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病人谁说的算?:病人自主之刑法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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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病人的自主权的兴起,引起不少的医疗争议与纠纷,不仅冲击了医疗体系,也造成医病间的困扰。故本书拟从医疗的发展过程以及医疗行为的特性,探讨医疗上「病人自主性」与「医师专业性」的衡平与界限,得出并阐述「医病协力的病人自主性」,在医疗实务的内涵与运作模式。此外,病人的自主性,与刑法的「生命身体法益处分」,具有高度关连性,故本书也将医疗实务上「医病协力的病人自主性」与「告知后同意的法理」,与刑法的「被害人承诺」以及「业务上正当行为」,做比较、分析、适用与整合,使医疗上病人自主的范围与相关刑是争议更为明确,减少医病间不必要的争议与纠纷。
好的,以下是一份关于《医师、病人谁说的算?:病人自主之刑法基础理论》的图书简介,此简介将详尽阐述该书的核心议题、研究方法及潜在贡献,但不会包含该书的任何具体内容或结论。 --- 图书简介:探寻医疗决策中的权力边界与法律基石 书名:医师、病人谁说的算?:病人自主之刑法基础理论 本著作深入探讨了现代医疗领域中一个核心且日益尖锐的哲学与法律难题:在医疗决策过程中,医师的专业判断权与病人的自我决定权(自主权)之间应如何界定、平衡与协调。本书聚焦于这一复杂关系在刑法理论层面所依赖的基础建构,旨在剖析支撑“病人自主”理念的法律逻辑链条,并考察当自主权受到侵犯时,刑法应如何介入及适用。 第一部分:医疗决策权力的结构性审视 本书的开篇部分致力于对当代医疗关系中的权力结构进行细致入微的解构。传统的医疗模式往往倾向于“家长式”权威,即医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对病人做出最佳判断。然而,随着人权观念的普及和个体价值的凸显,病人自主原则(Patient Autonomy)已成为现代医学伦理的基石。 本部分首先追溯了病人自主权的历史演变,从早期的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原则,到更深层次的自主决定权。研究聚焦于“自主”概念在法律哲学层面上的界定,探究其与个人自由、人格尊严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此基础上,本书将权力结构细化为三个关键维度:信息获取权、决策制定权和拒绝权。详细分析了在实践中,医师如何通过信息不对称或话语垄断来事实上边缘化病人的决策地位。同时,也探讨了在特定情境下,例如紧急救治或精神障碍者护理中,自主权受限的合理性边界及其刑法上的限制条件。 第二部分:自主权与刑法责任的交汇点 本研究的核心突破在于将病人自主的概念提升至刑法理论的分析层面。刑法通常关注对法益(如生命、身体完整性)的侵害。当自主权被视为一项受刑法保护的独立法益时,它将如何影响对医师行为的定性? 本部分系统梳理了刑法中关于同意(Consent)与同意的撤回(Withdrawal of Consent)的理论基础。研究将对比分析民法领域中对医疗行为的合意要求与刑法领域中对构成要件的判断标准。特别是,本书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的刑法场景: 1. 超越同意范围的行为: 医师基于善意或专业判断,实施了病人未明确授权或明确拒绝的治疗行为。这种“越界”是否构成刑法上的侵害(如故意伤害罪的未遂或既遂)?其关键在于界定“合理预期”与“自主意愿”的冲突点。 2. 知情不足导致的同意无效: 如果医师未能充分揭示风险,即便病人签署了同意书,该同意在刑法意义上是否仍然有效?本书将深入探讨刑法对“知情”程度的隐性要求,并分析在信息披露不足时,如何界定医师的主观罪过。 3. 被动侵害的认定: 探讨在病人行使“拒绝治疗权”时,医师的“不作为”是否可能在特定情形下(如高危情况下的被动见死不救)构成犯罪。这要求对刑法中的作为义务的来源进行溯源,并审视自主权是否能够直接创造或限制这种作为义务。 第三部分:自主权在特殊情境下的刑法适用挑战 医疗决策并非总是在清晰、理性的状态下做出。本书的后半部分专门处理那些模糊地带和特殊主体,它们对刑法解释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首先是精神障碍者或限制行为能力者的自主权问题。如何识别和衡量那些无法充分表达意愿的病人的“最佳利益”?本书将分析现有法律框架中,监护人或代理人代为决定的权力边界,并探讨刑法如何通过限制代理人的权限来保障潜在病人的最高自主意愿。这涉及到对“推定同意”和“推断自主”(Substituted Judgment)原则的刑法兼容性分析。 其次是临终关怀与安乐死的伦理困境。虽然许多法域禁止积极安乐死,但对“维持生命治疗的撤除”(Withdrawing Life-Sustaining Treatment)的法律定性至关重要。本书考察了撤除措施在刑法上是否等同于“致死行为”。分析的重点在于,当病人明确表示拒绝维持生命,而医师依此撤除装置时,其行为的法律性质是尊重自主权的合法医疗行为,还是刑法意义上的剥夺生命?这需要对“不作为”与“作为”的界限进行极为精密的区分。 最后,本书还探讨了基于宗教信仰、文化背景的拒绝治疗。刑法在维护公共健康利益与尊重个体文化自主权之间如何取舍,是考察自主权边界的试金石。 结论与展望 本书旨在为处理医疗纠纷中涉及病人自主权的刑法争议提供一套系统化、理论化的分析框架。它不仅仅是对现有法律条文的简单罗列,而是对支撑医师与病人关系的核心法律原则进行基础性重构。通过深入剖析病人自主权在刑法法益层面的地位,本书力图澄清医师在行使专业判断权时所必须遵守的法律红线,最终指向一个更具人性和法理深度的医疗刑法未来图景。本书的论述将激发法律学者、医学伦理学家以及司法实务工作者对医疗决策权力的再思考。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王志嘉


