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各论(上)(修订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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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我国刑法典分则编共有36章之犯罪规定,大体上得将其分为侵害国家法益之犯罪、侵害社会法益之犯罪以及侵害个人法益之犯罪。因体系甚为庞杂,犯罪类型众多,本书爰将其分为上、下二卷分别加以论述。「上卷」系以侵害个人法益之犯罪作为论述之范围,除侵害有关人格专属法益之犯罪外,并兼及有关财产非专属法益之犯罪。书中有诸多论点虽系摘取自拙着《体系刑法各论》第1、2卷之精华,但仍加以大幅度改写,并增加不少司法实务及个人之最新见解。「下卷」则以侵害社会法益及国家法益之犯罪作为论述之对象,除参酌旧着《刑法各论(上)》之部分见解外,无论深度及广度,均与旧着有相当大之差异,希能有助于读者之参酌与理解。
《民法总则:体系与原理》(第十版) 内容简介 —— 深度解析现代民法基石,融汇最新立法与司法前沿 《民法总则:体系与原理》(第十版)是一部全面、深入、系统梳理和阐释中国民法典“总则编”核心理念、基本原则、制度构造与规范体系的权威学术著作。本书旨在超越传统民法教科书的简略叙述,着力于挖掘总则编背后所蕴含的法理基础、价值取向以及其在中国私法体系中的枢纽地位。第十版在继承前九版严谨学风和深厚理论功底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了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发展的最新变化、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以及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一系列重要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力求为读者提供一个既具有坚实理论深度,又紧密贴合时代脉搏的民法总则研究范本。 一、 体系重构与方法论的革新 本书开篇即致力于构建一个清晰、逻辑自洽的民法总则理论体系框架。我们认为,理解民法总则的关键在于把握其作为私法“宪法”的统摄性地位。本版重点探讨了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总则编如何吸收和融合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各个分则领域的精髓,形成一套统一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 1. 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视角: 详细分析了民事主体地位的确立、民事权利的分类(尤其关注人格权的新发展)及其行使的边界。不同于以往仅侧重权利的阐述,本版更强调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内在关联性,以及权利行使的自我约束机制。 2. 法律行为体系的再定位: 法律行为理论是民法总则的核心。本版对意思表示制度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批判性反思。重点剖析了“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构成要件、撤销权与无效的适用边界,并针对虚拟财产、网络数据等新型客体下的法律行为效力问题,引入了最新的裁判观点进行深入论证。 3. 诉讼时效的司法精进: 针对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断、中止等疑难问题,本版吸收了大量近五年来法院在审理疑难案件中形成的裁判思路,例如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客观标准与主观认知的平衡,以及对情势变更与时效制度的交叉适用进行了深入辨析。 二、 核心制度的深度挖掘与前沿拓展 1. 民事主体制度的现代性: 重点关注了法人制度的改革。在非营利法人、营利法人以及特别法人(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设立、组织机构运行、解散清算等环节,详细对比了新旧法下的制度差异与制度优化。特别对“营利目的”的界定在司法实践中的宽泛化趋势进行了审视。 2. 代理制度的细化与穿透: 代理制度是连接法律行为与民事主体实践的关键。本版引入了“表见代理”在复杂交易结构(如关联公司间交易)中的适用难题,并深入探讨了授权不明、超越权限的法律后果。针对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授权的特殊性,对“授权行为”的有效性标准进行了专门的论述。 3. 附条件法律行为与期间计算: 针对附生效/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详细辨析了“所期事实”的判断标准,以及当事人对条件成就的“恶意促成”或“恶意阻止”的法律后果。同时,对民法典中关于期间计算的新规定(特别是涉及到自然人死亡等事件的期间计算)进行了精确的解释。 4. 弱者保护与公平原则的实践应用: 本书高度重视民法总则中体现的社会价值。在“诚实信用原则”的论述部分,系统梳理了其在情势变更、显失公平、情势抗辩等制度中的具体适用路径,并结合大数据时代下利用信息优势进行交易的行为,探讨了诚实信用原则在规制“信息不对称”方面的理论建构。 三、 价值理念的时代回应 《民法总则:体系与原理》第十版致力于回应时代对私法提出的新要求: 绿色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融入: 在探讨民事主体责任和财产制度时,审视了环境权益如何通过民法总则的原则性规范得到初步保护,以及土地使用权和用益物权的前期理论基础。 数字经济与人格权保护的交织: 虽然人格权编有其独立体系,但本版在民事主体的一般规定中,强化了对自然人精神利益和信息自我决定权的早期介入和基础性保障。 公私法衔接的视角: 探讨了行政主体在从事管理活动中,其行为的私法属性(如通过合同或准合同关系)如何受到民法总则的约束和调整。 适用对象 本书内容严谨、论证充分,不仅是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学习民法总则的理想教材,更是广大法律实务工作者(包括律师、法官、公司法务人员)深入理解民法典总则编,解决复杂疑难民事法律问题的必备参考工具书。通过阅读本书,读者将能够构建起一个扎实、全面、富有生命力的现代民法理论认知地图。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甘添贵


