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证券法裁判评释

公司证券法裁判评释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图书标签:
  • 公司法
  • 证券法
  • 裁判文书
  • 案例分析
  • 法律评释
  • 资本市场
  • 公司治理
  • 法学
  • 金融法
  • 投资
想要找书就要到 小特书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具体描述

本书特色
  
  本书收录作者近十年所发表有关公司证券法裁判评释文章,凡二十六篇。全书编排分成二编:第一编【实务裁判评析】及第二编【实例演习汇整】,次第再分成公司法、证券交易法二章。诚如编辑序中所言,本书冀能呈现给有志跨足商务运作与法律理论研究读者,这一缕相逢在商界与法界山头间,互放迸发的智性光亮。本书诚为一窥公司法与证券交易法案例门径的最佳书籍之一。
现代公司治理与证券市场监管:理论、实践与前沿展望 图书简介 本书旨在系统梳理和深入剖析全球范围内公司治理与证券市场监管的演进脉络、核心理论框架与最新的实践动态。内容涵盖从公司设立、股权结构、董事会治理到信息披露、内幕交易规制、集体诉讼制度以及新兴金融科技对资本市场带来的冲击与监管应对等多个维度。本书的撰写立足于对本土实践的深刻理解,同时广泛借鉴了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等成熟市场的经验与教训,力求为读者提供一个既具理论深度又富实践指导意义的参考体系。 --- 第一部分:公司治理的基石与结构优化 第一章:现代公司形态的演变与治理结构的理论基础 本章首先追溯了现代股份公司从早期合伙制向专业化、分散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演变历程。重点阐述了代理问题理论(Agency Theory)的经典框架,剖析了股东、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根源,并引入了剩余索取权理论(Residual Claimant Theory)和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探讨如何在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同时,平衡债权人、员工、供应商及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 第二章:董事会机制的有效性与权力配置 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决策与监督机构,其构成与运作效率至关重要。本章详细分析了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的比例与角色)、委员会制度的构建(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能划分),并深入探讨了“一金一独”(金斯顿报告、独立董事制度)等国际经验对本土实践的启示。此外,本章还对比了英美模式与欧洲大陆模式在“双层/单层董事会”结构上的优劣,旨在指导企业根据自身特点优化治理架构。 第三章:股权结构、控制权争夺与中小股东保护 现代资本市场中,股权的集中度与流动性直接影响公司治理的质量。本章聚焦于股权结构的稳定性与分散化带来的治理挑战。详细分析了控股股东的“隧道挖掘”(Tunneling)行为及其法律规制路径。同时,系统梳理了反收购机制(如毒丸计划、超级多数条款)的设置逻辑,并着重论述了累积投票制、表决权限制、质询权等中小股东参与治理的法律工具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限制。 第四章:高管薪酬与激励机制的设计与监管 高管薪酬体系是连接激励与约束的关键环节。本章不仅探讨了基于业绩、股权(如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薪酬设计原则,更关注薪酬决策过程的独立性和透明度。重点分析了“同股不同酬”的合理性界限,以及在特定市场环境下,如何通过外部市场(如并购溢价、声誉市场)和内部市场(如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有效互动,防止管理层过度冒险或掠夺性薪酬。 --- 第二部分:证券市场的监管框架与核心制度 第五章:证券法律体系的宏观调控职能与监管哲学 本章界定了证券监管的核心目标——保护投资者、维护市场公平与效率、防范系统性风险。对比分析了“市场效率说”、“信息不对称规制说”等主流监管理论的演变。详细阐述了“机构监管”与“行为监管”的区分与融合,探讨了金融危机后监管重心从侧重“机构稳健”向更强调“市场行为合规”的转变趋势。 第六章:发行制度的改革与资本形成机制 公司通过证券发行进行融资,发行制度的效率直接关系到资本市场的活力。本章对比了事前审批制(Gatekeeper Model)与事后问责制(Disclosure Model)的优缺点。深入分析了注册制改革的核心逻辑,包括发行人承诺的法律效力、保荐机构与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责任的强化,以及如何通过市场化定价机制,提高资本配置的精准度。 第七章:信息披露的实质要求与前瞻性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是证券监管的生命线。本章聚焦于重大性判断标准的演进,区分了事实性信息与预测性信息的披露要求。重点剖析了“选择性披露”(Selective Disclosure)的规制,以及强制性与自愿性信息披露之间的动态平衡。引入了“前瞻性陈述安全港”(Safe Harbor)制度,探讨企业在披露不确定性信息时如何平衡信息透明度与诉讼风险。 第八章:内幕交易、市场操纵与诚信义务的界限 本章深入探讨了证券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对内幕信息的界定、内幕交易主体(包括“知情人”的延伸认定)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在市场操纵方面,系统梳理了“虚假申报”、“对倒交易”、“集中资金优势联合操控”等典型操纵手法,并分析了新型高频交易模式下对操纵行为认定的挑战。同时,阐述了证券从业人员的信义义务(Fiduciary Duty)与忠实义务的法律内涵。 第九章:投资者救济机制的多元化构建 有效的投资者救济是维护市场信心的最后防线。本章详细分析了代表人诉讼(集体诉讼)的制度设计、启动条件、举证责任转移机制以及和解的法律效力。对比了大陆法系下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与英美法系下的损失计算模型,并探讨了行政处罚、民事赔偿与刑事责任在协同遏制证券违法行为中的作用。 --- 第三部分:前沿议题与未来展望 第十章:金融科技(FinTech)对公司治理与监管的冲击 数字经济时代,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正重塑资本市场。本章探讨了代币发行(ICO/IEO)的证券属性认定,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的法律地位与治理困境。分析了AI在市场监控、量化交易中的应用及其带来的新型监管挑战,例如算法歧视、算法偏见对市场公平性的潜在影响。 第十一章:可持续发展(ESG)信息披露与责任投资 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已成为全球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本章分析了气候变化风险、社会责任融入公司战略的必要性。重点梳理了国际上强制性ESG信息披露的最新趋势(如欧盟的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SFDR),并探讨了“漂绿”(Greenwashing)的认定与规制路径,指导企业构建适应未来监管环境的综合信息披露体系。 第十二章:全球化背景下的跨境公司治理与监管合作 跨国并购、跨境融资使得公司治理面临多重法律冲突。本章分析了“双重上市”、“ADR/GDR”等结构下的治理协调问题。重点讨论了在反腐败(如FCPA/UK Bribery Act)、反洗钱(AML)框架下,企业如何建立有效的全球合规体系,以及国际监管机构之间在证据开示、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方面的合作机制与法律障碍。 本书通过对上述十二个核心议题的深度解析,旨在为法律专业人士、公司高管、金融监管机构人员以及相关领域的学者,提供一个全面、深入、前瞻性的理论与实践指南。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何曜琛
  

