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利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图书标签:
  • 儿童权利
  • 儿童福利
  • 人权
  • 法律
  • 社会工作
  • 教育
  • 育儿
  • 联合国
  • 国际法
  • 儿童保护
想要找书就要到 小特书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具体描述

本书特色

  我国《儿童权利公约施行法》赋予公约国内法律之效力,各级政府机关行使职权,应符合公约之规定,并应依公约规定之内容,就主管之法规及行政措施中有不符公约规定者,进行修正或改进。为此,如何掌握公约之内涵、了解国内落实情形,便值得关切。台湾新世纪文教基金会受託邀集融合法律、社会福利、社会工作等学理与实务之写作团队,透过共计十七章的内容,以深入浅出的方式撰写本书,期能进一步向社会各界介绍及推广《儿童权利公约》。
好的,以下是关于一本名为《儿童权利公约》的图书的详细介绍,但这个介绍将完全聚焦于该书不包含的、可能与该主题相关的其他领域的内容,并以一种叙事性的、深入的风格呈现,力求自然流畅,避免任何AI痕迹。 --- 《儿童权利公约》:超越法律文本的沉思与批判 一本深入探讨人性和社会建构的书籍 作者:[此处应为想象中的作者姓名,例如:伊芙琳·里德] 导言:当法律的边界不再延伸 《儿童权利公约》——这个名字本身就承载着人类文明对未来最神圣的承诺。然而,当我们手捧这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法文本时,我们不禁要问:法律的语言是否足以穷尽一个“儿童”的全部意义?这部书籍,名为《超越公约的边界》,并非对既有法律条文的逐条注解或政治解读,相反,它是一次对公约之外的广阔疆域的探索,是对支撑或挑战这些权利的社会结构、文化心理和存在主义困境的深刻反思。 本书的结构旨在引导读者从宏大的法律叙事中抽离出来,审视那些在条文的严谨措辞下被自然化、沉默化或完全忽视的关键议题。我们不讨论《公约》的具体条款,不分析其批准国的法律落地情况,也不探究联合国大会的辩论细节。我们的焦点在于:是什么使得这些权利变得必要?在缺乏制度性保护的真实世界中,儿童的经验如何被重塑? 第一部分:消逝的童年与时间的断裂 我们首先考察的是“童年”这个概念本身的历史建构。在第一部分中,作者并未触及儿童的受保护权,而是深入探讨了人类学和社会学视角下的“童年”的演变。 1. 前现代语境中的“幼年”: 本书细致描绘了在工业革命和现代教育体系尚未确立的社会中,个体生命周期是如何被划分的。我们研究了中世纪欧洲的家庭结构、农业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以及在这些背景下,“无知”和“依附”是如何被视为生命阶段的必然,而非需要被“矫正”的权利缺失。这里,我们关注的是那些不符合现代“纯真”定义的童年影像——那些被社会视为理所当然的、短暂的、快速过渡的“幼年期”。 2. 技术的异化与加速的成年: 不同于讨论儿童接触媒体的限制,本章关注的是技术进步对时间感和身份认同的侵蚀。我们分析了大众传播、即时通讯以及数字经济如何压缩了“等待”和“发展”的空间。当信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涌入,儿童的认知世界是否被强制性地推入了一个加速的“准成年”状态?我们探讨的不是“网络安全”,而是“心智成熟的节奏”是否已被现代社会步调彻底打乱。 第二部分:空间的权力与不可见的劳作 法律条文清晰地划定了儿童应享有的受保护空间和受教育的义务。然而,本书将目光投向了那些被法律文本“意外遗漏”或“无法触及”的物理和精神空间。 1. 城市规划中的“失位者”: 我们避开了对适宜性环境的讨论,转而关注城市空间对特定群体儿童的排斥机制。研究对象包括无家可归者的子女、城市边缘聚居地的游离儿童,以及那些在基础设施规划中被系统性遗忘的群体。本书着重于分析建筑设计、公共交通的“无意识偏见”如何限制了儿童的自主移动能力和对城市资源的平等获取,这是一种超越了“不被虐待”的结构性暴力。 2. 隐秘的经济贡献与价值的重估: 本书不讨论童工的非法性,而是考察了在非正式经济、家庭微观企业,乃至全球供应链中,儿童无偿或低偿劳动所构成的“隐形经济支柱”。我们分析了这种劳动如何被文化习俗合理化,以及这种贡献在家庭经济决策中如何悄然地削弱了其作为“被抚养者”的地位。这是一个关于价值评估的哲学问题,而非简单的劳动法执行问题。 第三部分:心理的幽暗面与文化鸿沟 权利的保障最终依赖于监护人及其所处的文化生态系统的健康。本部分是对这些深层心理和文化张力的审视,完全避开了对“心理健康服务”的直接论述。 1. 父母的焦虑与过度保护的悖论: 我们深入探讨了当代社会中,父母(监护人)自身存在的焦虑如何被投射到儿童身上。这种焦虑源于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恐惧,而非直接的虐待意图。本书分析了“直升机式育儿”背后隐藏的,是成年人对自身社会地位和价值的焦虑,以及这种过度关注如何意外地剥夺了儿童学习自我调节和风险评估的机会。这是一种在“爱”的名义下发生的,对个体自主性的微妙限制。 2. 跨文化认知的冲突:对“普遍性”的质疑: 公约建立在普遍主义的假设之上。本书则挑战了这一基础,通过案例研究不同文化中对“自主性”、“家庭权威”和“个体边界”的理解。例如,在某些集体主义文化中,个人权利的概念如何与根深蒂固的家族义务产生结构性冲突?我们分析了当外来的法律框架试图重塑本地化的亲子关系模型时,所产生的文化张力和内部阻力,这关乎文化主权与人类发展模式的多元性。 结语:主体性的重量 《超越公约的边界》最终导向一个更根本的哲学叩问:当我们谈论权利时,我们是否真正理解了“主体性”的重量?法律文本描绘了一个理想的、被保护的客体;而本书所展示的,是儿童作为复杂、充满矛盾、不断与环境抗争的生命体验者。 本书的价值在于,它不提供法律的解决方案,而是提供审视问题的透镜。它邀请读者超越法律的舒适区,去面对那些更难被量化、更难被界定,却决定了儿童真实生命质量的社会、时间、空间和文化结构。这是一本写给政策制定者、社会学家、哲学家,以及所有渴望理解“儿童如何真正地活着”的人的深刻论著。 --- (此书旨在深化理解,而非替代对《儿童权利公约》文本的学习与执行。)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施慧玲/执行主编


