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相告:日治台湾司法正义观的转型(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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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台湾于1895年改由日本统治,过去「去衙门打官司」的台湾人,也开始改口称「去法院相告」。面临传统中国式与近代西方式两种国家法制的更替,人们的「司法正义观」是否已被引导至新的方向,或仍延续着旧有观念?这项法律观的转型,会因不同的社经阶层、地域、性别等而有差别吗?

  本书先从制度面及其整体运作,指出「现代」的司法裁判相较于「传统」的断罪听讼,存在着判调分立、审辩分立、审检辩分立,以及行政司法分立等司法正义观上的差异,但两者在日治台湾国家法上却不时相互交织。接着将《日治法院档案》运用于法实证研究,收集日治时期台北地方法院数万份民刑事判决所载个案资料(年代、案由、当事人特质〔性别、法律上属性、住所地〕、诉讼代理人特质、诉讼结果等),当做变数而为编码。再借由上述变数交叉分析的结果,诠释人们的司法正义观可能已有怎样的转变。本研究发现,日治50年确实开启了台湾人司法正义观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路径,但前进的步伐,亦即转型的程度,犹相当有限,处处可见传统司法正义观的遗绪。

  作为本书论述基础的台湾法律史,读者亦可参阅台大开放式课程:「台湾法律史──从前不教的一门课」

名家推荐:

  王晓丹(政治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吴密察(国史馆馆长)
  吴聪敏(台湾大学经济学系教授)
  张永健(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郭书琴(成功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陈恭平(中研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曾文亮(中研院台湾史研究所助研究员)
  黄富三(中研院台湾史研究所兼任研究员)

  (依姓氏笔划排列)

  司法正义观反映了人民是否信赖司法,也是法律合法性的关键。学术讨论多半集中在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的对立或转变,很少有本土资料与研究指出人民司法意识转变的社会过程。王泰升教授《去法院相告》这本书补足了这方面的缺憾,也指引了台湾本土学术分析自身社会、走向国际的可能。这本书将成为台湾法律社会学的经典着作,文字精准而浅显易懂,开启了以实证资料分析法律与社会互相建构的学术讨论。──政治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王晓丹

  相对于传统中国式的衙门审判,日本殖民政府所建起来的法院之司法诉讼,不论在理念上,或是制度上,都立基于另一种正义观。本书用司法档案、统计书等资料,分析了「到法院相告」这种台湾人的新经验。──国史馆馆长 吴密察

  台湾在20世纪的百年当中,从一个落后的传统农业社会,脱胎换骨变成一个现代化的经济,转型速度之快,人类史上少见。台湾如何成就此一转变?学者都同意,日治初期的基础建设是关键。
  台湾在20世纪初期的基础建设涵盖硬体与软体建设,前者如纵贯铁路与基隆高雄两港之建设,后者包括司法制度与财产权制度变革等。
  王泰升教授以研究台湾司法制度变革为终身志业。本书深论日治初期司法制度之变革,并以实际案例分析台湾人民如何因应调整。台湾从传统走向现代的步伐虽然缓慢,但读过本书之后,我相信读者会引以为傲。──台湾大学经济学系教授 吴聪敏

  王泰升教授「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几乎以一人之力,开创了台湾法律史的研究。除本身着述不缀,作育英才无数,在他领导下建置的「台湾法实证研究资料库」,将许多日治时期文件,由图书馆中难以检索的故纸堆,变成唾手可得的数位资讯。为写作本书,王教授的研究团队更进一步将上万笔日治时期判决转译为数据库。由此而生的量化实证分析,结合王教授长年思考、研究而积累的理论框架、历史知识、质性研究成果,造就这本法经验研究的新书巨着。──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张永健
 
