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制之新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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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本书是政治大学法学院民事法中心2015年学术活动的部分成果,主要收录年度内所举办的学术研讨会的论文,研究议题包括债法、侵权责任、物权法、反歧视法制、民事诉讼法及消费者保护法制等众多面向,作者则包括两岸与日本学者。本年度学术研讨会的研讨重点,并非传统的法释义学或个案裁判评析,而是着眼于在社会变迁之下所产生的新兴议题、法制改革以及研究取向的典范转移。新典范的建立,需要长时间的累积与努力,而本书即是一个民事法制新典范的起点。
好的,这是一份关于一本假设的、名为《民事法制之新典范》的书籍的简介,内容将着重于法律理论、比较法学、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深度探讨,力求展现出严谨、学术且贴近实践的风格。 --- 《当代民事法体系的重塑与未来:基于社会治理视角的理论探索》 导言:全球化背景下的民事法律秩序重构 本书并非对既有民事法典的简单解读或梳理,而是站在当代社会结构性变迁与全球化浪潮的交汇点上,对传统民事法律体系进行一次深刻的、具有前瞻性的理论审视与重构尝试。我们深知,现代社会已不再是经典自由主义契约精神可以完全涵盖的场域。数字经济的崛起、生命科学的突破、生态环境的日益脆弱,以及社会风险的复杂化,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冲击着财产权、合同自由、人格权等民事法律的核心基石。 本书的核心议题聚焦于:在追求社会公平与效率的张力中,如何构建一套更具韧性、更富包容性、更能有效回应现实挑战的“新一代民事法律秩序”。这要求我们超越单纯的私法自治范畴,深入探究公权力在民事领域中的合理边界、私法规范的社会化倾向,以及如何通过法律制度设计,促进社会整体福祉的提升。 第一部分:基础范式的转型与重构 第一章:从“意思自治”到“价值协同”:合同法的现代困境与出路 本章深入剖析了传统合同法中“意思自治”原则在面对格式条款、平台经济中“数据契约”以及复杂供应链关系时的局限性。我们不再将合同视为纯粹的私主体间交易的符号,而是将其视为连接社会资源配置的微观节点。研究的重点转向“价值协同”的理念:如何在确保交易效率的同时,通过引入善良风俗、社会公共利益、乃至生态环境影响等外部价值约束,实现契约履行中的价值最大化,而非仅仅是当事人利益的简单平衡。详细讨论了“情势变更”原则在当代社会风险下的弹性适用机制,并引入了基于“社会信赖成本”的违约责任重估模型。 第二章:财产权利的再定义:从绝对排他到功能性权能 本书挑战了将财产权视为绝对、永恒的二元对立观。财产的现代意义,尤其是在知识产权、数据所有权和虚拟财产领域,更体现为一系列“功能性权能”的组合。本章系统梳理了数字资产的法律属性争议,提出应根据资产的稀缺性、可复制性以及对社会创新的贡献度来设计差异化的保护强度。重点探讨了不动产权益的“社会性负担”——例如,在城市更新、土地集约利用背景下,如何通过更精细化的邻里关系调整和公共利益征收补偿机制,平衡个体权利的实现与区域发展的整体目标。 第三章:人格权体系的深化与边界拓展 随着人类生活全面迈入信息时代,人格权的保护已从传统的生命健康、名誉尊严,扩展至更为隐秘的精神空间与数字身份。本书细致考察了“数字遗嘱”、“被遗忘权”以及“算法歧视”的法律规制问题。我们主张,人格权的保护应当遵循“以人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将隐私权视为一种面向未来的“信息自主控制权”,并提出构建一种动态的、可撤销的“信息授权模型”,以应对数据生命周期的不断变化。 第二部分:新型社会风险与民事责任的应对 第四章:复杂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认定:科学证据与司法裁判 环境污染、群体健康损害、以及由人工智能决策导致的损害赔偿,使得传统侵权法中“谁加害”和“因果关系”的认定面临巨大挑战。本章引入了风险分配理论和统计学上的“显著性关联”标准,探讨在“证据缺失”或“损害分散”的情况下,如何构建更科学、更公平的举证责任倒置或转移机制。特别对“预防护理责任”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责任”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建构,强调预防胜于补偿的司法理念。 第五章:平台经济下的多边责任分担机制研究 互联网平台作为连接供需双方的核心中介,其责任承担模式复杂多变。本书超越了简单的“技术中立”或“完全替代”的二元判断,提出了一套基于“控制力”和“受益度”的多边责任分担模型。该模型分析了平台在内容审核、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数据保护等不同环节中的角色权重,主张建立一种与平台实质性介入程度相匹配的连带责任体系,以有效遏制“责任真空”现象。 第六章:金融创新与民事风险的隔离 面对金融工具的日益复杂化和虚拟货币、代币化资产的兴起,本书关注如何运用民事法律工具(如信托、担保、风险披露义务)来隔离和管理系统性金融风险。重点分析了“穿透式监管”在民事合同效力认定中的体现,以及如何通过严格的“投资适格性”评估,防止专业金融风险向一般民事主体过度传导。 第三部分:民事法制与社会治理的整合路径 第七章: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程序现代化趋势 本书跨越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对比了全球范围内为提高司法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而推行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ADR)的创新实践。重点分析了在线争议解决(ODR)的技术实现、专家辅助审判的制度设计,以及司法确认在促进和解方面的潜力。强调民事司法不再仅仅是“裁判”,更是社会矛盾的“疏导阀门”。 第八章:民法典的解释学转向:生活事实与规范价值的互动 最终,本书回归到法条的解释层面,主张对民事法典的解释必须是“活的”、“面向未来的”。解释者必须深入理解立法背后的社会经济逻辑和价值取向,避免机械化、教条化的适用。建议建立一套包含“社会影响评估”的司法解释框架,确保法律条文在实践中的适用能够有效地促进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真正成为当代社会治理体系中坚实而灵活的支柱。 --- 本书特色: 本书的叙事结构严谨,理论论证深入,不仅大量借鉴了欧洲大陆法系的最新发展和美国侵权法中的社会学分析,更注重将抽象的法律原理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国情相结合,为法律实务工作者、政策制定者以及高年级法学研究人员提供了一套系统、全面且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事法学新图景。它预示着民事法律将从侧重保护个体间的对等交易,转向更宏观的社会风险管理与价值平衡艺术。

