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外纷争解决机制在行政法领域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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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裁判外纷争解决之议题,在民事诉讼领域中讨论已久,惟在行政法领域中仍属崭新之议题。本书编者对此议题略有研究,以所着拙文「法治国图像变迁下司法权功能之再探讨」抛砖引玉。再由德国佛莱堡大学Würtenberger教授及斯拜耳行政大学Ziekow教授从比较法观点,分别以「行政及调解程序中之接受度管理」及「公法领域中调解的法治国界限」为题,剖析德国理论发展及现况。再由前德国佛莱堡行政法院von Bargen院长,以「德国行政诉讼上法官调解制度」为题,分析德国实务上之发展及现况。盛子龙、张桐锐及王服清三位教授分别以「租税法上和解契约与非正式协商」、「公务人员保障法上调处制度之检讨」及「论『诉讼外纷争解决机制』在环境法领域之运用」为题,从租税法、公务员法及环境法之领域,探讨此一议题在我国之发展及现况。期待本书能为我国传统行政法学之发展带来新观念,为步履瞒珊的司法改革行动注入活水。
好的,这是一份关于《裁判外纷争解决机制在行政法领域之适用》的图书简介。 --- 图书名称:裁判外纷争解决机制在行政法领域之适用 图书简介 本书深入探讨了在当代行政法实践中,裁判外纷争解决机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主要包括调解、仲裁、和解以及其他非诉讼程序——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的理论基础、实践应用及未来发展趋势。本书旨在为法律学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律师以及对行政法与争议解决感兴趣的读者,提供一个全面而深入的分析框架。 第一部分:理论基石与背景构建 本书首先厘清了行政争议的特性及其在传统司法救济体系下面临的挑战。行政争议的复杂性不仅在于其涉及的公共利益与私权利的平衡,还在于其背后蕴含的权力行使的合法性与效率问题。传统诉讼程序虽然是维护法治的最后防线,但其周期长、成本高、对抗性强等特点,在应对日常行政管理中的大量、快速、专业性强的争议时,显得力不从心。 在此背景下,本书系统梳理了裁判外纷争解决机制的起源、发展及其核心价值。我们着重分析了ADR理念如何从私法领域逐步渗透并影响到具有公权力色彩的行政领域。理论上,ADR强调当事人的自治性、灵活性、保密性以及对实体性解决方案的聚焦,这些特质与现代行政管理追求的“善治”(Good Governance)理念高度契合。本书详细论述了行政法领域适用ADR的合法性基础,探讨了如何在维护行政权威与保障公民权利之间找到平衡点。 第二部分:主要机制的行政法适用研究 本书的核心部分对几种主要的裁判外纷争解决机制在行政法领域的具体适用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考察。 一、行政调解与和解: 行政调解作为最常用且最贴近我国国情的ADR方式,本书对其进行了详尽的分析。我们考察了行政调解的法定基础、适用范围以及实践中的操作流程。重点分析了在涉及土地征收、环境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等热点领域,调解如何促进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实质性沟通,并达成兼顾效率与公平的解决方案。我们特别关注了调解协议的效力认定、执行问题以及如何避免“强制调解”或“程序正义的缺失”。 二、行政仲裁的有限适用与争议: 虽然仲裁在私法领域具有广泛应用,但在行政法领域,其适用空间相对受限,主要集中在特定类型的行政合同争议或法律明确授权的领域。本书深入分析了行政仲裁的法律障碍,特别是其在处理涉及公法性裁量权行使时的内在矛盾。通过比较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本书探讨了在哪些特定类型的行政争议中引入仲裁机制是合理且必要的,并提出了构建受限制的、有监督的行政仲裁体系的设想。 三、行政和解与非正式协商: 除了正式的调解程序,本书还关注了行政机关在作出最终决定前进行的各种非正式协商和沟通。这种“软法”层面的争议解决,对于预防诉讼的发生至关重要。我们分析了如何通过建立透明、一致的内部沟通机制,将争议解决的关口前移,以最小的代价化解矛盾。 第三部分:机制的有效性、挑战与制度构建 本书并未停留在描述性层面,而是对裁判外纷争解决机制在行政法领域的有效性进行了批判性评估。 一、效率与实质正义的衡量: 我们构建了一个评估框架,用以衡量ADR在行政争议解决中的实际成效,不仅仅关注解决速度和成本节约,更侧重于其对实体权利保障、行政关系修复以及未来合规行为塑造的影响。实践中,如何确保ADR过程的程序公正性,避免权力主体利用其优势地位对弱势相对人施加不当影响,是本书着重探讨的难题。 二、对行政裁量权的约束: 一个关键的挑战在于,ADR机制的灵活性是否会削弱行政行为的法定性与可预测性?本书认为,ADR的适用边界必须清晰界定,其结果不应凌驾于基本的合法性要求之上。因此,必须设计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确保ADR达成的和解或调解方案,不偏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特别是比例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 三、制度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基于对理论和实践的深入分析,本书提出了构建完善的行政裁判外纷争解决制度的建议。这包括:构建多层次的争议解决体系,明确不同ADR方式的适用层级;加强对行政人员ADR技能的专业培训;建立和完善第三方专业辅助调解机构;以及优化对ADR结果的司法审查标准和程序。本书强调,成功的ADR制度必须是一个开放的、可以根据具体行政领域特点进行定制的混合体系。 总结 《裁判外纷争解决机制在行政法领域之适用》试图在行政效率与程序正义之间搭建一座桥梁。本书认为,ADR并非要取代传统的司法审查,而是作为一种重要的补充和分流机制,以更适应现代社会对高效能政府的期待,同时保障公民在面对公权力时的救济渠道更加多元、有效和人性化。本书的分析深度和广度,旨在推动我国行政争议解决体系向更加成熟和精细化的方向发展。

