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与宽恕︰重思正义与法律背后的情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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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 Martha C. Nussba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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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政治正义让个人与公共的道德情感持续转变,
法律思考不能自外于社会价值与个人情感。

纳思邦教授以精彩论述将情感、法律、政治揉而为一,旁征博引文学、宗教、哲学、伦理各方文献,缀以诗歌、神话、经典,爬梳了影响现代法律形成的「愤怒」、「宽恕」等情感价值的历史根源及脉络,并探究它们与正义的关系。
书中首先剖析「愤怒」何来及其在许多领域的应用,包括人际关系、职场、刑罚体系,论述愤怒与经常随之而来的报复心态在规范与道德上的错误。接着探究宗教与文化意义下的「宽恕」,主张以超越宽恕的「慷慨」作为追寻正义与立法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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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一开始便以古希腊知名悲剧作家艾斯奇勒斯的三部曲《奥瑞斯提亚》(Orestia)概括了核心论点。在该剧的最终,雅典娜通过建立法院、法官和陪审团,结束了血腥的复仇循环。理性制定的法律取代了古老的复仇女神,但愤怒和报复没有被放下,只是被改造了。

纳思邦透过神话故事阐释了在规范层面上,「愤怒」如何「总是成问题的」。愤怒预设了两个观念:一,在重要的人或事上,犯下了严重的错误;二,如果犯错者以某种方式吃到一些恶果,那会是件好事。而为愤怒辩护的方式通常有三种。首先,愤怒对尊严和自尊来说是必要的,没有它,温顺的人会被压制和羞辱。其次,如果不对犯错者发怒,就不是认真对待他们。第三,愤怒是对抗不义的动力。

然而,纳思邦拒绝这三种主张。在政治领域中,她以甘地、马丁路德金恩和曼德拉为例,证明在不诉诸愤怒行动的情况下,也可以拥有力量、尊严和反抗不义。

那么宽恕呢?在纳思邦看来,宽恕不见得谦顺温和。相反的,宽恕与愤怒有着内在的联系。宽恕的「道路」始于人们对于他人所造成的伤害感到极度愤怒。然后透过某种包含面对、认错、道歉与「处理」在内的程序,受伤害的人以胜利之姿崛起,消除愤怒的情绪,他的主张获得理解而愿意施予不愤怒的恩惠。纳思邦称之为「交易式宽恕」。

纳思邦主张,我们应该向前看,而不是停下来赦免罪过,就好像伤害过我们的人在请求我们的赦免。她以南非的真相与和解委员会为例,那是一种宽恕的建设性替代方案,人们只被要求承认自己做过些什么,摒弃了「贬抑、忏悔、悔罪和宽恕的机构」。


★纳思邦以其一贯优雅、精准、热情的风格与极宽广的研究,探索正义底下两股看似对立的情绪︰愤怒与宽恕。她认为它们都带有报复意味,从而都是有问题的。她主张超脱这两种情绪,当个「部分斯多噶、部分爱的造物的人」。这本书提出一个重要且及时的挑战,是值得对哲学、心理学、政治学、宗教感兴趣,或者只是想了解如何在今日世界生活的读者一读的佳作。
――美国堪萨斯大学荣誉心理学教授C. Daniel Batson

★充满哲学与社会科学界前所未有的洞见,包括在愤怒与宽恕、暴力与非暴力的脉络下,对甘地、金恩博士与曼德拉做了概念上的比较。纳思邦向来是声誉卓着的学者,持续展现多元才华,以当代政治分析见长。她揭示了这些群众运动的领袖如何诊断恐惧中的愤怒与暴力根源,并以宽恕为解药。而后她进一步将这些重要理念扩展到新方向。这种独特的理论使她的作品成为欲了解今日政治与社会的人所必读。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荣誉政治学教授Dennis Dalton

★本书迫使人权运动者思考自己的行动,辨别报复性想法及处理犯罪与惩罚的理性方法,以及探讨正义理论时不应受到贬低及报复心态所影响。「转化的愤怒」植根于公益与社会福祉,纳思邦展现其改革的潜力。在政治学上,那是压迫体制与进步体制的差异所在。纳思邦援引历史上曾经改变加害与被害关系的重要事件,说明愤怒对社会公益的有限角色。」
――印度最高法院大律师Indira Jaising

★这部让人惊艳的着作揭示了像是南非这类地方的政治思想与实践,在这样的地方愤怒通常被认为是没有效用的,而宽恕则是代代传承的人性中必要的成分。借着连结古希腊人的思想与金恩博士、曼德拉与甘地这类当代社会运动者,纳思邦创造了人类互动往来的新基础,在这项基础上愤怒可以重新定义为一种资源,而宽恕则从报复的逻辑中获得释放。
――南非自由邦大学副校长Jonathan D. Jansen

