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实证研究:原理、方法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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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这是中文世界第一本关注民事实体法的实证研究专书,也是第一本探讨地方法院判决的实证研究专书。

  从实证研究作为法学方法的角色定位出发,探索物权法、侵权法、不当得利法的实务问题,将经济学、心理学、统计学的方法融合至法学。

  本书亦给予入门者统计方法导论,并提示视觉化数据资料的具体方法。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张永健


  经历与研究领域:
  1978年生,现任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实证研究中心执行长。美国纽约大学法学博士(J.S.D.)、硕士;台湾大学法学硕士、学士。曾任美国纽约大学、美国芝加哥大学、荷兰鹿特丹大学、瑞士圣加仑大学、以色列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以色列海法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访问学者。并曾于美国康乃尔大学、日本东京大学、法国巴黎第二大学从事短期研究。
  主要研究领域为物权法、土地房屋管制、民事司法制度,研究方法兼採法律经济分析与法实证研究,并有比较法视野。近年研究领域并由物权法向外扩展至信託法、(非)营利组织法、继承法、契约法、侵权法。喜欢与研究养成背景不同的学者合作,开拓学术研究可能性。已经和国内、外法律学者、经济学者、统计学者、社会学者联名发表研究成果。对咀嚼数字与文字同样狂热,花在理解社会科学与贯通法学的时间相去不远。
  任亚洲法律经济学会(AsLEA)理事。为世界一流期刊Harvard Law Review、Journal of Legal Studies、Journal of Empirical Legal Studies、American Law and Economics Review担任论文审查人,以及为学术出版社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Routledge、Edward Elgar审查专书书稿。目前担任SSCI期刊International Review of Law and Economics的编辑(Associate Editor)、Asi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编辑,并为美国法律协会(ALI)财产法第四版整编法(Restatement of the Law Fourth, Property)之国际谘询委员。

  着作与奖项:
  由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Edward Elgar、Routledge、Wolters Kluwer等(即将)出版中、英文(主编)专书10种。征收补偿之英文专书Private Property and Takings Compensation: Theoretical Framework and Empirical Analysis,获得2013年中央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专书奖。2015年获得中央研究院年轻学者研究着作奖。2015年至2018年获科技部优秀年轻学者研究计画奖助。2016年、2018年两度获得中研院法学期刊论文奖。杰出人才基金会曾给予三年的「年轻学者创新奖」奖助。
  着有中、英文期刊与专书论文90余篇,多发表于知名学术期刊。英文论文散见于Journal of Legal Studies; Journal of Legal Analysis; Journal of Law, Economics, and Organization; Journal of Empirical Legal Studies;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Law and Economics; European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 Minnesota Law Review; Southern California Law Review等顶尖期刊。中文论文则获刊于海崃两岸的顶尖学报,如:中研院法学期刊、台大法学论丛、政大法学评论、台北大学法学论丛、中外法学、环球法律评论、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法律与社会科学等等。
 

图书目录

自 序 i
凡 例 ix
导 论 xi

第一部分:方法论 001
第一章 法实证研究的方法座标 003
第二章 实证研究在法学中的角色 045

第二部分:物权法 111
第三章 分割共有物 113
第四章 袋地通行权 151
第五章 越界建筑 171

第三部分:侵权法 189
第六章 身体健康侵害慰抚金 191
第七章 生命侵害慰抚金 235
第八章 扶养费与薪资损失 293

第四部分:不当得利 305
第九章 相当于租金之不当得利 307
附录一:定锚效应与司法判决:实证研究的改革启示 367
附录二:固定效果、随机效果、群聚稳健标准误 377
附录三:设限资料 399
附录四:数据呈现教战手册 417
中文参考文献 447
英文参考文献 461
德文参考文献 481
英文索引 483
中文索引 489
 

图书序言

自序

  走上法实证研究,是人生的意外。在赴美留学之前,我自诩是不使用数理模型的法经济学理论家。我在台大经济研究所旁听了林明仁教授学成归国的第一门课,对统计有粗浅理解。到纽约大学法学院之后,我在两门冲堂的课之间,犹豫不决。一门是经济系老师在法学院开设的赛局理论;一门是访问教授开设的量化方法与法学。我暗忖,如果有幸留下来念博士,应该还有机会修赛局;但访问教授不是候鸟,可能是「一期一会」(‎いちごいちえ)的机会,所以选择后者。结果,一年后,经济系老师离开纽约大学,法学院尔后几年都没有赛局论的课,而访问教授Daniel Rubinfeld变成候鸟,每年秋季学期都在,之后还加入成为专任教授。但因为我的误会与脑补,获得了更多实证研究的观念;加上指导教授Vicki Been也全力投入物权与土地管制的实证研究,我的博士论文的主要贡献在于四篇实证研究。在2009年展开学术生涯之后,我也花了大半的时间在写作法实证研究的文章。

