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位环境着作权法新思维:论数位着作权之本质、耗尽、与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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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当你在点APP、游戏程式,在完成繁复的设定程序,终于要开始启动前,总会跳出一个密密麻麻爬满英文的页面,卷动轴拉到底,就会有个写着「I Agree」的红色小方框等着你,引诱着迫不及待要使用APP的你,狠狠的点下去。你到底「Agree」了什么?

  在数位时代,当你「购买」了一样数位着作重制物,不管是数位音乐、电影、游戏软体、或是电子书,面对这些流通并储存于虚拟空间的着作「物」,你到底拥有了甚么?

  从二十世纪末起,智财权之保护期间不断延长、保护客体及态样不断扩张、以及保护强度不断增加的趋势看来,智慧财产之「财产化」(propertization)倾向,已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在数位化时代,透过科技保护措施与数位管理系统的协助,着作权人对其数位化着作物的控制,远远超过历经多次修正,勉强撑过纸本、类比时代的「着作权法」的想像。面对数位环境的挑战,着作权法的适用需要有新的想像与思维,本书就从数位着作权之本质、耗尽、与归属开始吧。
《数位环境著作权法新思维:论数位著作权之本质、耗尽、与归属》书籍简介 一部深入剖析数位时代著作权核心议题的里程碑之作 在信息科技日新月异的浪潮下,传统著作权法律体系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结构性重塑的压力。数字化的彻底渗透,不仅改变了作品的创作、传播与利用方式,更使得著作权本质、权利耗尽原则的适用边界,以及权利归属的界定标准,都变得模糊且亟待澄清。本书《数位环境著作权法新思维:论数位著作权之本质、耗尽、与归属》,正是立足于这一时代背景,以严谨的法理思辨与对前沿案例的深刻剖析为基石,旨在为理解和重构数位环境下的著作权制度提供一套系统而前瞻性的理论框架。 本书并非对既有法律条文的简单罗列或教科书式的知识总结,而是深入挖掘著作权制度赖以存在的哲学基础与经济学原理,探究这些传统基石在数位生态系统中的适应性与局限性。我们试图回答的核心问题是:当作品的复制成本趋近于零,信息传递的即时性成为常态时,著作权保护的根本目的究竟是什么?这种保护又该如何在新颖的技术工具(如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等)的催化下进行调整,以在激励创作与促进公共利益之间找到动态平衡点? 第一部分:数位著作权之本质重构——从物质载体到信息流动的视角 著作权的法律基石在于其“物权化”倾向,即通过赋予创作者在特定物理载体上的排他性控制权,实现对其智力劳动的经济回报与精神利益的保障。然而,在数位环境中,作品脱离了传统的纸张、胶片等物质载体,转化为可无限复制、易于修改和快速传播的信息流。 本书首先对数位著作权(Digital Copyright)的“本体论”进行了彻底的审视。我们质疑并重新定义了“复制权”与“发行权”在数位环境下的实际意义。传统的“复制”概念侧重于物质形态的再现,但在数位世界中,每一次“传输”或“存取”都可能被技术性地界定为“复制”。这种界定的泛化,是否导致了权利主体的过度扩张,并实质上架空了使用者(公众)的合理使用空间? 我们引入了“信息稀缺性”与“信息价值维持”的经济学视角,探讨在知识近乎无限供给的数位空间中,著作权制度应如何精准地锚定其保护的价值点。这包括对“表现形式的独创性”与“思想内容”的边界进行更为精细的切割,并着重分析了数据库、元数据、软件代码等新型数位作品的特殊保护机制。我们主张,数位著作权的本质应当从侧重于“控制物质载体”转向侧重于“维护信息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与公平性”。 