  学历:
  国立中兴大学法学硕士
  日本庆应义塾大学研究

  经历:
  中兴大学(现为台北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兼系主任
  辅仁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兼系主任
  辅仁大学、东海大学、东吴大学法律学系兼任教授
  台湾刑事法学会创会及第二任会长
  法务部司法官训练所讲座
  考试院高普特考等国家考试典试委员
  卫生署法规会、诉愿会、医事审议委员会委员
  法务部刑法研修委员会委员
  世新大学法律学系客座教授

  现职:
  国立台北大学法律学院名誉教授
  台湾刑事法学会荣誉理事长
  辅仁大学、世新大学兼任教授

图书目录

修订四版序
序 文

第一篇 序 论   1

一、刑法各论之意义   3
二、刑法各论之体系   4
三、刑法各论之解释   5
四、刑法各论之罪数   7

第二篇 侵害个人法益之犯罪   9

一、个人主义之价值观   11
二、个人法益之保护   11
三、个人法益之分类   12
四、侵害个人法益犯罪之分类   12

第一章 杀人罪   15
一、犯罪类型   15
二、生命之基本理念   15
三、生命与人性尊严   16
四、普通杀人罪   17
五、杀尊亲属罪   24
六、义愤杀人罪   26
七、杀婴罪   31
八、加工自杀罪   34
九、过失致死罪   42

第二章 伤害罪   47
一、犯罪类型   47
二、身体之享有与自由处分权   47
三、轻伤罪   48
四、重伤罪   56
五、义愤伤害罪   57
六、伤害尊亲属罪   58
七、施暴尊亲属罪   59
八、加工自伤罪   60
九、聚众斗殴罪   64
十、过失伤害罪   68
十一、传染花柳病痲疯罪   69
十二、妨害自然发育罪   72

第三章 堕胎罪   75
一、犯罪类型   75
二、罪 质   75
三、保护法益   75
四、堕胎之犯罪化与除罪化   76
五、堕胎与人工流产   77
六、怀胎妇女堕胎罪   78
七、嘱託承诺堕胎罪   82
八、营利嘱託承诺堕胎罪   83
九、使人堕胎罪   84
十、介绍堕胎罪   86

第四章 遗弃罪   89
一、犯罪类型   89
二、罪 质   89
三、保护法益与被害者承诺   90
四、单纯遗弃罪   91
五、义务遗弃罪   95
六、遗弃尊亲属罪   107

第五章 妨害自由罪   109
一、犯罪类型   109
二、自由之内涵   109
三、人身自由之保护   110
四、保护法益   110
五、使人为奴隶罪   111
六、买卖质押人口罪   113
七、营利诈使出国罪   117
八、略诱妇女罪   119
九、移送被诱妇女出国罪   122
十、加工略诱妇女罪   124
十一、剥夺行动自由罪   125
十二、剥夺尊亲属行动自由罪   132
十三、强制罪   134
十四、恐吓个人安全罪   139
十五、妨害住居自由罪   146
十六、违法搜索罪   156

第六章 妨害名誉及信用罪   159
一、犯罪类型   159
二、罪 质   159
三、保护法益   159
四、公然侮辱罪   161
五、诽谤罪   166
六、妨害死者名誉罪   174
七、妨害信用罪   176

第七章 妨害秘密罪   179
一、犯罪类型   179
二、罪 质   179
三、保护法益   180
四、妨害书信秘密罪   182
五、普通妨害私生活秘密罪   187
六、加重妨害私生活秘密罪   191
七、洩漏业务秘密罪   193
八、洩漏工商秘密罪   198
九、洩漏公务知悉持有工商秘密罪   200
十、洩漏电脑秘密罪   202
十一、利用电脑洩密罪   204