好的,这是一份为您的图书《去法院相告:日治台湾司法正义观的转型(修订版)》量身定制的,不包含原书内容的详细图书简介: --- 《铁与血下的法治幻影:近代中国沿海通商口岸的法律秩序重塑(1842-1912)》 内容提要: 本书以晚清时期中国沿海通商口岸为核心研究场域,深入剖析了自《南京条约》签订至清末“预备立宪”前夕的六十余年间,中国传统法律秩序如何在西方列强“炮舰外交”与内部改革的复杂张力下经历的深刻重塑。这不是一部简单的条约史或外交史,而是一部聚焦于国家主权边界下法律实践、司法观念变迁及社会权力运作的微观史。 本书的核心议题聚焦于清政府如何在其传统“德主刑罚”的法理念受到挑战时,构建出一套既要满足外部压力(如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又要维持内部统治合法性的“混合式”法律体系。我们考察了在上海、天津、广州等关键口岸,中国地方官府、外国侨民社群、租界工部局,以及新兴的买办阶层之间,法律的适用标准、管辖权冲突与实际运作的样态。 第一部分:条约体系下的权力渗透与法律空间 清朝在开埠之初所建立的司法管辖权体系,是传统中国法体系遭遇前所未有冲击的起点。本部分详细梳理了领事裁判权的制度性起源、扩张及其对中国司法主权的蚕食过程。 治外法权的制度化景观: 研究领事法庭(Consular Courts)的设立、审判流程、适用的成文法基础(如英国治外法权法案),以及其在审理涉及本国侨民的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中的实际操作。重点分析了上海公共租界内,中西法律交错地带的“灰色地带”现象。 “公议局”与租界自治的法律权力: 探讨租界工部局(Municipal Council)如何利用其行政权力,逐渐僭越司法权限,制定并执行针对本地居民的“租界条例”(Regulations)。这些条例在形式上是自治的,但在实质上构成了对中国主权法律的侵蚀,并形成了独特的“租界法”实践。本书将审视这些条例如何影响了本地的商业契约、治安管理乃至土地使用权。 边界的协商与冲突: 详细考察了清政府与列强在口岸区域进行司法管辖权划分的谈判过程,例如对“交涉巡捕房”的设立,以及地方官员在处理涉及华洋共处的复杂案件时,如何运用“会审公廨”等变通机制来维护面子与实际的控制权。 第二部分:法律观念的碰撞与社会适应 在列强的法律强势介入下,中国社会的司法实践和民众的法律意识经历了潜移默化的变化。本书摒弃了传统上将清末法律视为“全盘西化”或“完全抗拒”的二元对立,着重分析了本土的法律适应与抵抗策略。 “公堂”的变容: 考察传统中国司法机构(如府县衙门)在面对涉及西方法律概念(如票据法、海关规则)的案件时,其审判逻辑与证据采信标准的调整。重点分析了中国地方官员为应对“洋务”需求而学习和吸收西方法律术语的案例,例如对“契约精神”在特定商业领域中的实践。 民间法律实践的“混杂性”: 探究在口岸城市复杂的社会结构中,民众如何利用或规避中西法律体系。例如,在典当地产、雇佣关系及劳工纠纷中,民间是通过宗族习惯法、商业行规,还是直接诉诸领事法庭,其选择背后的经济与社会动机是什么。 法律知识的传播与接受: 研究早期翻译的西方法律典籍、传教士的法律宣传以及海归知识分子对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初步构想,这些知识是如何在精英阶层和法律从业者中流传并被解构的。 第三部分:从“治罪”到“立法”的内在张力(清末变法前夕) 晚清政府在“自强”的口号下,开始了对法律体系的自上而下的改革尝试。本书将这一时期的法律变动置于口岸实验的背景下进行考察。 商律的先行试水: 分析《大清商律草案》等早期立法活动,探讨这些现代商事立法的初衷,以及它们在开放通商口岸的商业实践中,是作为对领事裁判权的有效抗衡,还是仅仅作为一种象征性的姿态。 司法独立与行政权力的再平衡: 考察清政府在“预备立宪”过程中,对建立现代法院体系的初步设想,以及这种设想与地方强大的行政权力(如督抚权力)之间存在的深刻矛盾。司法改革的蓝图在实际推行中,如何被既得利益集团所稀释和扭曲。 法律的社会影响与反思: 总结这一时期法律秩序重塑对中国社会结构带来的深远影响,包括财产观念的更新、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动,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不公感与对中央政府合法性的持续质疑。 研究特色与创新: 本书通过对晚清海关档案、租界工部局会议记录、地方衙门卷宗以及中外报刊的细致梳理,突破了以往仅关注中央修律的局限,将焦点置于国家主权边缘地带的“活的法律”(Law in Action)。研究方法上,结合了法律社会学、空间史和档案研究的交叉视角,力图还原一个充满妥协、冲突与创造性的近代中国法律转型现场。本书揭示了近代中国法治建设并非一条平滑的线性发展道路,而是一部在内外夹击下,充满“打补丁”和“权宜之计”的复杂历史。 适合读者: 法律史研究者、中国近现代史专业学生、国际关系与区域研究学者,以及对近代中国社会转型与国家主权构建感兴趣的广大读者。 ---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王泰升


