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的309:什么是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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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在我国骂人有二种下场,一种有罪,一种无罪!

  骂人时,为了精确表达情绪,适度宣洩压力,可能使用强烈语气或民族特色口头禅。不过,连法律专家都很难说清楚骂人有罪无罪的界限,不小心骂人,很容易就被检察官召唤。刑法连我们讲话内容都要管,却管得不清不楚。自从刑法第309条规范公然侮辱罪后,所有人都丧失了言论自由,从法院的判决来看更是无奇不有,五花八门。如何骂人算是艺术?怎样骂人才不会吃上官司?让邓律师来为您说个清楚,讲个明白!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邓湘全律师


  阳昇法律事务所所长
  国立台湾大学法学士
  国立台湾大学法学硕士
  1993年律师高考及格
  中华民国仲裁协会仲裁人
  台湾营建仲裁协会仲裁人
  经济部中小企业处荣誉谘询律师
  警察广播电台生活法律单元律师
  国防部国军辅导诉讼公聘律师

图书目录

前言

UNIT 1 309    
UNIT 2 嘴巴拿上来    
UNIT 3 大家说脏话    
UNIT 4 靠夭肥婆没事    
UNIT 5 称赞有错    
UNIT 6 人非圣人    
UNIT 7 祸从手出    
UNIT 8 龟儿子判决    
UNIT 9 看你老师    
UNIT 10 骂人    
UNIT 11 你是不是人    
UNIT 12 烂老板与坏学生    
UNIT 13 诅咒你    
UNIT 14 寿龟与王八乌龟    
UNIT 15 他妈妈的口头禅    
UNIT 16 骂人无罪有公式    
UNIT 17 虚拟世界骂人    
UNIT 18 真实的言论自由    
UNIT 19 依法骂人    
UNIT 20 再见!失控的309    

后记

图书序言

后记

  苏东坡被贬至江北瓜州时,一江之隔的金山寺有位佛印和尚,为苏东坡的好朋友。二人经常打嘴鼓,尤其隔江斗嘴最有意思。苏大学士有次心血来潮自我感觉良好写了首好诗,有禅有意境,诗云:「稽首天中天,亳光照大千,八风吹不动,端坐紫金莲」。这么棒的诗,一定要让佛印这老家伙瞧瞧,乃差小童火速搭舟送给佛印评鑑,苏东坡心想你佛印服是不服,应会得个优等之类的评论。殊料,佛印看完后,随手拿支笔批了「放屁」二字,小童带着「放屁」批文回报主公苏大人。苏大学士喜孜孜接回批文,定睛竟是「放屁」二字,三把火将头顶草帽烧个精光。怒从心中来,亳不迟疑片刻,备船过江与佛印这老家伙讲明白、说清楚。到了金山寺,大师早已出门云游去了,但留门联一对:「八风吹不动,一屁打过江」。真不愧为苏大学士,一点就通,马上破气为笑,苦笑的笑,好笑的笑。苦笑是笑自己像个大傻,渡江理论自取其辱;好笑是真的很好笑。不是八风吹不动吗?怎会放屁之风就吹过江了!讥毁二风就吹动苏大学士,要谓八风吹不动,孰人能信。

  放屁二字,是否侮辱了苏大人啊?确实一放屁就吹过江了,评诗放屁,实在太有道理。所以说,若苏东坡击鼓告状,控诉佛印公然侮辱,是否成立?表面观之,似乎有贬损大诗人的名声地位,但经行为人解释其内心想法后,了解骂人者为借骂为评,评为里质,骂为外形,仅看外形焉能正判。判人公然侮辱者,千万要以里质为重啊!佛教八风喻,凡人能理难为。假若佛印在世,当被认除辱佛门外,尚成立公然侮辱罪,罚充军乌烟瘴气之地,以为惩戒。

  从法律的角度解读,骂人若等同于侮辱,骂人就容易成立犯罪。近年来,为数不少的判决案例,把骂人的用语,解释成口头禅,或为另类解读,反正结论就是没事,原因无他,判决有罪,连法官都于心不忍。于此,激起深究公然侮辱罪的想法,另言之,就是讨论骂人这档事。你能相信写写数字也有事吗?小姐到店家消费后很不爽,网路Po文说店家「30678」,知道这是什意思嘛?检察官认为此乃公然侮辱,是闽南语脏话的意思。唉哟!写写数字,这样也有事。小姐说是学人骂,不知其意。骂人这学问,的确不单纯。

