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寫這本「教育憲法與教育改革」的主要目的,是由「人的自我實現」提供憲法與教育的對焦共同點(第一章);嘗試從以人的自我實現為核心的教育基本權齣發,建構齣我國教育憲法的體係(第二章);並由此體係型塑教育憲法的實踐環境,透過法治教育建構法治國的颱灣教育環境(第三章);接著,從本專論所建構的教育憲法體係,檢討颱灣教育改革的問題,尋找在現實上拉近兩者距離的可能性(第四章);此外,針對有些作者關懷的其他教育法問題,同時涉及到教育改革的領域,將另成專章探討(第五章);最後,在結論與建議中,整閤與檢討颱灣教育憲法與教育改革的問題,希冀能為21世紀的颱灣教育法製,提供一個永續發展的建構(第六章)。
作者簡介
許育典
現 職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係特聘教授兼係主任
歐洲當代颱灣研究中心(ERCCT)諮詢委員
澳門法學學術顧問委員
颱南市法規、教育、教師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
學 曆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杜賓根大學宗教學院研究
德國哥廷根及杜賓根大學教育學院研究
經 曆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國立成功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
國立成功大學課外活動指導組主任
德國洪堡學術基金會研究奬學金(2006-2007)
國科會暨德國學術交流總署研究奬助(2003、2004、2005)
中華民國第47屆十大傑齣青年
教育部法規委員
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法規委員
二版序
代 序
第一章 導 論
第二章 教育憲法的建構
Ⅰ教育基本權作為教育憲法的基礎 1
壹、教育基本權的概念 12
貳、學習權VS.學習自由 123
參、國民教育VS.大學教育
肆、教育基本法的「教育」定位迷思
伍、學校法製VS.大學法製
Ⅱ國民教育基本權作為學校法製的基礎
壹、教育基本權作為防禦權
貳、教育基本權作為共享權
參、教育基本權作為客觀價值秩序
肆、教育基本權作為製度性保障
伍、教育基本權作為組織與程序保障
Ⅲ學術自由作為大學法製的基礎
壹、學術自由作為防禦權
貳、學術自由作為客觀價值秩序
參、學術自由作為製度性保障
Ⅳ教育基本國策作為國傢教育目標
壹、基本國策作為國傢目標的起源
貳、教育基本國策作為國傢教育目標的內容
參、國傢教育目標的規範效力
Ⅴ教育基本法作為實證教育憲法
壹、憲法教育的積極推動
貳、教育機會均等、教育經費編列與小班小校的保障
參、私人興學的鼓勵
肆、學校參與成員的權利保障
伍、教育事務在地方自治的落實
Ⅵ小 結
第三章 法治教育作為教育憲法實踐環境
Ⅰ法治國、法律文化與法治教育
壹、法治國原則的發展與內涵
貳、颱灣法律文化的發展與檢討
參、法治教育在颱灣實踐的目標
Ⅱ法治教育的實施內容與界限
壹、法治教育的實施內容
貳、法治教育的實施界限
Ⅲ法治教育在颱灣的實踐檢討
壹、法治教育教科書編審的問題
貳、法治教育內容比例的偏差
參、法治教育實施內容的檢討
肆、法治教育實施界限的檢討
伍、小 結
Ⅳ申訴製度作為教育憲法實踐環境的建構
壹、申訴製度與在學關係
貳、在學關係與特彆權力關係
參、在學關係作為法律關係
肆、學生申訴製度的建構
伍、教師申訴製度的建構
陸、小 結
第四章 教育憲法建構下的教育改革
Ⅰ教育改革的文化背景檢討
壹、颱灣教育體製的文化根本問題
貳、自由民主法治作為教育改革的文化根基
Ⅱ教育憲法建構下的教育改革檢討
壹、人、教育憲法與教育改革
貳、教育憲法下的防禦權與教育改革
參、教育憲法下的共享權與教育改革
肆、教育憲法下的客觀價值秩序與教育改革
伍、教育憲法下的教育權限分配與教育改革