第八章 窃盗罪   207
一、犯罪类型   207
二、罪 质   207
三、保护法益   207
四、普通窃盗罪   209
五、窃佔罪   228
六、加重窃盗罪   233

第九章 抢夺强盗及海盗罪   249
一、犯罪类型   249
二、普通抢夺罪   249
三、加重抢夺罪   254
四、普通强盗罪   254
五、准强盗罪   264
六、加重强盗罪   272
七、强盗结合罪   275
八、海盗罪   281
九、准海盗罪   285
十、海盗结合罪   287

第十章 侵占罪   289
一、犯罪类型   289
二、罪 质   289
三、保护法益   290
四、普通侵占罪   290
五、加重侵占罪   300
六、侵占脱离物罪   306

第十一章 诈欺背信及重利罪   311
一、犯罪类型   311
二、普通诈欺罪   311
三、收费设备诈欺罪   332
四、付款设备诈欺罪   335
五、电脑诈欺罪   339
六、加重诈欺罪   342
七、准诈欺罪   344
八、背信罪   347
九、重利罪   359
十、加重重利罪   363

第十二章 恐吓及掳人勒赎罪   365
一、犯罪类型   365
二、恐吓取财罪   365
三、掳人勒赎罪   374
四、掳人勒赎结合罪   382

第十三章 赃物罪   385
一、犯罪类型   385
二、罪 质   385
三、保护法益   387
四、赃物罪   387

第十四章 毁弃损坏罪   401
一、犯罪类型   401
二、罪 质   401
三、保护法益   402
四、毁损文书罪   402
五、毁损建筑物矿坑船舰罪   407
六、毁损器物罪   414
七、诈术损财罪   417
八、损害债权罪   420

第十五章 妨害电脑使用罪   425
一、犯罪类型   425
二、妨害电脑使用罪之立法经纬   425
三、保护法益   426
四、入侵电脑罪   427
五、侵害电磁纪录罪   431
六、干扰电脑罪   434
七、制作恶意电脑程式罪   437

图书序言

修订四版序

  2014年6月18日总统令修正刑法分则部分条文,共计14条。其中有部分条文之修正,系为因应币值之改变,而仅修正其罚金额度,例如,刑法第339~339条之3、第342条是;或仅对于犯罪构成要件作小幅度之修正,例如,刑法第285条、第341条、第344条第2项、第347条及第349条是。在此次修正条文中,颇值得重视者,为刑法第339条之4之加重诈欺罪及第344条之1之加重重利罪。

  随着时代环境之改变,农工商行业之发达,诈欺罪之犯罪频率,日益升高;且因科技之发展,日新月异,诈欺罪之犯罪手法,亦逐渐翻新,几使人有防不胜防之趋势。例如,电话诈欺、保险诈欺、电脑诈欺、信用卡诈欺以及洗钱诈欺等,不一而足。在物慾横流、利益薰心之现今社会,多数人抱持「一夕致富」之歪曲心态,以致窃盗猖獗,「铁窗」林立;强盗、掳人勒赎等暴力犯罪,亦层出不穷,虽政府祭出重典伺候,仍无法稍事遏止。而诈欺犯罪,虽不涉暴力性质,惟尔虞我诈,导致人与人间信用破产,道德堤防溃崩,司法机关亦几被诈欺案件所淹没。因此,增设加重诈欺罪,凡有冒用政府机关或公务员名义、三人以上共同犯之或以广播电视、电子通讯、网际网路或其他媒体等传播工具,对公众散布而实施诈欺者,特以严惩。

  现实社会中,有不少所谓地下钱庄或讨债公司,为追讨重利,动辄以强暴、胁迫、恐吓、侵入住宅、伤害、毁损、监控或其他足以使人心生畏惧之方法,对被害人横加威吓,不仅使被害人之生活时时处于恐惧之中,而四处躲藏,妻离子散,甚而自戕之事,亦时有所闻。虽强暴、胁迫、恐吓、侵入住宅、伤害、毁损、监控或其他足以使人心生畏惧之方法,或可依妨害自由、恐吓、侵入住居或伤害等罪处罚,惟因此等犯罪刑度不高,致使行为人无所忌惮,屡次为非作歹。为遏止此种劣行及保障被害人权益,爰增订加重重利罪,予以加重处罚。