  二只小猴子同时捡到一条香蕉,为了如何公平分配吵个不停,不得已求助于狐狸,狐狸用手一剥,故意分成一大一小,分到小香蕉的小猴不开心,要求重分,狐狸把大香蕉用力咬一口,交还给另只小猴,结果换这只不高兴,因为大香蕉变成小小香蕉,又要求重分,狐狸把小香蕉拿过来,再用力咬一口,交还给小猴,这时小猴还是很气,此时变成小小小香蕉,狐狸没有使出狰狞的面孔,最后就把香蕉给吃掉了,二只小猴瞪着香蕉定睛瞧,眼巴巴看着香蕉消失在二小猴的面前。二只小猴气愤的看狐狸说:「你土匪啊!你土匪啊!」狐狸说:「你们再说,你们再说,告你们公然侮辱。」二只小猴同仇敌慨说:「来告啊!来告啊!你这土匪不知道法院会判我们无罪吗?你死土匪!」(註:请参阅台湾宜兰地方法院102年度易字第542号刑事判决)

  立法者认为骂人让被骂者的人格贬低,造成人格上伤害,所以用刑法处罚骂人者,听起来好像有道理,认真思考会发现并非如此。从二个面向观察,一方面来说,实务几乎把骂人等同于侮辱,然而骂人的定义非常不清楚,像是变型虫,例如说人家神经病,到底是不是在骂人?司法实务,有的判有罪,有的判无罪,那种才是正确答案,莫衷一是。根本而言,无法清楚界定刑法所谓侮辱的意义。刑法所谓骂人,是相当浮动的概念。另一方面来说,骂人真正被抓去关的,非常少见,顶多就是罚钱了事,曾经有印象某老兄因为说「菜鸟法官」被判刑八个月,这件是真的被抓去关,不过乃百年不遇,凤毛麟角之特例,这位历史上衰到暴的老兄骂谁,骂法官啊!此系特例,非属原则。假若论罪判刑的原则,都不会抓去关,几乎都是交钱了事,这种判决像不像狐狸当裁判啊?再从其他角度观察,骂人若算是犯罪,实务又几乎没有出现像衰暴哥抓去关的案例,徒留骂人者一个前科,让骂人者存在不良前科素行,甚至连申办良民证都有困扰,就好像以暴制暴的作法。骂人让受害者人格贬抵,国家作为一个裁判者,也用这种方法,给你一个烙记,借前科之名,行烙记或骂人之实,这就是实情。

  吵架,王八蛋、混蛋是少不了的主角,神经病也常出现。格调低一点来个混蛋,格调高一点来个神经病,或许有人说那来格调高低之分,不过,我觉得神经病层次上稍微高一点。情侣打情骂悄,好像也常常说神经病,又有人说语态、语气、前后文、现场情状等等不同,会有不同的判断,这不是废话吗!干脆说每个人的身、心、灵有所不同,讲出来的话都有不同的含义。公然侮辱罪经常性的问题,就是绕圈圈的定义,什么是公然侮辱,就是在骂人,什么是骂人,就是在公然侮辱。再来看神经病,假若说人家神经病,明确定义是骂人,成立公然侮辱罪,那不得了,认真调查,全国人民举国上下都曾经犯过罪。事实上,吵架骂人上法院告来告去的刑事案例,数量有增无减,有人说司法沦为道时纠察队,鸡毛蒜皮的骂人小事,攻佔了法院刑事庭,法院就会有更有感,更认真看待骂人到底是用民法来处理比较好,还是当作犯罪加以处理来得洽当。

  过往与人吵架,您曾经说了一个字,被告被判刑,没关系又没抓去关,得到一个经验。曾经和人发生争执,您曾经比了手指头,被告被判刑,没关系也没抓去关,得到一个教训。这家伙让您很不爽,您曾经脱口说个数字,被告被判刑,没关系还是没抓去关,得到一个数字会害人的知识。情敌当前,您曾经发自内心说他或她的性器官很臭,没关系这次还是没抓去关,得知人家性器官可能很臭的结论。

