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参审与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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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本书特色

  司法审判「人民头家」、公平正义「人民参与」,乃成熟民主国家、健全法治社会以及独立自主人民的「最后一哩路」。参审、陪审或观审等等人民参与方式争议,往往流于政治语言、意识形态等等意气之争。对照各国人民参审实务运作,人民是否愿意参与审判共同承担公平正义的成败关键,均多系于能否建置速审速决、简易明了等亲民、便民、利民之诉讼程序。台湾人民参审司法改革若要成功,审检辩学同一阵线携手合作不可欠缺,并且共同说服社会大众乐意承担方属关键。人民参与司法审判的底蕴,无非以人的立场方式判断思维,展现世间人情世故的美丽景致,谨以此书献给关心本土、坚守公义的有识之士。
司法公正的基石:现代审判制度的演进与挑战 图书简介 本书深入剖析了现代司法审判制度从古典时代向当代转型过程中的关键性变革、理论基石及其面临的现实困境。我们着眼于法律实践与社会变迁的交互作用,旨在构建一个多维度、立体化的审判学图景。全书不涉猎任何关于“人民参审”的具体制度设计或改革实践,而是聚焦于独立审判权的确立、证据规则的科学化、程序正义的内涵深化以及司法能动性与克制性的辩证关系。 第一部分:审判权力的起源与形塑——从神权到法治 本部分追溯了审判权力的历史演变脉络。我们首先考察了古代社会中,审判权与统治权、神权高度合一的状态,分析了早期习惯法和宗教律法对审判活动的基础性影响。随后,重点探讨了中世纪欧洲封建割据背景下,地方性司法权力的分散与萌芽,以及教会法庭在规范化法律推理方面所扮演的角色。 关键转折点在于启蒙运动时期对“三权分立”原则的理论确立。本书详细分析了孟德斯鸠的理论如何将审判权从君主手中剥离出来,使其成为一个独立的、负责任的国家职能。我们深入解读了以边沁、密尔为代表的功利主义思想对司法效率和可预测性的追求,以及契约论者如何将司法公正视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 在权力形塑的实践层面,本书关注了司法独立性在不同法系国家中的具体实现路径。无论是大陆法系对法官身份的严格限定,还是英美法系对判例法传统的固守,都体现了对权力制衡的深刻理解。我们通过对比分析,揭示了司法独立并非一个静止的结构,而是一个需要在政治压力下持续斗争和维护的过程。 第二部分:证据科学的革命——事实认定的严谨化 证据法是现代审判制度的灵魂。本书将证据规则的演变视为人类理性化认知过程在法律领域的投射。我们摒弃对具体证据形式的描述,转而聚焦于证据科学的哲学基础和方法论。 首先,本书系统梳理了从“形式证据理论”(如法定证据制)向“自由心证主义”过渡的内在逻辑。我们分析了这一转变如何从对外部规则的僵化依赖,转向对法官内心确信的重视,并探讨了这种心证必须建立在何种程度的经验基础和逻辑推演之上,以避免主观臆断。 其次,证据资格与采纳的标准被置于中心位置。本书深入研究了“可采性”(Admissibility)的现代标准,特别是针对“传闻证据”的处理原则。我们分析了排除非法证据规则(如毒树果实原则)背后的宪法精神——即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对国家强制力的限制——而非仅仅是一种程序技术。这涉及到对司法过程“洁净度”的哲学考量。 此外,本书对“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的精确界定进行了详尽论述。区分“高度可能”、“优势证据”和“排除合理怀疑”等不同标准背后的社会风险分配逻辑,是理解现代诉讼风险的重要维度。我们强调,这些标准的差异,本质上是社会对不同类型错误(错判无辜者或放过有罪者)的容忍度差异的量化体现。 第三部分:程序正义的深化——公正审判的结构要素 程序正义被视为实体正义的必要前件和保障机制。本书将程序视为一个动态的、由一系列相互制约的环节构成的系统工程。 我们首先聚焦于“听审权”与“辩护权”的实现机制。这不仅仅是给予当事人发言的机会,而是要求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展现出真正的“中立性”和“倾听意愿”。本书分析了口头审理原则的价值,它如何迫使控辩双方将抽象的指控转化为具体的、可被检验的陈述,并对抗文牍主义的弊端。 其次,对“公开审判”原则的探讨被提升到社会监督的高度。公开性不仅是保障当事人权利的手段,更是维护司法公信力的必要条件。我们探讨了在信息时代,如何平衡审判公开与保护个人隐私、维护国家安全之间的张力,以及这种平衡对司法透明度的影响。 此外,本书对“公正的法官”这一概念进行了深入的伦理学分析。它超越了单一的程序要求,探讨了法官的职业伦理、利益回避制度的构建,以及如何通过持续的专业培训,确保法官的判断力不受偏见或外部影响的侵蚀。我们探讨了“法律的适用”与“法律的解释”之间的微妙界限,以及法官在填补法律漏洞时应遵循的“谦抑性”原则。 第四部分:审判效率与司法质量的平衡——现代化的挑战 在追求效率的现代司法体系中,如何避免“速审速结”演变为对程序正义的践踏,是本书关注的重点之一。 我们考察了影响审判效率的结构性因素,包括案件积压的成因、诉讼材料管理的复杂性以及司法资源的有限性。本书对“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ADR)的探讨,侧重于其作为分流器的功能,以及引入ADR后对传统法庭审判流程可能带来的冲击和调整需求。 最后,本书探讨了司法判决的说理艺术。判决书不应是简单的事实罗列和规则套用,而应是法官内心逻辑向社会公众的“公开论证”。我们分析了优秀判决的说理结构,强调其必须清晰地回应控辩双方的核心争议点,并以一种易于理解、逻辑严密的方式,展示如何从既定证据得出最终结论。缺乏充分说理的判决,无论结论是否正确,都会削弱司法裁决的权威性。 本书旨在为法律专业人士、政策制定者以及关注司法公正的社会大众,提供一个审视现代审判制度的深度分析框架,强调公正的实现,依赖于对历史经验的尊重、对科学方法的采纳以及对程序价值的坚定维护。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林裕顺