著者信息

主编暨作者简介

刘建宏


  【现职】
  国立中正大学法律系暨法律研究所教授
  交通部诉愿审议委员会/法规委员会委员
  财政部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
  台中市政府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
  嘉义市政府法规审查小组/国家赔偿事件处理小组/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
  司法院司法人员研习所讲座
  财政部财政人员训练所讲座

  【经历】
  中国文化大学法律学系专任助理教授、副教授

  【学历】
  德国佛莱堡(Freiburg)大学法学博士

作者简介(以发表顺序排列)

Thomas Würtenberger
  
  德国佛莱堡(Freiburg)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信安
  
  辅仁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
  德国敏斯特(Münster)大学法学博士

Jan Ziekow
  
  德国施拜尔(Speyer)行政大学教授

王韵茹

  国立中正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

Joachim von Bargen

  德国佛莱堡大学教授
  德国佛莱堡行政法院前院长

江嘉琪

  国立中正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
  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博士

盛子龙

  国立中正大学财经法律学系教授
  国立台湾大学法学博士

张桐锐

  国立中央大学法律与政府研究所副教授
  德国海德黛大学法学博士

王服清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

图书目录

自序

第一章 法治国图像变迁下司法权功能之再探讨
——德国行政诉讼中法官调解制度之研究
壹、前 言/2
贰、法治国图像变迁下司法权功能之演变/7
参、德国行政诉讼中法官调解制度评介/15
肆、德国行政诉讼中法官调解制度所面临之问题与挑战:完整建构法官调解之程序/25
伍、结 论/31
陆、重要相关条文德中对照表/35

第二章 Akzeptanzmanagement in Verwaltungs- und in Mediationsverfahren
I. Zum Begriff und zur Funktion der Akzeptanz/42
II. Der Zwang zum Akzeptanzmanagement als Paradigmenwechsel in der Verwaltungskultur/46
III. Mediation durch Konfliktmittler: ein Baustein für das Akzeptanzmanagement/51
IV. Strategien eines Akzeptanzmanagements in behördlichen und in Mediationsverfahren/56
V. Schlussbemerkung zur Umsetzung der Ergebnisse eines Akzeptanzmanagements/67

第三章 行政及调解程序中之接受度管理
壹、接受之概念与功能/72
贰、作为行政文化中典范转移的强制进行接受度管理/76
参、由冲突调停者进行调解:接受度管理之要素/79
肆、机关以及调解程序中之接受度管理策略/83
伍、实现接受度管理结果之结语/91

第四章 Rechtsstaatliche Grenzen der Mediation im öffentlichen Recht:
Verbindlichkeit von Mediationsergebnissen und Gesetzmäßigkeitsprinzip
I. “Gerichtsfeste” Verbindlichkeit von Mediationsergebnissen/100
II. Bindungen bei “Mediation” durch die Verwaltungsgerichte/113
III. Schlussbetrachtung/121

第五章 公法领域中调解的法治国界限
——调解结论的拘束与依法行政原则
壹、前 言/124
贰、与「法院裁判相当」之拘束力(“Gerichtsfeste„ Verbindlichkeit)的调解结论/127
参、行政法院所为「调解」之拘束/135
肆、结 论/140

第六章 Richterliche Mediation im deutschen Verwaltungsprozess:
eine Alternative zum konventionellen Verfahren
I. Einleitende Bemerkungen/141
II. Historische Entwicklung/144
III. Aktuelle Rechtslage/148
IV. Gegen die gerichtsinterne Mediation sprechende Gründe/151
V. Für die gerichtsinterne Mediation sprechende Gründe/153
VI. Strukturprinzipien des Gerichtsverfahrens und der Mediation/157
VII. Eignung der Verfahren für eine gerichtliche Mediation/158
VIII. Relevanz von Gesetz und Recht in der Mediation/160
IX. Verfahrensablauf/161
X. Abschließende Bemerkungen/163