  【现职】
  1.三军总医院家庭医学科主治医师 (2009-07~ )
  2.卫生福利部「生育事故救济审议会」委员 (2013-07~ )
  3.健保署医院总额第十届审查医师 (2014-04~ )
  4.全民健保医疗服务给付项目及支付标准专家谘询会议委员 (2013-08~ )
  5.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医事法律智库第三届委员兼副执行长 (2013-06~ )
  6.台北市医师公会第十六届医政法制委员会委员 (2011-10~ )
  7.中华民国医事法律学会第十四届理事 (2012-06~ )
  8.台湾医事法学会第二届理事 (2013-03~ )
  9.台湾医病和谐推广协会(TAHM)第一届常务理事 (2014-01~)
  10.台湾安宁缓和医学会「安宁缓和医疗联合伦理委员会」委员 (2013-07~ )
  11.台湾医疗继续教育推广学会病历管理暨疾病分类委员会委员 (2011-09~ )
 
  【经历】
  天主教耕莘医院家医科主治医师/副主任、社区医学科主任
  辅仁大学医学系讲师、临床助理教授
  医策会毕业后一般医学训练计画审查委员、访查委员、教材编辑委员
  医策会社区医学、医疗法律、导师研习营授课讲师
  医策会社区医疗群辅导委员、访查委员、社区医学工作小组委员、3C2A 医疗品质指标发展工作小组委员
  健保局台北分局家庭医师照护计画督导委员
  台北市、基隆市、及宜兰县基层医疗品质评核委员
  台北县卫生局基层医疗品质评核委员、建构整合式健康照护网委员
  卫生福利部双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
  陈忠纯纪念促进医病关系教育公益信託顾问
  健保局第八、九届审查医师
  中华民国医事法律学会第十三届秘书长、台湾医事法学会第一届理事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医事法律智库委员(第一、二届)兼副执行长(第二届)
 