  中央警察大学刑事系教授兼科验室主任
  中央警察大学鑑识科学委员会主任委员
  中央警察大学研究绩优教师(2013年)
  日本国立一桥大学法学博士(2004年)
  日本国立一桥大学客座研究员(2012年)
  日本国际交流基金奖助学者(2012年)
  司法院人民观审制度研议委员会(曾任)
  司法院人民观审试行条例研究制定委员会(曾任)
  法务部起诉状一本主义评估委员会委员
  桃园地方法院冤狱赔偿事件求偿审查委员会委员
  医学研究伦理基金会联合人体试验委员会委员
  法律扶助基金会扶助律师评鑑委员会委员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委员
  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台北分会委员
  台日刑事法研究学会常务理事

图书目录

图书序言

推荐序

  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在其知名的着作《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礼赞美国的陪审制度有助于培育人民的审判能力,提升其自然的睿智,是一所经常公开且免费的学校,体现了民主制度的本质。固然在现今民主政治逐渐成熟,确立权力分立的架构下,关于犯罪的处罚,透过罪刑法定原则及正当程序,已可大幅防止国家机关对于人民自由人权不当的干预或迫害,故昔日陪审制度作为对抗专制,彰显保障民主及自由之堡垒的角色已日渐式微。然而,个人观察我国推行民主法治仍处于发展途中,且平心而论,长期以来在人民普遍对官僚主导的刑事审判缺乏信赖的状况下,引进国民参与刑事审判,在理念上,不仅唿应司法民主化的诉求,有助于落实宪法所揭示的国民主权原理,更可增进民众对于刑事司法制度的了解及信赖。

  尤其,就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进程而言,前后历经了司法独立、侦查正当化以及审判当事人化的阶段性改革,接下来重要的课题即是如何落实司法的民主化。採行国民参与刑事审判制度的核心价值,不特在彰显司法的民主化,更重要的是使所谓的社会通念能反映在适用法律背后的事实认定以及量刑的判断上,同时透过程序的参与及互动,使国民更能了解刑事司法,重视正当程序的维护及关怀犯罪被害的状况,有助于促进法治社会的成熟。因此,在我国研议建立国民主体性的实质参与刑事审判制度,可谓是司法改革最重要的里程碑。