  1960年出生于台湾台南市。西雅图华盛顿大学法学博士,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台大讲座教授、历史系兼课、出版中心主任,并为中央研究院台史所暨法律所合聘研究员。研究领域为台湾法律史、传统中国法、法律与社会之研究。曾任国科会人文处法律学门召集人、台湾法学会理事长,获教育部学术奖、国科会杰出研究奖三次、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终身成就奖等。着有:《台湾日治时期的法律改革》(英文版:Legal Reform in Taiwan under Japanese Colonial Rule, 1895-1945: The Reception of Western Law,另有日文版)、《台湾法律现代化历程:从「内地延长」到「自主继受」》、《台湾人的国籍初体验:日治台湾与中国跨界人的流动及其法律生活》(合着)、《台湾法における日本的要素》(日文)、《具有历史思维的法学:结合台湾法律社会史与法律论证》、《台湾检察史:制度变迁史与运作实况》、《台湾法的世纪变革》、《台湾法的断裂与连续》、《台湾法律史概论》、《台湾法律史的建立》、Translation, Codification, and Transplantation of Foreign Laws in Taiwan、The Legal Development of Taiwan in the 20th Century: Toward A Liberal and Democratic Country等。
 

图书目录

修订版序
自序 
图次
表次
绪言
 
第一章 传统与现代交织的国家法制及其运作
第一节 民事纷争「判调分立」观念的导入及转译后法制
第二节 民事「审辩分立」的新制度与旧观念
第三节 刑事「审检辩分立」的模煳化或否定
第四节 「行政司法分立」不受尊重
 
第二章 以人民的法院活动探究其司法正义观
第一节 研究上假设 
第二节 分析之单元 
第三节 变数之说明及其运用
 
第三章 使用法院而体验依法审判
第一节 案件类型与使用法院之间的关系
第二节 住所地与使用法院之间的关系
第三节 当事人属性与使用法院之间的关系
 
第四章 使用辩护士而体验审辩分立
第一节 当事人属性与使用辩护士之关系
第二节 原告与被告的使用辩护士
第三节 非自然人的各种团体的使用辩护士
第四节 促使当事人使用辩护士的其他因素
 
第五章 与检察官对辩而体验审检辩分立
第一节 日治时期刑事司法概况
第二节 年代与接触专业检察官之关系
第三节 略式命令与审检辩分立之关系
 
结论
 
附录:《日治法院档案》的整编及运用
参考文献
索引
 

图书序言

修订版序

  本书出版后不久即可再版,当然要感谢读者的大力支持,但在此也要为初版内容之不够精准,诚挚地向读者致歉。虽然在解析这份长达50年的日治时期台北地方法院资料时,已尽可能将各种法制或实践面向的因素考量进去,亦曾自我纠正研究一开始对法制的错误理解,但出版后仍发现写作时有一疏失。第一版中已提及台北地方法院设有宜兰支部,其管辖区域包括宜兰罗东苏澳,但因支部仅有一位判官,故关于第一审须三位法官合议审理的民事案件,宜兰等地纷争当事人仍须远赴台北地方法院为诉讼活动。然而却忽略了也因此之故,宜兰等地纷争当事人就第一审只须一位判官审理的民事案件,有可能是系属于台北地方法院宜兰支部,而该宜兰支部所受理的民事案件的判决原本,并未收录于作为本书统计分析所根据的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决原本中。换言之,本书有关住所地在宜兰罗东苏澳者之民事案件总数,因未计入于今已佚失的该宜兰支部民事判决原本,而比实际发生者少。

  第一版中对涉及宜兰罗东苏澳居民之法院活动所为的诠释,在第二版即有必要做一定的修正或调整。主要的变动部分,集中在第三、四两章,其内容则恕不为细述。不过所幸全书的主要论点,不至于因而需做改变。在此记下此事,以自我警惕,期能不贰过,并供从事实证研究者引以为鉴。

  借再版之便,在各章都有一些增修。新书出版后,于台北国际书展的发表会、中研院和清大交大合办的新进研究人员交流会、国史馆的档案与历史研究系列讲座等不同场合,曾就不同议题,与听众分享在本书的研究与发现。在事前的准备、现场的问答,乃至事后的查证,都发现书中确有需补充者。例如发表的过程中,心中即已自问:台湾人使用的辩护士之为日本人或台湾人,对于一般民众司法正义观之转型究竟有什么意义呢?因此于修订版,以日治当时包括所操语言等社会情境,提出其在传播新制理念上可能存在的差异,并于註释中以林献堂使用辩护士之经验为例。此外,为了更具象化可能影响人们使用法院的交通成本,增补一张1935年台北州铁公路交通路线图,并做若干修正。以上补充有赖吴俊莹博士生协助搜寻资料,特此志谢。惟如第一版序文所述,本书避免重复在既有拙作中业已详论者,故某些在口头发表时所举例子或所做阐释,还是未写入本书,以维持精简。