  【学历】
  台湾大学医学士(1990 – 1997)
  东吴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 (2002- 2006)
  刑法组博士 (2007- 2013)

图书目录

甘 序/甘添贵
陈 序/陈聪富
邱 序/邱泰源
俞 序/俞志诚
自 序

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病人自主在当代医疗呈现的争议与困境/1
 第二节 病人自主在医学与法学的整合面向/7
 第三节 本书的限制与导读/10

第二章 病人自主的概念与内涵
 第一节 病人自主的起源与发展/13
 第二节 病人自主在当代医学的内涵/19
 第三节 病人自主在医学伦理四原则的定性/33
 第四节 病人自主与业务上正当行为的关系/45

第三章 医疗行为的意义
 第一节 医病关系的本质/53
 第二节 医疗行为的定义与特性/59
 第三节 医疗行为在医疗与法律的评价/69

第四章 告知与同意的法理
 第一节 「告知」的意义与刑事责任/102
 第二节 「同意」的意义与刑事责任/118
 第三节 「告知后同意」适用在刑法的争议/124
 第四节 告知后同意的瑕疵与刑法效果/147

第五章 病人生命法益的处分──心肺复甦术与维生医疗的争议问题
 第一节 国家对生命法益的保护/165
 第二节 末期病人生命法益处分的类型/167
 第三节 末期病人的定义与医疗常规/182
 第四节 末期病人拒绝心肺复甦术的争议问题/206
 第五节 非末期病人拒绝心肺复甦术的适法性/235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第一节 结 论/249
 第二节 问题与建议/257

参考文献 /261

图书序言

医学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医病沟通,向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有学者提到:「『他们(指病人及家属)』不知道『他们』不知道什么;『我们(医师及医疗团队)』不知道『他们』不知道什么;『我们』不知道『我们』不知道什么。」此段话可明白显示,医病沟通在专业上所存在的困难。若再加上每个人的原生家庭、成长与教育历程以及生活经验等差异,对同一件事的看法未必相同,所产生主观的「认知框架」,更加深了沟通的困难。此外,医学与法学,都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在历年来相关医法学术研讨会的场合,也常形成医法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的情形。因此,在医疗争议事件发生后,医、法、病三方,如何进行对话,成为医疗争议与纠纷处理的重要课题。

  本书──「医师、病人谁说的算?」无论是第一本的「病人自主之刑法基础理论」,或是第二本的「病人自主之刑法实例剖析」,就是在医、法、病三方沟通困难下的产物。近年来,病人自主意识的提升,在临床工作上,造成防御性医疗的增加,对于病人而言,是好、是坏,实是莫衷一是。因为,在医疗上,病人固然有其「自主性」,医师也有其「专业性与裁量性」,此二者如何衡平,实是缺一不可,否则病人的自主性或可能成为虚幻而无实质利益的权利。
  
  第一本书,着重「理论介绍」。首先,从国内外医学的发展史,以及现代病人自主性的思维,得出「医病协力(相互配合)」的病人自主性,同时医病关系的建立与稳定,即便在现代,也必是基于「互信与互惠」的原则。因此,在医疗行为的具体实践上,也与1992年学者Emanuel所提出的医病关系「商议模式(deliberative model)」吻合一致。此外,由于医疗行为有其复杂性,必须更进一步再将医疗行为予以定义与区分(分类),从而能以医学、法学与民众(病人)的观点,得出病人自主的界限,以及医疗专业裁量的范围。

  通常,有不少医疗行为会涉及病人生命身体法益的处分,因此在医疗上「告知后同意原则」,向来是处理病人生命身体法益(处分)的重要医学伦理原则。关于医、法、病三方对此议题的歧异,本人尝试以本身所具有的医学与法律(学)背景,从「科技整合」的观点,加以归纳与分析,并提出初步见解,作为未来医、法、病三方沟通的桥樑。站在当代病人自主性的思维以及保护病人的立场,本书虽然对于医疗行为採取「伤害说」,惟考量医疗专业与裁量等医疗行为的特性,除少数情形下,其刑事责任才有可能成立,本书已有详细的论述;由于时代的进步发展,严重违反医学伦理,未告知与欺骗病人的情形已越来越少,本书期待未来对于医疗行为应採取「非伤害说」,而以医学伦理原则以及民事责任处理医病纠纷,才能真正促进医、法、病的良性互动。

