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序言
1.1 国际卫生行政发展
近代国际卫生合作发展,始于为因应1830年及1847年于欧洲爆发的霍乱大流行所产生的重大伤亡。自1817年起共爆发过7次全球大流行,造成上千万人死亡,社会经济结构也为之丕变。在此之前,霍乱只是散发性疾病与区域流行,可能是因为战争及商业活动增加而促成大流行。
各国于1851年在巴黎举行国际卫生会议(International Sanitary Conference)。这个会议的主要动机在于政治与商业方面,对公共卫生的兴趣仅仅在于传染病议题而已。
至1892年在威尼斯召开的第7届国际卫生会议,始产生世界第一份《国际卫生公约》(International Sanitary Convention),订定隔离方法与卫生措施用以防治霍乱。
1902年在美洲成立美洲国际卫生局(International Sanitary Bureau of the Americas)以进行国际间传染病控制的工作。当时是以黄热病的控制为主。其后于1923年更名为泛美卫生局(Pan American Sanitary Bureau),为现今泛美卫生组织(Pan American Health Organization, PAHO)的前身。
在1903年第11届国际卫生会议上共签订了四份国际卫生公约,可见传染病对当时工业化的欧洲社会所产生的冲击。同时,在该次会议通过创建了一个常设的国际卫生局以持续进行流行病学的研究调查,即1907年设立于巴黎的国际公共卫生署(Office International d'Hygiène Publique, OIHP)。OIHP除了进行流行病学之研究调查、协调患者隔离的方法,并主办过几届的国际卫生会议。
国际联盟成立后,于1920年基于国际合作的建设,另外成立专门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国际卫生机构—国际联盟卫生组织(League of Nations Health Organization, LNHO),进行流行病学的资料收集与报告、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国际联盟在其盟约中将「致力于国际间疾病预防及控制的措施」纳入其目标。
1851年至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欧洲地区所举行的一系列国际卫生会议,主要目的为使欧洲地区免于霍乱、鼠疫、天花及斑疹伤寒等传染病的侵袭,使欧洲和其他地区的贸易及旅行可以顺利进行。
1946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在纽约举办国际卫生大会(International Health Conference)以讨论WHO成立,会中讨论该组织之领域、机制、架构等;并提案使WHO成为联合国体系下所设置的唯一国际卫生组织,并终止及接收OIHP、LNHO与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卫生部(Health Divis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Relief and Rehabilitation Administration)等机构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