  现职:
  中国文化大学法学院法律学系教授
  
  学历:
  美国南美以美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美国南美以美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美国东伊利诺州立大学企管硕士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司法组法学士
  
  经历:
  建业法律事务所首席资深顾问
  中华民国仲裁协会仲裁人
  美国纽约市竞诚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顾问律师
  东吴大学法学院法律学系兼任教授、副教授
  中信金融管理学院财经法律学系特约教授
  美国纽约州、纽泽西州暨华盛顿特区执业律师
  美国纽约州公证人
  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多伦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英国牛津大学大学院研究(University College,Oxon)

图书目录

吴 序 i
李 序 iii

第一编 实务裁判评析
第一章 公司法
法人股东代表人同时当选董事与监察人之效力──最高法院104年度台再字第18号判决 003
无为有处有还无?确认发起人会议决议不成立案──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724号判决 013
收回特别股决议与股东会召集及决议方法瑕疵之效力──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305号判决 023
即受确认判决之法律上利益─确认股东会决议不成立──台湾高等法院98年度上更(一)字第145号判决 033
违反公司法第一八五条之效力──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216号判决 047
董事终止与公司委任关系──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884号判决 053
一人董事会决议之效力──台湾高等法院97年度瞩上易字第1号判决 065
未经董事会决议监察人代表公司与董事间交易之效力──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565号判决 073
第二章 证券交易法
证券诈欺之民事赔偿责任──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521号判决 095
诈欺市场理论与效率市场假说──台湾高等法院103年度金上字第4号判决 107
资讯不实民事损害赔偿之过失相抵──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305号判决 117
主管机关命令证券商解除其董事、监察人或经理人职务之法律性质──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165号判决 131
证券市场操纵行为之认定与要件──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1044号判决 147
护盘与操纵行为──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2318号判决 157
无利用消息意图之内线交易──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2015号判决 167