  在炎热高温的台北,避暑良方就是躲在室内的电风扇旁,修改自己的文章吧。也期待修订后的本书,在相关概念的说明上更清晰,在经验事实的推论及诠释上更易被接受,让大家读起来更加顺畅。

自序

  本书属于法经验科学的法律史之作品。虽然欲整合法学、台湾史及统计等相关知识,而为法经验事实的描述,但所期待的是,一本不需要具有法学、史学或统计学的专业训练,就能看得懂的书。按人文社会科学在知识内涵上的分工,应是让更多人、从更多面向来参与对真实的探究,不宜因其各有专业术语及知识体系而构成沟通或交流上的障碍。换言之,研究者固然需要先了解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但其后应将各专业术语及据以表达的道理,转译为一般人可理解的白话文,而非要求读者必须具有相关的学科知识。惟是否成功地做到这一点,就有待各方的检视与判断了。

  本书是科技部专题研究计画:「从传统迈向现代的台湾司法实践及其正义观」(102-2410-H-002-032-MY3)成果的一部分。亦是本于二十余年来关于日治时期台湾法律史的既有研究,首次运用笔者晚近所整编并于2008年向学界公开的《日治法院档案》,为探究日治台湾的法院运作及人民法律观,而完成的一本在研究上具有进阶意义的专书。也因此有许多论述的基础知识,来自拙着《台湾日治时期的法律改革》、《台湾检察史:制度变迁史与运作实况》,以及与其他研究者合着的〈论清朝地方衙门审案机制的运作:以《淡新档案》为中心〉、《二十世纪台北律师公会会史》。本书在避免过度重复的前提下,已精简地将上揭各文章的内容,融入整个论述当中。倘若读者欲知相关制度之详细内容,敬请另行参阅拙作。

  在撰写过程中,有幸经历数个学术场域的研讨,始能逐渐形成今之论述内容。首先,由于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院正好有研究团队关注「纷争解决」议题,故在前揭科技部研究计画资助下,于2015年9月4日在法兰克福以英语发表:The Transformation of "JudicialConsciousness" in Taiwan under Japanese Rule (1895-1945): An Analysis on theTaiwan Colonial Court Records Archives,获得与会学者专家不少提点,也带回一些未来可再深入的议题。

  其后因台大经济系古慧雯教授的提议,于2015年11月26日,以华语在台大经济系由樊家忠教授主持的经济史课堂上,以「日治台湾人民的法庭活动之实证分析」为题,诠释人民在法院为什么会採取某些诉讼行动。在这次兼顾「制度与经济史」的讨论中,经由非专攻法学的吴聪敏教授等人对法律制度的质问,常让笔者再次反思法制的设计目的及规范内容,而从如何诠释人们的行动,更可感受到从经济学角度的提问方式或关怀。

  接着再面对更多学科专业知识的冲击。应中央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主任陈恭平教授之邀,于2016年1月8日就同上主题,在该中心的制度与行为研究专题中心「实证法学学术演讲系列」作演讲。会中有该中心的社会学专家、中研院法律所的法实证研究者,从包括统计在内的各方面,给予批判或建议。就在该次演讲的会后闲聊中,笔者决定以专书的方式,发表这份尝试进行科际整合的法学研究作品。特别要感谢张永健教授及统计学专家何汉葳博士,在看过本书初稿后惠赐许多鞭辟入里的意见;虽然某些可以釐清的疑惑,已在文中加以补充或解说,但何博士从统计学专业所建议的某些分析方法,笔者实无能力採行。当然一切文责,须由笔者自负。

  台大法律学院的学生,一直是笔者从事法律史研究的最佳伙伴。2016 年3 月间,曾在所开设的「法与历史及传统专题研究」中,以本书初稿为上课阅读素材,与选修学生探讨台湾汉人有关司法正义的「传统」。他们作为本书的第一批读者,除了负责「导读」的陈彦凯、李柏昇两位硕士生有精彩的评论外,纷纷从各自的关怀或视角提出看法,让笔者意识到更多面向的问题,且知悉自己在表达上还有不够清晰之处。