第二部分:耗尽原则的数位困境与再想象——从“第一次销售”到“第一次授权”的结构性转移 “著作权耗尽原则”(Exhaustion Doctrine),作为平衡著作权人与购买者权益的核心机制,是本书探讨的另一关键领域。传统上,此原则允许购买者对特定有形复制物(如书籍、CD)进行转售、出借或二次利用,一旦权利人通过“第一次销售”实现了经济利益的回报,其对该特定“份物”的控制权即告终结。 然而,在数位环境中,这种基于“有形物”的耗尽逻辑遭遇了根本性的失效。绝大多数数位作品的交付并非“销售”某一特定拷贝,而是授予用户一项“有限的、可撤销的使用许可”(License)。这种授权模式的普遍采用,实质上绕开了耗尽原则的适用。用户购买的不是作品本身,而是使用权。 本书详尽分析了这一“授权陷阱”对二手市场(Second-hand Market)、图书馆借阅服务以及个人收藏权利的深刻影响。我们探讨了以下核心议题: 1. “数位耗尽”的理论构建:在软件、电子书和音乐流媒体的背景下,是否存在一种新的、基于“一定使用周期”或“特定授权范围”的“数位耗尽”概念? 2. 转售权的法律争议:针对App Store、Steam平台等数字发行渠道的“转让限制条款”,法院是如何适用或规避传统耗尽原则的?我们对比了欧洲的UsedSoft判例与美国的相关司法实践,力求提炼出适用于我国环境的本土化解决方案。 3. 技术保护措施(TPMs)与耗尽原则的冲突:当技术锁定被用于阻碍合法授权的使用者进行转让或二次利用时,法律应如何裁量技术限制与基本权利之间的关系?本书主张,耗尽原则的恢复或重构,是保障数位消费者权利、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的必要步骤。 第三部分:权利归属的复杂性——创作者、平台与人工智能的三角关系 数位环境极大地复杂化了著作权的“归属”问题。传统的“雇佣关系”或“委托创作”的界定在新型工作模式下变得模糊不清,更引人注目的是人工智能(AI)生成内容的爆炸性增长。 本书将数位著作权归属问题划分为三个主要维度进行深入探讨: 1. 平台经济下的“隐性作者”:在大型社交媒体、UGC(用户生成内容)平台中,用户上传的内容,其著作权虽然初步归属于用户,但平台通过服务条款获得的广泛使用权和改编权,实际上构成了对原权利的巨大稀释。我们分析了“作品接力”模式中,平台方在内容生态中扮演的“共同作者”或“主要受益者”的角色,并探讨了平台责任的法律界限。 2. 数位遗产与权利继承:随着创作者的离世,其在云端、社群媒体上留存的大量数位作品如何进行权利继承和管理,成为一个紧迫的法律难题。本书考察了跨国界的数字遗产处理法规,并提出构建适应数位环境的“数位信托”机制的可能性。 3.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法律地位:这是本书最具前瞻性的论述之一。面对AI在艺术、文学、代码等领域的深度参与,我们探讨了现有法律框架(要求人类作者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如何应对“非人类作者”的创作成果。本书批判性地审视了“工具论”、“输入论”和“法律拟人化”等主要观点,并尝试勾勒出在鼓励AI技术发展的同时,保障人类创作者核心利益的权利归属路径——例如,界定“实质性人为干预”的标准,以及设立“准著作权”或“邻接权”的新保护层级。 总结与展望 《数位环境著作权法新思维》旨在提供一套立足于原理而非表象的分析工具,帮助法律实务工作者、政策制定者、技术开发者以及权利人,共同迎接数位时代著作权法的深刻变革。本书的论述风格,既有扎实的法律史观支撑,又具备面向未来的批判性思维,力求在“激励创新”与“促进共享”这两个看似对立的价值中,找到数位环境下的可持续平衡点。它不仅是对现有法律困境的诊断,更是对未来数位知识产权治理模式的积极探索与理性呼吁。本书的核心价值在于,它促使我们重新思考:在信息无限复制的未来,著作权究竟要保护“什么”,以及“如何保护”。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胡心兰