Ⅲ教育憲法下的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檢討
壹、教育憲法下的教師教學自由
貳、教育憲法下的教師教學自由內涵
參、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的閤憲性探討
肆、小 結
Ⅳ教育憲法下的社區大學法製化齣路
壹、社區大學法製化的問題
貳、社區大學法製化的背景
參、社區大學法製化的迷思
肆、社區大學法製化的齣路
伍、小 結
第五章 其他教育法與教育改革問題
Ⅰ文化差異、多元文化國與原住民教育權
壹、文化權、文化國與文化差異
貳、文化差異對原住民族教育的影響
參、文化國對文化差異及原住民教育的保護原則
肆、文化國保障下的原住民教育權
伍、小 結
ⅡTANet的教育性及其不當資訊的法律管製
壹、TANet的教育性及其不當資訊管製
貳、TANet的教育性作為國傢管製的正當性基礎
參、國傢管製TANet涉及的基本人權
肆、TANet上不當資訊的範圍及其法律管製
伍、TANet上不當資訊的行政管製
陸、結 語
Ⅲ學習自由vs.學習權∕受教育權:評釋字第563號
壹、學習自由與學習權∕受教育權的憲法迷思
貳、釋字第563號解釋的案例事實與解釋要旨
參、學術自由下釋字第563號解釋的閤憲性
肆、小 結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索引
本書引註格式說明
本書常用德文縮語中文對照錶
序
《教育憲法與教育改革》這本學術專論,是我在颱灣學術界完成的第二本教育法專論,可說是我在《法治國在教育行政》一書後,對颱灣教育法製接續性的教育法學思考。
時間過得很快,我在1999年完成德國的博士攻讀學業,迴國到成大來任教,已經匆匆經曆瞭14個寒暑。在這期間,我從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到升等為特聘教授,十分專注於學術的投入與發展。其中,《教育憲法與教育改革》這本書正是我升等教授的參考著作,也是我在教育法學研究上最有體係性的學術專論。
作者寫這本《教育憲法與教育改革》的主要目的,仍然延續《法治國在教育行政》一書,是以人的自我實現為核心所建構的教育法體係:首先,是由「人的自我實現」提供憲法與教育的對焦共同點(第一章);嘗試從以人的自我實現為核心的教育基本權齣發,建構齣我國教育憲法的體係(第二章);並由此體係型塑教育憲法的實踐環境,透過法治教育建構法治國的颱灣教育環境(第三章);接著,從本專論所建構的教育憲法體係,檢討颱灣教育改革的問題,尋找在現實上拉近兩者距離的可能性(第四章);此外,針對有些作者關懷的其他教育法問題,同時涉及到教育改革的領域,將另成專章探討(第五章);最後,在結論與建議中,整閤與檢討颱灣教育憲法與教育改革的問題,希冀能為21世紀的颱灣教育法製,提供一個永續發展的建構(第六章)。
這本書在2005年初時,選擇在教育學門的齣版社齣版,目的主要在引起教育人對教育法製的研究與關懷。因此,當初嘗試盡可能透過簡單的法律語言,並以當代教育重要實例加以法律分析,期待使教育法學結閤教育學術專業與具體生活,並奠立教育人在教育憲法上的權利認知,促進教育人在教育改革實踐的權利感情。但近十年來此目的已漸達成,加上元照齣版公司持續的熱情邀約,所以決定第2版改在法學專業的元照齣版公司齣版。
這本書的修正再版,著重在最新相關法規的增補與調整。黃憶潔、林宗翰、莊惠婷、蔡汶含、許介仁、馮欣中、王孝慈、林修睿與黃宗菁等同學,都對這本書的再版有所貢獻,感謝他們。尤其是憶潔與欣中協助校對增補等繁重工作,在此特彆緻謝。此外,這本書的最新改版完成,還要感謝元照齣版公司的良善互動與積極鼓勵,纔能在此與讀者相見。
最後依然要強調,這本書要用心獻給愛妻周慧珍,感謝她總是牽引我靈魂的修行。沒有珍妻的寬容與交摯,我的學術心難以實現,我在學術上有任何開花結果,都奠基於她的獨立與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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