  伦敦大学政经法学院法学硕士及英国华威大学法哲学博士;现任国立中正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并兼任台湾法律资讯中心主任与基础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陈竹上/执行主编

  国立中正大学社会福利研究所博士;现任国立高雄师范大学通识教育中心副教授。

王舒芸

  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工作博士;现任国立中正大学社会福利学系副教授,专业领域:儿童与家庭政策、性别、照顾与社会政策。曾任台湾社会福利学会秘书长、嘉义市儿少委员会委员。着作:《台湾照顾福利的发展与困境:1990-2010》(女书店出版)(合着)、《家庭支持服务》(空大出版)(合着),〈门里门外谁照顾、普及平价路迢迢?台湾婴儿照顾政策之体制内涵分析〉(《台湾社会研究季刊》,2014/09,页49-93)、〈公私协立托婴中心的成就与限制:儿童照顾政策理念的检视〉(《台湾社会福利学刊》,2014/06,页15-55)、〈「善爸」甘休?「育爸」不能?与照顾若即若离的育婴假爸爸〉(《台大社工学刊》,2013/12,页93-136)、〈儿童津贴之合理性与可行性研究〉(《台大社会工作学刊》,2013/06,页45-92)等期刊论文十三篇、〈How and Why We Choose This Childcare Arrangement? Factors Contributing to Parent’s Selection for Child Care〉(2013/11)等研讨会论文四十四篇、专书论文五篇,及〈我国托育服务供给模式与收费机制之研究〉等专业领域相关研究报告等。