  第二本书,着重「实例剖析」。法律(学),是很严谨的逻辑论述,重在抽象条文的演绎;医学,通常面对的是具体的个案与真实的病人,重在归纳与整合。这也是医、法双方沟通不易或鸡同鸭讲的最大原因。此外,在临床工作的医疗过程中,也常出现相同的医疗行为,由于一个医疗情况(变项)的改变,却往往出现不同结果与责任的情形。因此,在第一本书以抽象的逻辑思考与论理过程而整合医学与法学观点的歧异后,如要更细腻了解病人的自主性,则有必要从具体实例予以剖析,将法律条文与理论透过实际案例涵摄,如此才更能彰显与了解病人的自主性。

  第二本书的主要内容,在于将医疗实务上常出现与「病人自主」相关的实例以及法院判决等予以分析。包括有「常见的病人自主争议问题」、「病人自主与其他权利冲突」、「医疗上特殊类型的同意」、「药物治疗风险的处分与裁量」、「病人不适当要求的处置」、「紧急救治义务与建议转诊义务的冲突」,以及「末期病人的医疗决策」等,透过具体个案的涵摄与剖析,而得以对医疗上病人的自主性与医师的专业性,有更充分的了解。

  有人说,取得博士学位,是研究的起点,个人深有同感,特别是在仓促情形下所完成的着作,内容有所不足与欠缺是必然的,诚如我的恩师陈子平教授所言,本书可视为病人自主性(权)的导论,未来还有待于针对各章节的各主题作更进一步的研究。本人深有同感,且谨记于心,未来将朝此方向继续努力。此外,对于本书的完成给予助力的人,实不胜枚举,本人谨铭记于心,不再一一赘述。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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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在任何关系中,如果一方拥有过度的权力,而另一方缺乏有效的制衡,都容易产生不公平甚至不义。《医师、病人谁说的算?:病人自主之刑法基础理论》这个书名,恰好揭示了医疗关系中可能存在的权力不对等现象,并试图从“刑法基础理论”的角度,去寻求一种平衡。我非常好奇,这本书将如何阐述“病人自主”在法律上的基石?是不是有明确的刑法条文或解释,能够赋予病人在医疗决策中更高的发言权?例如,当病人拒绝一项可能延长生命的治疗,而医生坚持认为这是“最有利于病人”的选择时,法律会站在哪一边?是会强调医生的“救助义务”,还是会尊重病人的“生命自主权”?这其中的界限在哪里?更进一步,如果医生在劝说病人接受某种治疗时,使用了不恰当的语言或施加了不当的压力,这是否会在刑法上构成某种“胁迫”或“侵犯”?而如果病人基于错误的信息或不完全的理解而同意了某项治疗,其“同意”的效力又该如何衡量?这本书从“刑法基础理论”的层面进行探讨,我相信它能为我们提供一套严谨的分析工具,来理解和判断在医疗实践中,病人自主权如何被法律所保障,以及医生和病人之间的权责界限到底应该如何划定。这对我来说,是一本值得深入研读的宝贵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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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医疗护理人员,每天都在第一线与病患互动。经常会遇到病患对治疗方案有疑虑,或是家属在不同意见间摇摆不定的情况。有时候,我们基于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会认为某种治疗是最优选择,但病患或家属可能因为恐惧、误解,甚至是基于宗教信仰等原因,而做出我们认为“不理性”的决定。这时,我们该如何处理?是坚持我们的专业判断,还是必须尊重病患的意愿?《医师、病人谁说的算?:病人自主之刑法基础理论》这个标题,精准地抓住了我们工作中经常面临的这个两难。我一直很好奇,在法律,特别是刑法层面,是如何界定这种“医嘱”与“病患意愿”之间的冲突的。是不是存在一个明确的界限,一旦越过,就可能涉及刑责?例如,如果医生强行执行某种治疗,而该治疗对病患造成了伤害,这算不算“伤害罪”?反之,如果病患因为拒绝了医生建议的必要治疗,导致病情恶化甚至死亡,这又该如何从法律上进行追究?书名中“刑法基础理论”几个字,暗示了这本书不仅仅是停留在伦理道德的探讨,而是有其严谨的法律逻辑。我非常期待它能够为我们这些在临床第一线工作的同仁,提供一个坚实的理论依据,让我们在面对复杂的医疗决策时,能够有更清晰的法律认知,也更能有效地保护病患的权益,同时也能避免自身的法律风险。这本书的内容,对我来说,极具现实意义和学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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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的医疗过程中,我常常会发现,病人和医生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等的,而这种不对等,往往会对病人的决策产生很大的影响。