  与日本法制史研究者的交流,亦是进行台湾法律史研究所不可或缺的。刚好由大坂大学三坂佳弘教授所带领之6位学者组成的「近代市民社会里对法律服务需求的构造及其法律专业人员的比较法史研究」团队,为了解台湾从日治时期迄今的律师业实况而访台。因此于2016年3月24日,与该研究团队之成员一起参与由台大法律学院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举办的「台湾日治时期律师制度及其运作」座谈会。先以〈台湾日治时期人民使用律师之实证研究〉为题,就本书与律师相关的部分提出报告,再与该研究团队的学者进行问答,并烦请坂口一成教授做华语与日语的即席翻译。经这次发表及与日本学者的对谈后,又再度修改书稿。

  笔者曾被问到:「战后的中华民国时期,是否有相当于《日治法院档案》的资料?」只要从本书的〈附录〉了解《日治法院档案》怎么来的,就知道中华民国时期当然有类似的史料。由于台湾的法院依规定对于裁判书原本须永久保存,故日治时期民刑事判决原本及公证书,虽数十年间无人闻问,而被塞在几个法院的阴暗角落,但终究大部分被保存下来。因此战后台湾的中华民国法院所产出的民刑事判决原本,更应该为法院所保存,于今可能一部分已移至档案管理局收藏。笔者的研究团队当年就是在地方法院的档案室内,拍摄日治时期判决原本,最终做成目前供国内外学术界使用的「日治法院档案资料库」。是以有兴趣的研究者,应同样能取中华民国法院判决原本的内容,以探究战后台湾的司法议题,乃至比较两个时代,或进而诠释从日治迄今整个司法运作及观念上的变迁。

  真正的问题是,能有多少人是上述「有兴趣的研究者」?台湾的法学者从养成阶段到成为研究人员,大多是研读西方近三、四百年来的学术经典论着,按其经数百年淬鍊而成的知识内涵,诚然甚具深度,引人入胜,但终究非源自台湾的母体社会。相对的,依严谨的学术方法,以台湾社会的法经验事实来建构知识,只不过是最近三、四十年的事,还短于以中国的法经验事实建构知识之已逾一百年,故在内容上不免较为质朴,或许也因此而得不到台湾学者的青睐,但它却是为理解台湾自身而被提出的。本书可谓是以台湾的法实证资料,诠释台湾法社会内涵的一个尝试;对任何有意做类似尝试的学者而言,法实证资料的来源并不是太大的问题。笔者一直满心期待,在台湾的大学里讲授法律社会学的老师,能以台湾自身,而不是仅以美国、德国或日本的事例,解说有关「纷争解决」的理论。本书仅能呈现台湾在日治50 年的经验,至盼未来能有论着继续探究其后迄今七十余年的发展历程,更希望执笔者不再是我,而是由更年轻的研究者接棒。

  本书在史料的整理及论述的建构,以及书末参考文献的做成(格式原则上依从中研院台史所出版品,但使用繁体字中笔划较少的「台」),有赖台大法律学院林实芳博士生的大力协助。文中的统计部分,则归功于前揭计画博士后研究陈若兰博士精湛的专业与无比的热忱。在研究及写作过程,尤其是选取可作为附图的《日治法院档案》内判决时,得到对该档案最熟悉的中研院台史所曾文亮教授许多帮忙。就所附判决原本上当事人姓名,除非应论述之需必须显现其全名,不然为顾及当事人隐私,将遮掩其名字,但仍保留姓氏部分,因其通常可借以辨识系台湾人或日本人。亦曾请研究同好们对本书初稿提供意见,幸获郭书琴、王晓丹等教授的指点。在此,均表达由衷的感谢之意。