甘添贵 谨序
2014.7.7于挹翠山庄

序文

  拙着《体系刑法各论》自1999年9月出版第1卷及2000年4月出版第2卷后(其间曾修订再版),原拟继续出版第3卷,且大部分均已撰就完成,但因接获不少学子反应,该第1卷及第2卷之内容过于丰富与庞杂,阅读与理解不易,尤其准备考试更感费时与费力,遂踌躇再三,迟迟未再付梓。2007年9月承三民书局刘董事长振强之邀,撰写《刑法各论》(上、下两卷),毅然答应后,又已匆匆将近二年,不免感叹时间飞逝之快速与时之不我与。

  本书「上卷」之内容,系以侵害个人法益之犯罪作为论述之范围,其中包含侵害人格专属法益之犯罪以及财产非专属法益之犯罪。在撰写时,应如何与《体系刑法各论》第1卷及第2卷之内容,作适当之区隔,曾经反覆斟酌,惟因对于个个刑罚法规之阐述,历年来司法实务早已多所诠释,个人对于法规之解释与适用,虽有部分见解可能有昨非今是之改变,但亦有相当固定之看法。因而,书中诸多论点有部分不得不摘取《体系刑法各论》第1卷及第2卷之精华,并就先前之见解须待加强之处加以作必要及大幅之修正与补充,亦增加不少司法实务之最新见解。「下卷」之内容,则以侵害社会法益及侵害国家法益之犯罪作为论述之对象,除参酌旧着《刑法各论(上)》之部分见解外,无论深度及广度,均与旧着有相当大之差异,希能有助于读者之参酌与理解。

  此外,为节省篇幅,书中参酌其他学者看法部分,均未再引註;惟实务见解在法律之适用上,占有举足轻重之地位,故对于实务见解,无论系最高法院之判例或判决,均註明其出处,俾供读者引用之参酌。

甘添贵 谨序
2009.05.15于挹翠山庄半半斋

图书试读

第一篇 序 论

一、刑法各论之意义


(一)总论与各论

刑法,系规定犯罪与刑罚之法律。犯罪为刑罚之根据或前提;刑罚则为犯罪之标示或效果,两者具有密不可分之关系。刑法学,乃研究犯罪与刑罚之社会科学,一般均将刑法学分为刑法总论与刑法各论分别加以论述。刑法总论,系以刑法典第一编总则之规定作为对象,就个个刑罚法规所共通之原理原则,加以体系性之解说与演绎。刑法各论,则系就刑法典第二编分则之规定,对刑罚法规所规定之个个犯罪,以总论之一般原理原则为基础,探讨其构成要件之内容,并确定其刑罚之种类与程度。

因此,在解释分则之个个刑罚法规时,须以总则所建立之原理原则为前提,进而阐述个个刑罚法规之内容及其适用。例如,故意犯罪,须对于构成要件之所有客观要素均具有认识,始能成立,此为总则对故意之法理所建立之原理原则。如对于构成要件之客观要素全部或一部欠缺认识时,即不成立故意犯。又如,实质违法性之理论,为总则所建立之理论,行为须实质违法,亦即须以违反社会伦理之行为态样侵害法益或造成危险时,始能认为具有违法性,而成立犯罪。因此,父母基于保护及教养之权利与义务,在行使亲权之必要范围内,亦即在不具实质违法性之限度内,其对于未成年子女之信函、文书或图画予以开拆等行为,可认为系依法令之行为,而不成立妨害秘密罪。

(二)以刑法典第二编分则为对象

刑罚法规个个犯罪构成要件之规定,系属抽象及类型之规定,须针对其构成要件之要素分别加以适度之解析,始能明了其所包摄之范围。惟刑罚法规,除刑法典外,尚有特别刑法及附属刑法。例如,贪污治罪条例、惩治走私条例、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及洗钱防制法等等,为数甚多,其间往往构成颇为复杂之关系。刑法各论,本应以所有之刑罚法规作为研究对象,但因刑法典所规定之个个刑罚法规,属于一般法及基本法之性质,为犯罪之基本类型,倘能加以深入了解,即可发生举一反三之效。因此,为避免叙述之内容过于庞杂,本书之阐说范围,系以刑法典第二编分则所规定之个个刑罚法规,作为探讨之对象,并未旁及特别刑法及附属刑法所规定之各种刑罚法规。