《医师、病人谁说的算?:病人自主之刑法基础理论》这个书名,恰好触及了这个问题,并且将它与“刑法基础理论”联系起来,这让我觉得非常深刻。我一直思考,在法律的层面上,如何才能真正保障病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做出“自主”的决定?这本书会不会深入探讨“告知义务”的内涵,以及在刑法上,医生需要达到什么样的“告知程度”,才能被认为尽到了其应有的法律责任?例如,如果医生在解释病情时,故意省略了某些重要的风险信息,或者使用了过于专业的术语,导致病人无法真正理解,那么病人之后做出的同意,其法律效力又该如何认定?反之,如果病人在完全知情的情况下,拒绝了医生的建议,并且这种拒绝可能会导致其健康受损,那么医生是否还有义务去“强制”治疗,或者是否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从“刑法基础理论”的角度出发,这本书必然会为我们提供一套严谨的分析框架,来理解在医疗实践中,如何通过法律来平衡医生的专业判断和病人的自主选择,从而更好地维护病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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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位长期关注医疗法律议题的法律工作者,我一直觉得,台湾的医疗法律体系在“病人自主”这一块,还有很多值得深入探讨的空间。《医师、病人谁说的算?:病人自主之刑法基础理论》这个书名,直接点明了我所关心的核心问题。在实际的医疗纠纷中,很多时候都围绕着“知情同意”的程度,以及病人是否真正“自主”地做出了决定。而“刑法基础理论”的加入,则预示着这本书将从更根本的层面,去审视病人自主权在法律上的基础和界限。我非常期待这本书能够深入剖析,在刑法学中,如何理解“同意”与“承诺”,以及在医疗情境下,病人的“意思表示”到底需要达到何种程度,才能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有效的“自主决定”。例如,当病人在精神状态不佳,或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做出决定时,这种“自主”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而医生在向病人解释病情和治疗方案时,又需要达到什么样的“告知义务”,才能避免日后产生法律纠纷?更进一步,如果病人的自主决定导致了不良后果,刑法是否会追究病人的责任,或者更侧重于追究医生的“过失”?这本书从“基础理论”的角度入手,我相信能够提供一套系统性的分析框架,来解答这些复杂的问题,并且为我们这些法律实践者,提供更扎实的理论支持,帮助我们在处理医疗相关案件时,有更清晰的法律逻辑和更准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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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职业生涯中,遇到过不少令我深思的医疗场景。《医师、病人谁说的算?:病人自主之刑法基础理论》这个书名,立刻勾起了我对于这些经验的回忆,并且预示着这本书将触及医疗领域中最具争议性也最核心的议题之一。我经常会思考,在高度专业化的医疗环境中,病人是否真的能够实现“自主”?有时候,面对医生专业的建议,病人可能因为缺乏医学知识,或者碍于医生的权威,而不敢提出质疑,甚至只能被动接受。而这本书将“病人自主”与“刑法基础理论”相结合,让我看到了一种可能:法律或许能够为病人的自主权提供更坚实的后盾。我非常好奇,在刑法的框架下,究竟是如何定义和保障“病人自主”的?是不是存在一些刑法原则,能够制约医生的过度干预,同时又能规范病人的选择权?例如,当病人的选择与医生的专业判断相悖时,法律会如何进行裁量?是会优先保护病人的“生命权”,还是会尊重其“自我决定权”?又或者,两者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平衡点?这本书从“刑法基础理论”的角度切入,我相信它会深入探讨“知情同意”的法律内涵,以及在不同情境下,病人的意思表示如何被理解和评价。这对我而言,无疑是一本极具启发性的读物,能够帮助我更深入地理解医疗关系背后的法律逻辑,以及如何才能更好地实现病人真正意义上的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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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长年关注医疗人权议题的社会观察者,我始终认为,“病人自主”是现代医疗伦理的核心价值之一。