★我很讶异也很高兴。一位自成一格中上阶级的白种盎格鲁萨克逊新教徒美国人以古希腊罗马的文献与当代哲学,提出比其他多数历史学者与政治学者更好的解释,说明何以在南非我们能将种族隔离的利剑转化为宪政民主之犁刀。做得好,纳思邦,报复不是我们要走的路。
――南非自由斗士、作家与宪法法院大法官Albie Sachs


好的,以下是为您创作的一份图书简介,内容不涉及您提供的书名及相关主题: --- 《星辰的低语:宇宙深空的探索与文明的起源》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部深入探索宇宙奥秘与生命起源的恢弘巨著,它带领读者穿越浩瀚的时空,从宇宙大爆炸的奇点出发,直至探究地球生命演化的复杂路径,并进一步思考人类文明在广袤宇宙中的独特地位。这不是一本仅仅罗列科学事实的教科书,而是一场融合了天体物理学、生物化学、哲学思辨与未来学的前沿探索之旅。 第一部分:宇宙的黎明与星辰的诞生 我们将从宇宙的创生之初——那个密度无限大、温度无限高的奇点开始。书中详细阐述了暴胀理论如何解释了早期宇宙的均匀性,并逐步展开了对基本粒子、早期原子(主要是氢和氦)的形成过程的描绘。随后,焦点转向引力如何在微小的密度涨落中扮演关键角色,催生了第一代恒星——“贫金属星”的诞生。这些巨型恒星内部的核聚变过程,是宇宙中重元素(碳、氧、铁等构成生命基础的元素)的熔炉。 我们细致剖析了恒星的生命周期,包括白矮星、中子星和黑洞的形成。特别是对超新星爆发的描绘,不仅展示了宇宙中最壮观的能量释放事件,更强调了它们作为“元素播撒者”对后续行星系统形成的关键意义。读者将跟随作者的笔触,理解我们身体中的每一个原子都曾是遥远恒星内部的产物,这是一种深刻的宇宙亲缘关系。 第二部分:宜居行星的寻觅与太阳系的独特之处 在理解了重元素的来源后,本书进入对行星系统的形成机制的探讨。通过对开普勒空间望远镜及后续任务数据的分析,我们深入研究了“恒星吸积盘”理论,解释了岩石行星和气态巨行星如何从原行星盘中分化和吸积。 本书的重点之一是“宜居带”的概念及其局限性。我们不仅讨论了液态水存在的条件,更引入了“生命宜居性”的更广谱定义,包括磁场保护、板块构造(对碳循环至关重要)、以及合适的恒星活动周期。 对我们自身太阳系的考察是深入而细致的。我们分析了木星强大的引力如何充当了“清道夫”,保护了内太阳系免受大量小行星的撞击;火星从湿润走向荒凉的剧变过程,为理解行星气候的脆弱性提供了绝佳的案例。此外,对外太阳系冰封卫星——如木卫二(欧罗巴)和土卫二(恩塞拉多斯)——的地下海洋的探索,预示着地外生命存在的巨大潜力。 第三部分:生命起源的化学迷宫 本书最具挑战性也最引人入胜的部分,在于对生命起源的化学路径的重构。我们不再停留在简单的“原始汤”概念,而是深入探讨了: 1. 无机物到有机物的转变: 考察米勒-尤里实验的现代修正版,以及深海热液喷口在合成氨基酸和核苷酸中的可能作用。 2. 聚合与复制: 探讨RNA世界假说,分析自我复制的分子如何从随机的化学反应中脱颖而出,并如何形成早期的代谢网络。 3. 细胞膜的构建: 描述脂质体如何在早期环境中自发形成界限,标志着“生命”与“非生命”的正式分野。 本书详尽梳理了从原核生物到真核生物的演化飞跃,特别是内共生事件——线粒体和叶绿体的摄入——被视为地球生命史上最关键的转折点之一,它为复杂生命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能量基础。 第四部分:认知革命与文明的未来 最后,本书将目光投向了地球上唯一的复杂生命形式——人类。我们探讨了直立行走、工具制造、语言的出现如何一步步构建了人类的认知能力。特别是关于大脑皮层的高速发展,以及社会协作如何超越个体生存的限制,形成了文化和技术积累的“飞轮”。 在考察了数百万年的生物演化后,我们转向了现代文明面临的挑战:气候变化、资源枯竭、以及技术奇点。作者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哲学命题:在宇宙尺度下,我们能否将人类文明视为一种短暂而珍贵的“信息结构”?我们如何确保这一信息结构能够跨越自身的生物局限,实现真正的星际尺度传播? 《星辰的低语》不仅是一部科学探索史,更是一部关于“存在”的沉思录。它以最前沿的科学发现为基石,激发读者对自身在宇宙中位置的敬畏与反思,引导我们以更宏大的视角去审视人类的过去、现在与无可限量的未来。 ---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玛莎.纳思邦Martha C. Nussbaum
当代最多产、最具独创性的思想家,论述横跨法律、社会、政治、伦理领域。
芝加哥大学恩斯特‧弗洛恩德法律与伦理学杰出贡献教授(Ernst Freund Distinguished Service Professor),任教于哲学系、法学院、神学院。纳思邦教授是美国当代着名的自由主义学者,出身戏剧及古典学研究,专攻古希腊哲学、情感哲学;她也是女性主义伦理学的重要理论家,论及伦理及法律问题时强调情感的地位。近年来她积极投入公共议题的讨论,和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沈恩(Amartya Sen)共同关注第三世界的经济问题和妇女问题,也为社会正义的各种议题发声。她启发自亚里斯多德和马克思及经济学的「能力取径」,让政治自由主义的正义理论获得崭新面貌。
着作等身,包括︰Love's Knowledge, 1990、The Therapy of Desire, 1996、Cultivating Humanity, 1998、Women and Human Development, 2001、Upheavals of Thought: The Intelligence of Emotions, 2003、《逃避人性》(Hiding From Humanity, 2004)、《正义的界线︰残障、全球正义与动物正义》(Frontiers of justice, 2005)、The Clash Within: Democracy, Religious Violence, and India's Future, 2008、Creating Capabilities: The Human Development Approach, 2013、Political Emotions: Why Love Matters for Justice, 2015、Not for Profit: Why Democracy Needs the Humanities, 2016等书。