用户评价

评分

这本书的编排方式相当独特,它没有按照传统的犯罪类型进行分类,而是从“侵害法益”的角度出发,将不同的犯罪行为归纳到不同的法益保护范畴。这种分类方式,让我对刑法的整体结构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以往读刑法,总感觉各个犯罪类型之间是孤立存在的,但通过这本书,我发现它们之间其实存在着内在的逻辑联系,都是为了保护不同的法益。例如,生命权、身体权、自由权、财产权等等。这种“以法益为中心”的思维方式,对于理解刑法的本质非常有帮助。而且,作者在讲解每一个犯罪类型的时候,都会结合大量的案例进行分析,这些案例既有经典的判例,也有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事件。通过这些案例,我能够更直观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以及法律在实际应用中的复杂性。这本书的另一个优点是,它对于一些新兴的犯罪类型,例如网络犯罪、金融犯罪等,也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这让我感觉这本书不是一本停留在过去的教科书,而是一本与时俱进的法律指南。

评分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在于,它不仅仅关注法律条文本身,更关注法律背后的伦理和道德问题。例如,在讨论安乐死、堕胎等问题的时候,作者并没有简单地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而是深入探讨了生命的价值、个人自由、社会责任等伦理问题。这种探讨,让我对刑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让我对人生有了更深刻的思考。而且,作者对于一些有争议的法律问题,例如死刑、缓刑等,都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和评价,没有刻意回避问题,也没有强加自己的观点。这对于培养独立思考能力非常有帮助。这本书的另一个优点是,它对于台湾地区的刑法制度,也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比较。这让我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刑法的国际发展趋势,也更了解台湾地区的法律特色。总而言之,这本书是一本内容丰富、思想深刻、语言流畅的刑法教材。它不仅仅适合法律专业的学生阅读,也适合所有对刑法感兴趣的人阅读。它是一本能够让人增长知识、提升素养、开阔视野的佳作。

评分

我必须承认,刑法一直是我最头疼的科目。那些复杂的条文、晦涩的术语,简直让人望而却步。但这本书却用一种非常平易近人的方式,将刑法变得容易理解。作者的语言风格非常流畅,没有过多的专业术语,而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解释复杂的法律概念。而且,作者在讲解每一个犯罪类型的时候,都会举一些生活中的例子,让读者能够更容易地理解。例如,在讲解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时候,作者举了一个骑车闯红灯导致行人死亡的例子,这个例子让我一下子就明白了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含义。这本书的另一个优点是,它对于每一个犯罪类型的“量刑”都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解释了影响量刑的各种因素,例如犯罪情节、犯罪后果、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等。这对于理解刑法的公平性非常有帮助。虽然这本书的篇幅比较长,但读起来并不枯燥,反而让人感觉很有意思。它让我对刑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让我对法律的公正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评分

读完这本刑法各论,感觉像是经历了一场漫长而深刻的思想洗礼。以往对刑法的认知,停留在新闻事件的片段和电视剧的演绎,总觉得法律是遥远的、抽象的。但这本书却将一个个具体的犯罪行为,以及立法者在考量刑罚时所背负的社会责任、价值取向,都展现得淋漓尽致。作者的行文风格非常务实,不会刻意追求晦涩难懂的学术语言,而是用清晰的逻辑和生动的案例,将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开来,让即使是非法律专业人士也能理解其中的深意。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对于“行为人”的探讨,不仅仅将其视为法律规制的对象,更将其置于一个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去分析,探讨其犯罪的动机、原因,以及可能的预防措施。这种人文关怀,让我对刑法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也更理解了法律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惩罚,更在于保护社会,引导人心。这本书对于想要了解刑法、提升法律素养的人来说,绝对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佳作。它不仅仅是一本教科书,更是一本引人深思的社会观察报告。

评分

说实话,一开始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是抱着“应付考试”的心态。毕竟,法律这东西,感觉就是一堆条文的堆砌,死记硬背才能过关。但读下去之后,我发现这本书完全颠覆了我对刑法的刻板印象。作者并没有简单地罗列条文,而是将每一个犯罪类型都放在一个宏大的社会背景下进行解读,分析犯罪行为背后的社会原因、文化因素,以及立法上的考量。例如,在讨论盗窃罪的时候,作者不仅解释了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还深入探讨了贫富差距、社会不公等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如何催生盗窃犯罪。这种分析方式,让我感觉刑法不仅仅是法律,更是一面反映社会现实的镜子。而且,作者对于不同学说的观点,都进行了客观的呈现和分析,鼓励读者独立思考,形成自己的判断。这对于培养批判性思维能力非常有帮助。虽然这本书的篇幅比较长,内容也比较深入,但读起来并不枯燥,反而让人欲罢不能。它让我真正体会到,刑法不仅仅是用来惩罚犯罪的工具,更是一种社会治理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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