著者信息

主编者简介

叶启洲


  现 职
  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学 历
  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

周伯峰

  现 职
  政治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学 历
  德国美茵兹大学法学博士

林玠锋

  现 职
  辅仁大学法律学院专任助理教授

  学 历
  政治大学法学博士

许政贤

  现 职
  政治大学法学院专任副教授

  学 历
  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

刘明生

  现 职
  政治大学法学院专任助理教授

  学 历
  德国雷根斯堡大学法学博士

姚 辉

  现 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学 历
  人民大学法学博士

王林清

  现 职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学 历
  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龙卫球

  现 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

  学 历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赵秀梅

  现 职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研究所所长

  学 历
  北京大学民商法学博士

陈华彬

  现 职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学 历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法博士

张艳丽

  现 职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

吴泽勇

  现 职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学 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德国弗赖堡大学、康斯坦茨大学、马克斯普兰克国际私法与私法研究所访问学者

河上正二

  现 职
  日本东京大学教授

  学 历
  日本东京大学法学博士

杜怡静

  现 职
  台北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学 历
  日本一桥大学法学博士

陈宛妤

  现 职
  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学 历
  日本京都大学法学博士

吉田邦彦

  现 职
  北海道大学法学研究科教授

  学 历
  东京大学法学博士

陈明楷

  现 职
  辅仁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

  学 历
  京都大学法学博士

黄净愉

  现 职
  辅仁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

  学 历
  北海道大学法学博士

图书目录

序 言/叶启洲

第一编 台 湾
纯粹经济上损失在台湾侵权行为法上的保护──以最高法院相关裁判为中心/叶启洲/3
「歧视禁止」作为私法自治的限制?──简评德国《一般平等对待法》中的民事上歧视禁止规定及其争议/周伯峰/47
宣告终止收养关系事件──从诉讼至非讼之演变/林玠锋/81
消费者保护团体诉讼的理想与现实──以两岸跨境消费争议为例/许政贤/121
台湾民事诉讼程序法理之发展与争议──以辩论主义为中心/刘明生/147

第二编 中 国
非典型担保:窘境与突破──以买卖型担保为视角的观察/姚辉、王林清/177
数据权利的法律构造研究──以数据财产权理论完善为路径/龙卫球/201
契约可得利益损害赔偿问题研究/赵秀梅/255
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规约探析/陈华彬/277
中国大陆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以审判为中心」司法政策为背景/张艳丽/303
中国大陆民事诉讼法教义学研究之反思/吴泽勇/373

第三编 日 本
日本における消费者法の展开と高齢消费者の保护/河上正二/389
日本消费者法之展开与高龄者之保护/杜怡静译/421
民法(债権法)改正法案と「约款」に関する规律/河上正二/447
民法(债权法)修正案与「约款」规范/陈宛妤译/473
居住福祉法学から见た灾害复兴法の诸问题と今后の课题/吉田邦彦/493
从居住福利法学看灾后复兴法的诸问题与今后之课题/陈明楷译/535
民法〔债権法(契约法)〕改正について——その评価と展望/吉田论文//573
民法〔债权法(契约法)〕修正之评析与展望/黄净愉译/607

 

图书序言

序言

  东亚各国的民事法制,大多继受自欧陆诸国。但在法律继受之后,随即在各国加入其传统社会与文化因素,发展出与被继受国相异的特色。此等特色的对照与比较,具有高度的比较法价值与社会意义。两岸暨东亚国际法学交流的意义,即在于发现彼此的法制特色与生成原因,作为彼此法制之后续发展的养分与动力。政治大学法学院也始终以此为目标,致力于与中国大陆、东亚国家乃至于欧陆法制的交流。

  政治大学法学院民事法研究中心推展两岸及国际民事法学交流活动多年,在众多前辈的耕耘、两岸及东亚学者的支持之下,已经累积丰硕的研究与交流成果。2015年第四季,本中心陆续邀请了两岸及日本二十余位学者到校交流,研讨主题包括消费者保护、契约法、侵权行为法、物权法、身分法、程序法以及反歧视法,几乎涵盖民事法律的各个面向。本书所收录的论文,便是2015年两岸及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部分成果。对于所有参与研讨会的两岸及日本学者,本中心敬表最高的敬意与谢意!

  2015年度各项学术研讨会的顺利举办,有赖本院光华法学基金会、理律文教基金会以及教育部顶尖大学计画经费的支持。一系列的学术研讨会,系在许婉宁教授担任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期间费心规划,劳心劳力。王千维与姜世明教授教授积极联系邀请大陆学者、陈洸岳老师规划联系日本学者,都是促成104年度研讨会的关键因素,贡献良多。民法中心硕士班研究助理杨凯婷、林羿桦以及全体民法组同学,协助处理所有研讨会的联络与行政庶务,实功不可没。值此2016年同系列学术研讨会筹办之际,希望本书的出版,可以对于两岸乃至于东亚的民事法学交流及实务发展,提供些许助益。
 
叶启洲
2016年8月
于政大法学院

图书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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