译者简介

高忠义
台湾高雄人。中国律师、台湾大学国发所博士生、美国西北大学法学硕士、东吴大学法律硕士。曾任国会助理、部会首长祕书、电子业、金融业公司法务。译有商周出版的《合理的怀疑︰从辛普森案批判美国司法体系》、《老年、社会、法律经济学》、《刑事侦讯与自白》、《失控的惩罚》、《如何做个好法官》等十余本着作。诠智法律翻译工作室负责人,http://transwise.pixnet.net/blog。

相关着作:《失控的惩罚》《如何做个好法官》《气候变迁政治学》《英文契约全攻略》《道德部落:道德争议无处不在,该如何建立对话、凝聚共识?》

图书目录

第一章 导论︰从复仇女神到慈善女神
一、愤怒因法律而转变
二、转化的愤怒
三、道歉与宽恕的文化


第二章 愤怒:软弱、偿还、贬低
一、愤怒:失去的连结
二、愤怒:认知、感觉、幸福论
三、愤怒的要素
四、愤怒与偿还
五、三条路径;转化
六、转化的愤怒,理性的情绪;愤怒的工具性角色
七、上帝的愤怒
八、愤怒与性别
九、愤怒与其他「反应的态度」:感激、悲伤、厌恶、憎恨、蔑视、羡慕
十、愤怒情绪的守门员:好脾气


第三章 宽恕:系谱学
一、宽恕与系谱学
二、犹太人的赎罪:作为与不作为的纪录
三、基督教的交易式宽恕:内在领域的功过纪录
四、无条件的宽恕
五、另一股思想:浪子回头与马勒的爱之宗教
六、犹太教传统中的异议
七、承认人的脆弱


第四章 亲密关系:愤怒的陷阱
一、脆弱与深度
二、亲密关系与信任
三、错误的社会价值:羞辱与控制
四、父母对小孩的愤怒:坏女孩
五、孩子对父母的愤怒
六、感激与互惠
七、恋人与配偶:压力
八、恋人与配偶:背叛、分手
九、对自己的愤怒
十、法入家门


第五章 中间领域:修正的斯多噶主义
一、日常生活的愤怒
二、斯多噶学派关于中间领域的主张
三、在因果互动中的归因错误和扭曲评价
四、中间领域的中间:同事与伙伴
五、自发性的感激
六、损及福祉:交由法律处理
七、好脾气


第六章 政治领域:日常的正义
一、慈善女神
二、问题同样在于错误的社会价值
三、恶行与法治:应报主义者与矫正主义者的挑战
四、不愤怒与刑事法
五、宽赦:将事后因应与事前防范相连结


第七章 政治领域:革命正义
一、高贵的愤怒?
二、转型的故事:帕顿的《哭泣的大地》
三、革命的不愤怒:理论与实务
四、曼德拉奇特的慷慨慷慨
五、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