  骂人本来是很单纯的事,进入犯罪的世界,变成很复杂的一门学问,姑妄骂人学称之。末则,若有认为作者没有将心比心体谅被骂者的想法,这误会就大了。有人问候我妈妈,我绝对和他没完没了。或认为废除公然侮辱罪,只用民法损害赔偿的手段处理骂人行为,会造成有钱人仗势欺人,胡乱骂人;这样的想法,只能说杞人忧天,事实上,不会因为担心有钱人胡乱闯红灯,而把闯红灯当作是犯罪行为。现行实务的作法,只是像狐狸审案,受害者却是二只小猴子,也就是说,真正能让被骂人者得到利益,应是民事程序。假若走刑事程序真的能让骂人者抓去关,也许被骂者会感到兴慰,如本书之前所言,骂人判罪几乎罚钱了事,如此前提下,法律应如何处理骂人行为,答案应该时清楚了。曾考虑以骂人学为此书名,并以此篇为序言。后来想法变了,书名改了,序言也变,本篇仅得置之于后记,尚祈看倌不吝指正。

图书试读

Unit 1 309
 
刑法第309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者,成立公然侮辱罪。
 
因为这条法律规定,骂人很容易成立犯罪。骂人与侮辱,实在很难有条楚河汉界,骂人经常被认为就是一种侮辱行为。看起来,每天存在着成千上万的犯罪黑数。
 
人有七情六慾,怒是其中一种,表达的方式从骂天骂地到骂狗骂人,爱怎么骂就怎么骂,法律不会管你。骂人可要小心点,法律会管您怎么骂人。作家梁实秋写过一本很有名的书「骂人的艺术」,他说:「古今中外没有一个不骂人的人。骂人就是有道德观念的意思,因为在骂人的时候,至少在骂人者自己总觉得那人有该骂的地方。何者该骂,何者不该骂,这个抉择的标准,是极道德的。所以根本不骂人,大可不必。骂人是一种发洩感情的方法,尤其是那一种怨怒的感情。想骂人的时候而不骂,时常在身体上弄出毛病,所以想骂人时,骂骂何妨。」实在切中人心。
 
讨论骂人这事,一定要介绍这位老先生。李耳先生又名老子,讲过一本道德经,用极文雅的方式骂人,连圣人也躲不过老子的砲火,他说:「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低俗者喜欢用女性生殖器官骂人,老子则充满文学味的表示:「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他文雅的说生殖器官是天地之门。他又说「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白话意思是叫你慈爱却逞强斗狠,叫你节俭却拼命浪费,叫你不要做出头鸟,却偏要做老大,最后结论:「去死吧!」老子骂人字字诛玑。
 
老子骂人还有另一层的意思,老子也是爸爸的意思。胡适的「母亲的教诲」一文,有句名言:「娘什么,老子都不老子呀!」意思是说,老子都管不了恁爸,反正老爸就是权威,说了算。骂人,若出自老爸的角度,会变得正正当当,小孩做错事,老爸骂人只是刚好。从法律层面来看,当然不能苛责老爸骂人,老爸代表着权威,代表着教育,自己生的小孩,对着小孩骂「干X娘」,总不可能说是侮辱自己的老婆,所以那一定是口头禅,这样会犯法吗?绝对不会。骂自己小孩「你阿妈最好给恁老爸卡注意」,难不成是骂自己妈妈?当然也不是。

用户评价

评分

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像是经历了一场漫长的思想辩论。作者的论证严谨,逻辑清晰,但他并没有试图用一种绝对的视角来定义“公然侮辱”。相反,他不断地提出问题,不断地挑战我们的固有观念,让我们自己去寻找答案。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书中关于“讽刺”的讨论。作者认为,“讽刺”是一种复杂的艺术形式,它可以既是幽默的,又是尖锐的,既可以是建设性的,也可以是破坏性的。当“讽刺”触及到他人的敏感神经时,就可能会引发“公然侮辱”的争议。在台湾,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些政治讽刺节目,或者一些网络上的恶搞视频。这些节目和视频,往往会引发激烈的讨论,有人认为它们是言论自由的体现,有人认为它们是对他人尊严的侵犯。作者的分析让我意识到,对“讽刺”的界定,本身就是一个充满争议的问题。这本书不是一本简单的法律教科书,它更像是一本关于社会、关于文化、关于人性的哲学著作。它会让你感到困惑,会让你感到挑战,但它也会让你有所收获。它提醒我们,在面对“公然侮辱”时,不能简单地用法律来解决,更要从文化和社会层面进行反思。