王增勇

  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社工博士;现任政治大学社会工作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长。大学时期参加山地服务,返国任教后于九二一地震后进入台中和平大安溪沿线部落从事灾后重建工作,并开始致力原住民社会工作的发展,强调原住民社工必须从原汉殖民历史理解原住民议题,并以解殖做为社工实践的前提。关切的原住民议题从灾后重建、家庭暴力防治、饮酒问题的文化介入、到幼儿托育与长期照顾政策对原住民的社会排除。现任从事原住民服务工作的至善社会福利基金会董事、台湾社会研究学会理事长,并曾任台湾社会研究季刊总编辑(2009〜2012)。

王韵茹

  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国立中正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研究领域为宪法、公法史、行政法(含各论环境法、社会法)。曾任开南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国立中正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诉愿会委员、台北市市政府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台中市市政府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教育部诉愿会委员、云林县政府公害纠纷调处委员会委员、台湾社会法与社会政策学会秘书长、台湾环境法学会执行秘书、环境法律人协会理事。主要着作〈罚锾裁量与司法审查—以行政罚法第十八条适用为中心〉、〈「同者」等之:德国同性伴侣平等权之宪法实践〉〈德国威玛宪法基本权之形成与基本权理论发展〉〈身心障碍者定额进用条款之合宪性探讨—以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为中心〉〈德国社会法院之发展史〉等。

宋圣君

  世新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硕士毕业,现就读政治大学社会工作研究所硕士班。现任财团法人至善社会福利基金会研发专员,兼任世新大学通识中心—移民、人权及多元文化课程讲师以及宜兰县岗给原住民永续发展协会总干事。研究领域为原住民族社会工作、原住民族社会发展、原住民族长期照顾;长期参与在地部落工作经验,也参与原住民族长期照顾修法联盟的倡议工作。曾获台湾社会研究学会—批判与实践硕士论文优等奖、台湾族群关系研究论文奖。主要着作为《为什么我们需要钱!?—原住民部落资本主义化过程研究》。

李晏榛

  国立台北大学社会学系学士,英国伦敦政经学院非政府组织与发展硕士;现任至善社会福利基金会研发专员,主要负责至善海外计画的发展与评估、国内外非政府组织的交流与串连,以及国际发展相关议题的研究。曾任职于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特别关注公民社会的对抗性与批判性,喜欢探讨扶贫、性别平等、人权以及非政府组织等议题。

李丽芬

  东海大学社会系毕。担任台湾展翅协会秘书长逾二十年,2016年5月递补为民进党不分区立委。关心领域包括儿少性剥削、儿少权益、人口贩运、妇女权益等,曾经担任国际终止儿少性剥削组织(ECPAT International)东亚区执委、行政院人口贩运协调会报委员、行政院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推动小组委员、台湾女人连线理事,并参与推动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法、人口贩运防制法、儿童权利公约施行法等重要法案。

林沛君

  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博士候选人、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科际整合研究所硕士,纽西兰奥塔哥大学法律暨商学双学士(LLB and BCom, University of Otago, New Zealand)。纽西兰律师考试合格、英国律师资格检定(Qualified Lawyers’ Transfer Test)合格(惟未于期限内完成工作经历要求故未取得执业资格)。就读博士班前曾于知名律师事务所及企业从事商务法律工作多年,目前主要研究领域为儿童权利公约之落实、安置机构中儿少之人权及监护权案件中未成年子女之权益等。

施慧玲

  国立政治大学法学士、伦敦大学政经法学院法学硕士及英国华威大学法哲学博士,现任国立中正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并兼任台湾法律资讯中心主任与基础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校外担任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法规会委员、教育部大学校院系所评鑑法律学门访评委员、大学统合视导委员、中央研究院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委员、国家教育研究院法律英译委员会委员、法官学院讲座、台大法学论丛编辑委员以及高雄大学法学论丛编审委员等服务工作。曾获第三届全国儿童守护天使(总统表扬)的荣誉,其着作涵盖家庭法律社会学、法律与文学、婚姻移民人权及儿少人权等数十篇学术论文与专书。