结论:世人的目光

附录一:情绪与《思想的剧变 》
附录二:愤怒与谴责
附录三:愤怒与其形类

图书序言

推荐序
合理对话下的荆棘进步
╱台大法律学院教授李茂生

最近刑法学界颇被重视的议题之一不外是民粹刑法。民粹主义的本意是与菁英主义相对的平民主义,意指政治应以民众之意或利益为归依,然而如今已经被滥用。姑不论为何民粹一语会被滥用的原因,以目前被误用的定义而言,所谓的民粹就是指一种不分是非的、被操弄的集团情绪,会影响到制度的创建与运作,而后果则是使情况愈来愈糟。
在台湾被诟病的民粹产物颇多,尤其在政治的场合,几乎俯拾皆是,不过一般而言,只要稍微沉静下来,除非是已经沉迷于其中的少数,大部分的人都会「觉醒」,等待下一次再度兴奋可发洩情绪的机会。当然,如果局势不佳,这类的机会不断发生,每次的激情都有残留的话,会变成积愤,最终导致社会的撕裂。
反之,在刑事法的领域或谓犯罪的领域,则情况稍有不同。不论是在富裕的社会抑或在贫穷的社会、不论是在进步的社会抑或在落后的社会,虽然强弱有所差异,但是对于犯罪者的民粹式情绪,特别是愤怒与排斥的情绪,始终都是存在着,不曾歇止过。当然或谓将眼光放长远一点,我们可以发觉,人类从公开的肉体刑发展到密行的自由刑,从死刑到废死,在在彰显出愤怒情绪的止扬;但是同时,若也同时留意到在愤怒的止扬后发生的附条件宽恕的情绪时,一定会发觉自由刑的规训意味,也会发现到废死后的绵密监视与排斥。
或许这是刑事司法的宿命。面对会将人类灭绝的种族间战争,论者建议大家放下致命武器,将种族间的战争改成万人与万人的斗争(个人间的口水战),并提供一个公的司法领域,让有争执的人能够登上公开的舞台,进行斗争,而大众则是信赖在该舞台上的最终结论,并借此获得基本规范的再确认。然而事实上,这种理想却在万人与某些特定人间的斗争现实中破灭了。「与恐怖主义(者)的战争」、「对毒品宣战」等,在在表示出所谓舞台上的斗争,也仅是战争(内战)的延伸而已。正如市民刑法与敌人刑法区分论所述,我们必须在民众间区隔出市民与敌人,对待敌人应该採取非常手段(例外状态的创设),但同时只要他们愿意悔过,则亦应展开双臂欢迎他们的归来。这不外是基于愤怒而排斥,与附条件地宽恕敌人。愤怒与附条件的宽恕形塑出自家人与正在战争中的敌人间的绝对区隔。
玛莎・纳思邦的《愤怒与宽恕》一书,道出了愤怒与附条件的宽恕这两种群众情绪的必然性与局限。愤怒如果是以义愤的方式表达出来时,确实是一种刺激也是一种警告,其可将社会中深藏的弊端揭发出来;然而,如果放任愤怒情绪的蔓延,则愤怒所必然附带的恶害也会随之发酵。这就是受到伤害者或其同情者会要求加害者也要受到同等的伤害,同时因为受伤而感受到的社会地位贬抑,也同样要以贬抑加害者社会地位的方式得到宽慰。而所谓的附条件宽恕,前提也是加害人必须认错,接受以伤害与社会地位贬抑为内容的处罚,此时才可以获得宽恕。正就是不得对敌人软弱,对敌人软弱最终受伤的一定是自己。
要求犯错者负起责任一事,是对规范的尊重,也是镇压因犯罪而引发的社会动盪的必要举措。这是所谓的刑法的事后处理机能。但是负责一事,并不必然代表恶害(伤害与社会地位贬抑)的科赋,恶害的科赋不仅是无法令受伤的被害人复原,也无法回复其社会地位。若要让被害人复原、犯罪人不再犯罪、社会大众感到心安,即必须要有其他前瞻性的举措或机制。此际,放弃愤怒与附条件的宽恕,将这些情绪转化,并予以昇华,这才是让社会获得和平的重要情绪的创造。无这类的情绪转化,前瞻性的举措或机制几乎是无法运转的,而人们也会继续地沉沦下去。
玛莎・纳思邦的这本书提到了根本的症结点――情绪的转化与昇华,同时她也举了金恩讲稿为最佳范例,证明这是做得到的。更重要的是,她在亲密关系、社会关系以及公领域中的犯罪与革命等各个层面,均不断地以不一样的角度叙述同样的事务,让读者能够各取所需,例如我就只看第六章。然而,玛莎・纳思邦所提出来的对抗民粹的情绪,例如无条件的宽恕、真爱、好脾气、相信法律、不愤怒的挚爱等等,到底是如何得到的。亦即,我们到底要怎样才能抑制愤怒与附条件的宽恕,将之转化与昇华,然后得到具有往前看的支撑力的新情绪?玛莎・纳思邦并没有给个答案。她只是单纯地透过本书,不断地合理论述,并期待合理的对话可以对抗理盲。
然而,正如我常在监狱学的课堂上所说的,合理对话下的荆棘进步(走两步退一步,最终也是进了一步),其实仅是掩藏了(神祕化)更深一层的规训或社会治理,而这个深层的实体不外是阶层与排斥,也正是愤怒与附条件宽恕等民粹情绪的彰显。看完本书,深受感动,进而挺身而出抗拒民粹情绪的人,绝非受到理性启蒙(神谕)的幸运子民,而是曾经堕落、在谷底打滚、斗争,而后理解何谓死的慾望的一群。可惜的是,这仅是少数人而已。