评分

读完这本探讨“公然侮辱”的书,我脑子里一直盘旋着一个问题:我们究竟在捍卫什么?是脆弱的自尊?还是一个体面社会的基本规则?作者的笔触犀利,却又带着一种令人不安的冷静,他没有简单地将“公然侮辱”定义为一种法律问题,而是将其置于更广阔的社会、文化语境中进行解剖。书里提到许多案例,从历史上的政治讽刺到现代的网络暴力,无一不展现了人类表达愤怒、蔑视的复杂性。我尤其对书中关于“言论自由”与“保护个人尊严”之间张力的讨论印象深刻。在台湾,我们常常强调言论自由,但这种自由是否应该凌驾于一切之上?当言论对他人造成实质性的伤害时,我们又该如何界定“伤害”的边界?作者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而是引导读者去思考,去反省,去寻找一个在自由与责任之间取得平衡的可能。这本书让我意识到,我们常常以为自己是在捍卫言论自由,实际上却是在掩盖自己的偏见和恶意。它迫使我重新审视自己的言行,以及我对“侮辱”的理解。这不仅仅是一本法律书籍,更是一本关于人性、关于社会、关于我们自身道德困境的深刻反思。

评分

老实说,这本书的标题“失控的309:什么是公然侮辱?”一开始吸引我的,是那个“失控”两个字。在台湾,我们常常会听到“失控”这个词,用来形容一些突发事件、一些情绪失控的人、或者一些社会秩序的混乱。但这本书却将“失控”与“公然侮辱”联系起来,这让我感到非常好奇。作者认为,“公然侮辱”往往是某种社会情绪的爆发,是某种权力关系的体现,是某种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他通过对历史上的各种“公然侮辱”事件的分析,揭示了这些事件背后的深层原因。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书中关于“网络暴力”的讨论。在台湾,网络暴力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许多人都在网络上遭受过语言暴力、人身攻击、甚至网络欺凌。作者指出,网络暴力之所以能够蔓延,是因为网络空间缺乏有效的监管,也因为网络空间容易让人匿名化,从而降低了人们的道德约束。他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建立一个更加健康、更加文明的网络环境。这本书读起来有点沉重,但它却充满了现实意义。它提醒我们,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也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要尊重他人,要维护社会秩序。

评分

这本书读起来有点像在看一场社会心理学的实验,只不过实验对象是我们自己。作者没有用高高在上的姿态来教条地告诉我们什么是“公然侮辱”,而是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将我们带入到那些充满争议的场景中,让我们自己去感受、去判断、去思考。我记得书中描述的一个案例,关于一位公众人物因为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了一些不当言论而引发的轩然大波。作者并没有直接批评这位公众人物,而是从多个角度分析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包括这位公众人物的动机、言论的背景、以及公众的反应。这种客观、冷静的分析方式,让我对整个事件有了更全面的认识。更重要的是,作者还探讨了“公然侮辱”背后的心理机制,比如人们为什么会选择用侮辱性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情绪?侮辱性的语言对受害者会造成什么样的心理影响?这些问题的探讨,让我对人性的复杂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这本书不是一本让人感到轻松愉悦的读物,它会让你感到不安、困惑,甚至愤怒。但正是这种不安和困惑,才能促使我们去反思,去成长,去成为一个更理性、更负责任的社会公民。

评分

这本书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没有把“公然侮辱”当作一个孤立的法律概念来研究,而是将其放在一个更宏大的文化和社会框架下进行考察。作者从哲学、历史、心理学等多个角度入手,对“公然侮辱”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我尤其欣赏作者对于“羞耻感”的分析。他认为,“羞耻感”是人类社会中一种非常重要的情感,它能够约束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但是,当“羞耻感”被滥用,或者被扭曲,就会对个人和社会造成严重的伤害。书中举了一个例子,说在某些社会中,人们会利用“羞耻感”来压迫女性,或者来歧视少数族裔。这种现象在台湾也时有发生,比如一些人会利用“道德绑架”来控制他人,或者利用“污名化”来排斥异己。作者的分析让我意识到,“公然侮辱”往往是一种权力斗争的手段,它不仅仅是对个人尊严的侵犯,更是对社会公正的挑战。这本书读起来需要一定的耐心和思考,但它却能够带给你很多启发。它让你重新审视自己的价值观,重新思考自己与社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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