某甲最终所受处罚为9个月有期徒刑、5个月有期徒刑二罪之数罪併罚,以平均值而论,有可能成为12个月有期徒刑。选择如何之答案,多少即反映此人之价值观;国家为如何之选择,即代表其或宽或严之刑事政策。我国大法官在1975年选择了对人民较为严苛的第二方案(释字第144号解释),理由则讲不清楚,说不明白。
类似问题为:某乙先后犯C、D二罪,各判有期徒刑5个月,皆得易科罚金。最后,国家机关就此二罪,究竟应如何处治?选择亦有二:一、仍得易科罚金,因为C、D各罪皆得易科罚金,二罪虽合併,仍得易科罚金,故乙毋庸入监执行,只要支付罚金即可。二、不得易科罚金,盖C、D各别虽得易科罚金,但二罪合併后(5个月加5个月),为超过6个月之有期徒刑,依法即不得易科罚金,故乙必须入监执行超过6个月之有期徒刑。大法官在20年后的1994年,则选择了对人民较为宽仁的第一方案(释字第366号解释),但为何作此改变,与20年前解释的差异何在,仍是讲不清楚,说不明白。
上述纷争,状似简易,但所涉及的刑法基础理论,却盘深错结,否则大法官也不会从1975年到2010年,先后作出了四则解释;立法院也不会从2001年到2009年,为此修法三次。明伟兄于不疑处有疑,早在1988年尚未进入台大法研所之前,即洞察问题之所在,发表《併罚数罪之易科罚金》文,直指实务操作之瑕疵,奠立了此书的基础,也是最早探讨此一议题之学术论文之一。在进入台大法研所后,挟丰富之学术涵养与训练,更深入与开阔地阐扬此争议之种种面向,以《数罪併罚中有期徒刑之执行》为其硕士论文。在取得美国博士学位,返国任教多年,又因应大法官之解释,先后发表《数罪併罚与易科罚金—以释字第366号解释与释字第622号解释为中心》、《解构数罪併罚与易科罚金之交错难题》两篇论文。
传统知识份子,以儒家经典为根本,修身、正心、诚意、致知、格物,期能穷理尽性,觉世牖民,治国安邦。在为仕判案时,虽受帝王律典束缚,然无时无刻不忘民胞物与,天下为公之使命,故亦儒亦法,亦法亦儒。今则不同,高中毕业,迳研律典,时时遭受不知民间疾苦,与社会脱节之批评。更有甚者,我国现代法律继受于西方,常有法律学者,言必以西方学说理论为是,凡我国法有稍不同于西方者,未说明理由,即大肆挞伐。
就本书所待解决之问题,大法官有时宽仁,有时严苛,在摇摆之间,却说不清楚,讲不明白。学者亦多挟外国理论,抨击大法官解释及相关实务,有违「外国法理」。明伟兄深入研究此议题多年后,感慨大法官为何不能与时俱进,提出一明白晓畅且具说服力之理论?为何我国不能跳脱继受法制之束缚,非要时时修正我国法律以迎合外国理论?本此思维,明伟兄跨越时空之限制,追溯我国、德国、美国现在过去之学说及法制发展,挖掘此一问题在各国法制之源起与异别,再针对我国法之特色,提出一套适合我国法制之完整理论,虽与外国法不同,但确能周全解决我国相关争议。
国内就此议题最有研究者,明伟兄绝对列名在前,就其发表论文之质与量,几乎无有能超越者。在学术上,其于不疑处有疑,不泥于既有学说,不随通说而转,另辟蹊径,别成一格,坚毅持久,诚吾师也。
王兆鹏2011.8.23
我之前在新闻上经常看到关于“数罪併罚”的报道,有时候觉得判决挺轻的,有时候又觉得挺重的,一直不太理解其中的逻辑。读了《数罪併罚之易科罚金》这本书,算是解开了我的一些疑惑。书中花了大量的篇幅去讲解如何计算合并后的刑期,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易科罚金。我发现,并不是所有的犯罪都可以易科罚金,这背后有一套相当严谨的考量机制。比如,书中提到的“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犯罪者的悔改表现”等等,这些都是决定是否可以易科罚金的关键因素。而且,易科罚金的金额也不是随便定的,而是要和原判的刑期相对应,这又涉及到刑法中的“罚金折算”规则。我个人最感兴趣的部分是,书中分析了一些实际的判例,通过这些案例,我能更直观地理解法律条文是如何被解释和应用的。有时候,同一个罪名,在不同的情境下,判决结果却可能天差地别,这正是法律的魅力所在,也是这本书让我觉得非常有价值的地方。希望这本书能让我对法律判决有一个更深刻、更理性的认识,不再仅仅是看热闹,而是能理解其中的“门道”。