然而,在台湾的实际医疗环境中,这种理想化的概念似乎常常面临现实的挑战。有时候,我们看到一些新闻报道,病患在生命末期,对于是否要插管、是否要进行不舒服的急救,与医生之间产生摩擦,甚至引发家庭纠纷。这背后,除了亲情伦理的挣扎,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病患的意愿是否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保障?《医师、病人谁说的算?:病人自主之刑法基础理论》这个书名,恰好点出了这个关键的议题,并且将它与“刑法基础理论”相结合,这让我感到非常兴奋。我一直好奇,在台湾现行的刑法体系下,病人自主权究竟有多大的“法律效力”?是否能够对抗医生基于专业判断的“治疗建议”?如果病患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做出了拒绝某种治疗的决定,而这个决定可能导致其健康受损,医生是否还有义务去“说服”甚至“强制”执行?反之,如果医生在劝说无效后,仍然尊重病患的决定,而病患因此产生了不良后果,医生是否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这本书从“刑法基础理论”的角度切入,我想必然会深入探讨知情同意、医嘱与病患意思自治等核心概念,并尝试勾勒出在法律框架下,医师与病人之间权责界限的清晰轮廓。这对我来说,将是一本极具启发性的读物,能帮助我更深入地理解医疗实践中的法律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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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人曾经经历过一段漫长的与病魔抗争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作为家属,扮演着协助病人做决定的角色。但说实话,面对着医生专业的术语和治疗方案,我们常常感到无助和迷茫。我们不知道该如何判断医生建议的治疗是否真的是对病人最好的,也不知道我们基于家人的感受而提出的疑虑,在医学上是否站得住脚。《医师、病人谁说的算?:病人自主之刑法基础理论》这个书名,让我立刻联想到当时我们所处的困境。它触及了“病人自主”这样一个核心议题,并且将其与“刑法基础理论”相结合,这听起来就不是一本轻松的读物,而是要深入探讨病人作为独立个体,其决定权在法律层面到底有多大的分量。我好奇的是,当病人的自主意愿与医生的专业判断发生冲突时,刑法是如何进行调和的?例如,一个病人可能出于对生活品质的考量,而拒绝一项能够延长生命的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医生是否可以因为“救死扶伤”的职责,而绕过病人的意愿?或者,法律会更侧重于保护病人的“意思自治”,即使这种自治可能带来“不理想”的后果?这本书从“刑法基础理论”的角度出发,想必会深入剖析“知情同意”的内涵,以及在法律上如何衡量“同意”的有效性。这对我来说,将是一次非常重要的学习机会,能够帮助我理解在未来的医疗决策中,我们作为家属,应该如何更好地支持和维护病人的权益,同时也能理解其中的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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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医疗关系不仅仅是单纯的医术与病患之间的互动,它更深层次地蕴含着伦理、法律和社会价值的考量。《医师、病人谁说的算?:病人自主之刑法基础理论》这个书名,精准地捕捉到了这一点,并且将“病人自主”与“刑法基础理论”相结合,这让我感到这本书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深度。我非常期待这本书能够深入探讨,在台湾的法律框架下,“病人自主”究竟拥有多大的“分量”?它是否能够成为一种对抗医生权威的“法律武器”?例如,当病人在生命末期,出于对痛苦的规避,而明确表示不愿接受任何维生治疗时,医生是否必须无条件地尊重病人的意愿,即使这可能违背了医学上“救死扶伤”的原则?而如果医生因为某种原因,继续执行维生措施,这在刑法上是否会构成“侵害人身自由”或者其他的犯罪行为?反之,如果病人的自主决定,导致了不良的健康后果,那么在刑法上,又该如何界定其责任?本书从“刑法基础理论”的角度出发,我想必然会深入剖析“知情同意”、“意思自治”等核心概念,并且尝试勾勒出在法律上,如何才能真正实现病人作为独立个体,在医疗过程中的尊严和自主。这对我来说,无疑是一本极具启发性、能够帮助我更深入理解医疗法律与伦理交织领域的著作。