推荐序
愤怒不是正义,爱才是
╱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

近年来,无论在台湾或全世界,都是个充满了「正义之怒」的时代。人们不仅抗议、呛声,以愤怒作为反抗的动力,甚至更认为这样的愤怒是必要的,是正义的一环。在私事或公共政策上,人们不会为「不小心发飙」、「忍不住生气」而后悔,反而更振振有词,因为「愤怒有理」。在台湾,从三十年前龙应台的「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到近年来各处「愤青」、「觉青」等此起彼落的抗议声,都强化了这种「愤怒有理」的氛围――不是「不得已而愤怒」,而是把愤怒当成件「好事」!
然而,「愤怒」真的这么有价值吗?同一个社群的人们,在面对彼此差异的时候,难道不能温柔、理性地对话,并寻求改变吗?我看过太多场面,明明双方(或多方)有许多共同点,也是很密切的亲友,但就因为「怒」而搞砸了一切。而公共事务的抗议纷扰,一旦以「怒」为主轴,对话马上变成对抗,妥协愈来愈困难。甚至在最该平心静气的学术圈,学者们也动辄把知识问题变成「正邪」的大是大非,接着就涌进了无数情绪,把不同见解打成邪说异端。
作为一个学术人、法律人、教育者、女儿的爸爸,以及相信「神就是爱」的基督徒,我对这种「自以为义的愤怒」愈来愈心痛。我想找出一套论述,去改变这种风潮。然而,传统的「不嗔怒」教条,似乎是针对个人修养而非正义。学术戒律中的「客观不带情绪」也被「正义最高」的口号压下。尤有甚者,正因为主流的学术论述,即使在谈「价值」,却也都排斥「情绪」,所以对这个问题鲜少碰触。
有鑑于此,在去年(2016)得知一向擅长论述「情绪」在法律与政策中之地位的Martha C. Nussbaum教授出版了这本《愤怒与宽恕》(Anger and Forgiveness: Resentment, Generosity, Justice),从伦理层面来论证「愤怒」的不当与错误,我真是喜不自胜,马上挑选它作为政大法学院硕士班「英文法学名着选读」课程的主要资料。在与学生们共同探索的一整个学期中,对Nussbaum教授旁征博引各家哲学与宗教论述,同时结合在政治、法律、家庭等领域里的具体应用功力,真是钦佩到五体投地。对一个苦于找不到理论来反驳那些「自义愤怒者」的人来说,《愤怒与宽恕》根本地否定了「愤怒」的道德价值,更是一大收获。
本书主轴,是要证明「愤怒」在本质上就是错误的伦理,而且在法律正义或解决社会问题上,都没有任何意义。愤怒并不像许多正义之士所想的,是消除「侵害」不可或缺的德行。因为愤怒在本质上,就有着「要对方痛苦」的报复情绪,而这种要伤害对方的报复情绪,就是让这个世界冤冤相报,人们永远纠缠在苦难怨怼轮回的重要因素。
在二○一五年,美国南卡罗莱纳州的查尔斯顿发生了令人发指的枪击案。一名年轻的白人优越主义者,进入着名的黑人教堂,在牧师与查经班的成员对这位不速之客都友善招待之际,他却拔枪屠杀了在场的人――因为他们是他所恨的黑人。法官于保释庭讯时,让被害人家属对被告说话。结果被告们纷纷哭着说:「我原谅你。」「我再也不能见到我的家人,但我原谅你。」这个事件以及他们的「原谅」、「宽恕」震惊美国,也激起更多人重拾耶稣基督「宽恕」的美好。他们是最有资格愤怒的,为什么能做到这样的宽恕?相信这个事件,必然对作者Nussbaum有很大的启发。
Nussbaum将「愤怒」、「报复」与「要对方痛苦」三个概念连结在一起。她指出,「愤怒」的意义就是要「报复」,其内涵就是对方的「痛苦」。而许多论者以为,对「侵害者」予以制裁,给予痛苦,是一种应报正义。就像在台湾每次发生了重大刑案,人人皆曰被告可杀。然而,她提问道:就算对方真的是犯罪行为人,是侵害者,造成了我们的痛苦;但请问把他抓来,还以颜色,侵害就消失或减少了吗?被这个「坏人」杀害的人能复生吗?被他砍伤的肉体会因为我们回砍十刀而复原吗?答案当然都是否定的,那为什么这叫做正义呢?
对某些人来说,也许看到这个坏人受害,你会有「爽感」。因为他的侵害贬低了你的地位,现在看他受苦,多开心!可是,Nussbaum认为,「我爽」难道是伦理上的正面价值吗?你如何区别自己在报复上「恢复地位的爽感」与坏人「欺负人而提高地位的爽感」,价值上孰高孰低呢?
归纳一下:如果报复是为了「填补╱预防损害」,那显然这是无效的行动;坏人受苦,不等于受害者的损害能回复。而若报复是为了「让自己地位提升」,那或许有效;欺负你的人被你罚了、倒楣了(例如,背弃你而再婚的前夫,婚姻非常不幸福),会让你那种被他贬低的感觉好一点。但在伦理上,你只想到你自己,在道德上是很有问题的(normatively problematic)。
唯有一种「转化的愤怒」(Transition-Anger)是有正当性的:愤怒导致的不是单纯的报复,而是以执行应有的规范来惩罚、惩处,借以吓阻将来的恶害。或是因为愤怒,而决心要把恶事的根源彻底剷除。这种愤怒与惩罚,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改善环境让世界更好。例如,我们处罚杀人犯,让他坐牢,但这么做不纯粹为了报复,而是因为要执行这种制裁规范,让今后的人知道不该杀人。虽然人死不能复生,「坐牢」本身无法弥补损害。但借由忠实、严厉地执行「不得杀人」的规范,社会会更好。