  这本论文集最应该感谢的,是跟我一起合作撰写论文,并授权我以个人名义出这本书的共同作者。他们包括第一章的程金华教授,第二章的王鹏翔研究员,第六章、第七章的李宗宪博士,第七章和附录三、附录四的何汉葳研究技师,第九章、附录一、附录二的陈恭平特聘研究员,第九章的刘育昇博士,附录一和附录二的林常青教授。他们在不同层面给我非常大的启示。与他们讨论研究设计、分析数据、解释发现,给我无穷的乐趣。

  这本书各章论文撰写时,法实证研究者都还在「手工业」的阶段。数据不会从天上掉下来,而是仰赖许多助理帮忙阅读判决、编码,并和我反覆讨论。人工花钱、编码烧脑,一个数据库要有大于1,000个观察值很不容易。本书使用了8,635笔地方法院民事判决,都是笔者和助理逐一阅读判决,人工输入而成。

  今年是我中研院法律所的第十个年头,勐然回头,发现已经进入AI和大数据的年代。前十年多半时间是踽踽独行,但现在大家都谈机器学习、人工智慧、海量数据。现在要获得数据,很多时间花在写程式码、训练电脑。这本书要彰显保存价值,大概不会是在数据大或全面,也不会是使用多先进的深度学习,而是找问题的能力、看问题的视角、分析解读数据并与法学问题连结的作法。法律人有法律的领域知识(domain knowledge),不会完全被机器取代。

  能在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无后顾之忧进行法实证研究。我首先要感谢法律所创所所长汤德宗大法官。因为他的远见,将法实证研究列入法律所的六大研究领域,并在任内设立法实证研究中心。我也要感谢刚卸任的所长林子仪大法官,在他多年任内,协助我两次升等,总是给予经费支持(即使外界往往不看好)。两位所长都不是法实证研究者,甚至也不使用其他社会科学方法,但有广阔的前瞻视野、提携后进的胸襟,若不是在他们的羽翼之下逐渐茁壮,我不会有今天的一点点成就。也谢谢新任所长李建良教授,大力支持法实证中心在他刚上任就立刻举办与德语世界法实证研究者交流的工作坊。

  我也要感谢前同事黄国昌博士。2009年我进入中研院法律所,我和他是法实证研究组唯二的两名研究人员。他蜡烛多头烧,但当我向他请教民事诉讼法问题、如何让法实证研究更能被学界接受,他从来不曾拒绝。经费不足时,他说我比较资浅,经费让我优先使用,他自己再想别的办法。作为台湾法实证研究的第一人,他示范了如何成为世界一流的学者,以及如何照顾资浅同仁。他的指导教授之一Ted Eisenberg教授,我后来也有机缘和他一起合写论文。在Eisenberg教授生前,他常常告诉我:「KC [国昌] is the smartest person I ever know。」还老是问我,是不是全台湾都知道他很聪明。彼时,国昌尚无全国知名度。现在,Eisenberg教授已经英年早逝,我已经无法告诉他:「是,现在大家都知道了。」