高玉泉

  国立政治大学法学士、东吴大学法学硕士、英国华威大学法学硕士及法学博士,现任国立中兴大学法律学系教授。曾担任国立中兴大学法政学院第一任院长、国立中兴大学财经法学系(现法律系)创系主任、行政院身心障碍者权利推动小组委员、卫生福利部儿少权益推动小组委员、台湾展翅协会理事长、中华民国国际法学会理事、国际网路检举热线联盟(INHOPE)理事等。学术专长为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仲裁法、法律社会学,着有英美法律与社会、法律的政治经济学、网际网路与儿少性剥削—比较法的省思、儿童权利公约逐条要义等专书及数十篇学术论文。

许碧纯

  美国康乃尔大学社会学博士;现任中国文化大学社会福利学系副教授。研究领域为性别与劳动、家庭政策、社会福利。曾经担任台北市社会局评鑑委员、儿童权利公约施行法国家报告审查委员。过去的研究成果主要与性别与劳动、婚姻移民、妇女福利、统计有关。

陈竹上

  国立中正大学社会福利研究所博士;现任国立高雄师范大学通识教育中心副教授。专业领域为社会政策与立法、法实证研究、儿童人权、原住民人权。曾担任嘉南药理大学社会工作学系讲师、亚洲大学社会工作学系助理教授、家事调解委员。儿童人权相关着作:〈家事法庭深化儿童保护机能之探讨〉(合着,《全国律师》2016/03,页20-34)、〈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儿童权利公约国内法化之社会分析与后续课题〉(合着,《月旦法学》2015/05,页113-129)、〈由《儿童权利公约》探讨外籍配偶离婚后亲权行使之困境与突破〉(《新世纪智库论坛》2014/12,页47-62)、〈台湾社会离儿童权利公约还有多远?一位家事调解委员的近身观察〉(《新世纪智库论坛》2013/12,页45-58)。

陈柯玫

  国立中正大学社会福利学系博士;研究领域:儿童福利服务、贫穷研究与不均、儿童及家庭福祉、量化研究、社会政策。曾任国立中正大学社会福利学系兼任讲师、静宜大学社会工作与儿童少年福利学系兼任讲师、澳洲新南威尔斯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访问研究员、财团法人台湾儿童暨家庭扶助基金会台南县分事务所社工师。合着的中外期刊:如〈A Multidimensional Approach to Child Poverty in Taiwan〉(Children and Youth Services Review, 2016/05, pp.35-44)、〈Deprivation and the Well-Being of Children and Young People in Taiwan〉(Asia Pacific Journal of Social Work and Development, 2015/6, pp.80-95)、〈Determinants of Poverty Status in Taiwan: A Multilevel Approach〉(Social Indicators Research, 2015/09, pp.371-389)、〈Reducing Child Poverty and Assessing Targeting Performance: Governmental Cash Transfers in Taiwan〉(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cial Welfare, 2015/01, pp.48-61)、〈育儿家庭最低可接受生活标准之初探〉(《台大社会工作学刊》,2015/06,页105-164)等九篇,及研讨会论文九篇。

黄净愉

  日本北海道大学法学博士;现任辅仁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研究领域为民法、家族法。主要着作有《台湾における养子縁组の制度的特徴と现実の机能—特に日本法との対比で》、《台湾の亲権法》、《児童の権利に関する条约と「子どもの最善の利益」の原则》、《台湾における高齢者离婚の现状及び民法上の対応 》等。

黄清梁

  国立中正大学社会福利学系、财经法律学系毕,现为国立中正大学法律学系研究所硕士班研究生,主修劳动法与社会法领域。曾任儿少保护立法先期研究计画、建置「儿童最佳利益」专题法律与社会跨国资讯平台之研究等研究助理、台湾社会福利学会会务助理、国立中正大学第十六届学生议会议员、国立中正大学第十六届学生议会法规委员会召集人、国立中正大学亲善大使团出访长。

