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权(修订十八版)

民法物权(修订十八版)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图书标签:
  • 民法
  • 物权
  • 法律
  • 教材
  • 修订版
  • 十八版
  • 法学
  • 理论
  • 知识产权
  • 财产权
想要找书就要到 小特书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具体描述

  郑玉波教授着《民法物权》,风靡学界,历久不衰,乃公认的经典之作。其间虽经修订,但距今亦已数十年矣。此数十年间,物换星移,物权法发展颇为显着,尤其九十六年担保物权部分、九十八年通则及所有权部分与九十九年用益物权及占有部分经修正公布施行,爰一一加以修订,增补部分不少。

  本书原着,气盛言宜,字字珠玑,修订时尽量保存原着之风貌,非特有必要,绝不更易任何文字;增补部分亦尽量依循郑教授笔法,而九十六年、九十八年与九十九年修正部分则尽量引用修正理由,务期钩玄提要,使全书内容更臻于充实完善。

作者简介

郑玉波

  学历∕日本京都帝国大学毕业

  经历∕
  司法院第四届大法官
  国立政治大学民法教授
  国立台湾大学民法教授
  中国文化大学法学院院长

黄宗乐

  学历∕
  国立台湾大学法学士、法学硕士
  日本国立大坂大学法学博士

  经历∕
  天主教辅仁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教授、法律学系系主任及法律学研究所所长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中国文化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台湾法学会及其前身中国比较法学会理事长
  台湾法律史学会理事长
  台湾国际法学会理事长
  台湾教授协会会长
  总统府国策顾问、总统府顾问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第四、五届主任委员
  凯达格兰学校校长

  现职∕自由法学者

民法总论:现代私法体系的基石与原理 本书简介 《民法总论:现代私法体系的基石与原理》旨在系统、深入地阐述当代民法体系中最基础、最核心的原理与概念。本书聚焦于构建整个私法体系的理论框架,而非某一特定领域的具体规则,尤其侧重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创立、运行、变更与消灭所依据的宏观价值取向、基本原则以及法律行为的理论基础。 第一部分:民法总则的理论建构与历史脉络 本部分首先追溯了民法学的历史演进,从古罗马私法到日耳曼法、法国民法典的创立,再到德国民法典(BGB)对现代大陆法系的影响,确立了民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所特有的体系性特征。 一、民法概念与体系定位: 详细探讨了“私法自治”的内涵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边界限制,解析了民法在整个法律体系,特别是与公法(宪法、行政法)相衔接时的地位。区分了狭义民法与广义民法的范畴,明确本书聚焦于作为私法核心的调整平等主体间关系的规范集合。 二、基本原则的价值导向: 深入分析了贯穿民法始终的核心价值原则,包括: 1. 私法自治原则与契约自由: 阐述了主体意思表示的自主性在财产流转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及该原则在面对社会公共利益时的调适机制。 2. 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信义义务): 考察了诚实信用原则(Treu und Glauben)作为“帝王条款”在法律关系中的填充、限制和补充功能,如何实现个案的实质正义。 3. 绿色民法与环境责任的初步探讨: 鉴于现代社会对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初步讨论了环境法益如何被纳入私法调整的视野,作为对传统所有权概念的必要延伸。 三、民事主体制度: 本章详尽考察了民事权利能力的界定、起始与终止,区分了自然人与法人(组织)的法律人格差异。重点剖析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后果,以及在代理制度中,意思表示的归属问题。这部分为后续理解权利的享有主体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部分:民事法律行为理论:意思表示的构建与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总论乃至整个私法体系运作的逻辑起点。本部分将全部篇幅投入到对法律行为理论的精细解构,这是理解合同、单方法律行为、代理等所有权变动基础的关键。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要素与分类: 界定了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主体、内容、形式)及其有效性标准。详细分类了单方法律行为(如遗嘱、授权)与双方法律行为(合同),以及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的区别。 二、意思表示的解析: 意思表示作为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是本章的重中之重。 1. 表示主义与意思主义的衡平: 探讨了法律如何平衡表示出来的意思与内在的真实意图。 2. 意思表示的瑕疵: 全面分析了意思表示不真实(如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的法律后果,这些瑕疵直接决定了法律行为的可撤销性或无效性。 3. 意思表示的到达与生效: 明确了特定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生效的时间点规则,尤其是在缺席人之间的往来。 三、法律行为的效力与障碍: 1. 效力要件与无效事由: 探讨了法律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所导致的绝对无效情形。 2. 可撤销性与效力待定: 详细分析了因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被欺诈或胁迫的行为等可撤销情形,以及效力待定行为(如无权代理)在权利人追认前后的法律状态。 3. 代理制度的理论基础: 深入探讨了狭义代理与表见代理的法律结构,理解“代理权基础”如何使外部第三人的信赖获得法律保护,这是连接内部意思表示与外部交易安全的重要桥梁。 第三部分:期间、诉讼时效与期间计算 本部分从时间维度考察民事权利的存续与消灭机制,是保障交易安全、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的必要制度安排。 一、期间的计算规则: 详细阐述了民法中关于“日”、“月”、“年”的起算、届满时间点的精确计算方法,以及涉及法定期间与约定期间的冲突处理。 二、诉讼时效制度(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 严格区分了诉讼时效(侧重于胜诉权的消灭)与除斥期间(侧重于形成权的消灭)。系统讲解了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中止、中断事由及其法律效果,强调诉讼时效的法定性与当事人可否援引的程序性特征。 总结 《民法总论:现代私法体系的基石与原理》以严谨的逻辑和深厚的法理基础,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民法基础理论图景。本书深刻剖析了意思表示的内在机制、法律行为的效力结构以及时间制度对权利运行的制约,是所有深入研究合同法、侵权责任法以及物权法等具体规范的读者必须掌握的理论前提。它强调的不是具体的财产权利归属,而是支撑所有财产关系流转的抽象规则和价值基础。

著者信息

图书目录

图书序言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tbooks.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特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