Nussbaum 也从宗教(价值的最深根源)着手来探究愤怒到底是不是一个可以正当化的价值。这方面的论证极为精彩,也看得出她的功力。在第二章中,有一节谈到「上帝的愤怒」(The Anger of God),其中有提到,「基督教的神会愤怒吗?」
她引用了古代神学家拉克坦提乌斯的着作《论神的愤怒》(On the Anger of God, De Ira Dei)。在这本书中,拉克坦提乌斯认为我们不可能去敬拜、敬畏一个不会愤怒的神。所以,神是会愤怒的。尤其在旧约圣经里,耶和华似乎经常愤怒。
但Nussbaum指出,旧约圣经有提到「忌邪的神」(jealous God),并且神的愤怒似乎在乎「地位」。但仔细读圣经,神的愤怒似乎不在于自己的「地位」(在人们心中有多重要),而是在乎那些恶行「本质上的不义」(尤其在先知书中讨论到的贪婪、恶待陌生人等等)。也就是说,神在乎的不是这些不敬畏的行为贬低了神,而是这些行为本来就是神所关切所注意的恶行。
Nussbaum以为,圣经是要写给许多需要「简单讯息」的人们。「愤怒之神」的概念,是提醒人们注意「什么是罪」,并吓阻可能的犯罪行为,同时也是矫正社会恶行的重要动机来源(因为人们要模仿神的行为)。但不是把「愤怒与报复」当成是一件好事。圣经中的「愤怒之神」是一种正面、建设性「转化的愤怒」。
而在「宽恕」的部分,Nussbaum也有非常精彩的分析。她把「宽恕」分为三个层次:一、交易式宽恕(transactional forgiveness),也就是一定要对方悔过认错,才能交换饶恕并放弃愤怒报复;二、无条件的宽恕(unconditional forgiveness);三、无条件的爱(unconditional love)。
而在犹太教与基督教,都有不少看来是「交易式宽恕」的经文或仪式。这种宽恕会带来许多负面效果。它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羞辱与自贬。而在此同时也往往将报复、惩罚与饶恕放在一起。请求宽恕的程序,变成一种自我伤害的过程。人们若把「人与神」的关系拿来套用在世界上的「人与人」的关系,那就很容易去「论断」他人(我要你道歉,你不道歉我就……)。因此,Nussbaum认为,「交易式宽恕」无法消除「愤怒与报复」的两个坏处。它其实还是有某种报复的概念(卑躬屈膝求饶,就可以回复、填补损害);又往往也狭隘关切受害者之「地位」。
但西方文明重要来源的基督教也有重要的「无条件宽恕」元素,尤其在新约则尤为明显,《路加福音》5:20:「耶稣见他们的信心,就对瘫子说:你的罪赦了。」没有任何条件。而耶稣为人的罪而上十字架,更是如此,《路加福音》23:34:「当下耶稣说:父阿!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兵丁就拈阄分他的衣服。」
更进阶的乃是「无条件的爱」。在这个层次,甚至不去思考「错」、「罪」的问题,圣经中的经文,如:
《马太福音》5:44:「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路加福音》6:27:「只是我告诉你们这听道的人,你们的仇敌,要爱他!恨你们的,要待他好!」
《以弗所书》4:31-32:「一切苦毒、恼恨、忿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或作:阴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
《哥林多前书前》13:5:「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
《马太福音》18:21-22:「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么?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而《路加福音》第十五章那个浪子回头的故事,更是家喻户晓。当出走的孩子回来,那个父亲没有一点责备,没有一丝追问,也没有说「你知道错了吧」。他甚至没有说出任何「我饶恕你」之类的话。就是爱,那种无尽无穷无条件的爱。不计算孩子的恶,不发怒。从头到尾都没有「要求」任何东西。这才是社会改变、包容、进步的最重要基础,也是化解各种纷争的精神。
Nussbaum 教授在抽象的价值论证之外,也分别从家庭、个人的「私领域」,到「中间领域」,以至「政治领域」,分别论述「无条件宽恕」或「无条件的爱」的重要性。她举了夫妻因为各自父母、家庭的因素,加上性别刻板印象,带来双方相处的许多冲突隔阂。而愤怒总是让我们归责对方、怪罪别人,问题只有愈演愈烈。唯有当我们舍弃愤怒,彼此摊开来解决问题(做了任何处理,都不是基于怒气),方能让情况一点一滴变好。而在政治领域,尤其是所谓革命正义的情境,她更以印度的甘地、美国的金恩博士,以及南非的曼德拉,来说明「无条件宽恕」是多么有力,这种向前看的正义是怎样地癒合社会严重的裂痕。
爱与宽恕在这个时代很容易被认为是「唱高调」。但本书以哲学与宗教的论证,辅以现代的大小实例,有力地证明「愤怒」、「报复」无济于事而且违反正义;「无条件的宽恕」与「无条件的爱」才是正当的。商周出版能选上这本好书,将它翻译以飨中文世界的读者,真是功不可没。在此大力感谢并予推荐。