  本书作者林教授自2011年起担任司法院「人民观审制度研议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人民参与审判制度之研议及设计,近年来并持续参与各式人民参与审判模拟法庭的观察研究。关于司法改革及人民参与刑事审判议题,发表的相关着作等身,尤其针对日韩两国近年来实施人民参与刑事审判制度的运作状况,包括「审前准备」、「审判程序」、「证据法则」及「上诉救济」等人民参审的配套建制,更有深入的比较评析。本书收录的文章除了上述人民参与刑事审判的相关专论之外,并涉猎刑事程序监听、辩护权以及传闻法则等重要课题的检讨,以及对多项最高法院相关判决的评释。内容充实,论述精辟,相信本书的出版,他山之石可以攻错,值得作为我国引进人民参与刑事审判制度借镜上的重要参考。

  林教授留日返国后,除积极从事教学研究工作,并拨冗与本人组成台日刑事法学研究会,维持每两个月聚会研讨,进行判例报告、论文发表及法案草拟等学术活动,使研究会成员间彼此有交流学习及成长的机会,贡献良多。如今林教授将近年来在推动人民参与刑事审判的相关研究成果彚集成书,本人及研究会成员均与有荣焉,爰以此为序,以示感佩及祝贺。

台湾日本刑事法研究学会理事长
成功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陈运财
2015年6月1日

自序

  本世纪初,同属东亚的台湾、日本、韩国因应当时政经情事,均有司法变革的擘画、推动。同时,为能唿应全球化思潮,并且贴近本土在地心声,「人民参审」均属日、韩政府「司法改革」的核心关键。亦即,2004.5.28日本制定「裁判员参与刑事审判法」,2009.5.21隆重登场、正式运作,确保人民对于司法理解与信赖。2007.6.1韩国制定「人民参与刑事审判法」,2008.1.1旋即实施、开始适用,促进司法民主及审判正当与公信。

  2011.01,司法院为能回应刑事审判脱离人民法感「恐龙判决」等批判,邀集审检辩学等组成「人民观审制度研议委员会」,尝试研拟适合台湾审判体系、实务运用之人民参审制度。2012.06,民间学术团体、机构陆续提出人民参审、陪审等等法案,併同观审法案送进立法院,迄今却仍「留院观察」,毫无气力地「静候审理」,或许等待契机适时再起或也无奈虚度届期告终。其间,官方举办人民参审模拟法庭,陆续分由士林、嘉义、高雄、基隆、宜兰、花莲等地方法院逐步展开,并且主办学术研讨、海外参访、制度宣导等等活动。然而,台湾「人民参审」的议题,却仍主政者一头热、法律人冷眼观、民间无所适从。

  对照日本「人民参审」司法改革的规划推动,号谓国家体质(国のかたち)活化再造、司法民主盘基筑底(司法の国民的基盘),法律社群、学术机构、民间组织等等无不群策群力、严正以对。盖司法审判「人民头家」、公平正义「人民参与」,乃成熟民主国家、健全法治社会以及独立自主人民的「最后一哩路」。惟或有误解台湾人民参审未能顺利推动,在于官方版本观审制度「表意不表决」,人民并无拘束法官的权限。然考日、韩相关司改新制推动沿革,参审、陪审或观审等等人民参与方式争议,往往流于政治语言、意识形态等等意气之争。同时,对照各国人民参审实务运作,人民是否愿意参与审判、共同承担公平正义的成败,均多系于能否建置速审速决、简易明了等亲民、便民、利民之诉讼程序。

  为能落实人民参审理念,刑事审判理应目视耳闻、即知其义。因此,本书文章架构编排的思维逻辑,首先为能确认人民参审时代意义,分析日本「裁判员」制度内涵。其后因应人民参审检讨「法官职权」应有变革,研究「审前准备」、「审判程序」、「证据法则」、「上诉救济」等等人民参审配套建制。再者,人民参审实践民主宪政「依法而治」,刑事审判仍需唿应刑事思潮「正当程序」,故本书论证「证人」、「鑑定人」定位调整,以及「证人义务与新闻自由」关系,另借「临检盘查」、「缓起诉」等主题阐述刑事程序警察职权、检察处分权,探讨「证据开示」、「传闻法则」规范设计,确保法官不介入、不预断公平法院机制设计。再者,人民参与审判被害人保护亦属重要课题,刑事程序「被害诉讼参加」以及刑事处遇「科技监控」多所论及。