  本书各篇曾以期刊或专书文章方式,刊登于以下出版物:第一章,张永健、程金华,〈探索法律实证研究─社科法学方法的定位、作用、发展〉,《中国法律评论》,2018年第6期,页73-89;张永健,〈法律实证研究的因果革命〉,《中国法律评论》,2019年第2期,页135-141。第二章,王鹏翔、张永健,〈经验面向的规范意义─论实证研究在法学中的角色〉,《中研院法学期刊》,第17期,2015年9月,页205-294。第三章,张永健,〈越界建筑诉讼之实证研究〉,《中研院法学期刊》,第14期,2014年3月,页319-373。第四章,张永健,〈袋地通行权判决之实证研究〉,《月旦法学杂志》,第216期,2013年5月,页211-227。第五章,张永健,〈分割共有物判决之实证研究〉,《2011司法制度实证研究》, 2013年12月,页221-264。第六章,张永健、李宗宪,〈身体健康侵害慰抚金之实证研究─2008年至2012年地方法院医疗纠纷与车祸案件〉,《台大法学论丛》,第44卷第4期,2015年12月,页1785-1843。第七章,张永健、何汉葳、李宗宪,〈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地方法院车祸致死案件慰抚金之实证研究〉,《政大法学评论》,第149期,2017年6月,页139-219。第八章,张永健,〈侵权行为的算数题─扶养费与薪资损失的计算〉,《月旦法学杂志》,第228期,2014年5月,页109-118。第九章,张永健、陈恭平、刘育昇,〈无权占有他人土地与相当于租金之不当得利:实证研究与政策建议〉,《政大法学评论》,第144期,2016年3月,页81-153。附录一,张永健、陈恭平、林常青,〈定锚效应与司法判决:实证研究的改革启示〉,《北大法律和金融评论》,2016年,页3-10。附录二,何汉葳、张永健,〈法实证研究方法进阶导论:固定效果、随机效果、群聚标准误〉,《月旦法学杂志》,第259期,2016年12月,页167-181。附录三,林常青、陈恭平、张永健,〈法实证研究方法进阶导论:设限资料〉,《台湾法学杂志》,第303期,2016年9月,页81-92。附录四,何汉葳、张永健,〈2001年到2016年车祸致伤判决之实证研究─数据呈现教战手册〉,《陈志雄律师祝寿论文集》。

  本书各篇在研讨会、工作坊发表时,承蒙许多学术、实务专家惠予意见。她们包括:干学平教授、王文宇教授、王一奇教授、王怡苹教授、王金龙厅长、王汉章法官、白建军教授、朱涛教授、艾佳慧教授、何君豪处长、何汉葳博士、官晓薇教授、吴青蓉法官、吴从周教授、李清池教授、汪庆华教授、沈冠伶教授、沈伟教授、卓俊雄教授、周舒雁法官、林子仪所长、林秋绵教授、林郁馨教授、林常青教授、邱文聪教授、邵靖惠教授、陈若英教授、侯勐教授、段匡教授、茅少伟教授、唐晓晴教授、徐世荣教授、张文贞教授、章程教授、许可教授、许政贤教授、许家馨教授、陈立夫教授、陈忠五教授、陈运财教授、陈骏璧厅长、游进发教授、程金华教授、黄丞仪教授、黄茂荣大法官、黄启祯教授、黄国昌教授、杨晴翔法官、楼建波教授、叶俊荣教授、叶启洲教授、詹森林大法官、蔡昌宪教授、蒋侃学博士候选人、戴秀雄教授、谢在全大法官、谢耿亮教授、谢晖教授、简资修教授、罗培新教授、苏彦图教授。

  感谢许多年来担任研究助理的王玠涵、朱一宸、朱苡阡、李宗宪、易先勇、林明忠、林栗民、洪钰婷、范皓柔、陈怡秀、陈昱志、陈品榕、陈忆馨、陈芗芊、曾钰珺、黄柏仁、杨岳勋、刘孟涵、蔡明家、郑育翔、赖建桦、戴旻谚、简蔓婷,协助判决编码。本书成书时,蔡孟昕、朱明希、张凯评、陈柏全、戴旻谚协助校阅本书,戴昕、程金华、许菁芳、蒋侃学、黄种甲、戴旻谚提供书名建议,在此致谢。

  本书作者仍有民法以外的实证研究成果,未整合于本书中。作者也有许多实证研究成果,以英文发表(例如与林郁馨教授合作的台湾公司法修法效果与台湾公司章程内容的实证研究)。一些进行中或正要开展的研究,运用日本、南韩、德国、美国的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数据;作者花费五年时间编码了世界上156个法域的物权法规范,也逐渐有英文的研究成果问世。有兴趣的读者,可以上作者在中研院法律所的着作目录网页(http://www.iias.sinica.edu.tw/ycc),看到最新的研究成果列表。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说实话,一开始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我并没有抱太大的期望。毕竟,在台湾的法律界,对于实证研究的重视程度一直不高,很多人仍然认为法律研究应该以规范分析为主。但读完之后,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颠覆了我的认知。它不仅仅是一本方法论的教科书,更是一本关于法律思维方式的启蒙之作。作者并没有简单地将实证研究视为一种“工具”,而是将其视为一种“视角”,一种看待法律问题的全新方式。它提醒我们,法律并非存在于真空之中,而是深深地嵌入在社会现实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要理解法律,就必须深入社会,了解民众的真实需求,了解法律的实际效果。这本书的案例分析非常精彩,例如对于死刑存废问题的实证研究,对于法律意识与法律行为之间关系的研究,都让我受益匪浅。当然,这本书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对于台湾本土法律实践的关注不够,对于一些新兴的法律问题,例如网络犯罪、人工智能等,也缺乏深入的探讨。但总体而言,这是一本值得推荐的佳作,它将为台湾法律研究带来新的活力。