图书试读

第一章
 
导论︰从复仇女神到慈善女神
 
在艾斯奇勒斯写作的悲剧三部曲《欧瑞斯特斯》(Orestia)的尾声,主角们身处的远古世界发生了两项转变,而公元前五世纪的观众们看得出来正是这些转变构筑了他们所在的世界。其中一项转变广为人知,另一项则常被忽略。前者是指雅典娜导入法律制度,取代并终结原本看似永无休止的流血报复循环。设立法院,建立理性论辩与权衡证据的程序,有个法官作为独立第三方,并从雅典公民中选任陪审团。她宣布从现在开始杀人罪将会透过法律解决,不再由复仇女神处理。这是雅典社会的转变所不可或缺的,但复仇女神可不是就这样被打发掉。相反的,雅典娜说服她们加入城邦,并让她们在阴间享有受尊崇的地位,以此肯定她们对于这套法律制度及城邦健全未来的重要性。
 
雅典娜的这个举动经常被理解为承认了法律系统必须容纳且尊重黑暗的复仇激情。因此研究希腊文明的着名学者休.洛伊德.琼斯(Hugh Lloyd-Jones)表示,「雅典娜绝无意废止复仇女神伊莉尼丝(Erinyes)的特权,反而亟欲加以保护。」这句话显示应报的激情依旧,只是栖身在一个新盖的宅子里。它们同意接受法律的限制,但是它们的本性不变,阴暗又心怀报复。
 