  近年,借由参加国际研讨会、国外访查学术交流,亲身体验日、韩「人民参审」宪法法庭论辩、学者论述发表及人民参审实务运用,本书因应相关主题分别译介该国代表性论着多篇。文章作者,包括当时东京大学教授井上正仁、一桥大学葛野寻之教授、京都大学酒卷匡教授、庆应大学井田良教授,以及韩国警察大学李东熹教授等等。最后,考量人民参审刑事程序必须容易入手、降低人民隔阂,本书借由生活经验、通俗用语,评析我国实务多项重要判决,用供法律专家与素人沟通对话之素材。主题内容,包括「临检盘查」半推半就,「传闻供述」空口白话,「诱捕」不该仅是愿者上钩,「监听」无关侦讯与传闻,「犯罪被害人」并非法庭边缘人物,「上诉救济」不该老调重弹等等,期盼未来法庭诉讼攻防贴近庶民语言,事实认定法律判断反映人民情感。惟本书论文出自不同时期,或于不同主题下有相同论述情形,为能维持叙述完整故仍保留。

  东亚司法变革风起云涌,个人留学进修、研究学思过程亦与人民参审司改脉动若合符节。2000年笔者留学日本攻读学位该国司改政策辩论正炙,2004年归国借由学术研讨交流持续关注国际司改动向。2011年参与司法院「观审制度」及民间团体相关草案研议,2012年前后分获科技部、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补助赴日研究「人民参审」议题,实证调查人民参审运作实务现况。2013年执行科技部【国民参审诉讼变革实证研究】专题计画,以及法务部「起诉状一本主义」可行性研究评估,尝试探讨人民参审本土运作可能,另参与许多官方、民间不同形式的「人民参审」模拟法庭迄今。换言之,本书源自笔者近年对于「人民参审」司改信念之研究发表,并如笔者《基本人权与司法改革》(新学林,2010.10)「序言」所述:「对照人民头家政治变革民主进程,相信未来我国司改推动演进,审判过程同样不能忽略民众参与、民众观点、民众言语。」此时此刻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司法审判「人民头家」依然通用。

  笔者参加「社团法人台日刑事法学研究会」获得许多论述发表、国际交流研讨等专业成长机会。「研究会」成立、运作至今十余年,会员齐心孜孜矻矻维持每两个月聚会研讨,进行判例报告、论文发表、法案草拟等等学术活动。感谢学会陈运财老师、朱朝亮检察官、黄朝义老师、邱太三老师等理监事先进提点,以及会员同好实务先进指教获益许多。司法院、法务部、台北律师公会、民间司改会、犯罪被害人权协会等,于人民参审法案研拟过程提供笔者参与、建言机会并得以验证研究所得。留日时期指导老师后藤昭教授传道、授业、解惑,个人回台后仍不时给予指导,并对台湾司改总是热情支持。例如,2013年盛夏与法务部代表等人赴日实务考察,老师事前虽意外折断手肘但仍吊着绷带陪着大家完成预定访谈行程。去年,后藤老师于一桥大学退休,「最后一堂课」演讲内容令人动容,特别翻译于书末【附录】分享读者,亦借本书表达由衷敬意。「中央警察大学」提供静心研究环境,静妙、玮峥等「新学林」编辑同仁细心校编方有本书出版问世,在此一併致谢。台湾人民参审司法改革若要成功,审、检、辩、学同一阵线携手合作不可欠缺,并且共同说服社会大众乐意承担诚属关键。人民参与司法审判的底蕴,无非以人的立场方式判断思维,展现世间人情世故的美丽景致,谨以此书献给关心本土、坚守公义的有识之士。