评分

这本书的标题《医师、病人谁说的算?:病人自主之刑法基础理论》让我眼睛为之一亮,立刻就联想到我前阵子在医院看诊的经验。当时,我因为一个突发状况,必须接受一个并不算简单的手术。医生很专业地解释了手术的风险、可能遇到的并发症以及术后的恢复过程,但有时候,听着那些专业术语,心里还是会涌起一丝不确定。尤其是在面临选择时,到底该全盘相信医生的判断,还是有权要求更多的解释,甚至提出自己的疑虑和偏好?这本书的名字触及的正是这个核心问题,而且它还进一步上升到了“刑法基础理论”的层面,这听起来就不是一本简单的科普读物,而是深入探讨了医疗关系背后复杂的法律与伦理界限。我一直觉得,在台湾,医疗的进步非常显著,但相对的,病人与医生之间的权力关系,以及病人自身的知情同意权和自主决定权,似乎还是一个需要持续被讨论和釐清的议题。这本书的出现,恰好填补了这个知识的空白,让我期待它能提供一套扎实的理论框架,来分析和解决我们在实际医疗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困境。我好奇的是,在刑法的角度下,“病人自主”到底有多少的“权力”,又该如何被法律所保障?这当中涉及的界限又在哪里?是单纯的“同意”就够了,还是有更深层次的“意思表示”要被考量?我非常期待这本书能够为我解答这些疑惑,并且为我将来在面对医疗决策时,提供更坚实的论据和更清晰的认知。

评分

我对医疗伦理和法律议题一直抱有浓厚的兴趣,《医师、病人谁说的算?:病人自主之刑法基础理论》这个书名,无疑正是我所关注的焦点。它直接切入了“病人自主”这一核心概念,并且将其提升到了“刑法基础理论”的高度,这让我感到非常兴奋。我一直好奇,在台湾现行的法律体系下,病人自主权的地位究竟有多重要?它仅仅是一种伦理上的要求,还是在刑法层面拥有实质的约束力?例如,当医生在缺乏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对病人进行了一项具有风险的治疗,而病人因此受到了损害,这在刑法上是否会构成“过失伤害”?又或者,如果病人基于自身对生活品质的考虑,拒绝了一项医生认为“必要”的治疗,而最终病情恶化,这种情况下,病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或者医生是否会因此受到追究?这本书从“刑法基础理论”的角度出发,我想必然会深入探讨“知情同意”的构成要件,以及在各种复杂医疗情境下,如何判断病人的“意思自治”是否有效。这对我而言,将是一次深入的学习和思考,有助于我更清晰地理解医疗决策中的法律边界,以及如何才能更好地实现病人作为独立个体的尊严和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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