第七章 德国行政诉讼上法官调解制度
——传统诉讼程序之外的另一种选择
壹、前 言/166
贰、历史发展/168
参、当前的法律状态/171
肆、反对法庭内调解的理由/173
伍、赞成法庭内调解的理由/175
陆、诉讼程序与调解的架构原则/178
柒、适于法庭内调解的程序特质/178
捌、调解中法律的重要性/180
玖、程序的进行/181
拾、结 语/182

第八章 租税法上和解契约与非正式协商
壹、前 言/186
贰、德国租税法上事实认定协议与非正式协商/187
参、我国租税法上和解契约之建构尝试/198
肆、我国税务协谈机制下税务协谈结果之性质与效力/222
伍、结 论/234

第九章 公务人员保障法上调处制度之检讨
壹、序 论/236
贰、公务人员调处制度概观/238
参、保障程序中调处制度之运作实况/246
肆、问题检讨/252
伍、结 语/260

第十章 论「诉讼外纷争解决机制」在环境法领域之运用
壹、「诉讼外纷争解决机制」之意义与局限性/262
贰、环境纠纷诉讼解决的优缺点/268
参、环境纠纷诉讼外解决的机制/272
肆、我国环境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277
伍、结论与建议/325

图书序言

自序

  2013年11月25至26日,国立中正大学法学院邀集来自德国、我国之多位专家学者,举办「裁判外纷争解决机制在行政法领域之运用」国际学术研讨会。会中共发表论文六篇,其中三篇为德文论文,经翻译为中文后,再加上编者所着相关论文一篇,共计十篇论文,集结成本书。

  裁判外纷争解决之议题,在民事诉讼领域中讨论已久,惟在行政法领域中仍属崭新之议题。本书编者对于此一议题略有粗浅研究,以所着拙文「法治国图像变迁下司法权功能之再探讨──德国行政诉讼中法官调解制度之研究」抛砖引玉。再从比较法之观点,由对于此一议题有深入研究之德国佛莱堡大学法学院Würtenberger教授及斯拜耳行政大学Ziekow教授,分别以「行政及调解程序中之接受度管理」及「公法领域中调解的法治国界限」为题,深入剖析德国对于本议题之理论发展及现况。再由曾亲身参与2000年德国法官协会发起试办行政诉讼法官调解制度会议之前德国佛莱堡行政法院von Bargen院长,以「德国行政诉讼上法官调解制度──传统诉讼程序之外的另一种选择」为题,分析德国实务上对于此一议题之发展及现况。盛子龙、张桐锐及王服清三位教授分别以「租税法上和解契约与非正式协商」、「公务人员保障法上调处制度之检讨」及「论『诉讼外纷争解决机制』在环境法领域之运用」为题,从租税法、公务员法及环境法之领域,探讨此一议题在我国之发展及现况。期待本书能为我国传统行政法学之发展带来新观念,为步履蹒跚的司法改革行动注入活水。

  本次研讨会之举办,感谢国立中正大学国际处、法学院及法律学系鼎力支持。会中并有来自国内各大学法学院及相关系所之学者,司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以台北、台中、高雄三所高等行政法院之法官,以及各界专家与会。研讨会发言热烈,成果丰硕,谨此致谢。