第二编 实例演习汇整
第一章 公司法
揭穿公司面纱原则──台湾台中地方法院95年度仲认字第1号裁定 187
少数股东召集股东临时会与董监改选──经营权争夺战 195
公开发行公司董事行使设质公司股份表决权之效力──台湾高等法院102年度上字第604号判决 203
监察人召集股东会权限──经营权争夺战 213
董事与公司间为法律行为之效力──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964号判决 225
声请法院选派检查人与公司业务帐目及财产之检查范围──台湾高等法院101年度非抗字第48号裁定 239
第二章 证券交易法
关系人交易与财报揭露 249
有价证券推介之适合性原则与证券诈欺责任 263
证券诈欺──共同侵权行为责任 273
有价证券私募与建业股息──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665号判决 285
沖洗买卖与操纵股价──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97年度金上字第6号判决 293

图书序言

推荐序

  回想2011年的8月1日,何曜琛教授被任命为中国文化大学法学院院长,我也于同一天怀着兴奋不安的心情到文大报到,展开我的学术生涯。从那天起,何院长曜琛教授就一直是我学术生涯上的导师,每当我徬徨于学术生涯的十字路口,何教授渊博的法学素养与逻辑性的思维方式,字珠句箴,每每让我深有感悟、助益。
  
  传统上我国法学教育较习于学说理论之介绍,侧重于讲授式之教学方式,学生在校之主要学习模式,就是教师在课堂上讲授书本知识,考试亦偏重需大量记忆之申论题,学生多习惯背诵理论,很难期待他们能运用所学于极为繁杂的现实案件上。在英美法学教育所採取之案例式教学法中,几乎所有的法律课程都是用案例教学,每个案例都有详细的案件事实、法律争点、法官形成判决的理论、法律根据及法官的论述等。这种教学方法使学生透过前述之顺序在整理出该案例之法律争点,从中了解判决要旨,对法律推理能力有着十分积极之意义。何教授将公司法与证券交易法,透过以实务案例的方式,引介公司法与证券交易法理论与实务交错之问题,此用心值得称道。千年暗室,一灯即明,本书诚为导引读者一窥公司法与证券交易法案例门径之最佳书籍之一。
  
  古人勒石为记,以垂渊长。今何教授将其自2007年至2017年间,发表(或共着)于台湾本土法学杂志共二十六篇文章集结成册,名为《公司证券法裁判评释》。呈现给有志于法学理论与实务工作的读者,本书除能作为法律实务工作者执行相关业务的参考书外,亦可为万千莘莘学子研读补充的教材,学习一位执业律师思考及解决问题的模式。值此法学教育变革之际,愿本书之出版能收抛砖引玉之效,引起更多读者的回响。  
  
后学 吴盈德于华冈谨识
中国文化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
兼财经法律组主任
2017年9月1日

推荐序
 
  1929年,美国原子物理学家维布伦(Oswald Veblen)邀请了匈牙利学者冯诺伊曼(John von Neumann),到普林斯顿大学,作一场纯数学理论运用于量子物理的专题演讲;而隔年,冯诺伊曼就举家搬迁至美国,四年后冯诺伊曼担任《数学学会年刊》编审,往后近30年的余生,普林斯顿大学与《数学学会年刊》,就成为冯诺伊曼永恆的落脚处;而这个冯诺伊曼教授,前半生在匈牙利,原本是有机会成为布达佩斯最大的银行家的,而后半生在美国,却被普林斯顿人奉为「当世最一流的头脑」,当时的普林斯顿,还有着爱因斯坦和歌德尔在任教呢。

  1911年,维也纳哲学家维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受英国数理哲学家罗素(Bertrand Russell)之邀,赴剑桥大学一谈数理逻辑于当代哲学语言之运用。尔后罗素回忆这次会面,曾经谓叹:「与维根斯坦结识,是我此生曾有过最振奋的智性之旅!」而维根斯坦本人,身为奥匈帝国首富之子,原本可成为当时欧洲钢铁大王,却选择落籍英国,成为当代英美分析哲学鼻祖,他的讲课笔记褐皮书与蓝皮书,至今仍成为剑桥大学三一书院的一抹经典传说。