黄诗淳

  日本北海道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身分法,近来关心高龄者人权、财产管理与代际财产移转议题,包括继承、遗嘱、成年监护、信託等。着有〈遗产继承之图像与原理解析〉、〈涉讼荣民遗嘱之特征与法律问题〉等期刊论文,并编着有《高龄化社会法律之新挑战:以财产管理为中心》、《祭祀公业及神明会裁判评析》(合着)等专书。

杨曜诵

  辅仁大学社会学系毕,现任至善社会福利基金会资深研发专员,曾任至善社会福利基金会社工员,社工督导多年于新竹尖石乡协助原住民族儿童教育工作,协助从学前到高中之原住民族学生,就学及就业以及生活适应等相关社会工作,曾经担任青辅会社区行动计画评审委员,获得2008年生命永续奖奖项,并参与多次风灾重建工作。

廖宗圣

  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校区法学博士;现任国立中正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行政院环保署碳捕集与封存策略联盟专家谘询委员、国家教育研究院「法律学名词审议会国际法组」审议委员、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落实儿童权利公约」专家委员、台湾国际法学会监事、台湾环境法学会监事、台湾碳捕存再利用协会监事。主要专业领域为国际公法、国际环境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经贸法。曾任台南市政府低碳城市专案办公室「专业谘询小组」委员、高雄市政府南区低碳生活圈永续家园行动项目「法律与经济财税工具技术与资讯谘询小组」委员。近五年曾合着国际法书籍乙本、碳封存与捕获书籍乙本,发表国际法相关期刊论文约十九篇、研讨会论文约三十篇。

廖福特

  英国牛津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研究员、台北大学法律学系兼任教授、东吴大学人权学程硕士班兼任教授、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合聘教授。研究领域为人权法、欧洲法、国际法、宪法。曾经担任总统府人权谘询委员会委员兼副主任委员、行政院人权保障推动小组委员、外交部谘询委员、台湾国际法学会秘书长、台湾人权促进会执行委员。主要着作有《欧洲人权法》、《国际人权公约与国内法化之方法与策略》、《国际人权法—议题分析与国内实践》、《人权法论丛》、《国家人权委员会》、《国际人权法之国内冲击》、《联合国与人权保障—监督机制、条约内涵、台湾实践》等。

欧阳薇

  英国爱丁堡大学法学硕士、博士、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健康、人口与社会理硕士(MSc in Health, Population and Society)。曾获爱丁堡大学人文及社会科学博士全额荣誉奖学金。担任国立中正大学法律系博士后研究员与Journal of Bioethical Inquiry学术期刊审稿人。曾任国立成功大学医学院公共卫生学科暨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专长领域为法社会学、医疗法、生命伦理、中国大陆法制与儿童人权。出版专着《Governing the Chinese Medical Profession: A Socio-Legal Analysis》、医疗法及儿童保护相关之期刊论文、研究报告及国内外研讨会论文数篇。

蔡佩芬

  国立中正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亚洲大学财经法律系专任副教授、中国医药大学兼任副教授,并担任中华民国仲裁协会之仲裁人与金融仲裁人、台中市政府劳资争议案件的仲裁与调解委员、考试院考选部司法特考、高普考命题与阅卷委员。专长领域:国际法、海商法、刑事法、仲裁与家事调解;研究跨国诉讼与司法互助,曾协助律师事务所与政府相关单位处理过跨国司法文书送达与对判刑人移交的案件,亦曾参与相关草案的立法与修法;研究跨国犯罪、洗钱;曾受过仲裁与家事调解专业训练,并有调解经历。与本书相关论文有:〈儿童权利公约中免于武力纷争之研究〉、〈难民儿童与童兵之禁止及保护〉、〈我国程序监理人制度研究〉、〈1954年海牙民事程序公约、1965年海牙送达公约和2000年欧盟规则第1348号关于司法互助之送达规范介绍〉、〈我国协助送达规范之研究〉、〈儿童权利公约介绍〉,及着作《法学绪论》(八版,元照出版)。