  本论文集之出版,感谢元照出版公司大力协助,并此致谢。

刘建宏
2016年初秋
谨志于国立中正大学法学院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這是一本厚實、紮實,充滿學術嚴謹性,但同時又引人入勝的著作。作者在《裁判外紛爭解決機制在行政法領域之適用》一書中,對ADR在行政法領域的應用進行了深入的學術探討,其研究方法之紮實、資料之豐富,令人印象深刻。書中不僅梳理了ADR在世界各國的發展脈絡與理論基礎,更細膩地分析了其在我國行政法實務中可能面臨的挑戰與限制。我特別欣賞作者對於「正當法律程序」與ADR的兼容性所進行的細緻辯證,這點是許多人在討論ADR時,常常會忽略或難以釐清的部分。此外,書中對於不同類型行政爭議(例如:土地徵收、環境保護、政府採購等)的ADR適用性,進行了具體的案例分析,這讓理論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學術概念,而是能夠落地生根、解決實際問題的實踐指引。對於我這個長期在第一線接觸行政法相關議題的讀者來說,這本書提供了非常寶貴的參考,讓我能夠更深入地理解,如何將這些國際上成熟的紛爭解決機制,融入我國的行政實踐中,以期達成更有效率、更具彈性、也更為公正的爭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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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裁判外紛爭解決機制在行政法領域之適用》真的是一本讓人眼睛一亮、愛不釋手的著作!身為一個長年關注台灣行政訴訟的朋友,我一直覺得我們在處理政府和民眾之間爭議時,總有種「非輸即贏」的僵硬感。過去,我們可能習慣了直接走到法院,把權利義務攤在法官面前,但這過程往往耗時、耗力,而且有時結果也未必能真正撫平雙方的怨懟。作者在這本書裡,彷彿為我們打開了一扇通往更寬廣、更彈性的解決紛爭之門。他深入淺出地剖析了各種裁判外紛爭解決機制(ADR),像是調解、協商、仲裁等等,並一一檢視它們在我們複雜的行政法體系中,有哪些潛在的適用空間與可能性。我特別喜歡書中對於「公信力」與「效率」之間權衡的探討,這正是ADR在行政法領域推行時,最核心的挑戰。書裡沒有空談理論,而是透過許多國內外的實例,生動地說明了ADR如何能夠在不損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提供更為彈性、更符合人性化的解決方案。閱讀的過程中,我彷彿跟著作者一起走進了許多真實的案例,感受到了ADR在化解行政爭議時,那種「潤物細無聲」的溫柔力量,這是一本極具啟發性、也極其實用性的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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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說,《裁判外紛爭解決機制在行政法領域之適用》這本書,徹底顛覆了我對行政紛爭解決的一些既有認知。以前總覺得,只要是涉及行政機關的爭議,就一定是嚴肅、對抗性的,非得要透過行政訴訟才能獲得一個「公正」的判決。但作者透過大量的分析與論述,讓我看到了另一種可能:在某些情況下,透過協商、調解,甚至是在行政程序中就納入第三方協助,或許能比漫長的訴訟更能有效、更能根本地解決問題。書中對於各種ADR工具的介紹,不僅有理論基礎,更有實際操作上的建議,像是如何選擇適合的機制、如何設計程序、如何確保參與者的權益等等。這讓我意識到,ADR並非只是「不打官司」的代名詞,而是一套有系統、有原則的爭議解決方法。尤其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探討了ADR如何能增進行政機關與民眾之間的信任感,這點在現今社會的溝通斷裂日益嚴重的時刻,顯得尤為重要。這本書不只是一本學術著作,更像是一本為我打開視野的工具書,讓我對未來行政爭議的解決方式,有了更多元的思考與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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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剛開始翻閱《裁判外紛爭解決機制在行政法領域之適用》時,我有些擔心這會是一本枯燥乏味的學術論文。但隨著閱讀的深入,我發現自己完全被作者的論述所吸引。他用一種非常具體、貼近實務的方式,闡述了ADR在行政法領域的潛力。書中許多對於「為何需要ADR」的分析,都直指了現行行政爭訟模式的痛點,例如冗長的訴訟程序、高昂的訴訟成本、以及結果的不可預測性等。而作者提出的ADR方案,並非只是單純地取代訴訟,而是強調一種「互補」的角色,讓政府與民眾在面對紛爭時,能有更多的選擇與彈性。我特別喜歡書中對於「行政機關的協商能力」與「民眾的參與權」等議題的探討,這讓我看到了ADR不僅能節省資源,更能促進政府的治理品質與民眾的參與感。書中的語言風格也十分流暢,雖然討論的是專業議題,但讀起來並不感到艱澀。這是一本讓我能同時獲得知識、啟發,並且感受到作者對行政法領域的熱情與關懷的書籍。

评分

這本《裁判外紛爭解決機制在行政法領域之適用》真的是一本令人耳目一新、值得再三咀嚼的著作。作者在書中,巧妙地將我國行政法領域的實務困境,與國際上先進的ADR發展趨勢進行了對話。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書中探討了ADR在「預防勝於治療」的角色,如何在行政爭議萌芽階段就介入,防止其惡化成激烈的對抗。這點對於長年飽受行政訴訟之苦的民眾而言,無疑是一個重大的啟示。作者也深入剖析了ADR的各種形式,並就其在行政法適用上的優劣勢進行了細緻的比較,這使得讀者能夠根據具體的爭議類型,選擇最適合的解決方案。我特別讚賞書中對於「公權力」與「非公權力」在ADR應用中的界線劃分,這點是判斷ADR是否適用的關鍵。閱讀過程中,我彷彿看到了一幅行政爭議解決的新藍圖,一個更加和諧、有效、且能兼顧各方利益的未來。這本書不只是一本學術研究,更是一本充滿前瞻性、能夠引領我國行政法領域邁向新階段的指標性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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