  这些世纪性的会面,在当时发生之际,对当事人与后世学术界,产生何等惊涛拍岸的撼动与改变,百年后的我们实在是难以得知,仅只能凭神驰想像追忆。【台湾法学杂志】不敢僭越自比普林斯顿大学与剑桥大学,然而我们兢兢业业于台湾法学教育与法律研究领域,埋首奋斗近二十载,对社会大小公益事件,我们奋勇直前,就人民对于司法的真实议题需求,我们当仁不让,我们能自豪地说在这块岛屿上的法学研究,这是最好的时代,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然而在一年复一年的法学议题设定潮起潮落、与实务学说见解更迭的进稿浪潮中,我们总是特别感恩,我们能有这个机遇,比别人更早一步的发现了,学术与实务暗流涌动背后,所交会冲击的智性浪花。我与何曜琛教授,第一次结识于【台湾法学杂志】年度性之永续型邀稿会议与排期会议中,我是何等的有幸,终于目睹了何教授本人,在学术研究与教学理念上,如此特出不凡,却思虑缜密、面面俱到的卓越谈吐风采;我是何等的有幸,能体会到当年维布伦与罗素,与冯诺伊曼及维根斯坦会面时,那种赞叹与欢欣的心境,其中之万一,遥想公瑾当年,也不过如此。

  法学理论的运用,常常囿限于其稳定性与被动性的固有内在需求,故而面对资本主义社会日新月异、千变万化的种种新兴需求与改革声浪;要不是左支右绌、于不同法理的运用转换上疲相尽显,要不就是常常在不同法规范上,叠床架屋,造成认定适用的困难。若说传统法律人多畏足于将机巧百变的商业理论、与错综复杂的英美商界实务见解,运用于我国固有法律框架下的话,那么透过何教授以案例式、实务个案式、特有的阐明释义方式,却能如此详细爬梳、将一个又一个商事法判例见解、与真实商界实务运作,其间所碰撞产生的各式纷议与两难,做如此深入浅出地演绎与分析。这种深耕却广植,新颖却扎实的学术行文,有如冯诺伊曼将晦拗难懂的纯数理论,由简入繁地,开枝散叶般广泛运用于人类学、经济学、演化生物学等诸多领域上;有如维根斯坦将散漫无章的哲学思想与人类语言,一口气公理化归纳,驭繁为简地将之收拢为简单的数学逻辑行式之内。

  于此诚挚感谢何教授赐稿【台湾法学杂志】10年。10年岁月,幼儿可以成人,树木得以结实,我们是何其有幸,能得何教授10年的陪伴成长,于本书收录自2007年至2017年间,何教授发表于本志之【裁判简评】与【实例演习】26篇,收录成册,祈愿此一书,能呈现给有志跨足商务运作与法律理论研究读者,这一缕相逢在商界与法界山头间,互放迸发的智性光亮。
 
【台湾法学杂志】特约企划主编 李威谆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坦白说,我一开始对《公司证券法裁判评释》这本书抱有怀疑的态度,觉得名字听起来有点“学院派”,担心内容会比较枯燥。但真正翻开后,我才发现自己的担忧是多余的。这本书的内容,简直可以说是“干货满满”且“趣味横生”。作者挑选的案例都极具代表性,涵盖了公司法和证券法领域最常见、也最棘手的法律问题。 例如,在分析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风险时,作者引用了一个创业初期因股东协议设计不当而引发纠纷的案例,并详细剖析了其中涉及的股权激励、退出机制等关键条款。通过这个案例,我不仅看到了法律条文在实际中的具体应用,更学到了很多避免类似风险的实操技巧。作者的语言风格也十分生动,他善于运用类比和比喻,将抽象的法律概念形象化,让我即使在阅读过程中遇到一些陌生的法律术语,也能很快理解其含义。这本书对于任何想要了解台湾公司证券法律体系,特别是希望通过真实案例来学习和提升法律实务能力的人来说,都是一本值得强烈推荐的读物。

