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序言
透视篇
第一章 诗的基本式
诗与非诗
经过后现代超前卫观念洗礼的人,习惯把「去中心」、「泯除界域」和「消解大叙述」等口号挂在嘴边,动辄显现一副新虚无主义的样子。这样牵连过来所有学科/文类的划分区别,也就成了徒然、甚或是一项不识趣的举动!而原来极为可贵的「一种特殊的审美对象」的诗(周庆华,2008a:146~148),遇到这种解构威胁,想要标榜它来跟非诗对列,恐怕也处境颠危而要惶惑瘖哑以对了。
但情况又不能这般「任其发展」!因为凡是要解构别人的言论都得先保障自己不被解构的权利,以至「去中心」、「泯除界域」和「消解大叙述」等喧嚷也就形同假相;权力意志的介入和约定俗成的律则等总会在当中确保话语的存在(周庆华,2009a:36~42),而使得任何一种反抗论述的穿透动能失去效力。
所谓「诗」和「非诗」对列的边界寻迹,自然就通过上述的「险巇」考验而可能了。因此,有人要再尽情的说「诗是在理性之前所作的梦」(Diane Ackerman, 2004:287引)或「诗就是一个灵魂为一种形式举行的落成礼」(Gaston Bachelard, 2003:41引)或「诗就像是一座爱的发电厂」(Mary Pipher, 2008:246引),就全凭自由而可以转由我们予以附和或试为证成。而从现有的经验来看,诗的「习造」独特性已经有人在掀揭规模了:
跟《爱丽丝梦游奇境记》中的白皇后一样,诗人在早餐之前可以相信六件不可能的事为可能的。下面是我所开列的诗使其成为可能的各种学理上的不可能:(一)字面不可能;(二)非我存在的不可能;(三)做前所未有事的不可能;(四)改变不可改变事物的不可能;(五)等同对立双方的不可能;(六)完全翻译的不可能。诗运用包括譬喻和想像的联想跳跃在内的许多手段,使这些不可能成为可能。(Philip J. Davis等编,1992:284)