  现任:东海大学法学院法律系专任助理教授

  学历:
  美国杜兰大学法学博士(S.J.D.)
  美国杜兰大学法学硕士(LL.M.)
  中原大学财经法律研究所法学硕士(LL.M.)

  经历:
  国立中正大学、国立云林科技大学兼任助理教授
  国科会、司法院多项研究计画案主持人、共同主持人

图书目录

自序
我的智慧,我的财产?──劳动财产权理论下,不断扩张的智慧财产权
我的Wii,我不能改机吗?──我国着作权法防盗拷措施之实务案例
我的iPhones 呢?可以越狱吗?──比较法下,我国防盗拷措施免责规定之检讨
是你的?是我的?我到底拥有甚么?──数位环境下着作权法第一次销售原则

图书序言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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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在研究一些关于数字内容分发和保护的议题,对著作权在网络环境下的演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数位环境着作权法新思维》这个名字,立刻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因为它直接点出了“数位环境”这个核心。我一直觉得,传统的著作权法在面对数位化带来的冲击时,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许多概念需要被重新审视和解读。这本书的标题中提到了“本质”,这让我非常期待它能深入探讨数位著作权与传统著作权在根本上的区别。例如,数位作品的可复制性、传播速度和成本问题,是否会改变著作权的核心价值?“耗尽”这个概念,我理解可能与“首次销售原则”在数位领域的应用有关,但数位作品的“销售”和“复制”界限模糊,这块的处理方式一定非常值得深入研究。是不是说,一旦一个数位作品被授权给消费者,那么消费者就有权在其拥有的范围内自由地“使用”和“转售”?这在实践中会遇到哪些挑战?而“归属”问题,更是当下最热门的争议点之一。特别是与 AI 相关的创作,其著作权的归属问题,在法律界、技术界和社会上都引起了巨大的讨论。这本书会如何分析 AI 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归属?是创作者、使用者、还是平台?亦或是其他模式?我希望这本书能提供一些理论上的框架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帮助我们理解这个快速变化的领域,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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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现在做内容,特别是线上内容,版权问题就像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我一直在寻找一本能够清晰解释这些复杂概念的书,《数位环境着作权法新思维》这个书名,一下子就抓住了我的眼球。我一直很关心“数位著作权之本质”,觉得以前的定义可能过于侧重实体物品,而忽略了数位作品的独特性,比如无限复制性、易传播性等。这本书会不会从根本上重新审视著作权的价值,以及它在数位时代的意义?“耗尽”这个词,听起来就很有意思。我理解在实体物品的交易中,一旦合法购买,所有权就转移了,但数位作品的“购买”似乎更像是一种“授权”。这本书会不会探讨,在数位环境下,著作权的“耗尽”原则是否应该以不同的方式来理解和适用,从而更好地平衡创作者的利益和消费者的使用便利性?比方说,我买了一个电子书,是不是就可以像实体书一样,可以借给朋友看,或者二手转卖?这在技术上和法律上可能都会带来很多挑战。而“归属”问题,更是让我头疼。现在很多创作都不是单打独斗,可能是团队合作,可能是使用第三方素材,甚至可能是 AI 辅助创作。那么,这些情况下,著作权到底属于谁?是 original creator,是使用者,还是提供工具的平台?我特别期待这本书能针对这些实际场景,给出一些清晰的分析和解答,帮助我们这些内容生产者,在数位浪潮中更自信、更安全地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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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副标题“论数位著作权之本质、耗尽、与归属”,每一个词都像是在戳中我近期的困惑。我最近在做一个线上课程的分享,里面引用了一些网上的图片和音乐素材,虽然注明了来源,但心里总有点打鼓,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侵权。在数位时代,“创作”的门槛似乎变得很低,但“著作权”的维护却变得异常复杂。我希望这本书能好好梳理一下,到底在数位环境中,什么是真正的“创作”,什么样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而不是一味地强调“侵权”。“耗尽”这个概念,对我来说尤其是一个新的视角。我常常觉得,我花钱买了电子书、买了线上服务的会员,就应该拥有永久的、不受限的使用权。但现实中,经常遇到内容被下架、服务条款被修改的情况,这让我对“购买”和“拥有”的界限感到模糊。这本书会不会探讨,在数位领域,著作权的“耗尽”原则是否应该被更积极地适用,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外,“归属”的问题,尤其是在多人协作、平台提供工具、AI 辅助创作的场景下,真的太棘手了。例如,一个团队共同完成一个线上项目,版权到底属于谁?一个设计师使用了别人提供的素材包,并且进行了二次创作,那么最终作品的版权又如何划分?我迫切希望这本书能够提供一些更具操作性的指引,帮助我们这些在数位浪潮中摸索前进的创作者和使用者,能够更清楚地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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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这本书的标题《数位环境着作权法新思维:论数位著作权之本质、耗尽、与归属》,就觉得内容一定非常有料,而且切合时下热点。我平时工作需要接触很多线上内容,也常常会思考“著作权”在数位时代到底意味着什么。传统著作权法感觉很多时候是为纸本、实体物品设计的,面对无处不在的数位复制和传播,总感觉有些滞后。这本书提到的“数位著作权之本质”,我非常有兴趣了解。它会不会去探讨,在数位世界里,著作权的“排他性”和“专有性”是否还像过去那样坚固?是否会受到更多技术因素和传播模式的影响?“耗尽”这个概念,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思考维度。在实体商品中,我们熟知“首次销售原则”,但数位商品是否也能适用类似的“耗尽”逻辑?如果我购买了一个数位作品,是否就拥有了对其某种程度上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不受制于作者的后续限制?这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障来说,意义非凡。尤其是在订阅制、租赁制盛行的今天,这种“耗尽”原则的应用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而“归属”问题,简直是当下最热门的法律难题之一。特别是 AI 创作的崛起,让著作权归属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这本书会不会深入分析,一个由 AI 辅助甚至完全由 AI 生成的作品,其著作权到底该如何界定?是 AI 的开发者?是使用者?还是 AI 本身?我非常期待这本书能够提供一些具有启发性的观点和理论框架,帮助我们理解并应对数位著作权领域正在发生的巨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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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数位环境着作权法新思维》的标题就够吸引我了,毕竟现在大家生活在哪哪都离不开数位,从追剧、听音乐,到学习、工作,甚至是我们社交互动,无一不深深烙印在数位世界里。但随之而来的版权问题,感觉就像是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引爆。过去我们谈论著作权,总感觉是纸本书、唱片、电影这些有形的实体,但现在呢?一个简单的截图、一个转发、一个短视频的片段,都可能触碰到著作权的边界。这本书切入点非常切合当下,它不只是一本法律书籍,更像是一份对数位时代著作权迷思的解构。我特别好奇它会怎么分析“著作权的本质”,是不是要重新定义“创作”和“复制”在数位环境下的含义?尤其是在 AI 创作日益成熟的今天,一个 AI 生成的内容,它的著作权到底该属于谁?是训练 AI 的公司?是输入指令的用户?还是 AI 本身?这简直是脑洞大开的难题。还有“耗尽”这个词,听起来就很专业。在数位世界里,“耗尽”是不是意味着一种权利的终结?比方说,我购买了一份电子书,是不是就拥有了永久阅读的权利,而不能被限制?或者说,当数字作品被广泛传播后,原作者的控制权是不是就自然减弱了?这些问题一直在我脑海里打转,非常期待这本书能给我带来清晰的解答,或者至少是新的思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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