评分

读完这本关于法律实证研究的书,我不得不说,它填补了台湾法律学界一个长久以来的空白。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从规范的角度、从道德的层面去探讨法律问题,对于法律的“是什么”,而非“应当是什么”的关注,总是显得不足。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系统性地介绍了实证研究在法律领域的应用,从研究设计、数据收集到分析方法,都有详尽的阐述。我尤其欣赏作者对于不同研究方法的比较分析,例如实验法、调查法、案例研究等等,让读者能够根据自己的研究主题,选择最合适的方法。更重要的是,这本书并非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提供了大量的案例,展示了实证研究在实际法律问题中的应用,例如犯罪预防、司法效率、法律意识等等。这对于我们这些长期埋首于书斋的学者来说,无疑是一剂强心针,提醒我们法律研究不能脱离现实,必须深入社会,了解民众的真实需求。当然,这本书也并非完美无缺,例如对于量化研究的侧重,可能会让一些偏好质性研究的学者感到遗憾。但总体而言,这是一本值得所有法律从业者和研究者认真阅读的佳作,它将为台湾法律研究带来新的视角和动力。

评分

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让我看到了法律研究的另一种可能性。我本身是一名律师,长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对于法律的理论研究并不十分了解。但读完这本书,我发现实证研究对于我的工作非常有帮助。它让我更加了解法律的实际效果,更加了解民众的法律需求,也更加了解法律的运作机制。我特别喜欢作者对于“法律意识”的研究,这对于我们律师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只有了解民众的法律意识,才能更好地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这本书的案例分析也让我受益匪浅,例如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实证研究,对于劳动纠纷调解机制的研究,都让我看到了实证研究在解决实际法律问题中的应用。当然,这本书的语言比较专业,对于没有相关基础的读者来说,可能会感到有些晦涩难懂。但我认为,这正是它的价值所在,它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才能掌握实证研究的精髓。读完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对于法律实务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更加明确了自己未来的职业发展方向。

评分

这本书读起来,感觉就像是经历了一场法律研究的“洗礼”。我本身是法学院的学生,一直对法律研究的方法论感到困惑。传统的课程往往强调理论的推演和逻辑的严谨,但对于如何将理论应用于实际,如何通过数据来验证假设,却很少提及。这本书恰好弥补了这一缺陷,它以一种非常务实的方式,向我们展示了法律实证研究的整个过程。我特别喜欢作者对于“可证伪性”的强调,这是一种科学精神,要求我们提出的假设必须能够被经验数据所检验,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主观臆断的层面。这本书也让我意识到,法律研究并非仅仅是“纸上谈兵”,而是需要我们具备统计学、社会学等多种学科的知识,才能真正地理解法律的运作机制。当然,这本书的难度也比较大,对于没有相关基础的读者来说,可能会感到有些吃力。但我认为,这正是它的价值所在,它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才能掌握实证研究的精髓。读完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对于法律研究的信心大增,也更加明确了自己未来的研究方向。

评分

这本书读完,我脑海里浮现的不是具体的理论或方法,而是一种“反思”。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用宏大的叙事来解释法律现象,例如“正义”、“公平”、“人权”等等。但这些概念往往是模糊的、抽象的,缺乏可操作性。这本书则要求我们放下这些宏大的叙事,回到具体的现实,用数据来说话,用证据来验证假设。它提醒我们,法律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道德的层面,必须关注法律的实际效果,必须关注法律对社会的影响。我尤其欣赏作者对于“因果关系”的强调,这是一种科学的思维方式,要求我们必须明确法律与社会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表面上的关联。这本书的案例研究也让我印象深刻,例如对于量刑差异的研究,对于司法腐败的研究,都让我看到了法律的阴暗面。当然,这本书也并非没有争议,例如对于量化研究的过度依赖,可能会忽略一些重要的质性因素。但总体而言,这是一本具有挑战性的佳作,它将迫使我们重新思考法律研究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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