然而,这样的解读忽略了第二项转变,也就是复仇女神自己的本性与行为的转变。在三部曲第三部刚开始,复仇女神是叫人讨厌又害怕的。阿波罗的女祭司瞥见她们便仓皇逃闪,一位老妇人绊倒后还用「爬」的急忙避走。(Eumenides 34-38)。老妇人叫喊说,她们不是女人,而是蛇发女妖。不,甚至也不是蛇发女妖,因为她们没有翅膀。她们又黑又恶心,眼睛滴下可怕的汁液,嘴里吐着吓人的风。她们的穿着完全不适合文明聚会。(51-56)没过多久,阿波罗描述她们将已经吞食的猎物的血块吐出来。(183-4)他说她们的存在只是为了邪恶。(72)她们属于某种由野蛮残暴统治的世界,在那里任意杀人、伤人、折磨人是很平常的事。(185-90)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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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就很有吸引力,简洁而富有内涵。我之所以选择这本书,是因为我一直对心理学和哲学比较感兴趣,而这本书恰好将这两个领域结合起来,探讨了正义和法律背后的情感价值。作者的写作风格比较流畅,而且善于运用比喻和故事,使得原本比较抽象的概念变得更加容易理解。我尤其喜欢作者对于“共情”的强调,它认为,共情是理解他人、宽恕他人的前提。在台湾,我们常常强调“人情味”,但这种“人情味”有时候也会成为滋生腐败和不公的温床。作者认为,真正的“人情味”,应该建立在对彼此的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权力和利益的交换之上。这本书也让我意识到,我们常常会因为自己的偏见和成见,而无法真正地理解他人。如果我们能够学会放下自己的偏见,尝试着从对方的角度去思考问题,那么我们就能更好地化解矛盾,重建信任。这本书读完之后,我感觉自己变得更加宽容和理解,我开始更加注重与他人的沟通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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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读起来像是一部引人深思的散文集,而非一本严谨的学术著作。作者并没有试图给出明确的答案,而是通过对各种案例的分析和对不同观点的探讨,来引导读者进行思考。我个人认为,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它将正义和法律与人性的复杂情感联系起来,揭示了我们内心深处对于公平、对于正义的渴望。在台湾,我们经常听到“公平正义”的呼声,但这种“公平正义”究竟意味着什么?作者认为,公平正义并非简单的平均分配,而是根据每个人的需求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回报。这种观点对我来说,具有一定的挑战性。我常常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平等的对待,不应该因为任何原因而受到歧视。但作者却指出,真正的平等,并非简单的同等对待,而是根据每个人的特殊情况,给予相应的照顾。这本书也让我意识到,我们常常会因为自己的情绪和偏见,而无法客观地判断事物。如果我们能够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保持冷静和理性,那么我们就能更好地做出正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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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感觉像是经历了一场漫长的内心对话。它并非那种直白告诉你“应该怎么做”的教条式读物,而是用一种非常细腻的笔触,剖析了我们对于正义、对于法律,甚至对于“善恶”这些概念的根源性情感。我常常思考,台湾社会在快速变迁的同时,我们对于传统道德的理解,对于社会规范的遵守,是否也正在经历着类似的挣扎?书里对于“愤怒”的描绘尤其深刻,它不仅仅是简单的负面情绪,更是一种对不公、对伤害的本能反应,一种想要捍卫自身价值的呐喊。但这种愤怒如果无法得到妥善的引导和转化,很容易演变成仇恨,最终吞噬我们自身。作者巧妙地将法律的冰冷理性与人性的复杂情感联系起来,让我意识到,法律并非万能,它只是一个框架,而真正维系社会秩序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宽恕和共情。这本书让我开始反思,在面对冲突和伤害时,我们是否总是习惯于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指责他人,而忽略了对方背后的故事和痛苦?或许,真正的正义,不仅仅是惩罚罪恶,更是修复关系,重建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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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结构相当独特,作者没有采用传统的论证方式,而是通过一个个案例的分析,以及对相关哲学、心理学理论的穿插,来逐步构建其观点。我尤其喜欢作者对于“宽恕”的解读,它并非简单的原谅,而是一种主动的选择,一种超越愤怒和仇恨的勇气。在台湾,我们常常听到“和气生财”的说法,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但这种和谐,往往建立在一种压抑和妥协的基础上,缺乏真正的理解和尊重。作者认为,真正的和谐,来自于对彼此差异的接纳,以及对彼此痛苦的共情。这种观点对我来说,具有一定的启发性。我常常在工作中遇到各种各样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和想法。如果我总是以自己的标准去衡量他人,那么必然会产生冲突和矛盾。或许,我应该尝试着去理解对方的处境,去感受对方的情绪,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这本书也让我意识到,宽恕并非易事,它需要时间和勇气,更需要一种深刻的自我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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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本书读起来有点费劲,作者的语言比较晦涩,而且涉及了很多专业术语。但如果你能够坚持读下去,你会发现,它所蕴含的思想是相当深刻的。我个人认为,这本书最大的价值在于,它挑战了我们对于正义和法律的传统认知。我们常常认为,法律是公正的,是客观的,是不会受到情感因素的影响的。但作者却指出,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离不开人的主观判断,都受到情感因素的影响。这种观点让我感到有些震惊,但也让我开始重新审视法律的本质。在台湾,我们经常抱怨法律的不完善,抱怨司法的不公。但如果我们能够意识到,法律本身就存在着局限性,那么我们或许就能更加理性地看待这些问题。这本书也让我意识到,法律并非唯一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有时候,我们需要借助其他的手段,比如调解、协商、甚至宽恕,来化解矛盾,重建关系。这本书读完之后,我感觉自己的思维方式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我开始更加注重情感因素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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