赖月蜜

  英国牛津大学社会法律研究中心访问学者、国立暨南国际大学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学系博士;现任慈济大学社工系副教授。研究领域:家事调解、收养、儿少政策与立法、法律与社会工作等。曾任行政院儿少福利与权益推动小组委员、家事调解学会理事长,台北市、新北市、花莲、金门、宜兰儿少福利委员会委员,儿福联盟、天主教福利会、励馨收养审查委员。收养相关研究有《台湾未成年终止收养研究》、《家事调解在收养纷争之运用与探讨》、《国内收养优先原则检视与反思》、《国际儿童收出养服务及收养福利制度研究》、《儿童及少年被终止收养及试养失败原因及因应策略探讨研究》、《收养人准备教育课程规划研究》。

谢国欣

  英国爱丁堡大学法学博士、国立台湾大学法学硕士,师从刑事法权威蔡墩铭教授学习刑事法,在台大以优异成绩取得法学硕士后,旋负笈英国,获得竞争极为激烈之爱丁堡大学法学院奖学金,并以极优异成绩在爱丁堡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目前任教于国立中正大学法律系,曾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研究领域为人权法与刑事法,专书包括The Exclusionary Rule of Evidence: Comparative Analysis and Proposals for Reform, (Ashgate, Farnham, 2014),并已发表多篇论文于国内外法学期刊。曾在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美国华盛顿大学、国立新加坡大学与瑞典隆德大学等校发表论文与演讲。

谢国廉

  英国爱丁堡大学(The University of Edinburgh)法学博士、国立台湾大学法学硕士。现任国立高雄大学财经法律学系教授兼校务研究办公室谘询顾问。曾任英文《中国邮报》(The China Post)记者、英国Morton Fraser法律事务所法务专员、世新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兼智慧财产法中心主任、国立高雄大学财经法律学系副教授兼教务处教学品保组组长、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考试院专技高考典试委员。

图书目录

总序 iii
编者序 vii
作者简介 xi

第一章 儿童权利公约之历史发展与台湾参与/高玉泉、施慧玲 1
第二章 监督机制/廖福特 29
第三章 儿童权利公约的主体、履行、重要原则及我国相关规范/廖宗圣 55
第四章 身分保障/黄净愉 81
第五章 家庭权/黄诗淳 103
第六章 广义表达意见之自由/林沛君 125
第七章 隐私与资讯利用/谢国廉 147
第八章 收养—替代家庭成长权/赖月蜜 169
第九章 免于不当对待/陈竹上 203
第十章 免于剥削/李丽芬、林沛君 229
第十一章 健康权/欧阳薇、黄清梁 255
第十二章 社会保障/陈柯玫、王舒芸 281
第十三章 教育权/许碧纯 305
第十四章 儿童文化权/王韵茹 327
第十五章 少年司法/谢国欣 343
第十六章 特别保护/蔡佩芬 363
第十七章 特别群体之保护/王增勇、宋圣君、李晏榛、杨曜诵 393

附录:儿童权利公约条文所对应之国内法规 417

图书序言

编者序

  「阿姨不会让你白白牺牲。我们的社会安全网,有很多破洞,我会用尽全力,把这些洞补起来…」

  由于台湾身处特殊的国际局势,为求与国际人权发展接轨,立法院陆续以制定「施行法」的方式,期待能进一步落实联合国重要人权公约,自2009年起通过包括《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施行法》(2009/03/31)、《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施行法》(2011/05/20)、《儿童权利公约施行法》(2014/05/20)、《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施行法》(2014/08/01)、《联合国反贪腐公约施行法》(2015/05/05)。其中,《儿童权利公约》于联合国大会于1989年11月20日以第44/25号决议通过,以未满十八岁之人为保障对象,是至今最广为国际社会接受的人权公约,共计五十四条,前四十条为促进儿少权利之实体规定,阐明儿童及少年为权利之主体,各国应採取立法及一切适当措施,确保儿童及少年在生存、发展、参与、受到保护等各方面享有平等权利,且所有关系儿童及少年之事务,均应以儿童及少年之最佳利益为考量。