  为了在法学界推动专书之写作,数年前受邀担任台大出版中心「科际整合法学丛书」主编。为此不揣浅陋,拟在该丛书中滥竽充数,惟因同时具有丛书主编身分,故拙稿改由另一位规划「台湾研究丛书」的主编负责学术审查。就在本书稿审查中,笔者又成为台大出版中心主任,以致编辑部同仁在我参与其中的会议上,须对这份书稿的审查人用三个圈圈替换人名,以符合「审查人匿名」的要求。两位审查人在审视原书稿后已给予精辟的评语,本书的论述也因而有所增补,特在此志谢。以科际整合方式,诠释在复杂的日治法制下人们的行动及观念,实在很难面面俱到或毫无疑义。诚挚期待所有的读者,不吝再予「审查」,并惠赐指教。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这本书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没有采用传统的历史叙事方式,而是以“转型”为核心概念,来探讨日治时期台湾司法正义观的变化。这种视角非常新颖,也很有启发性。作者认为,日本在台湾推行司法制度,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不断调整和适应的过程。他们最初试图直接将日本的法律制度移植到台湾,但很快就发现,这种方式并不奏效。因为台湾的社会文化、风俗习惯与日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于是,他们开始尝试对法律制度进行本土化改造,试图将其与台湾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这种“转型”的过程,充满了矛盾和冲突,也反映了殖民统治者在权力、文化和利益之间的权衡。作者通过大量的史料分析,揭示了这种“转型”背后的逻辑和动因,以及它对台湾社会产生的深远影响。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历史研究著作,更是一部关于文化冲突和权力运作的深刻反思。它让我重新审视了殖民主义的本质,以及它对被殖民地社会造成的长期影响。

评分

坦白说,这本书读起来颇具挑战性。作者对于法律术语和历史背景的运用,要求读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但如果你能够克服这些困难,并坚持读下去,你将会收获颇丰。这本书对于日治时期台湾司法制度的描述,非常详尽和深入。它不仅介绍了当时台湾的法律体系,还分析了各种法律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时的法官、律师和当事人是如何处理这些案件的。作者对于史料的考证非常严谨,引用了大量的原始文献,包括当时的法律文件、判决书、新闻报道等等。这使得这本书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更重要的是,这本书不仅仅是对于历史的客观描述,更是对于正义的深刻思考。它让我意识到,正义并非绝对的,而是受到时代、文化和权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人们对于正义的理解和追求,可能会有所不同。这本书提醒我们,在追求正义的道路上,要保持批判性思维,不断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和立场。

评分

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在于它对于台湾人民在日治时期所面临的困境的细腻描绘。作者并没有将台湾人民视为被动的受害者,而是将他们视为具有能动性的历史主体。他们是如何在殖民统治下,维护自己的权益,又是如何通过各种方式来抵抗殖民统治的?书中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展现了台湾人民的智慧和勇气。例如,书中讲述了一个台湾农民因为土地纠纷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故事。这个农民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他却通过自己的努力,最终赢得了官司,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个故事让我深受感动,也让我对台湾人民的韧性和坚韧感到敬佩。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关于法律和历史的书,更是一部关于人性的书。它让我看到了在逆境中,人性的光辉,以及对自由和正义的渴望。它也让我更加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民主和自由。

评分

读完这本关于日治时期台湾司法体系的书,内心五味杂陈。一直以来,我们对于那段历史的理解,往往停留在政治层面,或是宏观的殖民统治叙事中。但这本书却将目光聚焦于那些具体的、与民众息息相关的司法实践,让我第一次意识到,所谓的“正义”,在不同文化、不同权力结构下,是多么的相对和复杂。作者细致地梳理了当时台湾的法律制度,以及日本人如何试图将他们的法律观和价值体系强加于台湾社会。这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移植,更是一种文化霸权的体现。书中对于当时台湾人民在面对司法困境时的反应,也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们是如何在夹缝中求生存,又是如何通过各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让我反思,在历史的洪流中,个体的命运是多么的渺小,但他们的抗争和努力,却构成了历史的底色。这本书并非简单地批判殖民统治,而是试图从一个更 nuanced 的角度,去理解那段历史的复杂性,以及它对台湾社会的影响。它提醒我们,在追求正义的道路上,永远不能忘记历史的教训,以及对人性的尊重。

评分

我原本对日治时期的台湾司法体系一无所知,只知道那是一个压迫和不公的时代。但读完这本书后,我发现事情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作者并没有简单地将日治时期的台湾司法体系视为一种邪恶的存在,而是试图从一个更客观和全面的角度,去理解它的形成和发展。书中指出,日本在台湾推行司法制度,既有殖民统治的需要,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例如,日本在台湾建立了现代化的法律体系,提高了台湾的司法效率,也为台湾的社会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当然,这种“积极意义”是建立在殖民统治的基础之上的,它并不能掩盖殖民统治的本质。作者对于这种矛盾和复杂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让我对日治时期的台湾司法体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打破了我们对于历史的刻板印象,提醒我们不要简单地用“好”或“坏”来评价历史事件。它鼓励我们以一种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去面对历史,去思考历史,去从历史中汲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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