评分我最近阅读了《数罪併罚之易科罚金》这本书,这本书的内容绝对是为法律专业人士或者对法律有深度研究的读者量身定制的。它不是一本随便翻翻就能掌握的书,里面充满了严谨的逻辑推导和复杂的法律条文。我特别关注书中关于“数罪併罚”的原则和例外情况的探讨,这涉及到犯罪行为的认定、刑期的计算以及最终的合并执行方式,每个环节都可能影响到最终的判决结果。而“易科罚金”的部分,更是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它详细阐述了适用易科罚金的法定条件、审查标准以及执行程序。我注意到书中提到了一些特殊的犯罪类型,比如触犯了多个轻罪,或者虽然触犯重罪但情节显著轻微,这些情况下适用易科罚金的可能性和考量因素都不同。我个人对书中对“易科罚金”金额计算的分析特别感兴趣,它如何根据原判刑期、犯罪性质以及被告的经济状况来确定一个合理的罚金数额,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数学和法律的结合。希望这本书能为我提供一个更全面、更深入的视角来理解台湾刑法在处理复杂犯罪情况下的智慧和灵活性。
评分不得不说,《数罪併罚之易科罚金》这本书的内容相当扎实,阅读起来需要一定的耐心和专注。作为一名对法律常识比较感兴趣的普通读者,我一开始还担心会看不懂。但出乎意料的是,书中虽然涉及大量的法律条文和专业术语,但编排得很清晰,并且用不少案例来佐证理论。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关于“数罪併罚”的几种不同情形,作者都做了详细的解释和区分,比如“数罪吸收”、“数罪牵连”等等,这些概念非常精炼,但也需要反复琢磨。而“易科罚金”的部分,则更具操作性,它不仅仅是一个概念,更像是一种“替代性刑罚”,在很多情况下,能够让一些轻微犯罪的被告避免牢狱之灾,同时也能减轻司法资源 G 耗。我一直在思考,在实践中,法官在决定是否适用易科罚金时,最看重的是什么?是金额的高低,还是被告的背景?书中对此的阐述,让我觉得台湾的司法在追求公正的同时,也注重人文关怀,这一点让我很欣赏。我希望通过这本书,能够建立起一个更完整的关于刑罚执行的知识体系,尤其是在轻刑犯的处理上。
评分《数罪併罚之易科罚金》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是一本非常“硬核”的法律工具书。它深入剖析了台湾刑法中关于“数罪併罚”的复杂规则,以及“易科罚金”这一重要制度的具体应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作者并没有回避那些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反而将其一一拆解,并结合大量的司法实践案例进行阐释。尤其是在“数罪併罚”的部分,它详细介绍了各种犯罪竞合的处理模式,以及如何避免重复评价、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而“易科罚金”的探讨,更是将法律的宏观调控与微观审判结合起来,它不仅解释了什么情况下可以“以罚代刑”,还探讨了“易科罚金”的金额确定、执行监督等实际问题。我一直很好奇,在司法实践中,法官是如何权衡“惩罚”与“矫正”这两个目的的?这本书似乎给了我一些答案,它展示了法律制度在追求效率和公正的同时,也考虑到了人道主义的因素。我希望通过这本书,能够对台湾的刑罚执行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理解那些看似简单的法律条文背后,蕴含着多么精密的思考和人性化的考量。
评分这本《数罪併罚之易科罚金》,光看书名就觉得相当有深度,绝对不是那种轻松的读物。我最近刚拿到,翻了几页就被里面的案例和条文弄得有点晕头转向。感觉这本书像是把法律的各个角落都挖了个遍,特别是关于“数罪併罚”和“易科罚金”这两个概念,真的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解释清楚的。我一直对法律案件的判决过程很好奇,尤其是在量刑的时候,法官是如何权衡各种因素的。这本书看起来就是一本教科书式的指南,详细阐述了在一个人犯了不止一项罪的时候,法院会怎么处理,是合并处罚还是分开处罚,然后再考虑是不是能用罚金来代替坐牢。而且,易科罚金的条件和限制更是复杂,里面提到的“衡量犯罪情节”、“被告的经济状况”等等,都说明了这绝不是简单的“交钱了事”。我个人希望这本书能让我对台湾的司法体系有更清晰的认识,明白那些看似抽象的法律条文是如何在实际案件中运作的,并且希望能看到一些经典的判例分析,毕竟理论结合实践才是最好的学习方式。我特别想了解,在实践中,有哪些情况是绝对无法易科罚金的?是不是说只要符合某个条件,理论上就可以申请易科罚金?这些细节的处理,往往最能体现法律的精妙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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