评分

我最近有幸读到了一本《公司证券法裁判评释》,简直是相见恨晚!作为一名在资本市场摸爬滚打多年的法律从业者,我深知理论与实务的脱节常常让人头疼,而这本书的出现,恰恰弥补了这一巨大鸿沟。它并非枯燥地罗列法条,而是以一个个鲜活的、极具代表性的台湾地区法院裁判为切入点,将抽象的公司证券法律条文“翻译”成了生动的故事。每一起案件的背景、争议焦点、法院的论证过程以及最终的判决理由,都被作者抽丝剥茧般地展现出来,让我能够清晰地理解法律是如何在具体情境中被解读和适用的。 更让我惊喜的是,作者在评析裁判时,并没有流于表面,而是深入挖掘了裁判背后所蕴含的立法精神、法学理论以及不同学派的观点。例如,在讨论内幕交易的构成要件时,作者不仅分析了最高法院的判例,还引用了学者对于“不公开信息”和“重大性”的最新研究,并将其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立法进行对比,为读者提供了更广阔的视野。这种“上下求索”的写作方式,不仅让我看到了法律条文的生命力,更让我感受到了法学研究的深度与温度。对于想要深入理解公司证券法,尤其是想在实践中灵活运用法律知识的同仁们来说,这本书绝对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宝典。

评分

《公司证券法裁判评释》这本书,对我来说,更像是一位循循善诱的资深导师,而非一本冷冰冰的法律工具书。作者在阐述每一个法律问题时,都力求将最复杂的概念变得通俗易懂,并且总能从不同角度切入,引发读者的深度思考。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关于证券发行与监管部分的内容。在实际操作中,IPO的流程、信息披露的要求、以及违规处罚的尺度,常常让许多中小企业感到无所适从。 本书通过对多起证监会处罚案例的深入解读,不仅厘清了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边界,更揭示了监管机构在执法过程中的考量。比如,对于“重大性信息”的判断,作者并没有给出僵化的标准,而是结合了案例分析,强调了动态判断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重要性。这种“亦法亦情”的评析方式,让我这个非法律专业背景的读者,也能够逐渐掌握证券法律的核心要义。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不仅能够帮助我解决眼前的法律问题,更能提升我对整个资本市场运作机制的理解深度,可谓受益匪浅。

评分

《公司证券法裁判评释》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脚踏实地”。作者并没有沉溺于理论的海洋,而是紧紧抓住台湾地区法院在公司证券法律实务中的最新判决,并对其进行细致入微的分析。这使得书中的内容极具现实指导意义,可以直接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我尤其关注书中的关于资本市场滥用行为的评析部分,例如操纵股价、虚假陈述等。 这些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作者通过对相关案件的剖析,清晰地阐释了法院在认定这些行为时所依据的证据标准、法律适用以及处罚原则。他不仅列举了具体的案例,还分析了不同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的差异,并指出了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这种“微观”的案例分析,加上“宏观”的法律框架梳理,让我对资本市场监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将枯燥的法律条文与鲜活的司法实践紧密结合,为读者提供了一个理解和掌握台湾公司证券法最有效、最直接的途径。

评分

读完《公司证券法裁判评释》,我感觉自己仿佛经历了一场精妙的法律思维“极限挑战”。本书最大的特色,在于它并没有按照传统的教科书模式,从某个法律条文开始,一层层往下解释,而是反其道而行之,从一个个具体的、充满戏剧性的法院判决出发,去“逆向工程”出背后的法律逻辑和裁判规则。我特别喜欢其中对几起涉及公司治理争议的案件的评析,例如股东会表决权的行使、董事会的召集与决议程序等。 这些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股权结构、微妙的利益冲突,以及不同股东之间充满博弈的决策过程。作者通过对这些案例的细致剖析,清晰地揭示了法院在权衡各方利益、认定法律责任时的考量因素。读到那些律师们在法庭上唇枪舌剑的精彩片段,以及法官们如何运用法律智慧化解纠纷,我真的能感受到法律的魅力所在。这本书让我不再仅仅是“知道”法律,而是真正“理解”了法律是如何在现实世界中运作的,是如何为解决社会矛盾提供依据的。对于有志于在公司法领域有所建树的年轻律师,或是希望提升法律素养的企业家,这本书都能带来极大的启发。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tbooks.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特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