林裕顺/2015.06
大岗‧诚园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这本书读起来,就像在看一场大型的社会实验。作者试图从多个角度,剖析大陆司法改革的脉络,从顶层设计到基层实践,从法律条文到具体案例,力求全面而客观。我尤其感兴趣的是书中对于大陆“法治人才”培养的讨论。大陆在短时间内培养大量合格的法律人才,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法律教育的质量、法官队伍的专业素养、以及律师行业的规范化程度,都直接关系到司法改革的成败。作者指出,大陆的法律教育过于注重理论,缺乏实践性,导致很多法律人才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应对复杂的问题。 此外,书中也提到了大陆法官队伍的职业发展问题。法官的晋升机制、薪酬待遇、以及职业保障,都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独立性。如果法官的职业发展受到行政干预,或者他们的薪酬待遇过低,那么他们很难保持公正和客观。我个人认为,大陆在法治人才培养方面,需要借鉴台湾的经验,加强实践教学、完善职业发展机制、以及提高法官队伍的专业素养。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提供了一个观察大陆司法改革的独特视角,也引发了我们对于自身法治建设的反思。它并非一本简单的学术著作,而是一部充满洞见和思考的社会观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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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大陆的司法改革,既有借鉴台湾的经验,也有自身的独特性。书中多次提及台湾的司法制度,例如台湾的司法独立、台湾的律师制度、以及台湾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等。作者认为,大陆可以借鉴台湾的经验,但不能照搬照抄,而应该结合自身的国情和体制,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改革之路。 我认同作者的观点。台湾的司法制度,虽然有其优点,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台湾的司法效率较低、台湾的律师行业竞争激烈、以及台湾的司法资源分配不均等等。大陆在借鉴台湾经验的同时,也应该吸取台湾的教训,避免重蹈覆辙。书中对于大陆“社会矛盾”与司法改革关系的讨论,也让我深思。大陆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这给司法改革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如果司法不能公正地解决社会矛盾,那么社会稳定将受到威胁。作者建议,应该加强司法与社会之间的联系,提高司法对社会矛盾的化解能力。这本书的写作风格朴实而流畅,作者的分析深入而透彻,它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关于大陆司法改革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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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关于大陆司法改革的书,我内心五味杂陈。作为一名长期关注两岸法治议题的台湾法律人,我一直对大陆的司法体制抱持着一种复杂的期待。这本书的出现,无疑提供了一个更深入理解的窗口。它细致地描绘了大陆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例如地方保护主义、人情关系对司法独立性的影响,以及基层法院的资源匮乏等等。这些问题,在台湾的法治实践中,我们或多或少也曾遇到过,但大陆的国情和体制,使得这些问题呈现出更为复杂和严峻的形态。 书中对于“人民参与”的讨论,让我印象深刻。大陆试图通过“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方式,引入民间力量来监督司法过程,这在理论上是值得肯定的。然而,实际操作中,如何确保这些“人民监督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避免其沦为地方政府的工具,是一个巨大的难题。我担心,如果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这种“人民参与”很可能流于形式,甚至成为权力寻租的渠道。此外,书中也提及了大陆在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努力,例如调解、仲裁等。这些尝试,对于缓解司法压力、提高司法效率,具有积极意义。但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警惕,这些机制是否会牺牲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弱势群体面前。总而言之,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大陆司法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也让我对两岸法治交流与合作的前景,产生了一些新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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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结构相当严谨,作者从历史的角度出发,梳理了大陆司法改革的演变过程。从文化大革命后的司法重建,到改革开放后的司法探索,再到新世纪以来的人民参审制度,作者力求还原一个完整的历史图景。我特别欣赏作者对于大陆法律思想的分析。大陆的法律思想,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强调“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等理念。这些理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陆的司法实践,使得大陆的司法更加注重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然而,作者也指出,这些理念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与法治原则产生冲突。例如,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可能会牺牲个人的合法权益;为了追求和谐社会,可能会忽视司法公正。这种冲突,需要我们在法治建设中加以平衡和协调。书中对于大陆基层法院的描述,也让我感触颇深。大陆的基层法院,承担着巨大的工作压力,法官的待遇却很低,这导致很多法官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专业素养。作者建议,应该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投入,提高法官的待遇,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提供了一个历史的视角,让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大陆司法改革的复杂性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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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说,这本书的阅读体验颇为沉重。它没有像一些乐观的评论那样,一味地赞扬大陆司法改革的成就,而是直面问题,毫不避讳地揭示了改革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困境。书中对于大陆司法腐败问题的描述,令人触目惊心。作者通过大量的案例,揭示了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及徇私枉法等现象,让我对大陆的法治现状感到担忧。 更让我感到不安的是,书中对于大陆“政治干预司法”的讨论。作者指出,大陆的司法体制仍然受到政治的影响,法官的判决往往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导致司法公正难以得到保障。这种现象,在台湾的法治实践中,我们已经努力克服了很多年。我们深知,司法独立是法治的基石,如果司法受到政治干预,那么法治就无从谈起。这本书让我意识到,大陆的司法改革,面临着比我们想象中更为严峻的挑战。它提醒我们,法治建设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过程,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和付出。这本书并非一本轻松的读物,但它是一本值得深思的著作,它让我们更加珍惜台湾的法治成果,也更加关注大陆的法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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