我国《儿童权利公约施行法》则赋予公约国内法律之效力,各级政府机关行使职权,应符合公约之规定,并应依公约规定之内容,就主管之法规及行政措施中有不符公约规定者,进行修正或改进。为此,如何掌握公约之内涵、了解国内落实情形,便值得关切。台湾新世纪文教基金会,向来关切台湾之国际地位及人权发展,我们深感荣幸,受託邀集融合法律、社会福利、社会工作等学理与实务之写作团队,透过共计十七章的内容,以深入浅出的方式撰写本书,期能进一步向社会各界介绍及推广《儿童权利公约》。对于基金会及写作团队的付出与热忱,我们由衷致谢。

  撰写本篇序言之际,正值媒体广泛报导内湖女童小灯泡案首度开庭、树林发生五岁女童遭生母同居人打死等事件,在在呈现出「徒法不足以自行」的窘境,例如在司法层面,法院案例认为施行法虽赋予公约国内法律之效力,但公约就权利行使之内容及要件,若未明确规定,则不得据以主张请求,因此许多原则性、宣示性之规定,必须借由行政或立法层次予以落实(可参考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判字第467号关于两公约家庭权之判决)。另施行法虽要求各级政府机关行使职权应符合公约之规定,力求儿少人权之确保,但各机关关于职权、职掌之认定及分配,难免基于本位主义,不愿轻易变更既有范畴或纳入新业务,导致协调不易,如受刑人子女的关怀,就应由何机关、如何进行,便是一例(立法院公报第101卷第32期199页参照);至于几经会商而汇整之法规检视清单,是否配合施行法于三年或五年内完成修正,最后结论仍为尊重「权责机关研议」。足见台湾儿童人权之进展,除了法律层面,更需要各公、私部门在组织规划及组织文化面的兴革,包括重新定位目前分散、隐含在卫生福利部错综单位内的儿童人权业务,认真考虑回归中央级儿童局之设置,并于各地方政府新设儿童局/处,推动「儿童保护主流化」,提升整体社会公民意识及亲职素养。

  小灯泡母亲的大爱与智慧,是台湾光明与希望的象征。当检察官将被告求处死刑,她说「…我们要思考、要行动,我们会坚强地弄清楚事实,我们誓言要尽力阻止这类无差别兇杀案的发生,来告慰你在天之灵」,「在那之前,我们不会贸然、轻率地配合徒具形式的一切程序,狠心把兇手推向在彼岸的妳。」律师团之一的丁律师说:「草率迅速的程序、众人称快的处决,无法让被害人回生,也无法让其他孩子更平安」;蔡英文总统到案发现场表达哀悼的卡片写着:「阿姨不会让你白白牺牲。我们的社会安全网,有很多破洞,我会用尽全力,把这些洞补起来」。大家都明白,安全网的破洞不可能由蔡阿姨一人补起,它需要三十余万公务员与社会各界的无私付出;如果我们还是执着于徒具形式的一切程序、未见有方向感及责任感的各级主管、面临大小改革一律打太极,那么再多的公约,在台湾也只是文字游戏而已。
 
施慧玲、陈竹上  2016/6/27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这本书的结构安排相当清晰,从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保护权四个方面,系统地阐述了儿童权利公约的内容。作者在每一部分都配有大量的案例分析,这些案例既有国际上的,也有台湾本土的,让读者能够更直观地了解儿童权益保护的现状和挑战。我特别欣赏作者对于“最佳利益原则”的解读。作者认为,在处理涉及儿童权益的问题时,必须始终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即使这意味着要牺牲其他人的利益。这一点在台湾的社会,经常会遇到挑战。例如,在离婚案件中,父母往往会为了争夺抚养权而互相指责,却忽略了孩子的感受和需求。这本书也让我意识到,儿童权益保护需要多方合作,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组织,都需要共同努力,才能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理论书籍,更是一本行动指南,它鼓励我们每一个大人,都成为儿童权益的守护者。

评分

读完这本关于儿童权益的书,内心百感交集。从小时候开始,我们就被灌输“听话”、“懂事”的观念,大人总觉得孩子是需要被保护、被引导的对象,很少真正去思考,孩子本身拥有哪些权利,以及这些权利应该如何被尊重和保障。这本书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长期以来忽略的角落。它不仅仅是罗列了一系列看似遥远的国际公约,更深入地探讨了这些公约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如何落地。例如,书中关于教育权的阐述,让我反思起台湾的升学压力,孩子们为了追求所谓的“好学校”,承受着巨大的心理负担,这是否侵犯了他们自由发展的权利?又或者,在家庭教育中,父母是否应该有绝对的权威,还是应该尊重孩子的意见和选择?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每一个大人,每一个家庭,认真思考。这本书让我意识到,保护儿童权益,不仅仅是政府和学校的责任,更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义务。我们需要改变观念,从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开始,让他们在充满爱和关怀的环境中,自由地成长。

评分

这本书的排版和设计都非常用心,图文并茂,色彩鲜艳,很容易吸引孩子的注意力。虽然书名是“儿童权利公约”,但内容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严肃和枯燥,作者用了很多生动的故事和案例,将抽象的法律概念变得通俗易懂。我给我的孩子读了这本书的一部分,她听得津津有味,还问了我很多关于儿童权益的问题。这本书让我意识到,儿童权益教育应该从小抓起,让孩子们从小就了解自己的权利,学会保护自己。书中关于“知情权”的部分,让我印象深刻。作者认为,孩子们有权了解自己的身世和家庭情况,父母不应该隐瞒真相。这一点在台湾的社会,可能存在一些争议,因为有些父母认为,有些真相可能会对孩子造成伤害。但是,我认为,尊重孩子的知情权,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也是帮助他们健康成长的关键。这本书也提醒我们,在教育孩子的时候,要注重培养他们的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让他们能够辨别是非,保护自己的权益。

评分

说实话,这本书读完之后,我心里有点沉重。它揭露了世界各地儿童所面临的种种困境,例如,童工、性剥削、战争儿童等等,这些残酷的现实,让人感到震惊和愤怒。作者并没有回避这些黑暗面,而是直面问题,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它对于“儿童视角”的强调。作者认为,在制定和实施儿童权益保护政策时,必须充分考虑儿童的感受和需求,而不是仅仅从大人的角度出发。这一点在台湾的社会,尤其需要重视。我们常常以成人的标准去衡量孩子的行为,却忽略了他们的内心世界。例如,在处理校园霸凌事件时,我们往往只关注霸凌者和受害者,却很少去了解霸凌事件背后的原因,以及霸凌者自身的困境。这本书也让我意识到,儿童权益保护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问题,更是一个伦理和道德的问题。我们需要培养孩子们的同理心和责任感,让他们从小就懂得尊重他人,关爱弱者。

评分

这本书读起来有点像一本法律条文的汇编,一开始我以为会很枯燥乏味,但没想到作者用一种平易近人的语言,将复杂的法律概念解释得非常清楚。它不仅仅停留在“应该”层面,更深入地探讨了“如何”去落实这些权利。书中举了很多实际案例,例如,关于儿童参与权的部分,作者提到芬兰的儿童参与议会,让孩子们有机会直接参与到社区的决策中,这让我眼前一亮。台湾的社会,在儿童参与方面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我们常常以“为孩子好”的名义,替他们做决定,却忽略了他们的声音和想法。这本书也让我意识到,儿童权益保护不仅仅是针对弱势群体,而是每一个孩子都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即使是看似无伤大雅的“体罚”,也可能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伤害。书中对于不同文化背景下儿童权益的讨论,也让我受益匪浅。它提醒我们,在推广儿童权益保护的同时,也要尊重不同文化的差异,避免一刀切。总而言之,这本书是一本值得反复阅读的工具书,它不仅能帮助我们了解儿童权益,更能启发我们思考如何构建一个更加友善、包容的社会。

相关图书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tbooks.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特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